探望同事遭车祸身亡算不算工伤
2010-04-10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24期
小刘生前是上海意帝皮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帝公司) 的职工。 2009年11月17日16时30分许,小刘与同事相约来到受伤的同事王某的暂住地探望。当晚20时15分许,小刘与同事合骑二轮摩托车返回公司加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小刘经抢救无效死亡。
同年12月10日,意帝公司向上海青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人社局经调查,认定小刘于2009年11月17日发生的事故不属于、不视同工伤。
小刘的父母不服该认定,向青浦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维持了青浦人社局所作的不属于工伤的认定。小刘的父母仍不服,向青浦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青浦人社局作出不属于工伤的认定。
法院认为,根据人社局对小刘同事陈某和公司副总裁张某等人所作工伤认定调查记录,以及小刘的考勤记录,证明小刘系与同事相约去探望王某,并非受用人单位公司指派,小刘在从王某暂住地返回公司加班途中遇交通事故,属于因私外出期间受到的机动车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之情形。据此,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