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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塘沽交涉新论

2010-04-09左世元罗福惠

关键词:塘沽关东军国联

左世元,罗福惠

(1.黄石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湖北黄石435003;2.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1933年塘沽交涉新论

左世元1,罗福惠2

(1.黄石理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部,湖北黄石435003;2.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1933年初,华北的政治经济中心北平和天津处于日本关东军的包围之下,因此促使华北停战,保全平津成为国民政府的当务之急。为此,国民政府采取非常规的做法,不以其外交部与日本外务省直接交涉解决华北问题,而是设立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专事对日交涉。这主要与国民政府希望以地方当局的名义,将两国间复杂的政治外交问题转化为单纯的军事问题的策略有关。

1933年;塘沽交涉;政整会;外交部

日本在占领中国东北,扶植伪满洲国后,又将侵略矛头指向华北。1933年初,华北的政治经济中心平津已处在关东军的包围之下。为挽救平津危局,国民政府被迫与日军在华北实行停战。为达到这一效果,国民政府绕开其外交部,专门成立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下简称“政整会”)主持华北对日交涉。国民政府如此决策的理由何在,这是学术界尚未注意的一个问题。本文拟就此作一尝试性的探讨,以求教于方家。

一、平津的垂危形势与国民政府的对策

日本在武力侵占东三省后不久,按其既定方针,于1933年初将侵略矛头指向中国华北。对日本新的侵略活动,国民政府仍采取“一面交涉、一面抵抗”的妥协政策,因此在短短半年之中,使得日本占榆关(山海关),陷热河,扰滦东,进窥平津。华北形势危于累卵。原华北军政首脑张学良因热河抗战失败而被迫辞去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代委员长之职后,由蒋介石之亲信何应钦取而代之,但华北日益恶化的军事、政治形势并未因此而缓和。到5月上旬,“平津之失与不失,只恃敌之来与不来”①。

平津是华北的政治与经济重镇,其得失直接关系到华北的存亡,甚至威胁到国民党在全国的统治。对此,国民政府决策层都意识到这一点。就经济地位而论,东北被日本强占后,华北的地位更加凸显,1933年,华北仅关税、盐税、统税收入分别为6102万元、3507万元和1395万元,各占全国该项总收入的20%、20%和15%。三项税收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1/6②。基于平津在华北的重要地位,所以国防会议认为,“平津若失,则海关收入,骤形短缩,其他一切筹款办法,亦惟有更形拮据”③。从政治意义而言,平津的地位更是举足轻重,山西省主席徐永昌在致蒋介石的电报中指出,如平津失守,“即等于华北整个沦亡,人心失所依据,其促成第二个满洲国亦意中事”④。不仅如此,“华北远非东北可比”,其得失立刻要影响到全国。而华北存亡的关键则系于平津之守不守,“斯时的平津,已不是军事上能守不能守的问题,而是政治上欲保不欲保的问题”⑤。可见,阻止日军的进攻,保全平津是国民政府的当务之急。

对平津局势造成严重威胁的另一个挑战,就是关东军驻天津的特务机关对北洋余孽和反蒋派的“策反”活动。自民初以来,华北可谓中国的多事之地,而尤其以北平和天津最为突出。这里既有北洋军阀的余孽,又有新军阀之雄辈,各派政治势力猬集且与日本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张学良统治华北的一段时期,各种政治势力不得不暂时蛰伏,等待时机。张下野后,华北政治舞台一时出现真空状态,驻扎在华北的东北军、原西北军及晋绥军缺乏统一的领导核心,呈群龙无首的局面。在日本关东军“策反”的攻势下,“失意政客,为不择手段之活动”;华北实力派对中央政府“各怀不安之念”,即深恐南京政府剿共得手,则“武力转而向北”,剿共失利,则“中央摇动,华北亦设法自保”⑥。

对平津垂危的紧迫局势,继续武力抵抗已不可能,一方面是因为国民党军队在热河和长城大都作过坚决抵抗,也取得一些局部战役的胜利,但最终还是难以挽回军事上的颓势;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就是南京政府正在江西全力“围剿”共产党的军队,不可能同时与日军作战。在“攘外必先安内”政策的指导下,蒋介石势必要缓和华北日军的进逼。基于此,国民政府决策层多主张与关东军直接交涉,以“缓和侵略,保存华北,稍纾喘息”⑦。处在华北前线的国民党要员何应钦、黄绍竑、黄郛等人一致认为,一旦战而失平津,则“使傀儡得资以组织伪政府,陷华北于万劫不复”,若能“协商停战”,则可“保全华北,徐图休养生息,固党国之根基”,这样“较为利多害少”⑧。黄郛在给蒋介石汇报平津必须停战的原因时强调,平津一失,“中央政局亦必动摇,财政无办法,粮饷之源绝;平汉、平绥、北宁、津浦各线之交通枢纽,尽落敌手,国土变色,地方糜烂;溃军且将波及豫鲁,种种不堪设想之后患,均意中事”⑨。黄郛和张群都认为,国民政府在东北问题上不对日交涉尚可,在华北问题上则不能不交涉:东北在地理上“向称关外,有长城相隔”;在政治上“素为中央势力所不及”,因此“还可以等待国联机会,暂以不承认敷衍一时”,而华北的地位则与东北不同。保全华北的关键在平津,而“欲保平津,不能不停战,停战必须与日本人交涉”⑩。驻日公使蒋作宾也明确要求蒋介石同日本直接交涉,“倘中日不早携手,恐第二第三‘满洲国’将发生”[11]。行政院长汪精卫则表示,“如在最低限度内有方法保全平津及华北”,将“不顾一切而为之”[12]。由此可见,保全平津成为当时国民政府华北决策中压倒一切的中心。日本关东军认为:中国方面不能抵抗关东军的攻击,战势每况愈下,且害怕平津于瞬间陷落,这是最大的原因;同时还由于天津特务机关的活动,使华北一带的反蒋空气愈益陷入恶化[13]。也就是说,南京政府是在华北受到了来自日军明暗两方面,即军事与政治的双重压迫而被迫求和的。

为谋求华北局部停战,国民政府确立的底线是决不与日本签订政治性条约,最多只能以军事协定的方式解决。但这种考虑如果没有日方的同意或认可,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而此时关东军的战略是“以战迫和”,逼签停战协定,即“以关东军使用武力继续加强压制为基调,并且依靠与此相呼应的华北谋略,造成华北军政的实质性屈服或分解,使满(日本在中国东北扶植的伪满政权)华国界附近的中国军队撤退,从而建立该地区的安定状态”[14]。5月18日,日本参谋本部向关东军下达“华北停战指导要领”,指令关东军为签订停战协定当事人[15]。日本这一意图很明显:关东军司令兼任满洲国大使,以其作为停战协定的当事人,意在迫使南京政府承认伪满政权[16]。至于日本为什么亦愿意停战,梁敬镦在其所著《日本侵略华北史述》中作了全面的概括:“第一,当时伪满内部未靖,吉黑义军尤活跃,中东路未售,北满之苏联势力犹在;热边、东蒙,甫被吞割,多未被消化。凡此种种,皆欲待关东军回师镇压与绥靖,故关东军无久羁关内之可能。第二,罗斯福、宋子文五月中之会同声明,希望远东战争,早告敉平,在我国视为仅托空言,在日本视为言中有物,而当时莫(墨)索里尼之干涉论,引起美国之鼓励,更为日本之所关心。第三,日本最切望者为华北亲日亲满政权之树立。黄郛主持政整会,虽不足符合日本之理想……日本以为黄郛能受利用,则日本分离华北,将不足引起欧美列国之指摘,于计最得。”[17]另外,关东军也不想过分威逼南京政府,担心因此而“演成蒋之容共,出全国力以对日”[18]。这样,中日关于华北军事停战的交涉便有了可能。关东军虽然一再宣称要与国民政府签订停战协定,但又强调日本其他驻华机关,特别是驻华公使和领事不得直接干预此次谈判[19]。这说明关东军不准备以国民政府(或外交部)作为其交涉对手。

二、政整会设立的原因及在塘沽交涉中的作用

与日本交涉华北停战,显然不是两国简单军事意义的交涉,而是严重的政治和外交斗争,国民政府对此不是不理解。因此,国民政府决策层最初决定只在军事上作出相当让步,将军队“用极速度撤至密云后方约二十里炮火不及之地”[20],使双方军队脱离接触,以结束战事。为此还确定了应付方针:“我决不直接谈判,决不签订停战协定,决不设立缓冲地带,亦决不邀请第三国帮助促成停战协定,至多只能接受暂时事实上的中止敌对行动。”[21]直到5月20日,蒋介石还电示何应钦:如日方要求在前方协商,以迫使中国签订城下之盟,则“万不可行”[22]。从上看出,国民政府从一开始还不打算同日军签订任何停战协定,更不会同日本政府直接交涉华北问题。中国军队主动撤退后,但关东军并不满足,而是继续发动军事攻势,于21日陷香河,对平津构成包围之势,还不断派飞机袭扰北平上空。

面对华北的危急形势,国防会议对当时所处外交、军事和财政的窘迫局面作过如是分析:(1)外交方面,虽然英、美两国意见日益接近,在对日斡旋方面可能会对中方有利,但“于我目前平津之危”,“恐缓不济急”;(2)军事方面,“剿共”的“江西军队不能调开,其他军队则不听调”;(3)财政方面,宋子文正在同美国和英国接洽,“即使有望,亦缓不济急”[23]。因此,在外交、军事和财政诸途径于短期内都难有好转的严峻形势下,国民政府只有被迫与关东军直接谈判以促使华北立即停战。根据国民政府1928年公布的外交部组织法,国际交涉应由外交部主持。也就是说,华北交涉应该由国民政府外交部与日本外务省通过外交途径获得解决。直接交涉本身是一件冒天下之大不韪的事情,如果再由外交部主持其事,政治意味将更加浓厚,表明国民政府准备接受城下之盟,承认日本在中国东北制造的伪满政权。这是国民政府所不愿接受的事实。但涉及直接交涉,国民政府不得不慎重考虑以下三个问题:

首先,国民政府要直接对日交涉,其前提是不能与国联决议相抵触,否则会因此得罪欧美列强,失去他们的支持。自“九·一八”事变以来,国民政府积极展开国联外交,将解决中日问题的希望主要寄托在国联方面,希望它能主持“正义”,制裁日本的侵略。国联也通过了一系列决议,要求日本停止侵略行动,恢复到事变前的状态。但日本不仅视国联决议为一纸废文,而且在“焦土外交”的指导下退出国联,还将侵略战争由关外扩大到关内的华北地区。在处理中日问题的过程中,国联及欧美的态度虽然非常软弱,但总体上尚能谴责日本,在道义和精神上支持中国。国民政府对此表示不满,但不敢公开得罪他们,仍要表示一定程度的信任。蒋介石曾明确表明了这种心理,他说,“国联虽不尽恃,亦非尽不可恃”,依赖国联,至少还可以“维持中国在国际上之地位”与“减少日本直接压迫中国之力量”[24]。国民政府外交特委会也表达了类似思想。外委会认为,中国政府对国联尽量表示信任之意,主要是为“不致伤害各国之感情”和“将来运用《九国公约》,而对美国做工夫时较易说话”[25]。面对华北的严峻形势,在获取欧美列强调停无望的情况下,蒋介石只好尝试对日直接交涉,为此派外交部长罗文干征求英、美、法、意等国使节意见,投石问路,但遭到了他们的反对[26]。这说明,如果国民政府执意对日直接交涉,这一方面意味着否定先前国联对中日问题所作出的一切决议,从而撇开国联单独应付日本,另一方面意味着中国政府在获得国际道义支持之后,又自动向国际社会宣布其放弃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一贯不与日本直接交涉的政策。直接交涉不仅对国民政府的国际地位和尊严将产生不利影响,而且还会在外交上带来巨大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国民政府与日本签订政治性协议,国联就会认为中国“无异甘自对国联与各国违约失信,此后彼等对本案尽可置之不理”[27]。所以塘沽协定签订后,汪精卫仍向欧美强调,中日问题的最终解决“仍须依照《九国公约》、《国联盟约》及国联历次决议案”[28]。上述情况表明,即国民政府即使要对日直接交涉,也只能在“不背国联决议”的前提下进行[29]。

其次,国民政府对日直接交涉还面临着舆论的强大压力。直接交涉一直遭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这是因为历史上袁世凯政府曾与日本直接交涉而被迫接受“二十一条”,而山东问题在列强的干预下却获得解决的前车之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曾多次要求与国民政府直接交涉解决善后,南京政府决策层内某些人如顾维钧、蒋作宾、张群等亦主张与日直接接触,但慑于舆论的压力和国民党内部强硬派的反对,该决策一直未能成为国民政府的主导政策。道理很简单,中国在大片领土被日军占领的条件下与之谈判,等于接受城下之盟。在当时的舆论看来,直接交涉就是卖国[30]。

最后,外交部被完全排除在外交决策核心范围之外,还与外交部长罗文干的对日态度有关。罗文干自1932年凇沪抗战期间出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后,一直反对对日妥协,主张武力抵抗。1933年2月国联大会通过李顿调查报告书,罗文干认为中国“于道义上获得完全之胜利”后[31],中国政府应该乘有利形势采取对日抵抗的政策,故对顾维钧等人提出的具体措置如召回驻日公使、接管日租界和彻底断绝经济关系等,罗文干表示坚决支持,并向蒋介石建议利用日本2月24日宣布退出国联之机,同日本断交;同时通知蒋作宾作好准备,一旦接到外交部的通知,马上离开日本回国[32]。此外,罗文干还迭电命令蒋作宾终止同日本各要人直接接触,并迫使蒋介石“断然否认他本人赞成与日本交涉直接谈判的谣传”[33]。1933年初,日军进攻榆关。罗文干立即致电指挥官何柱国,指出榆关事件是中日问题的一部分,决不能当作局部问题就地解决。为此他还致电张学良,强调如果坚决抵抗,那么“一项根本解决东北问题的办法可能在望,而且我们越显示抵抗决心,天津和北平就越安全”[34]。针对日本外务大臣内田康哉鼓吹日本扶植伪满政权是为维护东亚及世界和平的谬论,罗文干严正指出,中国对伪满的态度非常明显,即由日人创造支持之伪满洲国必须取消,中国在东三省地方必须恢复其固有之主权;在日本之傀儡组织正式宣告违法及取消之前,所谓调停与和解或其他任何解决办法,均属不可能[35]。“其因此发生之事态,应由日本负其责任”[36]。1933年4月中旬,即塘沽交涉前夕,罗文干公开发表谈话,反对蒋汪的对日妥协:“中日直接交涉之说,今已不知若干次也。然事实俱在,何持分辩”。强调在丢失东北土地的情况下,“除努力收复失地外,复有何交涉可言”[37]?

在上述因素的制约下,国民政府不仅要避开外交部对日交涉,而且还得采取一系列措施,从形式到内容对直接交涉进行“包装”。国民政府采取的第一个步骤就是“另起炉灶”,设立以黄郛为委员长的“政整会”。政整会的主要任务对外宣传是整理华北政务,实际上却是“对外缓和日本,对内绥靖反侧”[38]。至于“政务整理”,“原是借题,若无大敌当前,地方本各有首长,中央亦不必多此承转机关”[39]。黄郛应蒋介石的邀请出山,也答应主要是负责华北的对日交涉[40]。蒋汪之所以起用黄郛,这是因为黄素以“亲日”著称,被认为是“能理解日本的第一人”、“亲日派的总帅”[41]。黄郛的出马被日方认为“确系中方让步之第一阶段”[42]。国民政府将华北问题委托给地方当局以地方性事件处理,便顺理成章为中日两国间复杂的政治、外交问题转化成单纯的军事问题作了铺垫。其次,在形式上作文章,由北平军方派遣军事官员与关东军直接交涉,黄郛、何应钦等人则在幕后操控。最后,谋求签定军事性协定。蒋介石在致何应钦、黄郛等人的电文中指出:“惟停战而形诸文字,总以为不妥,且将来协议条款,必有种种难堪之苛求,甚至东北三省及热河字样,亦必杂见其中,无意割让之承认,尤为可虑。”[43]在蒋看来,成文协定一方面会给国内舆论及反对派提供攻击的口实,另一方面则给日军继续扩大侵略留下依据,因为关东军根本就没有“休战诚意”,只不过是企图迫使国民党军“自动撤退”,“垂手而得北平”,因此强调协定“总须避免文字方式”[44]。在协定不形诸文字的计划落空后,国民政府只得继续退让,国防会议决定:“……惟以不用文字规定为原则,若万不得已,只限于军事,不涉政治,并须留意协定中不可有放弃东四省承认伪组织之疑似文句。”[45]蒋介石还特别指示黄郛,将停战协定与议和条约“最宜题界划清,极力避免”[46]。因为从国际法的角度而言,即使签订了形诸文字的“停战协定”,也只不过是为处理纠纷而设定的临时措施,一旦引起纠纷的“事件”平息,所签的协定就应该取消。由于有上述的巧妙安排,在国民政府看来,塘沽交涉结果最终贯彻了“限于军事、不涉政治”的原则。

中日两国从4月19日就华北停战开始接触,4月27日作正式商讨,最后在5月31日签订《塘沽停战协定》,自始至终都避开外交部的参与。黄郛等人直接对蒋介石和汪精卫负责,蒋、汪二人是塘沽交涉真正的幕后决策者。由于整个交涉过程都是秘密进行的,外交部长罗文干及在北平的外交次长刘崇杰、亚洲司司长沈觐鼎三人对中日间的谈判“一无所知”[47]。至何应钦、黄郛同日方达成妥协条件后,蒋介石才于5月27日将罗文干等人召到庐山,要他们表态同意,以致罗对“协定形式内容及手续均多怀疑”[48]。此后不久,汪精卫兼任国防委员会主席,为使外交决策便宜行事,外交重要情报函电径往国防委员会及军事委员会,外交部无法掌握,对决策更无从置喙。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在华北对日交涉问题上,即使“亲日派”头子汪精卫取代罗文干兼任外交部长的职务后,外交部亦未直接参与华北交涉事宜。这亦说明外交部未参与华北对日交涉是国民政府决策层经过考量的结果。

三、政整会主持塘沽交涉的后果

塘沽协定的签订,是否如南京政府所吹嘘的“限于军事,不涉政治”呢?《塘沽停战协定》从形式上是中日两国特定地区的军事领导人所委派的代表签订的军事性质之地方协定,但明眼人一看就不难发现其实际效力与两国政府间的协定并无差别。这个协定有两方面的严重含义:第一,它确认长城一线为日军占领线,等于认可了日本对东北四省的非法占领;第二,由于长城线和中国撤军线之间定为中国非武装区(停战区),日本得以干预其事,冀东至北平二十余县成为一个特殊地区,日本侵略华北的通路被打开。法国外交部官员当时就看出其中的政治问题,说协定不适当地将“整个满洲排除在外”,并“意味着中国间接放弃长城以北地区的警察权,这就可能造成今后的误解”[49]。顾维钧一针见血地指出:国民政府“小心谨慎”避免承认伪政权,就“不能只限于使外交部避免与日本直接谈判”,因为即使是由“地方当局出面,仍然构成对侵略结果的默认”,这尤其是因为“谈判的实质实际上涉及政府间的重大问题”[50]。塘沽协定的屈辱妥协性质由此可见。

对塘沽协定的性质,国民政府决策层认为不仅达到了“限于军事、不涉政治”的最终预期效果,而且还是“不屈服不妥协之下”的“临机应变”[51]。主持华北交涉的主角黄郛认为,谈判既然“以停战条件为范围”,且为“局部军事长官所派代表”,那么“其资格并不足以代表国家”,故“何得议此有关领土完整之政治问题”[53]?汪精卫也相信关东军代表所作的解释:塘沽协定不属于两国外交部门之间的谈判,而“属于双方地方军事当局的讨论事项”,“安排军事细节并不产生国际义务”[53]。塘沽协定签订后,汪精卫发表谈话宣称,此次谈判未签订政治条件,“我方抱定专讨论军事部分,事实所趋,决非屈服”[54]。汪还就此通电向国人作出解释,虽承认“隐痛实深”,但仍声称中国政府“抗日之决心必不放弃,局部缓和不影响领土主权”。他还强调,“至于局部缓和,不影响于领土主权及在国际所得之地位”,只是“为久劳之军队,穷困之人民,得所苏息计”,因此“政府毅然负责而为之”[55]。

那么当时的舆论又是怎样看待塘沽交涉及协定的呢?早在国民政府筹划设立政整会之初,社会舆论就对这个机构的性质和作用表示了质疑。当时舆论尖锐地指出,政整会的职责既然是“政务整理”,显然不应包括华北的外交和军事,因为在北平外交上有外交次长,军事上有军事委员会分会。而当时华北的急务就是处理对日军事外交问题,政整会“似不必过问”,所以国民政府设立政整会的目的似乎显得有些偏离主题[56]。另外,国民政府一直强调国家“统一”,而张学良因热河抗战的失败使“内割据而外统一”的华北政治委员会“遭了天演的淘汰”,这也正是南京政府求之不得“削藩”的大好机会。而此时国民政府却又重新组织政整会,以维持“内割据外统一”的局面,这种“紊乱国家的行政系统”的做法令人难以理解。他们认为,国民政府设立政整会的真实目的是在华北设立一种政治机关,“造成半独立的局面,一方面可以作军事外交上缓冲地,一方面可以消弭地方新政权等等运动的酝酿”[57]。也就是说,政整会打的是“政务整理”的招牌,干的却是对日交涉的实质。

对华北危局,舆论一致认为,蒋介石及国民政府的唯一出路就是“政治解决”江西的共产党,武力彻底抵抗日军的进攻[58]。舆论警告国民政府绝对不能将华北交涉与往日的凇沪交涉相提并论,华北任何形式的妥协都会带来无穷祸患,原因在于,其一,“国家对外交涉,只有一个国家对一个国家的整个问题,绝不能将国家化成许多部分,将问题亦化整为零,进行所谓的局部交涉”。这在外人看来无异是“自裂主权之举”[59]。以前凇沪停战的结果是划定缓冲地带,造成国家主权的损失,如果华北停战仿凇沪协定例,“表面仿佛为局部交涉”,实际上将会造成主权更大的损失。中日两国以长城为分界线,日本守长城以北,中国守长城以南,中国军队不能越过长城线,“等于中国放弃长城以北领土”。因此“文字上中国是否承认满洲伪国,已成次要问题”。其二,长城作为中日两国的分界线后,对长城以北,日本武力占领,坚壁清野,力图发展;对长城以南数十里缓冲地的华北,则以政治阴谋手段,利用汉奸、失意政客军阀造成变乱,使华北造成“对内不独立而实独立,对外不妥协而实妥协”的特殊局面。如此一来,日本退可安然保守满洲热察,进可随时取得河北平津[60]。其三,所谓“华北停战”,应包括中日间所有一切不宣而战的战事,不应限于长城以南、平津以北局部的战事,还应包括多伦、张垣之战事,察哈尔、外蒙及在长江各埠之战事。否则,这种停战“绝无意义”[61]。因为日本阴险狡谲,每次举兵发动侵略,均诿称地方事件,而中日关系非同寻常事件可比,“在在均与国家权益密切相关”,如此下去,则“非待整个中国灭亡,地方事件一日不终止”[62]。塘沽协定签订后,中国的舆论纷纷就此发表评论,称该协定为中国的“城下之盟”、“屈辱”、“耻辱”,指斥蒋、汪二人为“出卖爱国民众的千古罪人”[63]。可见,国民政府以为撇开外交部就能够瞒天过海,此举完全是自欺欺人。

塘沽协定的签订并不是自“九·一八”事变以来中日问题的终点,而是“日本继续及扩大侵略的‘分离华北’的根本立足点”[64]。国民政府虽然因此缓和了日军对华北的军事进攻,获得喘息之机,一方面能够集中全力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力量发动第四次及第五次大规模的军事“围剿”,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为抗日备战赢得了时间,但却是以华北主权的丧失为惨痛代价的。以该协定为基础,日本关东军和随后登台的广田“协和外交”相互配合,从而展开了肢解华北更大的阴谋。

注释

①④⑤[11]沈亦云:《亦云回忆》(下),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 ,1967 年 ,第 471 页 ,第 472页 ,第 467页 ,第 450页。

②李新等主编:《中国新民主革命通史》(第6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页。

③⑨[23][24][35][43][44][53]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 ,1981 年 ,第 646 页 ,第 645 页 ,第 646 页 ,第 291 页 ,第582 页 ,第 647 页 ,第 647 页 ,第 651 页 。

⑥⑩[38][39]沈云龙编著:《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下),台北:联经事业出版公司,1976年,第 635页,第 682页,第685页 ,第 685-686 页。

⑦秦孝仪主编:《总统蒋公大事长编初稿》卷二,台北,1987年 ,第 325页。

⑧[26][28]张蓬舟主编:《近五十年来中国与日本》(一),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 143页,第 111页,第153页。

[12][45][54]蔡德金主编:《汪精卫生平纪事》,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 ,1993年 ,第 190页 ,第193页,第 194页。

[13][46]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合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选编——华北事变》,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第 179-180 页 ,第 164 页 。

[14][19][64]臧运祜:《七七事变前的日本对华政策》,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 68页,第 12页,第80页。

[15][22][40]韩信夫等编:《中华民国大事记》(第三卷),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97年,第 506页,第 507页,第496页。

[16][18][27]章伯锋主编:《从九一八到七七》,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1997年 ,第 481页 ,第479页,第 401页。

[17][21]梁敬镦:《日本侵略华北史述》,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 ,1984年 ,第 19-20页 ,第14页。

[20][48]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委员会编:《何应钦将军九五纪事长编》(下),台北: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4 年 ,第 307 页 ,第 340 页 。

[25]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35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1977年,总第1228页。

[29][51]《某中委谈对日于不屈服下临机应变》,《中央日报》1933年5月 22日 ,第 1张。

[30]蒋作宾:《蒋作宾回忆录》,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 年 ,第 12页。

[31]国民政府外交部编:《中国外交年鉴》,1934年,第200页。

[32][33][34][47][49][50][5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99页 ,第 88 页 ,第 122 页 ,第 240 页 ,第 241 页 ,第 275 页 ,第582页。

[36]《日本提出荒谬节略,罗外长痛加驳斥》,《中央日报》1933年2月24日,第1张。

[37]《我对日外交抱定一贯主张》,《中央夜报》1933年4月14日。

[41]彭明主编:《中国现代史资料选辑》(第4册),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84页。

[42]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38辑),台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辑发行,1977年,总第2282页。

[55]《汪院长今晨返京》,《中央夜报》1933年5月31日。

[56]《社论:对黄委员长的希望》,天津《益世报》1933年5月17日,第1张。

[57]《社论:华北有另设政治组织的必要?》,天津《益世报》1933年 4月 26日 ,第 1张。

[58]《社论:蒋委员长可走的三条路》,天津《益世报》1933年3月15日,第1张。

[59][6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5辑第1编·外交(一)],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 年 ,第 218 页 ,第 218 页 。

[60]《社论:滦东情形的真象》,天津《益世报》1933年5月8日,第1张。

[61]《社论:再谈停战谈判》,天津《益世报》1933年5月29日 ,第 1张。

[63]张同新:《蒋汪合作的国民政府》,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81页。

2008-09-10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立项课题“近代中国人对日本的认识与态度”(06JJD770012)

责任编辑 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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