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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八事变与国民政府的外交决策

2010-04-08左双文

关键词:事变蒋介石外交

左双文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一二·八事变与国民政府的外交决策

左双文

(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一二·八事变后,十九路军奋起抵抗,国民政府改变此前的不抵抗政策,提出了“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解决方针。一方面,以一定兵力援助十九路军抗日,但将之限定在一定的、局部的范围;与此同时,又积极通过国联及英美等大国的斡旋,争取双方停战和日本撤兵。在交涉中,最初力图将上海事件与东北问题一并解决,但由于日本坚决反对,中方只得接受“沪事单独解决”的方案。

一二·八事变;国民政府;外交决策

一二·八事变爆发后,在驻沪的粤系十九路军坚不屈服、奋起抵抗的形势下,国民政府改变此前的不抵抗政策,提出了“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解决方针。一方面,以一定兵力援助十九路军抗日,但将之限定在一定的、局部的范围,尽力避免使之进一步扩大;与此同时,又积极通过国联及英美等大国的斡旋,争取双方停战和日本撤兵。在停战交涉中,最初力图将上海事件与东北问题一并解决,但由于日本坚决反对,列强不愿强力干涉,中方只得接受“沪事单独解决”的方案。①《上海停战协定》的签订,使国民政府面临的外部危机得以暂时解决,但既存的隐患则远未消除。

一、“一面抵抗、一面交涉”方针的提出

九·一八事变后,国难当头,国民党内宁粤分裂的局面难再长期延续。经过反复磋商折衷,粤方仍坚持以去蒋作为宁粤合作的先决条件。无奈之下,1931年12月15日,蒋介石宣布下野,返回溪口。29日,陈友仁出任孙科内阁的外交部长。然而,南京的政局仍在蒋的实际操控之中,没有蒋的合作,改组后的新政府步履艰难,尤其外交、财政一筹莫展。1932年1月初,由于对日交涉不能打破僵局,苦无良策的陈友仁提出对日绝交方案。1月10日,得知此议的蒋介石惊呼,“内无准备,遽尔绝交,此大危之事也”,连忙电告何应钦、朱培德、陈果夫等明确反对这一主张:“如对日绝交,即不能不对俄复交。”绝交和现时对俄复交皆非善策,“陈友仁提此案,众者不察,且多数赞同绝交,是诚国家最大危机。此时我国地位,若战而不宣,尚犹可言,如绝交,即为宣而不战,则国必危亡。若对俄复交,则列强对我,不但不助,且将反助日本,故在东三省问题未决之前,遽尔对俄复交,则不止断送满蒙,是乃断送全国也。”②

1月13日,已决定回京的蒋介石到杭州,得知孙科等人拟于政治会议之下“另组特别委员会,决定外交财政方策”,并拟以孙科、李文范、陈铭枢、冯玉祥、李宗仁、李济深、陈友仁、何应钦等十余人为委员,陈友仁主张对日经济绝交尤为激烈。蒋介石很不以为然,认为孙科是上了胡汉民的当。③对粤系的活动他非常恼火,22日他在励志社谈话时表示:“外交问题,全在国内自强,故非先统一国内不可。如广东能切实归附中央,则对内对外一切问题,皆可迎刃而解。否则,以广东人而亡国民党,以国民党而亡中国。亡国之罪,应由广东人负之。”④这也反映出,他主张的“攘外必先安内”,这时主要还是针对粤系的分裂,重点还不是在于中共。23日,得孔祥熙报,日人在上海极力挑衅,下午与汪精卫谈,得出意见是:“对日问题,决取缓和态度,先礼后兵方式。”⑤然而,此后数日,蒋介石迭接上海市长吴铁城报告称,由于日方步步紧逼,粤系的十九路军官兵皆“极激昂”“极愿不惜牺牲,故随时有发生冲突之虞”;“民情愤激,易生反响,请愿示威,事所难免。”⑥为避免冲突,27日决定派宪兵第六团开往上海闸北一带接替防务。28日下午,蒋往访汪精卫“与商外交方针,确定二点,一积极抵抗,一预备交涉”⑦,并基本答应了日方提出的各项条件。但日军根本不予理会,在当晚即悍然向中国军队进攻,十九路军奋起抵抗,一二·八事变爆发。

事变爆发的当天,蒋汪合作的新政府刚刚成立。汪精卫任行政院院长,宋子文任副院长,罗文干出任外交部长。事变爆发后,国民政府立即向日本政府提出严重抗议,国民党中政会决定抵抗暴力。⑧

1月29日,外交部发表宣言,向外界介绍日本侵略上海的情形,同时表示“中国当局处此情形,为执行中国主权上应有之权利,不得不采取自卫手段;并对于日本武装军队之攻击,当继续严予抵抗”,并以维护九国公约、非战公约的名义,呼吁“应请以上签约国家采取有效行动,履行其条约上神圣之义务,勿使人道公理、公法条约,竟为日本暴行所蹂躏破坏无遗”⑨。并紧急照会国联及九国公约签字国驻华公使,要求迅速采取有效手段,制止日本的军事行动。

日军悍然将战火烧向国民党统治的心脏地区,蒋介石等人的反应与几个月前有了较为明显的变化。在获知日军进攻闸北的消息后,于1月29日在日记中记道:“倭寇必欲再侵略我东南乎?我亦惟有与之决一死战而已。”⑩提出了处理此次事变的原则与方法:一面预备交涉,一面积极抵抗。而交涉的最低限度是不妨碍中国行政与领土完整。⑪并决定,为使政府免受日军炮舰之直接威胁,国民政府先迁往洛阳办公。30日晨,蒋介石密电全军各将士,表示对日寇的一意孤行实不能再忍,号召大家“皆应为国家争人格,为民族求生存,为革命尽责任,抱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之决心,以与此破坏和平蔑弃信义之暴日相周旋。中正与诸同志久共患难,今身虽在野,犹愿与诸将士誓同生死,尽我天职”⑫。张治中后来在回忆录中称,蒋此电一发,人心士气为之一振。同日,国民政府发表《移驻洛阳办公宣言》,指出“夫日本所以继续使用此等暴力政策,且进而愈厉,其用心不过欲威胁我政府,使屈服于丧权辱国条件之下”;但政府绝不会为此等暴力所屈服,“一面督励军警,从事自卫,决不以尺土寸地授人。一面仍运用外交方法,要求各国履行其条约上之责任。”⑬次日,汪精卫就国民政府暂移洛阳办公在开封发表谈话,解释政府迁往洛阳办公的原因及经过。他说,为了使政府机关自由行使职权,决定将国民政府迁到洛阳办公,这样做的目的是“预备以最大牺牲,为长期之抵抗,”并意识到“此后必入了长期奋斗的境况,断然无疑”⑭。

但在江西前线剿共的熊式辉仍不赞同武力抵抗,他致电蒋介石称:“对日外交,久延不决,致有今日之误。在国民心理,固宜言战,但为利害计,言战危险,甚于言和,论者每唱高调,要皆别具心肠,岂有丝毫为国家观念。一齐众楚,一教众咻,政府实处两难之境。但窃以为筑室道谋,三年不成,决大疑,定大计,但当以国家利害为前提,不顾一切非难。”⑮熊式辉等人的这类声音,与事变初期蒋的表态虽有差异,但对其后蒋介石了结事变的思路并非毫无影响。

尽管国民政府一再表示要抵抗且有所行动,但并未对日宣战。这样做,既有担心在国力未充、毫无准备之时战事扩大无法收拾的因素;也是为了强调中国的应战完全是出于自卫,并非主动对日挑战,以争取国际机构、国际舆论的同情和支持,并避免被日方利用将责任推给中方的考虑。2月1日,外交部即电呈蒋介石,报告中国驻国联代表颜惠庆来电,“力请万勿对日宣战”,理由是:“盖一经对日宣战,不仅无形中破坏将进行之程序,且巩固日方之实际地位,或予日方以机会,正得援引第16条,而以自卫为辩护。此间同情我方诸友之意,均以此时宣战大有损于中国之利益,中国显可采取一切正当之手段,以为自卫,而不宣战等语”。⑯因此,国民政府在对外宣传上反复强调中国政府的抵抗纯属自卫。面对日军的不断进攻,国民政府的态度依然是不绝交、不宣战,期待着国际上对日本的制裁,认为目前在上海的这种状况,“不但中国对日本有正当防卫之权利,各国对于日本亦有干涉其野蛮举动之义务。中国此时,应联合签约各国以制裁日本,用不着宣战的。”⑰国民政府一再强调列强在华利益受到日本的威胁,以期各大国在外交上对日本的暴行进行干涉,对日本展开外交攻势。2月15日,汪精卫在徐州发表谈话,公开阐明了政府的对日方针:“一面抵抗,一面交涉,同时并行。军事上要抵抗,外交上要交涉,不失领土,不丧主权;在最低限度之下,我们不退让;最低限度之上,我们不唱高调。这便是我们共赴国难的方法。”⑱

至此,国民政府处理此次事变的方针基本上确立:一方面作有限的抵抗,不在丧权辱国的条约上签字,不在日本的暴力挟持下屈服,表明中国的态度;另一方面又改变九·一八之后不与日本直接交涉的被动做法,不绝对拒绝交涉,而是在抵抗的同时,又尽量争取谈判桌前的机会,借助英、美的调停,以外交交涉的手段,早日停止冲突。认为日本的行动,“是破坏了国际联盟公约、华盛顿九国公约、非战公约的”,在外交上有充分的理由,英美也不会坐视不管。⑲

二、从“解决一切争端”到“局部先决沪案”的退让

交战初期,十九路军全力以赴,而原计划接替十九路军维持闸北治安的宪兵第6团,也被“拨归第十九路指挥,以资策应”⑳。31日,蒋介石将冯玉祥、朱培德、李济深等提出的“如日本飞机军舰向京轰炸时,则可令长江各要塞,对日军舰开始射击;如日本陆军在上海登陆时,应令第十九路及前警卫军全部,以全力夹击;……并将海军舰队集结于相当地点,以便抗战,同时敷设水雷及障碍物以便制止敌舰之任意活动”的建议转电何应钦,“希即照办可也。”㉑

鉴于十九路军在沪是孤军应敌,国内舆论强烈要求国民党中央出兵援沪,中央军一些高级将领也主动请战。1月30日,88师师长俞济时即致电蒋介石,“沪案严重。十九路军应战颇获胜利,惟恐不能持久。可否将本师调沪增援乞示”。对此,2月1日,蒋复电称“贵师行动,一听何部长命令,如运沪作战,务希奋勇自强”㉒。已有允派嫡系部队加入作战的考虑。在此之际,中央军校教育长张治中也向蒋介石电请率军校学生增援沪战。

2月4日,蒋介石令朱培德以军事委员会名义通电公布,决定将全国划分为四个防卫区,黄河以南长江以北为第二防卫区,由蒋介石、韩复榘分任正副司令;第三防卫区为“长江以南及浙闽两省,以何应钦为司令长官,陈铭枢副之”。因上海划在第三防卫区,实际上是要何应钦主持此次对日作战,而由于十九路军属陈铭枢的嫡系力量,故令陈铭枢为副。通电同时要求“各司令长官除酌留部队绥靖地方外,均应将防区内兵力集结,以便与暴日相周旋”㉓。

2月6日,何应钦请示蒋介石,可否以张治中任第五军军长兼87师师长,率87、88两师到沪参战,蒋表示“甚赞成”。8日,蒋同意调山炮一营增援十九路军,“归十九路指挥。”10日,电已推进至南翔的88师师长俞济时须绝对服从蒋光鼐总指挥的命令,“并与友军共同进退为要。”㉔16日,蒋又特意电嘱张治中,“希与十九路军蒋蔡两同志,共同一致,团结奋斗,对于蒋总指挥命令,尤当切实服从,万不可稍有隔膜。”㉕18日,蒋再电张治中、俞济时,告以第五军以十九路军名义参战,“应生死与共团结奋斗无分彼此荣辱。”15-19日间,蒋又从各部秘密抽调2 000徒手兵补充至十九路军。㉖作战期间武器弹药的补充也尚称可观:补充十九路军步枪1 500支,机关枪130挺,各种火炮73门,枪弹近1 110万发,各种炮弹73 400余颗,手榴弹167 000余颗;补充第五军步枪1 600支,机关枪12挺,各种火炮73门,枪弹近763万发,各种炮弹16 000余颗,手榴弹50 000颗。㉗经蒋介石批准,部分空军也参加了对日作战。只是海军按兵不动,为各方所诟病。

接着军事当局又向“豫、赣等省抽调胡宗南、蒋鼎文、上官云相各师及十四军全部,与戴岳旅等,分道驰援,准备策应”㉘。但由于日军的阻挠及一些地方当局以防务空虚为言,尤其是最高当局目的还是以战求和,这些部队未及时赶到上海;而日军以租界为根据地,援兵不断而来,在沪力战的中国军队面对日军不断的猛烈攻击,不得不于3月2日退防第二线。

在中日军队间战火纷飞之际,由英美法等国驻沪外交、军事官员牵线,双方的外交接触一直未断,国民政府在“一面抵抗”的同时,更迫切、更倾心的是在从事着“一面交涉”的活动。2月1日,美国就沪事向中日两国提出五项劝告:“一、中日双方立时停止一切暴力行为及暴力准备。二、中日双方不能动员及动员准备。三、上海中日双方军队接触之地立即撇开。四、撇开之地由友军驻扎。五、停止冲突后由列强居间从事交涉,以解决中日间一切争端。”㉙其中第五项实际是要求把东北上海问题一并解决,而不仅仅是对上海的冲突就事论事。2月2日,美国公使詹森又会同英法等国使节正式照会中国外交部,通告解决中日冲突的提议四点。其中第四点即含有上述第五点之内容,即接受停战之后,中日双方“即根据非战公约及十二月九日国联议决案之精神,在中立国观察者或参与者协助之下,迅速进行商议,以解决一切悬案之争议。”㉚这个方案,相对来说,对中国较为有利,也正是罗文干、顾维钧等中国外交官员所希望达到的目标。他们认为,如果孤立地只解决中日在上海的冲突,暗含有承认日本占领东北现状之意。因上海与列强利益关系之密切,英美难于坐视不理,主张利用列强关注中日纠纷之际,把东北问题和上海问题视为一个整体,一并解决。因此外交部答复,表示中国愿意接受英美提出的调停意见。㉛同日,外长罗文干发表谈话,肯定了这种解决方式,称“中国领土主权是整个的,中国领土之完整,曾经历次国际公约之保障,决无在整个国家之领土主权范围以内,东三省与上海问题,可以分别解决之理,况且日本对中国武力政策亦系整个的,其军事行为,即秉此一贯政策而发”㉜。在上海参与交涉的顾维钧对此提议也表示满意,称其中一并解决的意见“与我辈向来主张颇相符合,弟即电达钧任兄,并电蒋、汪及时接受,以图中日间各问题之总解决。顷闻政府业已照复接受该条件”,但日本对此坚决拒绝,“此间日方并托人疏通,欲就沪案先行解决。”在上海承担交涉任务的部分国民政府外委会成员及上海市政府负责人讨论时,意见也有出入,“此间同人今晨集议,有主张先决沪案者。弟力持不可,现得英美各国积极出为调停,正宜乘此时机解决全部悬案,倘局部先决沪案,时机一去,沈案益将棘手。”㉝但罗、顾等人的意见显然高估了英美等国调停的力量及低估了日本得寸进尺、蛮横贪婪的本性。与日本强盗打交道,战场上得不到的东西,更不可能从谈判桌上获得。

实际上,汪、蒋也颇属意于此一方案。4日,汪在蚌埠主持讨论“外交方针”,即明确表示:“只要不丧国权,不失守土,日寇不提难以忍受之条件,则我方即可乘英美干涉之机与之交涉,不可以各国干涉而我反以强硬致生不利影响也。”㉞5日,蒋介石致电吴铁城、顾维钧,告以:“江申电悉,伟略所见,以英外相训令驻使,向中日双方建议调解办法,依照非战公约及十二月九号国联决议之精神,双方即开无条件谈判,由中立国代表参加,以解决一切争端(黑体为引者所加),我方应即乘此时机,进谋解决。此与弟意正同,请速即进行,勿失时机。”8日并再次对顾维钧等主张“沪案不能单独解决,以免英美冷淡”的意见表示同意。㉟

但日本方面对双方停火提出了十分苛刻的先决条件,尤其是对“解决全部悬案”的提议完全回绝。2月4日下午,日外相芳泽谦吉发出答复照会,共有四项内容:第一,首先强调“中国军队必须立即而且完全停止挑衅及骚扰行动”,日军才停止战斗行为;“如中国方面(不管是正规军还是便衣队)仍有挑衅或骚扰行动,帝国军队即完全保留采取自由行动的权利”。第二,“鉴于中国方面历来有不信任的行动与目前严重的局势,我方不可能停止军事动员与战斗准备。”第三,对于隔离日中交战双方,在闸北附近设立“中立区”以及由领事及日军司令参加交涉的提议表示赞同。第四,“对于所谓中日各悬案亦包括满洲问题在内之解释,认为满洲问题与上海事件完全不相关,满洲问题将依去年12月10日国联理事会通过之决议办理,且不接受第三国视察员之襄助以解决满洲各问题,为帝国之既定方针,故本项建议,完全不能接受。”㊱日军袭扰上海本来就是为要转移视听,又岂容将东北问题并入一块讨论?㊲

由于中日双方意见尖锐对立,为保障英国的利益及维护其租界的安全,英国渐次偏向局部解决的方案,试图说服中国方面接受。2月7日,英国海军提督克莱和英使蓝普森到宋子文家中与中方探讨中日之间停战退兵办法,中方有宋子文、顾维钧、郭泰祺、吴铁城、蒋光鼐等在座。顾等仍坚持中日问题应“谋整个解决,不允单独先决沪事。”双方因此又僵持不下。为避免僵局,顾维钧因提出待下午讨论后再正式答复。最终中方“为尊重英司令意见,对所提办法原则上可赞成,但同时须即日由中日与其他关系各国代表开会,商议九一八以来中日间所有争端,以谋解决之途径。”㊳但中方这一有所让步的提议被日使重光葵断然拒绝。

与罗、顾等外交人员有所不同,蒋介石、何应钦等因为对中方军事实力的担忧,加上国共冲突正酣、宁粤矛盾仍在发酵,故仍抱持“攘外必先安内”的方针,极不愿意战事扩大,希望赶紧就势收场。尤其是在感到英美并不愿以实力干预之后,这种意愿就更为强烈。何应钦得知英方7日的调停毫无结果后,便致电吴铁城、宋子文、孔祥熙、张群等,表示大为不满,称“我国对外一切军事,平时毫无准备,兄等所深悉。是以此次淞沪事件,弟曾迭电商酌,适可而止,盖期早得收束,为国家多留一分元气也。昨英司令在沪会商调解,闻诸同志中多主张须依据各国通牒第五条连同东省问题整个解决,以致毫无结果。失此斡旋良机,深为可惜。目前沪事交涉,如诸同志坚持强硬,并依赖国际或列强之帮助,势必迂缓迁延,牺牲我十九路军净尽而后已,不但丧师,抑且失地”;要求吴铁城等人与“在沪诸外委,从速设法,先求停止战事。至于整个问题,则待外交正式之解决,庶不至益加扩大糜烂,而不可收拾也”㊴。与此同时,蒋介石授意何应钦派陆军步兵学校校长王俊利用私人关系与日本武官原田进行直接交涉,以期实现上海的停战。2月13日,蒋介石召何应钦、陈铭枢“商谈沪事”,称近日英美对中日冲突一事表示,如时局无进展两国暂不提出新的调停方案,只是驻沪的英美法使“甚愿以个人资格调停”(连以国家的名义都不愿意,又怎能指望得上——引者),法国惟英国之马首是瞻,“苏俄对日,似有谅解之意。又据颜代表刘公使电称,各国胁于日威,似难切实助我”;国内,共军“乘机猛攻”,“失意军阀与政客力谋复活”,广东大肆扩军,派人接洽胡汉民拥孙科、陈友仁与中央捣乱,“最可虑者,帷幄之中、肘腋之间更有阴谋异图之人”(此处似指这时在南京中央的冯玉祥、李济深等——引者),国家危机至此,刚与他联手不久的“汪兆铭意志薄弱,已抱悲观,”只能靠他自己牺牲一切以支此危局了。故蒋称,“今日根据环境与敌我内容,主张对于沪事取和缓,勿使扩大。”㊵据此,罗文干、陈铭枢、何应钦联名电上海蒋光鼐、蔡廷锴、吴铁城、宋子文,转达蒋介石的指令:“介公刻到浦镇召弟等指示沪事,以十九路军保持十余日来之胜利,能趁此收手,避免再与决战为主。其办法如下:一、如日本确无侵占闸北之企图,双方立即进行停战办法。二、停战条件须双方各自撤退至相当地点,中国军队退出地方由中国警察维持。请兄等仍斟酌外部前开接受英美调停办法各电及……王俊所述办法,择其于我有利者从速进行”。㊶随着列强态度及内外局势的变化,主张上海事件局部解决的意见逐渐占了上风。

2月14日,为避免对外交涉政出多门,蒋又亲拟给吴铁城的电报,以汪精卫、蒋介石二人的名义发出,指示对外交委员会的权力加以限制:“外交委员对英美法使提议无论赞成或拒绝,均需征求同意,若迳自决定,则无须外部与中政会议矣,兆铭,中正。”㊷

三、淞沪停战实现与各方反应

中方同意局部解决后,日方却在2月18日提出了一个十分苛刻的停战条件,要求先由中方单方面撤退,由日军监视,取缔抗日运动等,令蒋十分痛愤:“何物倭寇,其不知中国尚有人耳!”告知陈铭枢、汪精卫决继续抵抗。㊸中方拒绝了日本的条件,之后近半月,双方多有激战。中间虽有英使蓝普森等的斡旋,但基本是复述日方条件,为蒋所拒。但日方援兵源源而来,中方再无实质性增援,而且战事由最初阶段的街巷之战逐步扩展至较广阔战场,便利日本重武器的运用。十九路军与第五军独力难支,遂于3月2日全线后撤,退出战斗。这样,日方终于可以体面地结束上海的战事,接受国际调停,达成在上海的停战,成功地实现了将国际视线从东北移开、上海问题单独解决的目标。进两步,退半步,确保第一步。因为如果战事继续拖延,对日本人也未必有利。这期间,日本大藏大臣高桥是清就忧虑地说:“我国海外声誉正在急剧下降,目前在海外筹划资金几乎已不可能,这样下去,军费连三个月也维持不了。”而以内务大臣牧野伸显为代表的一些人则担心:“如果我们在上海失败了,则直到现在的满蒙问题也将统统化为乌有。”㊹即在后来谈判进入尾声时,朝鲜志士尹奉吉在虹口公园炸死炸伤数名日本要人,受重伤的日方代表重光葵也力主不要因此再使事态扩大,因“日本面临着满洲的前途问题,对上海事件要适可而止,体面地结束,这对国家前途是完全必要的。”电告国内停战协定要如期订立,决不可因此事故而受影响,“此际倘有疏忽,势将为国家前途招致不可挽回的灾难。”㊺

3月4日,国联大会通过敦促中日双方一致停战的决议。3月11日,国联大会再次就此通过了一个决议案,大会“公然于演说词中隐然于决议案中指斥日本”,主张“上海立即恢复原状,东省渐次恢复原状”。这既满足了英美尽早解决上海危机的愿望,又表明了不承认日本对东北的非法占领的态度。3月13日,颜惠庆奉政府训令,向大会主席表示接受大会决议案,并作出三点补充。其中第三点是“会员国对违反盟约公约所造成之局面等情,不予承认一节,当然包括傀儡政府在内。”㊻3月24日,停战谈判正式开始,费时月余,集会15次,经中国代表几经折冲,费尽心力,达成双方正式停战。日军主力于一月内撤离,所有日军退至公共租界及虹口方面之越界筑路,即完全恢复至一二·八以前之状态的协议;使协定避免了包含任何政治内容,但也使上海问题与东北问题完全脱节。

5月5日,协定签字毕,国民政府外交部《关于上海停战会议经过的报告》对此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大致尚属实情,兹在此摘录一二:“一、此次会议系根据国联大会决议案而产生,范围仅涉停战撤兵,亦为该决议案所明定。所以凡属政治问题,如东北事件责任问题,损害赔偿均未阑入,但并非抛弃,以后自当提出交涉;”“二、在开会之先,日方主张召集圆桌会议,商订上海安全、抗日、抵货问题,并宣传所谓创设自由港、扩充租界及设立缓冲区、中立区及不住兵区域等事,均经我方代表据理力争,节节打破,终经双方呈准政府订立基本原则,以为正式会议讨论之依据。”㊼蒋介石对结果也表示满意,称:“经努力争持,方得此比较公平之解决,此后对于外交,或有进展希望,而雪耻之方针更应确立迅行毋忘也。”㊽6日在致各将领电中,蒋也表示了将继续致力于解决东北问题的态度:“此次协定成立,实依照国联之决议,关于协定内容,我方所始终坚持者为限于日军撤退,不得附带政治性质之条件,此点已完全办到。……自昨日起日军已依照协定开始撤退,我方亦已开始接收地方矣!惟中日之根本问题全在东北土地之得失与主权之存亡,故我政府仍本向来一贯之方针,以交涉与抵抗并行,期得最后之解决。”㊾

但外界的观感却相当负面。早在协议签订之前,就有此次中日谈判附有秘密政治条件的传闻。因此协议内容一经公布,人们普遍将此视为中方的妥协,对政府表示不满。上海救国联合会李次山、殷芝龄等甚至将负责此次谈判的外交次长郭泰祺打伤㊿。国民政府监察院长于右任也“以《上海停战协定》未经立法院通过为理由”,对汪精卫提出弹劾。5月6日,《申报》以《上海停战协议与东北问题》为题发表时评,称目前政府对上海的处理结果完全为中国外交的失败,“此次停战会议之必无好果,早为国人所共料。”而上海停战会议,使日本做到了“转移世界目光与打开(与东北问题)联锁难关之两点”,“完全为日本外交之大成果”。为此,国民党中央宣传委员会及郭泰祺、罗文干、汪精卫等人只得纷纷出来反复说明,加以澄清。平心而论,以当时中日双方实力对比的悬殊,《上海停战协定》本身对日方的让步有限,但这暗含了关于东北问题的交涉变得遥遥无期;日本军队在中国的领土上横冲直撞,为所欲为,而丝毫不必涉及赔偿道歉等问题;一二·八以前之状态也并非一个公平、合法的状态,而且,因规定中国军队撤离市区,日军驻地可以种种理由超越原范围,实际上也并未回复至一二·八以前之状态。这是一个贫弱的、内部四分五裂的国家所难以避免的代价。

国民政府就事变所制订的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方针,贯穿了这次事变的始终,并成为一直到全面抗战初期都基本奉行的方针。其后的《塘沽协定》、《何梅协定》中方作出的退让更大,日本军阀毫无节制地对华扩张行为,终于迫使国民政府走上了全面抵抗的道路。

注 释:

① 关于一二·八事变的史料及研究成果相当丰富,过去多侧重于对蒋介石南京政府不支持、援助十九路军抗日的揭露;近年的研究有所改变,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著作是周天度、郑则民等著的《中华民国史》第三编第二卷(中华书局2002年版)的有关部分,杨奎松著的《中国近代通史》第八卷“内战与危机”(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的有关部分;余子道、张林龙著《一二八淞沪抗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对整个事件也有较好的概述。而据笔者所知,从外交与中外关系角度考察的论文有:吴景平、赵哲:《评美国对九一八事变和一二八事变的态度》,《抗日战争研究》1993年第3期;王宇博:《英国与一二八事变》,《江苏社会科学》1993年第6期;张北根:《英国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的调停》,《党史研究资料》1997年第6期;王立诚、吴金彪:《一二八事变与英国对中日冲突的立场转变》,《安徽史学》2003年第6期;曹振威:《一二八事变初期日本政府的外交欺骗》,《军事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但专论国民政府外交应对的文章似尚未见,而近年来蒋中正档案相关部分的陆续出版,为展开这方面的讨论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②③④⑤⑥⑦⑩⑫⑮⑯㉑㉓㉞㉟㊸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3,台北“国史馆”2004年版,第25-26,33-36,66-67,69,82-83,87-88,90,101-102,98,130-131,109-110,141,142,144-145、164-165,236-240页。

⑧ 张篷舟:《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第一卷(1932-1934),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0页。

⑨ 《外交部对淞沪事变宣言》,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81年版,第432页。

于是,习惯了大手大脚的韩莎,不得不算计着过日子。星巴克没了,西餐没了,进口水果也不敢买了,甚至买两斤排骨,杜飞都要心疼半天。

⑪ 《蒋委员中正手定对日交涉之原则与方法》,《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第431页。

⑬ 《国民政府移驻洛阳办公宣言》,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36辑,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1984年版,第8219页。

⑭ 汪精卫:《国民政府暂移洛阳办公之原因及经过》,《革命文献》第36辑,第8224、8225页。

⑰ 《革命文献》第36辑,第8225页。

⑱⑲ 汪精卫:《政府对日方针》,《革命文献》第36辑,第8238,8238页。

⑳ 《南京国民革命军参谋本部关于淞沪作战经过报告》(1932年第1054号),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588页。

㉒ 《蒋委员中正复第八十八师俞济时师长勖勉调沪增援电》,《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第445页。

㉔㉖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绪编(一),第448-449、451,458-460页。

㉕ 张治中:《张治中回忆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85年版,第98页。

㉗㉘ 《南京国民革命军参谋本部关于淞沪作战经过报告》(1932年第1054号),《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594,589页。

㉙ 《美国就沪事向中日两国提出的五项劝告抄件》(1932年2月1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68页。

㉚ 《美国公使来照》(1932年2月2日),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三)《日军侵犯上海与进攻华北》,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95年版,第53-54页。

㉛ 《外部答复各国,中国接受提议》,1932年2月5日《中央日报》第1张第3版。

㉜ 《罗外长发表重要谈话》,1932年2月5日《中央日报》。

㉝ 《顾维钧关于英美调停办法及中日双方态度等致张学良密电稿》(1932年2月4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江苏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第672页。

㊱ 《关于上海事件之帝国与英美法间往返公文》,[日]外务省编:《满洲事变及上海事件关系公表集》,供应社1984年版,第128-129页。转引自曹振威:《一二八事变初期日本政府的外交欺骗》,载《军事历史研究》2007年第2期。

㊲ 多年后,《蒋介石秘录》一书的作者、日本传记作家古屋奎二也指出,“一二八淞沪事变是日本海军在中国的心脏部位所发动的军事行动。这个行动和在东北发生的九一八事变并非没有关联,虽然沈阳和上海之间的距离有1 400公里之遥,但实则不能不说是出于同一构想、而且有密切联系的一连串事件。日本军部是以一二八事变来转移国际间对于东北方面的注视,而趁隙制造出伪满州国。从这一方面说,一二八事变是为了侵略东北而故意策划的一种佯动作战。”《蒋介石秘录》第三卷,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67页。

㊳ 《顾维钧关于沪案及中日双方停战退兵办法会议情形致张学良密电稿》(1932年2月7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674页。

㊴ 《何应钦为尽快停战议和致吴铁城孔祥熙等密电》(1932年2月8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676-677页。

㊵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3,第194-197页。关于蒋介石这时对胡汉民、孙科、陈友仁、唐生智、冯玉祥、李济深等不满的情形可参见《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3,第350页的相关内容。

㊶ 《何应钦等转报蒋介石对沪事意见致蔡廷锴等密电》(1932年2月13日),《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681-682页。

㊷㊾ 《蒋中正总统文物—革命文献(四)中日关系史料》(影印本),台北“国史馆”2002年版,第291,317页。

㊹ 转引自余子道、张林龙著:《一二八淞沪抗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42页。

㊺ 《重光葵外交回忆录》,知识出版社1982年版,第104-105页。

㊻ 《中华民国外交部工作报告》(1932年3月),《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九·一八”事变》,第604-607页。

㊼ 《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754-755页。

㊽㊿ 《蒋中正总统档案:事略稿本》,14,第235,231-232页。

【责任编辑:赵小华】

K264.31

A

1000-5455(2010)01-0085-07

2009-10-07

左双文(1961—),男,湖南湘潭人,华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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