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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筹建清洁能源网

2010-04-05

地理教学 2010年4期
关键词:区域环境长三角欧洲

欧洲筹建清洁能源网

欧洲国家在可再生能源工业方面各自为战的局面即将结束,据1月5日出版的《南德意志报》报道,包括英国、德国、丹麦、挪威在内的9个国家正在筹划建立统一的欧洲清洁能源网络,将各国的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资源进行一次整合,从而形成从北海到欧洲大陆北部的联合电网。

根据目前英国及德国媒体披露的消息,英国、德国、丹麦、挪威、法国、比利时、荷兰、爱尔兰和卢森堡的能源部门高层官员已于去年12月在爱尔兰就这一清洁能源网络的具体细节进行过讨论,并达成了一致。据《南德意志报》报道,按照该项目的规划,欧洲9国将用10年的时间,把英国和德国在北海的风力发电装置,通过海底高压电缆与挪威、丹麦以及比利时海岸连接起来。与此同时,挪威的水力发电资源以及欧洲大陆的太阳能发电资源也将通过海底高压电缆的传输方式,连通至上述的9个国家,从而形成一个覆盖整个西北欧的清洁能源网络。

专家分析说,目前尽管欧洲主要国家的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程度都不低,但是无论风能、太阳能还是水利资源都存在季节性和气候性的变化,供给量并非很稳定。建成欧洲统一的能源网络之后,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由于气候变化所带来的能源供给不足的状况。特别对于处于外海的大型风力发电设备来说,如果能够及时把所产生的能源以电力形式传输到邻近国家,就能进一步提高能源的利用率。目前的状况是,随着清洁能源的不断开发,现有的电网已经不能满足传输和储存清洁能源的需求,对于电网的改造迫在眉睫。欧洲统一清洁能源网络的上马,正是这一面向未来的电网改造工作的重要一步。

摘自2010年1月6日《文汇报》长三角土壤污染后果堪忧

“土壤污染防治,是长三角地区目前环境治理中的薄弱环节。”昨天上午在沪召开的2009年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学术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提出,与已经日渐受到重视的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相比,长三角区域内,土壤污染尽管“看不到”、“嗅不见”,形势却同样严峻。然而,无论是社会还是个人,对此的防治意识都相对较弱。作为国内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如何在协同机制下探索土壤污染防治的创新制度和方法,已经成为长三角区域面对的一个新问题。

嘉兴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虞锡君教授告诉记者,根据中科院南京土壤所2006年在南京郊区蔬菜基地做的定点测试,仅有40%的土壤处于安全等级,而30%的土壤已经受到污染。而浙江省有关部门的调查显示,全省Ⅰ类和Ⅱ类土壤占调查区总面积的82%,其余18%的土壤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区域内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集约化的快速发展,加上疏于防治,大量未经处理的废弃物通过多种渠道向土壤系统转移、残留,是形成土壤污染的主要因素。”虞锡君说,目前长三角的土壤污染,范围大、领域广、途径多,假如长期放任不管,后果十分堪忧。然而,无论是在长三角还是在全国,目前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都是一片空白。

“缺乏相对统一的区域环境准入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是长三角地区环保工作目前的软肋。”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徐光华表示,区域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各类环保问题,通常都很难靠一地的政府来解决。要应对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形势,两省一市的有关部门必须尽快建立起区域环境信息共享与发布制度,启动区域环境监管与应急联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加快区域环境保护相关法律规范的研究和制定。

“重视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外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一大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虞锡君向记者介绍道,生态补偿机制,又称生态系统服务付费,主要原则就是“污染者付费”和“保护者受偿”——由污染事故的责任方治理土壤污染、或者支付土壤污染治理的费用。国外在这方面有过不少成功案例——1972年,美国通过的《纳税人减税法》,目的之一就是以税收方面的优惠措施,来刺激私人资本投资于土壤清洁治理。根据美国政府的报告,其直接结果是吸引了34亿美元的私人投资,8000个受到污染的棕色地块恢复了生产能力。虞锡君表示,在区域联动的基础上确立土壤生态直接补偿制度,或许是我们目前值得努力的方向。

摘自2009年11月20日《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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