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意”“象”的身体逻辑及其艺术表现
2010-04-03曾小明刘新敖
曾小明,刘新敖
(1.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长沙 410082;2. 湖南城市学院 国际交流处,湖南 益阳 413000)
魏晋“意”“象”的身体逻辑及其艺术表现
曾小明1,刘新敖2
(1. 湖南大学 岳麓书院,长沙 410082;2. 湖南城市学院 国际交流处,湖南 益阳 413000)
魏晋名士遵循“象—意—象”的身体逻辑结构,其尚情、重性、求真之“意”,通过艺术表现的动力、内容和理想,与身体的欲望、行为、意向之“象”紧密结合。“风骨”等身体的肉体性存在以及“气”、“清”等身体的精神性存在的批评标准也表明,魏晋“意”“象”的身体逻辑,已经以艺术为载体且两相契合。
魏晋;意;象;身体;艺术
魏晋时期,知识分子从束缚中解脱出来,开始自觉对主体意识和个体自我价值的关注。对人身体表达的自由追求,开始和当时的哲学文化传统、艺术创作和批评结合起来。不论当时知识分子是否意识到这点,魏晋自觉意识经历了从外而内,从社会到自然,从经学到文学、艺术,从客观万物到主体存在,从外在主体到自我身体的转变。对身体的关注及其表达,已成为当时文艺活动的重要特征。
一、表达身体解放的文化传统
魏晋身体意识的出现,以主体自我意识的形成和发展为标志。更为确切地说,魏晋对于身体的关注,以及它在艺术领域的表现,是在对魏晋前关于“象”与“意”关系的关注的文化传统中发展起来的。“立象以尽意”,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于主体自我意识与客观对象之间的辨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象”“意”之辩,其实就是魏晋个体意识萌芽、发展和解放的文化在身体上的表现。
第一,外在之“象”拓展至内在之“意”:对个体主体意识关注的开端
《周易》“立象以尽意”建立了象意关系,开始了寻求主体意识与外在事物联系的文化源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1]266象是“赜”的一种形象化的表达,“赜”是象的内核,无“赜”不成象。其关注的焦点更多在于象的表现,这个“象”是深妙微幽的宇宙根本之道的一种客体化表现形式。换句话说,“象”之本体,并不在于具体可感的客观事物本身,而在于“赜”。
然而,从人对于客观外物的接受和理解来说,“象”并不能孤立于人的主体意识之外,否则,在主体意识和客观外物,乃至与客观外物的本体之间无法建立联系和理解的途径。显然,魏晋哲人意识到了这点。对“象”的关注,并进而转为对“意”即个体主体意识的关注,象和意之间的关系得到进一步凸显,是在魏晋时期。也就是说,魏晋时期,通达宇宙本体与主体意识之间的渠道业已通过“象—意”模式得以建立。王弼说:“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2]609象因意而成,同时又体现意,所以知象便明意,象是进入意的一条重要途径。王弼明确将象与意结合起来,关注的焦点,也由外而内,个体意识开始成为关注和表现的对象,个体通达宇宙本体的途径也得以正式确立。如此,个体的内在意识,也就具有了宇宙意识和人类共通性。正如唐人邢璹诠释这句话时所说:“作其言者,显明其象。若乾能变化,龙是变物,欲明乾象,假龙以明乾。欲明龙者,假言以象龙。龙则象之意也。”[2]610在邢璹看来,“乾”之变化是意义本体,宇宙本体意义的形象化表达或发挥作用,需要以“象”作为途径,作用于主体意识。如此,对于象的关注问题,延伸到了对于“象”与“意”相互问题的关注。
在“象”与“意”相互关系基础上,对于“象”“意”关系的论说,逐步将重点置于对于意的论说,即对个体意识的强调。阮籍《通易论》中进一步强化了象对表现意的作用,个体意识更加明显,象和人的主观情感及行为选择紧密联系起来。正因象能表意,所以王弼提出触类取象,他说:“是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2]609在王弼看来,《周易》取象是以义为基本准则的,触类就是对具有某类共同特征事物的感悟,可以成为“象”。合义,就是合符主体意义表达需求和“象”所包含的宇宙本体意义。
第二,个体之“意”拓展至身体之“象”:主体意识外化为身体追求
主体意识被关注的进一步发展,是身体舒展和身体表现作为文人士大夫的追求被正式确立。当“象”与“意”通过主体意识联结起来以后,仅仅依赖客观外物之“象”,显然已经不能满足主体表达的需求,主体意识外化为身体追求,也就成为魏晋文人士大夫的必然选择。
刘劭在《人物志》中指出:“故其刚柔明畅贞固之徵,著乎形容,见乎声色,发乎情味,各如其象。”刘昞注:“自然之理,神动形色,诚发于中,德辉外耀。”[3]38在刘劭看来,人的刚强温和、聪明豁达、忠贞坚定等性情的特征,都可以从形体容貌、声音神色、性情趣味上反映出来。人的外在之身和内在之德紧密相连,内在之德通过人的外在之身得以表现。也就是说,人的身体容貌是一个人志向追求和道德的外在流露,观其言行,便可知其才识和德行,“身体”开始成为表“意”之“象”。魏晋贤哲对于“象”和“意”关系的表述,由客观物象逐渐拓展到自我身体之“象”。
更进一步,在魏晋文人士大夫看来,身体既然是作为表意之象而存在,就必然和通过象而表现的道德观念或某种宇宙普遍规律有着必然联系,这也正是魏晋人物品评的内涵所在。曹植认为,圣人是身和志相融、身和道相即的典范代表。从圣人外在超脱飘逸的形体,就可以完全感觉到圣人心中的志向和得道的程度。志和道,都偏向于神,神内形外,外在的形貌在士人们的交往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因而形神合一成为士人理想的生活目标。正是在这一文化氛围的影响下,“象”完成了在身体领域的拓展,表意之象不再只是外在物象,身体也开始同客观外物一样,成为表现主体意志、道德和某种形而上概念的要素。李泽厚说:“这种夸张地对人物风貌的形容品评,要求以漂亮的外在风貌表达出高超的内在人格,正是当时这个阶级的审美理想和趣味。”[4]96从“象”“意”关系角度来看,李泽厚的启示意义在于,身体开始成为“整个阶级的审美理想和趣味”,开始成为一种普遍意义的表现形式,换句话说,身体亦完成了作为以“象”的形式存在的表意载体。
文化传统对于主体意识的关注和重视,并最终完成“意”在身体领域的表现,促使身体需要寻求表现的艺术载体。可以说,正是这种文化源头,促使了魏晋艺术的自觉,使得艺术创作自觉遵守美学规律的同时,最终促使了身体在文化和艺术领域的被关注和表现成为可能。这一方面是艺术发展的规律使然,另一方面,从“象”“意”之辨来说,也是身体寻求表意载体的必然结果。冯友兰认为,玄心、洞见、顿悟、深情等个体情感是一个真名士的内在标志,魏晋士人正是把自己的玄心、洞见、顿悟、深情融入自己的艺术之中,并沟通了艺术和身体之间的血肉关系。由此看来,《周易》“圣人立象以尽意”在经过王弼、刘勰等人的诠释后,建立了象和意之间的关系,并凸显了身体在象中的地位,因为正是主体意识的形成,才真正确立了身体的所在,才使身体的表达成为可能。正如刘勰所言“神用象通,情变所孕。物以貌求,心以理应。”[5]400“情”和“心”,则是人们关注自我身体的一个重要表征,和自我身体之“象”紧密相连。由此看来,象是尊崇幽深玄妙的道而对万物之形和容的物化,魏晋名士最终在“象—意—象”的文化逻辑中把这物化的象还原为身体,并成功地将艺术表现作为象外化形式的身体的载体,并最终实现文人士大夫“意”之追求。
二、崇尚身体自由的艺术创作
由“象”到“意”,由客观外物到对自我的关注,身体的确认和心灵上的自由追求互为表里,并完美地熔铸在他们的艺术创作之中。
第一,尚情之“意”与身体欲望之“象”:艺术表现的动力
“意”外化为身体之“象”,再寻求适合其表达方式的艺术载体,其动力在于“情”的驱动。也就是说,魏晋尚情的文化氛围,在艺术领域的表现,是以身体欲望的舒展方式实现的。受这一文化传统影响的文人士大夫,正是为了舒展个体内在之“情”,而自觉进行着解放身体欲求的艺术创作。“情”是动力,亦是联结主体之“意”与艺术形式的重要途径。因为艺术构思的过程,实质上正是“内外通而意物合”的过程,也即主体情感与外物的结合过程。
魏晋时期,这一观念已成主流。在陆机《文赋》基础上,挚虞《文章流别论》进一步明确“情”与“意”对于艺术构思和创作的作用。他说:“文章者,所以宣上下之象,明人伦之叙,穷理尽性,以究万物之宜者也。”[6]819《尔雅·释言》:“宣,遍也。”“宣上下之象”就是周遍宇宙万物万形而成象,“明”、“穷”、“究”的内容就是立象所要表达的意。挚虞认为,文学艺术总是从人的日常情感出发,通过艺术形式来表现外物之理。人的身体存在,通过情感和艺术形式的结合而实现了其表“意”的价值。魏晋贤哲对于主体意识在艺术领域展开的探讨,为身体在艺术创作的深入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逻辑基础,对于魏晋艺术的身体观产生了重要影响。这样一种“情”和“意”是魏晋贤哲个体生命意识觉醒后于天地宇宙之中寻求身心安顿和内心逍遥自由的情感,即一己之我融入浩淼宇宙之后的生命超越之情。
第二,重性之“意”与身体行为之“象”:艺术表现的内容
魏晋重情之“意”促进了身体欲望之象在他们创作领域的表现,其重性之“意”则使文人士大夫身体行为与艺术表现内容的两相契合。“‘性’范畴的本体涵义,随着魏晋时代的人文觉醒而被赋予崭新的意味,即它由之前主要表示宇宙存在的完满转为人生理想境遇的表达;到玄学成熟时期,‘性’范畴标示着对人的生命美感给予终极性精神诠解,因而是一个极具人文蕴涵的美学范畴。”[7]96-101这一生命美感的获得,来源于艺术作品表达身体行为之“象”对于表达人生境遇之“意”的展现,对自我生命美感的关注,成为魏晋人洞察生命真谛的一个特别视角。
由于追求“性”与身体行为的契合,游仙诗成为了魏晋文人表现“意”与“象”完美结合的最佳手段。游仙诗起源较早,但在魏晋才得以盛行,不能不说和魏晋对身体的关注密切相关。游仙诗通过“游”的形情和神态的描写,歌咏仙人漫游的逍遥之情,并借此抒发作者自我的仰慕情怀,以身体之“性”的表达为主要内容。
游仙诗之“游”一方面是自我身体之游。如曹操《陌上桑》从文字上看,是通过身体的舒展追求人生不老之境,就其精神内容来说,却是充满了对于自由、自我的人生境界的向往。游仙诗的“游”另一方面是以艳羡神仙之“游”表现出的主体心灵之“游”。郭璞《游仙诗》,神态飘逸,形体无拘无束,形神合一,身心和谐。正如钟嵘、陈祚明对郭璞游仙诗的评价“坎壈咏怀,非列仙之趣也”,[8]102通过对神仙身体行为的精描细绘,表达的是自我理想的追求,在身体的理念上实现“意”与“象”的结合。
上述由“象”到“意”的觉醒再由魏晋文人“性”到“象”的舒展,同样也使书画中对于个体之“性”的表达成为一种自觉追求。只是相对于文学领域,书画领域更强调通过身体行为与艺术形式的契合来追求主体之“性”。成公绥在《隶书体》中开篇说:“皇颉作文,因物构思;观彼鸟迹,遂成文字。”[9]620在成公绥看来,造字和作文一样,都是对万物之形的描摹和意化,从某种程度上说,字和文章,是万物之象的载体或者表现形式,文意和字意正是万物之象所要呈现的意义,是主体意识通过与身体行为相契合的艺术样式的表现。卫恒在《四体书势》中说道:“大晋开元,弘道敷训,天垂其象,地耀其文。其文乃耀,粲矣其章,因声会意,类物有方。”[10]294在卫恒看来,类物象形,是造字的基本方法。他说:“日处君而盈其度”,字不仅是状物之形,更是状人之品行,直接和人的个体表现相关。可见,艺术表现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依赖于主体之“性”而形成的。
卫夫人也认为,书法的表现内容是与作为生命个体存在的身体和精神性存在的身体同时契合的。书法艺术要表现的内容,就是身体之“意”的外在之“象”。书法和身体间的内在关系,在其理论中被进一步强化。她认为,书法作品的表现内容应该“多力丰筋”,即筋劲,力强。“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11]1562书法艺术的表现内容应该也是活生生的生命个体存在,清瘦而刚健,只有如同魏晋士人所追求的容止以及身体行为、生活品味一样,才是真正优秀的艺术作品。可见,艺术作品的表现内容和精神追求正是通过身体行为方式得以表现的。
第三,求真之“意”与身体意向之“象”:艺术表现的理想
正是在这种文化氛围和创作思潮的影响下,魏晋文人士大夫的求真之“意”成为可能。“如果说在庄子身上,‘贵真’仅为一簇思想火花,那么到了魏晋人那里,便形成了一种思想潮流,一种人生态度和生活习惯,其中也包含着深远的历史意蕴和独特的时代精神。”[12]78-81身体在情感欲求的驱动下,通过与身体形式契合的艺术形式表现出来,其内涵就在于通过身体意向之“象”,来表达求真之“意”。
魏晋文人士大夫求真的人生态度和生活习惯,表现于主体身上,是对于放身逍遥、不为型拘的自由之身的向往和追求。孔融、嵇康等人都认为,珍重自我之身,保存自我的自由主体人格,是身体意向之“象”的内涵所在。对于魏晋士人来说,这就要远离名利的束缚。陆机在《赴洛道中作》写出了受拘之身的迷惘:“借问子何之,世网婴我身。……伫立望故乡,顾影凄自怜。”[13]294迷惘中更懂得对身体自由的憧憬和珍爱。陶渊明也表达了这一爱身的主张,他说:“所以贵我身,岂不在一生?”[14]423由此看来,魏晋贤哲都把自由之身作为自己追求的理想目标之一,渴望实现形神合一而达到庄子那种逍遥的境界,在宁静的心境之中实现自我的精神超越。
可见,身体之象,以及由身体而表现出来的风度,成为创作表现的对象,创作者自觉地以自我身体为参照,按照身体规律来进行创作,表现自我追求的理想。在他们看来,人是宇宙之秀,万物之灵,因而人体之美的规律代表美的最高规律。艺术创作如果能象人的身体中筋、骨、肉一样合乎比例,能象人的身体中的五官四肢一样相处和谐,自然而然就会具有高度审美的艺术作品诞生。
三、寻求身体舒展的艺术反思
魏晋“意”“象”的身体逻辑,使其尚情、重性、求真的人文自觉意识,涌动在艺术创作之中,具有宇宙本体意义的自然之性及其艺术创作,必然促使魏晋士人遵循身体规律来品评艺术。
第一,以身体作为肉体性存在为标准的艺术反思
魏晋名士在其生命实践中,以老、庄所推崇的那些风高玉洁的人物为模型,不断地凸显身体的需求,寻找情感的真实,渴望精神的超越,并使得身、情、意完美结合,于苦难的困境之中,实现内心的宁静。生命的真实来自自我生命体的存在,生命意义的彰显来自自我生命体的感受,而身体是生命体得以存在的最基本的载体,因而自由的身体自然而然成为魏晋贤哲追求的理想目标之一。与此目标相应,在艺术创作中,以身体作为肉体性存在为标准便成为了魏晋文人士大夫的必然选择。“风骨”、“神思”、“肌理”、“形神”、“滋味”、“心”、“骨髓”都成了这一阶段艺术反思的关键词。这些描绘身体的词语一旦成为艺术评论的术语,意味着身体之象成为表“意”手段的成熟。
这些身体喻示性词语,不能单凭逻辑去领悟,而需直觉去领会玩味。正如吴兴明所说:“五官感觉之象、形、色、气、味、声与精神直感之身、韵、态、情、趣、境等构成这些概念的内涵的直接所指。这就是所谓的观。表面上看,它们是非常具体乃至具象的,词语的意味要从‘象’之中去各自领会。”[15]171对“肌理”的理解,就需通过对身体之象的深入理解,方能把握其真正所指,理解艺术作为身体之象存在的意义。“它是一种形象的喻示,即直观开启,它以‘象’喻义,以直观来启示义理和幽玄。”[15]172随着魏晋士人生命意识的觉醒,身体的凸显,以身体为喻为象,来把握和品评艺术,成为一种必然。
将人作为肉体性存在作为艺术作品表“意”之“象”,当推刘勰。刘勰把文章的生命和人的生命作类比,反映了晋人视文如己的创作观念已经自觉的融于其创作之中。刘勰说:“造化赋形,支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载百虑,高下相须,自然成对”,[5]499自然界赋予人物的形体,无论四肢,还是五官,都互相成对,因而作为文章的句式,也应如人的五官四肢一样两两相对。在刘勰看来,艺术的和谐和身体的和谐是同感同节奏的。可见,刘勰对文章的内容、构思以及剪裁的思考,都是以人的身体为起点,由身及文,好的艺术品以得道之身为标准,这也是好的艺术作品的目标所在,如此,身体之“象”方能与社会、艺术本体之“意”契合,这便是魏晋“象—意—象”身体逻辑在艺术批评领域的表现。
“风骨”原为品评人的一个术语。其后,逐渐成为这一时期最具代表性的批评术语,艺术之“风骨”即人之风骨,反之亦然。深受玄学思想影响的刘勰,准确把握了魏晋艺术创作中的身体意象化,在评价文学作品时多以身体做喻:“沉吟铺辞,莫先于骨”,[5]609“结言端直,则文骨成焉”。[5]423刘勰在总结魏晋创作时,自觉把身体和艺术融为一体,一方面,他看到了身体在魏晋时受到的普遍重视;另一方面,身体之美是一种和谐的自然之美,是宇宙之美的一个缩影,并成为当时艺术之美的最基本标准。
第二,以身体作为精神性存在为标准的艺术反思
魏晋身体之象是身体作为肉体性存在与精神性存在的统一体。进入艺术创作之中的身体之“象”,目的在于表现生存之“意”,因此,身体的精神性存在,也是艺术反思不可或缺的标准之一。
曹丕沟通精神性身体存在与艺术的关键词则是“气”,“气”亦成魏晋时期展示身体之“意”的重要范畴。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指出:“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16]111两汉以来,气作为万物以及人身体本体的观念已经得到普遍接受。因此,曹丕以气论文,文章和身体具备了同质的基础。气有清有浊,人就有圣人与常人、善人与恶人之别,文章通畅与艰涩、秀美与粗陋之别,文章之气和身体之气有了互相对应的关系。“清”既是文章之美也是人之美的目标所在。
周振甫在解释刘勰“情之含风,犹形之包气”之语时指出:“这个气指人物的生气,是用来作为风的比喻。”没有气,人的形体就会衰亡,没有内容,文气就会衰竭,文章的情感就成了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刘勰视文义如身之骨,文辞如身之肉,文义统领文辞正如身之骨支撑身之肉一样。如果文章失去文义这个统领和核心,其表达就会杂乱无章,正如人没有骨的支撑,就会出现脉络阻塞,人也会随之半身不遂甚至死亡。而魏晋艺术所追求的,正是要通过文义,去实现自由、清远的人生存在境界。
除此之外,“清”也是魏晋时期评价艺术与身体关系的关键词。清,是道的一种状态,也是魏晋名士所追求的生存状态。“清”首先被运用于人物品评,意指生命个体超然物外、精神自由的身体存在状态。魏晋诸如“清远”、“清通”、“清伦”的评说,均指人物精神面貌的神清气爽,超尘脱俗,表里清澄。随着对这样一种生命个体的精神性存在状态的关注、推崇和追求,艺术创作之中自然而然自我呈现,便成为理想的表达方式。魏晋名士对身体精神性存在状态的追求,使身体之“象”的人生含义在艺术作品载体中得到强化。在创作领域,所谓“清”,是主体精神的素朴无为状态。刘勰称陆云有“雅好清省”,此评价是深合陆云文学审美观的本意的。陆云在《与兄平原书》正是以“清”来品评其兄的文章:“省《述思赋》,流深情至言,实为清妙。”[17]1076陆云对其兄长文章的评价,以“清妙”与人情感之契合论文,将“清”作为与人的精神性存在的批评标准引入艺术批评,使魏晋士人追求清雅的精神风格与艺术作品得以紧密联系起来,彰显“意”的同时,也使“象”之美感凸显。可见,“清”不仅是身体的外在气质和精神面貌,更是艺术作品的一种神韵和批评标准。具有审美价值的艺术作品,正在于把身体的这样追求,毫无雕饰地在艺术作品中完美地表现出来,通过身体之“象”,来达成人生深“意”。
综上所述,魏晋时期,独特的历史语境培育了独特的文化环境,在“象—意—象”的身体逻辑结构中,个体自我意识生长的同时,对身体的关注成为艺术追求和表现的对象。在中国艺术史上,魏晋士人第一次有意识地让身体参与了创作,他们面对自己的身体,用身体去感知,用身体去发现,用身体去创造,并自觉遵循身体之规律来进行艺术创作,从这个角度看,人的觉醒和艺术的自觉互为表里,互相彰显,人的意识的觉醒直接带来了艺术上的自觉。魏晋时期,人的个体意识的觉醒开始成为当时文人知识分子的自觉追求。知识分子从束缚中解脱出来,对主体意识和个体自我价值的关注,进而对人身体表达的自由追求,开始和当时的哲学文化传统、艺术创作和批评结合在一起。不论当时的知识分子是否意识到这点,魏晋自觉意识经历从外而内,从社会到自然,从经学到文学、艺术,从客观万物到主体存在,从外在主体到自我身体的转变。对于身体的关注及其表达,已成为当时文化艺术活动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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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The famous scholars in Wei and Jin Dynasties(AD.220-420) were following the image-meaning-image body logical structure. The meaning of feeling, disposition and genuine which the famous scholars pursued in Wei and Jin Dynasties integrated with the image of appetites, behavior and intent of their body by the motility, content and idea of art representation. The image-meaning-image logical structure also embodiment in the art critical field that relevant to the body of famous scholars in Wei and Jin Dynasties.
Key words:Wei and Jin Dynasties; meaning; image; body; art
(责任编校:彭 萍)
On the Body Logical Structure and Its Art Representation of Meaning and Image in Wei and Jin Dynasties
ZENG Xiao-ming1, LIU Xin-ao2
(1. Yuelu Academy,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52; 2. Department of Foreign Affairs,Hunan City University, Yiyang, Hunan 413000, China)
I 206
A
1672–1942(2010)01–0065–05
2009-11-18
曾小明(1975-),男,湖南武冈人,博士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思想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