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真诠

2010-03-22黄俊贵

图书馆学刊 2010年4期
关键词:天堂图书馆服务

黄俊贵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广东 广州 510110)

黄俊贵 男,原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长,研究馆员。

近年来,常听到同仁提及“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说明这一说法在图书馆界的受重视程度。图书馆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世界的重要作用,是由创造世界的每一个人,通过始终执着、持续不断的阅读行为来体现的。图书馆怎样吸引读者达到不可去之须臾地步,发挥它作为社会阅读最佳场所的功能,是一项重大而光荣的人类文明使命。阿根廷小说家、散文家、诗人、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的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博尔赫斯(Jorge Luis Borges,1899~1986)说:“我心里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诗人毕竟是诗人,这是他在几乎失明之后所写《关于天赐的诗》中的诗句,强烈地表达了他对图书馆职业的真诚情结与理想追求。

为什么说“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图书馆“天堂”并非虚无飘渺,而是存在于现实,她实在是供人们享用的最为理想的阅读场所。因为,社会活动是信息传播、交流、利用活动,社会每一个人都通过信息的识别、获取、处理、利用,从中不断提高认知,塑造自己,服务社会。然而,信息无所不在,几乎世间的各种现象都被视为信息,唯经过处理、加工形成知识的信息才能显现实际作用,具有利用与保存价值;在各类信息中知识才是人类对客观世界认识的智力成果。而图书馆正是社会知识的总汇。在图书馆提供社会阅读的各类图书、刊物及其他文献中,既保存了历史的记忆,更反映了现代文明。图书馆拥有、涵盖着不断增长的古今中外知识。这些知识不仅内容广泛而丰富,还能传播、交流、保存并加以实践再现。可以说,图书馆是社会客观知识的载体,是人类头脑的延伸。人们从图书馆获取客观知识孕育自己的主观知识,进而在社会生活中得到验证、升华,转化为物质力量。

社会阅读活动是社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阅读及其服务,属于不可分割的整体。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以服务社会阅读为天职。它具有大众传播性质,对社会大众阅读不可或缺,其知识受众,即图书馆的知识接受者,包括城市和农村各阶层的个人或群体,都是图书馆永远的读者(包括现时的或潜在的)。图书馆的存在价值在于社会阅读之中,图书馆全部工作都服务于社会阅读。社会阅读促进图书馆发展,图书馆服务显示它的社会价值,二者形影相随,相得益彰,不可分离。

当今,我国对社会阅读与图书馆服务较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重视。《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保障和满足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基本文化需求”,实现“均衡资源”、“均等服务”,加快公共图书馆建设,从建设学习型和创新型社会、提高大众科学文化素质的高度,大力推动社会阅读活动。

社会阅读包括图书馆阅读、城市与农村阅读、团体阅读、学校阅读、家庭阅读、个人阅读等等社会各类人群的阅读活动。它们之间难以严格区分与界定,其中需要特别强调图书馆阅读的重要性,因它既是最佳的社会阅读场所,又是永恒的社会阅读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人文环境,可以为社会大众提供丰富的知识资源,掌握各种文献检索途径,选择自己所需要的阅读服务;可以选择某一个图书馆接受服务,也可以在任何一个图书馆获得其他图书馆的入藏信息,并接受相关服务,诸如馆际互借、网络信息传递等,因为各地区、各类型图书馆是一个有机整体,文献资源互通有无,服务社会形成联盟协作;可以为进入图书馆内的读者服务,也可以通过送书上门、流动图书馆、自助图书馆以及数字化图书馆的网络信息,为身在图书馆舍以外的读者服务。图书馆是社会大众阅读的组织者和推动者,属于社会大众的终身教育基地、社会大学。历来社会的自修者、求知者、治学者以及以各种方式寻求知识引为乐趣者,都从图书馆得到教益、充实、提高,致有所进步,有所发现,有所创新。图书馆作为社会阅读的“天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读者在图书馆可以开拓知识眼界,领略知识渊薮。图书馆是文献之海随你徜徉,是知识之泉任你畅饮。无论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图书馆都向读者提供大量的信息资源,除了入藏有古今中外的各门学科文献外,还拥有大量的网络专题信息资源。仅就我国公共图书馆藏书而论,国家图书馆有近三千万册(件),一般省(市)图书馆有上百万册(件)至数百万册(件),至于县(区)以下图书馆也有数万册(件)至几十万册(件)。这些资源之所以称“册(件)”,是因为其中不仅包括图书、期刊、报纸的印刷品,还有各类音像制品、数字化信息光盘和各类虚拟的网络资源。这些资源数量日益趋增,内容与时俱新,足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图书馆的全部信息、知识资源不是单纯为了保藏,或者作为可望而不可及的展示品。这里有教无类,不分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宗教、阶层、职务,一视同仁,向所有读者全面开放服务。全部馆藏文献实行开架服务,网络信息由读者自主选择,如同超级市场那样宽松、自主,任意挑选、翻阅、外借,可以毫无拘束,尽情徜徉、领略、吸吮知识精华,从而得到精神满足。

其二,读者在图书馆可以接受良好的终身教育。图书馆作为社会教育机构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延伸、发展,属于没有边界的社会大学,为所有公民提供终身教育服务。对于少年儿童还可以将学校、社会、家庭教育联结起来,相互补充,促进成长。这里没有学期限制,没有必需完成的作业,也不颁发学位、文凭,但可以专心攻读、从事研究、写作,作为攀登学术高峰或引领事业发展的阶梯。更可以从中得到阅读愉悦,益知增见、培养情趣、修身养性,让自主阅读的社会教育陪伴终生。历史上不少名人、雅士正是利用图书馆调研、构思、写作,走向社会,改变世界;更有无数凡人、平民在图书馆自学成才,解惑释疑,开发智力,不断塑造人生。

其三,读者在图书馆可以得到充分的知识服务。图书馆服务有别于一般公共服务,也不同于其他文化服务,它以公共知识、信息为主要内容,以开放、公益、公平、共享为原则,向全社会提供免费服务。现在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和效率与以往传统服务已不能同日而语。现在各类各级图书馆完全改变昔日单一的“借借还还”窠臼,全面实行自动化、网络化,不断充实科技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各大中型图书馆都从一般书刊文献信息、知识的采集、整理、宣传、提供,发展到文献知识的开发加工,编辑专题资料,建立专题数据库,形成提供书刊服务与信息服务并举的格局。集合组织专题知识,建立专题知识服务场所,实行书刊借阅、参考咨询相结合的服务模式,构建图书馆服务与社会发展、经济建设、科研教育交流互动的服务机制,例如,南京图书馆、东莞图书馆以及华南师范大学图书馆等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组织各图书馆“联合参考咨询与文献传递网”,形成图书馆馆内服务与远程信息咨询、文献传递并重的创新服务模式。2008年,以广东省中山图书馆为例,其联合10多个省、市的40多家公共图书馆,已拥有注册参考咨询员300多名,解答各种咨询60多万例,向读者免费传递文献近300万篇,受到社会各方的欢迎与赞誉。建立学科馆员制,由具备某一学科背景及较高信息意识的参考咨询人员担任学科馆员,从事某学科专业文献的收集、整理、宣传、服务,此为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的重大举措。现在深圳科技图书馆、清华大学图书馆等已经取得良好效果,许多图书馆都在积极创造条件,将逐步推行这一服务制度。图书馆服务是一个动态过程,以读者需求为中心,即从读者需求出发,积极寻找各类资源,实行资源共建共享,采取联袂合作服务模式,并建立服务反馈系统,及时了解需求,收集服务效果,推行反复、持续服务策略,转变个别图书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守株待兔的被动服务行为。图书馆不仅以文献资源、网络信息进行服务,还以阅读讲座、学术报告,以及对少年儿童的寓教于乐等形式开展服务。图书馆服务不再刻板、单一,而是丰富多彩,为大众喜爱,实属社会最具人气的知识服务。

其四,读者在图书馆可以自由行使自己的文化权利。图书馆以实现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公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关于读者的图书馆阅读权利的文章很多,大同小异,基本内容一致。这里主要吸纳王子舟教授关于阅读权利的归纳,加以阐述:

一是平等获取知识权。知识属于社会公共产品,不具有排他性,读者获取知识、共享知识的条件是平等的。1994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新的《公共图书馆宣言》称:“公共图书馆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提供服务,而不论人们在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上的差异。必须向那些因任何原因不能获得正常服务和资料的用户提供特别服务,例如向少数民族语言的用户、残疾人、住院病人或狱中囚犯提供特别的服务和资料。”这些平等获取知识权的理念已经根植于图书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

二是自由选择知识权。这主要表现在宪法赋予读者的独立人格、选择自由和实现价值的权利。我国宪法第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些充分表明,读者具有自由选择知识产品、知识服务的权利,充分尊重读者的独立精神,发展自身的人格,实现“自我价值”和“自我掌控”。不但读者的自由选择知识权受宪法保护,而且图书馆作为知识总汇,实施兼收并蓄的知识采集原则。《公共图书馆宣言》要求图书馆所藏文献“必须既反映当前社会的潮流和进步,又记载人类努力和想像力的往事”。图书馆“藏书和图书馆服务不应屈从于任何意识形态的、政治的、宗教的审查制度或商业的压力”。

三是知识知情权。图书馆作为知识服务的公益事业,是依靠公民的纳税由政府兴办的。读者在购买、使用知识产品,或者获得知识服务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鉴于知识产品(如图书、报刊、光盘、磁带等)大都具有商品属性,读者可根据上述法律条文,享有接受知识服务的知情权,诸如知识产品是否盗版,了解知识产品的内容梗概,了解图书馆服务规章等等。通常知识产品及知识服务与图书馆读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读者往往处于“弱者”地位,为此,维护读者的知识知情权是十分必要的。

四是知识服务保障权。读者在图书馆接受服务的保障权,表现在几个方面:①获得最好服务权利。图书馆根据国家和地区的经济、技术、文化发展能力,充分挖掘潜力,努力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条件,同时根据读者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优质服务。②保障阅读时空的权利。延长开放时间,保证全年每天开放,每天服务10~12小时,并以最好的馆舍条件,开辟尽可能多的读者服务场所,绝对不能利用服务场所设接待室、办公室,甚至出租供作商业活动或其他用途。③接受知识获取能力培训权。图书馆帮助读者利用图书馆,为读者主动排解疑难,培训读者的信息检索能力和知识的选择、鉴赏能力。④尊重读者的隐私权。凡读者的个人资料、阅读记录、E-mail地址、获取知识的倾向、个人生活情况等均属个人秘密、隐私,图书馆均予尊重,严格保密,以保障读者人权,实现“个人资料自我支配”。⑤读者对图书馆批评、建议和监督权。读者对图书馆服务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是基本人权,受国家宪法保护。为此,读者在接受图书馆服务时有权对知识产品(馆藏文献、信息产品等)、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有权对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保护读者权益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申诉;有权对损害知识产权行为提出检举;有权对图书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建议;有权参与读者服务实际工作或参与图书馆服务的重要决策。

诚然,读者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互为作用的。读者在具有充分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读者义务是基于法律的合法权利,而产生的合法义务,一般包括在图书馆阅读活动中遵守国家政策法律,爱护文献及国家公共财物,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与公共卫生等。

其五,读者可以在图书馆获得广泛的信息、知识交流空间。如前所述,图书馆具有众多的信息载体,并通过多种服务形式和信息渠道进行传递,在图书馆与读者群之间的信息互动、交流是非常畅通的。许多图书馆都专门为读者开辟交流活动空间,除了消闲休息室外,另设有阅读讨论室或外语学习(交流)角;图书馆报告厅开展经常性活动,以“论坛”形式,邀请社会名人开设专题讲座,往往引人入胜,好评如潮;在展览厅定期举办以历史或现实为背景的各种专题展览常为读者青睐,致流连忘返,其中图书、图片、书画展览则是最为常见,也是读者相当重视的。为了加强图书馆与读者的阅读信息交流,建立信息反馈系统,各类型图书馆都具有各种形式的读者群体组织,诸如,“读者沙龙”、“读者联谊会”、“读者委员会”等等。他们既是各方读者温馨、愉快的大家庭,又是联系读者与图书馆的桥梁。读者之间互相切磋,建立友谊;读者与图书馆互动,许多读者积极分子参与图书馆工作,成为图书馆的良师益友。图书馆不断展现着一道亮丽的社会文明风景线。

其六,读者在图书馆可以享用最为舒适的阅读环境。图书馆的阅读环境包括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二者密不可分。图书馆首先追求人文环境,贴近大众,方便读者,一般都将馆舍设在人群密集、交通便利的地方。各种设施力求满足阅读需要,适应不同读者特点,诸如,图书馆阅览室的采光、通风符合身心健康要求;馆内交通及文献传递畅通、便捷、安全,并对残疾读者提供专门设施,给予特别关爱;阅读空间环境安静,幽雅宜人,座位舒适,自在自如;馆内布局、陈设突显文化氛围;各种公共信息宣传品众多,取用自便,并能提供一般文具用品;图书馆的各类规章制度合理、明晰,为公众认可;图书馆工作人员举止文明,令读者愉悦、温馨等等。

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先驱、卓越的图书馆学家杜定友先生非常重视图书馆阅读环境建设,他提出实现“图书馆旅馆化、家庭化、机械化”,应“对读者如接待亲人,要啥有啥,对远道读者供应膳宿”。他向我们说出上世纪40年代的一段往事:“在上海市图书馆借书处前面,摆了两套牛皮沙发,供读者借书时可以休息。”“财政局长看见了大发脾气,他说‘15元一张长板凳可以坐10人,而现在花450元,只坐6人。读者要坐沙发到家里去。’我回答说,‘局长先生,你家里有沙发,但老百姓家里没有,我就是让他们坐坐。’我也气极了。我把这件事告诉了李公朴先生。后来他写了一篇《定友先生与图书馆事业》。”过去,政府腐败,经济衰退,图书馆工作步履维艰,杜定友先生作为馆长仍然以图书馆阅读环境为重,舍得为读者花大钱。这种办馆理念是值得发扬光大的。

热爱读者,努力完善图书馆阅读环境是我国图书馆的优良传统。早在1927年成立的江苏国学图书馆,其馆长、著名学者柳诒 先生就为外地来馆阅览者办理膳宿,使读者得以安心研究和抄录,当遇到疑难时,还可以向馆长请教。前上海图书馆馆长、著名学者顾廷龙先生对国学图书馆的服务制度作了高度评价:“其对工作人员要求甚严,对读者之服务甚勤。远方好学之士,可以长期下榻,兼备饮膳,收费与馆友相同,不事营利。斯诚我国图书馆事业中之创举。”我国图书馆界先辈们一切为读者着想,竭诚为读者服务的敬业精神名垂竹帛,令人敬仰。

当今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图书馆阅读环境大为改善,读者也许不需要图书馆办理膳宿,但图书馆尽力为读者提供阅读方便的举措不仅不会改变,更将日益加强。许多图书馆规模不断扩大,具有优美的自然环境,良好的服务设施,即使公民不阅读也可以在这里感受文化、结识图书馆,既能进入消闲、休息,更能自由进入任何服务场所享受阅读的乐趣,如有特殊需要经申请还能拥有个人研究室。不少图书馆设有提供中餐、茶点、饮料,以及一般文化用品的服务。

社会阅读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知识因传播而美丽,图书馆价值因服务而提升。图书馆服务通过文献流通去传播,知识从传播中得以增值。可以说,社会阅读与图书馆服务是具有密切关系的重要研究课题。为此,2008年10月,中国图书馆学会发布《图书馆服务宣言》:

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它通过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实现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承担实现和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缩小社会信息鸿沟的使命。中国图书馆人经过不懈的追求与努力,逐步确立了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我们的目标是:

1.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知识与信息中心。图书馆以公益性服务为基本原则,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为天职,以读者需求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图书馆向读者提供平等服务。各级各类图书馆共同构成图书馆体系,保障全体社会成员普遍均等地享有图书馆服务。

3.图书馆在服务与管理中体现人文关怀。图书馆致力于消除弱势群体利用图书馆的困难,为全体读者提供个性化、便利化的服务。

4.图书馆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图书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使用效率,以服务创新应对信息时代的挑战。

5.图书馆开展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各地区、各类型图书馆加强协调与合作,促进全社会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6.图书馆努力促进全民阅读。图书馆为公民终身学习提供保障,促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7.图书馆与一切关心图书馆事业的组织和个人真诚合作。图书馆欢迎社会各界通过资助、捐赠、媒体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各种方式,参与图书馆建设。

《图书馆服务宣言》为促进社会阅读发展,向社会各界申明图书馆服务的性质、宗旨,也对图书馆服务提出基本要求,可谓我国图书馆服务行动的纲领性文件。

图书馆是社会文明的象征,将日益成为公众生活的必需。记得以往求温饱时代,人们平时相见,总要关心对方,“您吃过饭了?”“吃饱了吗?”如今再无衣食之忧,社会关注点转移,具有更高的追求与享受,精神的兴奋逐步转向“天堂”:“您最近读了什么书?”“今天有没有去图书馆?”如此追求精神食粮,渴望充实知识的人文关怀,必将逐步成为社会新风尚。图书馆服务与一般的公共服务有所不同,曾经有人为“图舒”(贪图舒服)或“图疏管”(图少受管束),而满足于“借借还还”服务。而今现代图书馆与时俱进,服务理念以人为本,服务内容深化,服务方法多样化,实是今非昔比,馆员亦成为颇受社会青睐的职业;从业人员多有敬业精神,具备学科知识,不少知识分子,包括教授、专家、学者亦乐于参与社会阅读活动,以担当阅读服务义工为荣,致从城市大中型图书馆到社区图书馆(室)及农村书屋,社会阅读活动蔚然成风。

可以说,图书馆可消闲,可参观,可娱乐,可阅读,可研究,永远应该是读者温馨的精神家园、理想的“天堂”。而“天堂”的永恒价值又永远在于阅读服务。这里所谓“应该是”,并不等于“就是”或者“一定是”。“应该是”实为“本来是”,表明在本质上、情理上有义务、责任去达到的必然结果。这一“应然”理想境界与“实然”图书馆服务现实是存在距离的。这使人油然想起一首旧中国的老歌曲:“上海本来是天堂,只有欢乐没有悲伤;上海本来非天堂,没有欢乐只有悲伤。”前后两句歌词对上海作“肯定之否定”。上海作为人民的城市,本来应该是“天堂”,但在旧社会并非“天堂”。而现代图书馆无论在哪个国家、地区都实行“有教无类”,本来应该是“天堂”,不可讳言图书馆也有非“天堂”的时候,那就是因经费不济,或管理不善,未令读者喜爱,致“门庭冷落车马稀”。这表现在图书馆各个方面的弊病:“门阶高高费劲难爬上,窗户小小闷热无光亮”;“书刊匮乏库缺藏,资源组织乱无章”;“假日、中午不开放,无证进馆门卫挡”;“借阅格局老面相,参考咨询无质量”;“服务文明不像样,收费罚款没商量”;“平民借阅遭严管,‘贵宾’到馆迎高堂”……图书馆同仁切莫盲目自恋“天堂”,更不能为“图舒”(贪图舒服)或“图疏管”(图少受管束),不明图书馆为何物,流于“守摊”、“看门”,不思进取,致有悖“天堂”。毋庸讳言,图书馆尚存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需要不断加以完善,这些虽不属主流,但以“天堂”标准衡量是不能允许的。印度图书馆学家阮冈纳赞说:“图书馆是一个生长着的有机体。”真正的天堂并不存在,即使成为公认的“天堂”,还会有乌云阴霾,永远需要读者的精心呵护,永远需要图书馆人的不懈努力。

[1]王子舟.图书馆学基础.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2]胡述兆,吴祖善.图书馆学导论.台北:汉美图书有限公司,1992.

[3]黄俊贵.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原则及其实践.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6).

[4]黄俊贵.图书馆核心价值及其实现.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5).

猜你喜欢

天堂图书馆服务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服务在身边 健康每一天
天堂湿地
鸟天堂
图书馆
招行30年:从“满意服务”到“感动服务”
去图书馆
天堂游
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