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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率统计的深层思考1

2010-03-22惠太望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10年4期
关键词:协议书就业率毕业生

惠太望

(嘉兴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1)

大学生就业率统计的深层思考1

惠太望

(嘉兴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1)

大学生就业统计能提供多种信息,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大学生就业率统计中存在就业协议书法律运行机制不完善、就业率统计时间不科学、各个高校出台就业措施扭曲了就业数据等问题。其形成有着深层原因。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基本思路是就业率的统计以高校和人才交流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分类构建不同层次高校大学生就业率的评价体系、对大学就业率的统计采取长、短期结合的长效评价等。

大学生;就业率;就业协议书

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大学生就业不仅成为众多付出教育资源家庭关注的焦点问题,而且也是国家宏观层面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为此教育部除了每年向社会各界公布各高校的就业情况外,还以就业率的方式来考核高校的教育质量,并把它同招生挂钩。但是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大学生就业率的统计过程还存在着很多不完善的地方,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大学生的实际就业情况,相反还暴露出诸多的弊端,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统计大学生就业情况的意义

从某种意义上讲,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的素质要比一般的劳动力素质高,学习和引进新技术、新方法的能力比较强。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和增长的高峰期,经济结构的转型迫切需要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水平,可见,大学生从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与当前的经济环境并不矛盾。现在的关键问题主要在于大学生的培养成本与社会给予的报酬之间是否存在着一定的平衡关系,大学生的培养质量是否与市场需求相吻合?如果国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培养出来的大学生不能顺利走向工作岗位,这无疑将是对社会人力资源和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从长远来看,不仅会对社会的稳定造成潜在的影响,同时也会使规模日益扩大的教育领域陷入迷途。因此,对大学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统计,有利于政府了解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高校专业结构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是否符合社会需求,从宏观上分析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进行相应的总体性调整提供全面信息,推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当前就业率统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就业协议书》的法律运行机制不完善。《就业协议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发明,其制定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择业过程中签订的一种书面约定,其作用主要在于表明毕业生的工作意向和用人单位的接受意向。高校作为第三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盖章后方能生效,其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学生一旦到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随之失效2胡建淼《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法律效力探究》[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P72-74。。

就业协议书虽然运行多年但仍未法制化。对于就业协议书的性质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有的观点认为就业协议书就是劳动合同,也有观点认为就业协议书属于预约合同,是一种意向性协议。这就导致就业协议书在实践运行中出现了许多争议和纠纷。由于本文主要探讨的是大学生就业率统计的问题,对于就业协议书的有关法律纠纷就不展开论述,仅从就业统计的角度来讲,其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单位由于协议书中对于毕业生和单位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规定,而毕业生的档案又是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因此就滥用毕业生实习机会大量招聘各类推销工作的人员,并以可签定就业协议来吸引毕业生。很多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愿意回原籍的毕业生以此为跳板,在签订就业协议之后一旦另有好的用人单位就随时离去。这些用人单位由于自身利益并没有受到太多影响,对于毕业生的毁约行为也不追究,甚至还有不少中小企业随意帮助毕业生签订假的就业协议,并为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提供方便。这不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而且助长了“假就业”、“被就业”等假数据的大量产生。二是部分单位对协议书的性质及法律效力不理解,在没有看到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和档案等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不敢贸然与其签订就业协议,而且一旦签约也无法马上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发生的意外必将会造成企业负担。因此,其往往等大学生毕业一段时间后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实际拥有工作单位的大学生也就无法在毕业离校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给高校的就业统计和档案派遣等工作带来了实际困难。

2.就业率的统计时间不科学。本来统计就业率的目的是为了客观了解大学生的就业信息,为高校专业结构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提供有用信息。但是,由于就业是评价各个高校办学业绩的突出指标,各大高校都将大学生就业当做一个重要工作来抓。根据高校的相关安排,毕业生的离校时间为6月底,就业率的上报时间一般截止到8月30日。因此,很多高校充分利用毕业生在校答辩的最后环节狠抓就业率,无形中给毕业生带来了很大压力。而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常遇到以下实际问题:一是很多民营企业由于人手比较紧张,毕业生回校期间进行论文答辩的时间比较长,不愿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这些毕业生将在论文答辩后重新寻找工作;二是很多毕业生往往对第一份工作比较慎重,希望经过一定的比较之后再做选择,因此在实习到毕业前这段时间表现出一种不稳定的心态,单位更换也比较频繁;三是由于毕业前一个学期除了实习之外,还要完成毕业论文等学习任务,因此很多外地大学生实习单位与工作单位并不相同,而毕业后回生源地工作还要经过考试和试用期等环节,因此在毕业前根本无法签订就业协议;四是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部分毕业生选择了自主创业,由于营业执照的办理时间比较长等外界因素的制约,无法判定其是否就业。在这些情况下,就出现了各高校为了提高就业率总是会想方设法让毕业生早日签定就业协议,而毕业生却由于各种原因无法顺利签订就业协议,从而引发了毕业生的不满情绪,最终将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先随便签定一个就业协议,随后再继续寻找或者更换单位,这部分毕业生的后续档案管理将出现一定的问题;另一种则是产生强烈的对抗情绪,即使后续寻找到工作单位也拒绝签订就业协议,这样不仅影响了师生关系,而且使就业统计工作陷入一种僵局。

3.高校出台就业措施扭曲了就业数据。由于就业率是考核高校的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很多高校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努力提高就业率。大多数的高校除了加强就业指导教育和组织各类招聘会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条件之外,还或明或暗采取了一些措施给毕业生施加压力。例如,有些高校对于签约的毕业生和未签约毕业生在论文答辩等毕业环节给予不同的待遇,给毕业生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也有不少高校对签约毕业生采取发放奖金的形式进行奖励。对于教师也是一样,在鼓励教师关心和推荐毕业生就业的同时,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的奖惩措施,要求教师对指导的毕业生进行包干。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和辅导员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督促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再加上就业协议自身的缺陷,很多毕业生一方面踊跃签定就业协议来获得就业奖金,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的不满情绪。高校则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此现象不闻不问,甚至暗示毕业生造假,当然也有部分老师帮助学生造假,不但使就业数据不真实,而且给高校、社会和大学生都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对毕业生的福利和档案转移带来很多麻烦。

4.就业率无法客观全面地反映高校的教学质量。尽管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才的内涵在现实中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无论怎样改变都不可否认的是,高校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要基地,社会上也迫切需要高校培养出大批具有健康体魄、健全心理、良好人品教养、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坚定的人生理想、高尚的道德和审美情操、较强的学习和创造能力、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扎实的专业知识的大批现代化人才3。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最为关注的事情之后,一方面,人们往往把眼光投向应届毕业生就业率的高低,对就业的领域和层次关注的不够,很多大学生、研究生的就业领域和层次更是令人诧异,还有很多高校为了追求高的就业率放松了对学生学业要求,对学生就业后的表现更是很少关注,毕业生一旦签订就业协议之后就无人问津。另一方面,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大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大学生的就业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除了传统的就业方式之外,还有不少大学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由职业和玩一段时间再工作一段时间的所谓的“波波族“等。当然,还有很多家境比较好的学生选择自愿失业,例如当前社会上流行的“傍老族”、“毕婚族”,这部分学生与我们通常所讲的“非自愿失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往往这部分人都是对物质和精神追求比较高的年轻人,拥有较高的学历、追求生活享受、崇尚自由解放、具有较强独立意识的一类人。他们的学业成绩和工作能力比较强,但按照目前的就业率统计口径,他们根本无法签订就业协议书,但这并不能反映出学校的教学质量好坏。

另外,目前就业率的统计将压力过多地传递给了高校,而很多毕业生对就业协议的签订持无所谓态度。这就使得就业协议书签订过程中出现了高校一头热的不合理现象。针对就业率统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和在社会上产生的不良反应,不少人建议成立教育调查机构,对毕业的大学生采取随机调查、电话访问等方式跟踪调查其就业情况,并将其和各高校自己统计的就业率相对照。笔者认为,这种方式仍然欠妥当,一方面毕业生联系起来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毕业生工作后跳槽现象非常普遍,这样也给调查工作带来难度;另外,也会加剧毕业生的心理压力,毕竟绝大多数毕业生不愿意给母校带来过多的负面影响。

客观地讲,一所高校就是一个人才培养的企业,人才的质量就是高校的品牌。人才质量的高低是由社会来检验的,而不是用一次就业率就能反映的。目前的就业率统计,不足以具体反映出教学质量。一所高校办得成功与否,根本的判别标准是看它所培养的人才在进入社会后,为社会作出了怎样的贡献,受到社会怎样的评价。这个判别标准才是对高校教学质量的基本检验4邢兆良.《高校改革不能和人才培养脱节》[N].金羊网——羊城晚报,2009年9月6日。。也只有以此为依据来对专业设置、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模式进行调节,才会促进高等教育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另外,大学生就业不仅与高校的教育有关,与大学生个体需求、家庭条件和社会发展也存在密切关联。如果不将以上因素考虑进来全面评价,对高校的持续发展将非常不利。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就业统计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就需要构建一个更加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

三、构建大学生就业的评价体系的基本思路

(一)大学生就业评价体系的设计原则

对大学生就业进行评价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首先,就业本身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就业评价指标的层次性和系统性。其次,大学生就业不仅仅是大学生个人的独立活动,而是大学生个人、大学教育、社会环境乃至大学生家庭等多方面的因素互动产生的结果。这就要求综合、客观地分析大学生的就业情况,给高校和社会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再次,大学生就业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最初工作的几年中,大学生要经过多次的选择和被选择的过程,大学期间所学习的知识和积累的潜能需要经过一定时期的锻炼和考验才能逐步显示出来,这就要求对大学生的就业情况进行动态评价。最后,大学生的就业工作还涉及到工资、社保与福利等相关问题,通过大学生就业情况可以全面了解劳动力市场接纳毕业生的程度以及各地政府对大学生就业采取的各项措施及其落实情况,因此,对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必须进行全面跟踪。

(二)构建大学生就业评价体系初步设想

1.就业率的统计以高校和人才交流市场相结合的方式。大学生是否就业不仅与高校的教学质量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时也与大学生生源地的经济发展和就业政策存在着一定关系。结合大学生的实际情况,就业率可以采取高校和人才交流中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计。各个高校仍然以就业协议书作为统计就业率的主要依据,对于没有签定就业协议书而将档案退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大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工作部门,可以对这些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进行求职培训和推荐工作、失业统计及发放失业救济金等工作。通过一系列的配套政策来切实做好当地大学生就业及其统计工作,还可以详细了解大学生失业的真正原因,并将有关数据在年底向社会公布,作为各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

2.分类构建不同层次高校大学生就业率的评价体系。随着招生规模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处于大众化教育阶段。在此情况下,应该首先对我国高等教育机构进行合理定位。例如,研究型大学和技术型大学,二者不但教师资源和学生生源质量存在很大差异,而且培养目标不同。如果对不同类型的高校都采取单一的就业率进行评价,最终将导致地位较低的高等院校对地位较高院校的模仿,地位较低的院校陷入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发展局面,教师的精力将分散于科研、教学和技能等三方面之中,不但加重了教师负担,而且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竞争力。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高等教育分层体系,分类构建适合不同类型高等院校的就业评价体系5张鸣、任元军.《毕业生就业能力与高校分层发展》[J]江苏高教2008(5)P103-105。。

3.对大学就业率的统计采取长、短期结合的长效评价。各高校的就业统计,要客观地反映学校的教学和就业质量。因此,可尝试在对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的同时,加大对毕业生的跟踪调查。这样不但可以克服统计就业信息时的“时间局限性”,减少统计初次就业率产生的误差,能够比较真实地反映出毕业生的就业及其质量,而且还可以促进高校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使大学教育真正渗透到一个人的终生,为后期的职业生涯奠定良好基础。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我国社会保障系统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体系以及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为主体的较为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随着就业形势的严峻,不少地区建立了大学生失业保障制度。但由于地区和行业差异导致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差异,使在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乡镇企业就业的大学生之社会保障力度相比较低。为了有效拓宽大学生的就业渠道,一方面政府应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建立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全体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一方面应该规范社会保障系统的管理,通过大学生失业保障机制的建立来加强对失业大学生的统计。

目前就业率统计中的“注水”、“缩水”现象之所以普遍存在,主要还是由于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评估体系过于简单,过分重视初次就业率和对就业质量重视不够等弊端造成。大学生就业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受高校大学生供应质量的影响之外,还受劳动力市场需求和家庭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客观了解大学生的就业情况,并以此作为推动大学教育改革的有效信息,就必须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评估体系。

[1]胡建淼.《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法律效力探究》[J].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6)P72-74.

[2]邢兆良.《高校改革不能和人才培养脱节》[N].金羊网——羊城晚报,2009年9月6日.

[3]张鸣,任元军.《毕业生就业能力与高校分层发展》[J].江苏高教,2008(5)P103-105.

(责任编辑:牛域宁)

注:12009年度浙江省教育厅课题(Y200909734)、浙江教育科学规划课题(00310309BW)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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