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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佛与马礼逊在华传教事业之关系研究

2010-03-14谭树林

世界宗教研究 2010年6期
关键词:传教字典

刺佛是英国东印度公司驻广州商馆主席,马礼逊则是公认的基督教新教在中国传播的“开山始祖”。刺佛给予马礼逊在华事业多方帮助。可以说,马礼逊在华事业的开拓,与刺佛对其的鼎力相助是分不开的。但学界研究迄今尚付阙如。本文拟详加探究,祈望能补此方面研究之罅漏。

关键词:刺佛马礼逊在华传教事业

作者:谭树林,历史学博士,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对马礼逊(Robert Morrison)在华传教事业乃至中国基督教史而言,英国人剌佛(John William Roberts)堪称一例。马礼逊是英国伦敦传教会(The 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传教士,1807年9月4日,奉伦敦传教会派遣抵达澳门,成为第一位来华的新教传教士。马礼逊所以能在中国基督教史上拥有这一地位,与其任职英国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极有关联。自1809年2月接受刺佛聘请,担任广州商馆中文翻译,直至1834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垄断权被取消,在华期间,他一直为公司广州商馆服务,在贸易和外交方面给公司极大帮助。而马礼逊也因任职公司得到公司“荫庇”,藉此成就其在华辉煌事业。诚如中国著名宗教史家李志刚牧师所说:马礼逊“其一生之成就,非藉东印度公司之荫庇,亦断无此辉煌事迹”。而最初力主聘请马礼逊的刺佛,显然尤为关键。

刺佛本为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派往广州商馆(Canton Factory)书记,后来逐渐进入决策委员会,并在1807年1月3日,因商馆主席多林文(James Drummond)启程返英,由刺佛接任。按英国东印度公司作为一家商业垄断公司,一向对前往他们贸易区域的传教士持敌视态度,“唯恐传教活动会引起当地社会的变化,从而损及公司的商业利益,即使传教附带的教育对于社会底层阶级有启蒙作用,公司仍然担心这会促成底层民众的觉醒与争取权利,将导致当地社会的不安。”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东印度公司拒绝最早前往印度的浸信会传教士卡瑞(William Carey)及其后继者马士曼(Joshua Marshman)等人搭乘英国船赴印,也不准他们居留在英国属地上,卡瑞等人只好在加尔各答附近的赛兰坡(Serampore)建立布道站,因为该地当时属丹麦殖民地。马礼逊取道美国来华,也是伦敦传教会向东印度公司提出让马礼逊搭乘公司船只直接来华的请求遭拒绝后的不得已之举。马礼逊抵广州后,隐瞒其英国人和传教士身份,而自称是美国人,亦是唯恐英国东印度公司得悉其真实身份后而将其驱逐。

既然公司对传教士持如此态度,而身为广州商馆主席的刺佛缘何置公司禁令于不顾,聘请马礼逊任职商馆并给予多方帮助呢?其实,刺佛此举也是为了商馆的利益,因为他看中的是马礼逊通晓中文的能力。马礼逊被伦敦传教会确定来华后,1805年起即跟时在伦敦求学的广东青年容三德(Yong Sam-Tak)学习中文。此次学习虽然只有仅仅6个月左右时间,马礼逊却藉此了解了汉字的初步知识。特别是在容三德的协助下,马礼逊将发现于大英博物馆的中文新约译稿和借自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的《汉语——拉丁语词典》誊写一遍,对其来华后翻译《圣经》和编纂字典颇有裨益。提及马礼逊学习中文的这段经历,米怜曾说:“后来证明,学到的语言作用不是太大,倒是拉丁语汉语词典和对照本四福音书更有用些。”抵华后,马礼逊仍勤奋不懈地学习中文,不到9个月时间,已能用官话和广东方言与人沟通,一年后甚至达到能研读《四书》的水平。1809年底致致克鲁尼牧师信中,马礼逊写道:“每个人都很惊讶,我在短短的两年内,竟然能够书写中文,也能用官话和当地土语与中国官员谈判。”马礼逊的中文能力进步之快,使居留广州的外人既惊讶又赞赏,这其中也包括刺佛在内。

我们知道,虽然英国东印度公司自17世纪初就开展对华直接贸易,但长期以来缺乏中文翻译人才。从1730年代起,公司企图培养自己的中文翻译。1736年,洪任辉(James Flint)来商馆学习中文。几年下来,洪任辉的汉语已相当流利,“于内地土音官话无不通晓,甚而汉字文义亦能明晰。”洪任辉因而被聘为商馆专职翻译,对公司襄助极大。但是,随着1759年“洪任辉事件”发生,洪任辉被清廷判罚圈禁澳门3年,期满即回英国,永不得再来中国。商馆的中文翻译再度空缺。由于聘不到中文教习,商馆培训中文人才的效果可想而知,经过一番挫折后,商馆终于在1793年找到一个中国人“表示愿意担任中文教师,他本人可以为此事迁到澳门。”但是即使在澳门,为安全起见,这位教师还是拒绝住到公司的房子里来,而是“住到远离市区的偏僻地方去”,学生必须到他的住处学习,并且不能超过3人。3名学生是从自愿跟他学习的人中选出来的,其中就有刺佛,另外两人是特拉弗斯(Travers)和帕特尔(Pattel)。此种压抑的环境和学习时间的限制,自然不利于剌佛等穰熟中文这种极难的语言,加之刺佛和帕特尔后来进入商馆决策委员会,繁忙的商务使他们无暇顾及深造中文,致使他们的中文能力始终不敷应用。

正当商馆为此问题困扰时,马礼逊的适时出现,无疑给商馆解决长期以来缺乏中文翻译人员问题带来曙光。商馆主席刺佛最终决定聘任马礼逊为中文翻译。此前,经斯当东的介绍,剌佛已与马礼逊相识,对马礼逊身份及其来华使命已有所了解。刺佛在给公司董事部决定聘用马礼逊为中文翻译的报告中称:

委员会深入考虑,由曾经介绍给我们的马礼逊接充。这位先生是两年前[1807年9月7日]乘美国船(从纽约到来的‘三叉戟号)到来的,就我们所知是担任宗教任务,而且早已具有一些汉文知识,由于极大的专心与勤勉,我们相信他现在对汉语文法与词汇已有相当的进步。

1809年2月20日,刺佛在马礼逊与公司医生摩顿博士(Dr.John Morton)之女玛丽(Ma-ry Morton)小姐的婚礼上,当众宣布任命马礼逊为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中文翻译,年薪500英镑。马礼逊对此欣然接受。因为这项任命对他来说意义重大,正如他在给伦敦传教会董事会的报告中所说:

简要地说就是为我居留当地提供了保障;同时,这一职务有助于促进我的汉语水平,我的意思是这一切都是为了达到这个目标;第三个原因是它提供的薪水可以减轻英国教会传播福音的经济负担。……此外,当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发现传教士们乐意为公司的利益服务,可能他们会消除对传教士的反感与偏见。

马礼逊所言不虚。这项任命首先使最困扰马礼逊的合法居留澳门和广州问题得以解决。因为除了英国东印度公司职员,外国人根本不能合法地进入广州,唯一获准进入中国的是东印度公司商人,也仅限在贸易通商季节:“每年于七八月间,(公司商船)陆续来粤,兑换货物,至十二月至次年正二月间,该国货船出口回国。该大班夷商人等,于公司夷船出口完竣之后,请牌前往澳门居住,俟七八月间,该国货船至粤,该大班人等,复请牌赴省料理。”贸易季已过,外商不得在广州居留。两广总督李侍尧在谈到外人居留广州时说:

且省会重地,亦不便听任外夷久居窥伺,应请嗣后各夷商到奥,饬令行商将伊带来货物

马礼逊一部其收藏的拉丁文和中文字典;二班益花臣(John F.Elphinstone)送给马礼逊一本价值50英镑的新版《拉丁文——中文字典》、茶叶检查员波尔(Samuel Ball)则送他一部西班牙文的中国文法等。这些既为马礼逊从事编撰字典提供借鉴,同时也成为马礼逊学习中文知识的重要参考书。

可能是刺佛等提供的帮助,马礼逊编纂字典的进度很快,到1808年7月,已经著录了5000个字,包括例句与对应的英文单字在内。然而,1809年2月马礼逊任职商馆中文翻译后,因商馆事务分身,编纂字典的进度受到相当影响,已无法按最初所定两三年完成。尤其是1810年12月,因公司董事会认为剌佛处理英国占领澳门事件不力,解除其商馆主席职务,由波朗(Henry Browne)接任;商馆原来的中文翻译员斯当东亦结束休假回广州复职。商馆人事的变动,使马礼逊继续任职商馆及字典的编纂、出版变得前途莫测。因为按当初约定,一旦斯当东复职,商馆应立即解除马礼逊商馆I临时译员的工作。所幸继任商馆主席的波朗长期供职于商馆,“清楚地知道他(指马礼逊——引者)的工作是如何需要”,加之斯当东也力荐马礼逊,商馆乃决定继续聘用马礼逊,并支付工薪给他。波朗在给董事会的报告中称:

虽然去年4月23日给我们的秘密训令,明确要求不再发给马礼逊的工薪,上季他在与中国政府的商谈中,曾尽了主要的力量,而在该时期尚未告知董事部,同时,他当前的工作是作为一个教员,以达成非常渴望的目的,即将中国语文知识在公司的中国工作人员中更为推广,这件事似乎完全未在董事部预料之内,我们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会被授以全权,继续支付马礼逊现在的工资,支付他任教员及中国语文的临时翻译员的报酬,并候董事部意见如何。

波朗继续聘任马礼逊为译员,并且进一步任命他为中文教员,负责教商馆书记学习中文,应与其提出允许华人教授英国人学习中文的请求遭两广总督长麟拒绝有关。为解决商馆中文翻译人才缺乏问题,波朗曾请求长麟允许广东人教英国人学习中文:“英吉利国人爱学中国话,若许广东人教我们买卖人会说话,就能够通中国法律了。”但长麟以此“与定例有违”加以拒绝。

波朗担任商馆主席为期不长,1811年贸易季度,益花臣成为商馆主席。斯当东则因健康原因,也于1812年1月启程回国。斯当东离职后,其翻译员职务则改由马礼逊担任。鉴于他此前已被雇任翻译员和商馆人员的中文教员,年薪是500镑,现在则认为他应该另外收取以前付给斯当东的年薪500镑,因而决定将马礼逊的年薪提高至1000镑,并享有英国商馆的其他待遇。商馆决策委员会在给董事会的报告中称:

由于斯当东爵士的离开,我们失去了他在汉文方面的极有效的帮助,在近来经常与中国官吏来往中,体验到能够直接交往有很大的便利,而不再受到中国通事的阻挠,他们在各种情况下都无法将我们的感情表达得完善与正确,同时,由于我们渴望维持从当前看来存在着的中国官吏与我们之间的善意谅解,因此引起我们提出将汉文秘书一职授予马礼逊,而他的才能,在各方面都可以完全保证胜任这个职位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勉强同意了对马礼逊的任命。“同时,马礼逊将他编著的汉语语法手稿交来,委员会将它寄送大总督,在加尔各答付印”。对马礼逊编纂字典极为支持的益花臣,鉴于以往刺佛仅是“口头答应帮忙,并非公司正式的赞助”,为免将来因商馆人事变动而影响这项计划,益花臣建议马礼逊向商馆提出正式资助申请。马礼逊亦认识到编成后的《华英字典》,作为一部需中英文夹排印刷的大型工具书,毋庸说印刷技术,即是印刷所需费用,也是他本人乃至伦敦传教会所无法承受的。但是,“如果这部字典无法出版,那不仅普通民众,还有在华传教事业,将很大程度上丧失在汉语学习方面此字典应有的帮助,而这部字典首要和主要(尽管不是唯一)的目的就是提供这样的帮助。”考虑到这些,马礼逊遂于1812年11月致函益花臣,正式申请商馆协助字典出版。

益花臣将马礼逊的申请转呈董事会,并极力推荐马礼逊的计划,“他认为欧洲各国长久以来迫切需要一部广为流通的中文字典,英国东印度公司如能促其实现,将为公司带来赞助知识的文化美誉。不但增进英国对于中国的了解,也可能促进中国对于英国及英国人刮目相看,从而有助于公司对华的贸易。”益花臣巧妙地把这部字典和国家荣誉与东印度公司的利益连接在一起,强调这部字典在政治和商业利益上的实用价值,终于打动了东印度公司董事会。1814年4月,公司董事会通知广州商馆,新雇佣一名印工汤姆司(Peter Perring Thorns)带着一台印刷机和一副活字等设备搭船来华。1814年9月汤姆司到达澳门建立印刷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澳门东印度公司印刷所(The Honorable East India Company's Press),它被称为“中国最早的一家现代概念的出版机构”。

在经过一番铸造字模等印刷准备工作后,1815年2月,字典开印。因卷帙浩繁,马礼逊又未完稿,加之其它一些因素的影响,《华英字典》的印刷时断时续,直到1823年4月,历经8年多,这部分为三部分共六卷、总数近5000页的《华英字典》方印刷完毕。作为历史上第一部英汉、汉英字典,《华英字典》出版后即受到欧洲各界尤其汉学界的普遍赞誉,马礼逊亦因此备享殊荣。法国著名汉学家雷慕沙(Jean Pierre-Abel Remusat)即认为“马礼逊博士的《华英字典》与其它字典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点。”德国著名东方学者蒙士奇博士(Dr.Montuc-ci)亦这样说:“我敢断言,马礼逊在这十年间印行多种书籍,他对于欧洲学人的影响远胜于传教士在上一个世纪所印行的书本或未刊行的全部稿本……”这其中影响最大者除《圣经》中译本外,非《华英字典》莫属。由于《华英字典》富含有关中国历史、地理、宗教、文化、哲学、政治、风俗、礼仪等方面的内容,实为一部关于中国文化的百科全书。英国人汤森即认为:“这部字典,几乎既可以当一部字典,又可以当做一部百科全书来使用,它包括了有关中国的传记数据、历史和民族风情、礼仪和国家制度的评介,是一部汇集了有关中国人的生活和历史文献的最丰富的资料的工具书。”《华英字典》对中国科举制评介尤其详细,第一部分即根据汇集了清朝相关法令及官方文献的《科场条例》和《学政全书》等基本资料,用150多页的篇幅介绍了中国科举制的历史发展、条令规则和实施情况。诚如美国著名学者邓嗣禹所说:“由于中国的科举制在1815年之后就没有什么发展了,因此该辞典中有关科举制的部分,迄今仍不失为已译成英文的最好的原始材料”,《华英字典》的出版“使西方社会掌握了理解中国文化的钥匙,并且比以往更深刻具体地认识了中国的制度”。

马礼逊对于自己的成就,也颇感自豪。他说:“当初伦敦传教会决定开创中国的传教事业时,英国对中文的知识,要比其他欧洲国家都要落后,而且如有人想要学习中文也得不到帮助。然而,在今天,由于伦敦传教会派往中国的传教士的努力,以及东印度公司的资助,英国在掌握中

文知识这个领域里,已经超过了所有其他的欧洲国家。”

英国东印度公司为《华英字典》的出版,提供了高达10440镑的赞助,马礼逊对此极为感激。正如美国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ells Williams)所说:“如果不是东印度公司,他的字典根本不可能印刷出来。”

第二、刺佛对马礼逊传教事业给以理解与支持。我们知道,英国东印度公司向来对传教活动持敌视态度。据一本关于“近代宣教之父”卡瑞的传记称,早自1757年始,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已对基督教持反感态度。该书称:

英国东印度公司已自成一个独立王国,公司在印度加尔各答设有政府机构,公司职员都成了这个人口众多的印度的官员,实际在统治着印度。……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和官员的道德极端堕落和腐败,他们的脑袋已彻底地东方化,对于基督教的传播会使印度人产生狂热,公司所有的雇员将会造成过度的恐惧。

时过30多年后,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基督教的态度仍然没有任何改变,1793年英国东印度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一项决议:

使用我们的船队载送传教士驶往我国在东方的殖民地是最愚蠢的、最过分的、代价最高的和不可原谅的方案。

这样的一种方案乃是有害的、冒失的、无价值的、危险的、赔钱的和异想天开的。它冲击了公司的所有的理性和政策,把我国殖民地的平静和安稳置于极为危险的境地。

正是因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对基督教的此种态度,1814年,伦敦公司总部听说马礼逊印发《新约》和其他宗教小册子后,即致函马礼逊,要解除其在公司中的职务,将他从公司除名。信中说:“本部听说先生印刷中文圣经和劝世文,引起中国反对,皇帝下有谕旨,禁止这书,并要重治相帮的人。我们想这样作去,与贸易总受影响。现下决议,公司辞退先生职务。我们知道先生品行道德,办公殷勤,又谨慎小心,不分外惹事,公司受先生的益处很多,定以四千元为谢敬。”不仅仅如此。1826年11月,马礼逊结束休假返回中国前,东印度公司董事会虽批准其复任翻译和中文教员,但命令他的任期以三年为限。对董事会的这项命令,不仅马礼逊感到“对前景相当不安和失望”,澳门东印度公司委员会亦有同感:

我们提及这个问题,不能不回想到,马礼逊博士学习汉文是坚定而百折不回的,当时要得到本地教员的帮助,只能偷偷摸摸的,而教员则冒了极大的人身危险,汉文学生以前所遭遇的一些重要困难,在他开始工作以后,就不再存在了,几种有用的初级课本和一本远比罗马传教士更有价值的字典,经马礼逊博士的辛勤劳动和董事部的慷慨,已使其能公诸于世,但在这些著作的荣誉应该更多地属于编纂者时,对他差不多完全未有产生过金钱上的利益;无论如何,必须永远认为马礼逊博士,是把中国语文知识的途径,开辟给他的同仁的主要人物。

1831年1月,马礼逊已为公司服务20余年,澳门东印度公司管理委员会专函呈报伦敦东印度公司总部,要求给予马礼逊养老金。按规定,为公司服务20年以上,公司就应付给养老金,但伦敦总部拒绝了这一请求,因为他们仍视马礼逊为公司临时人员。马礼逊受到的这些不公正对待,除却其传教士身份外,实在找不出其他理由可以解释。

但是,与伦敦公司总部对马礼逊的态度不同,澳门东印度公司和广州商馆对马礼逊极为友善。尤其是商馆主席刺佛,一直热心支持马礼逊所属的伦敦传教会的文化和慈善事业。与马礼逊第一次会面,就邀请他到商馆与职员共进午餐。刺佛的举动“也带动其余职员对他的好感,办事处上下了解他东来的目的,也很同情和钦佩他的勤奋学习中文与严守基督教规律。”。促使马礼逊接受聘任的直接原因,除商馆表示愿意资助他编纂和印刷出版《华英字典》外,刺佛对马礼逊商务之余从事个人的传教及翻译活动予以默认亦应是一个重要原因。这从1815年马礼逊致澳门东印度公司管理委员会的一封信中可以得到确认:“我所从事的个人传教事业,仍与我当初加入公司时一样……,这是公司在最初雇佣我任译员时就已说明且取得默契的。”1813年,剌佛在澳门去世。临终前他告诉马礼逊:“只要时机成熟,我相信你的《圣经》中文译本一定会被中国人接受。我们(商馆人员)能够这样回答中国人:‘我们认为这就是最好的书籍。马礼逊先生正好有此能力并愿意将此书翻译成中文,让你们能读明白;接不接受完全在于你们,我们坚信马礼逊先生已经完成一项伟大工作。”为表示对马礼逊传教事业的支持,刺佛还留赠1000元给马礼逊,用于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马礼逊后来把这笔钱用于出版12开本《新约圣经》。可能受刺佛的影响,1814年,广州商馆一位佩里爵士(W.Parry Esq.),临终前将1000西班牙元赠给马礼逊,目的是助其推动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教事业,其中一部分被用于印刷12开本的《新约圣经》。

商馆对马礼逊传教活动的支持,还表现在益花臣不忌教派差异,聘请马礼逊担任商馆牧师职位。还有,每当马礼逊面临被伦敦总部除名、失去在华合法居留权时,商馆总是极力为马礼逊申诉。由前揭可知,1814年澳门东印度公司收到伦敦总部解除马礼逊职务的通知,认为这样对马礼逊有失公正,乃要求公司总部给予进一步说明。他们以等待伦敦东印度公司总部的进一步说明为由,继续留用马礼逊。1815年10月14日,斯当东致函马礼逊,将澳门东印度公司的决定通知与他:

……我们强烈地感觉到您对我们东印度公司事务的重要性,而且根据我们以往与您的交往及个人对您的了解,我们相信您的谨慎与判断力,正因为如此才让您受雇于东印度公司,置身于为国家利益服务的岗位,因此我们决定暂缓执行董事会的上述决议,直到董事会就此做出进一步的指示。

我们下此决心是因为董事会基于错误的信息才做出这一决定,他们对这项决议的性质,还有对您或对在华贸易造成的影响及危险程度的理解有误;因此,我们请您惠赐更详细的信息以及您对此事的解释,让我们给东印度公司的雇主提交一份更公正的报告。

经过商馆力荐和马礼逊回信辩解,马礼逊最终得以留任。1826年11月,马礼逊结束休假返华,伦敦公司董事会虽继续任命马礼逊为公司职员,但下令三年后停止雇佣他。亦是商馆极力争取,公司董事会才勉强同意给马礼逊永久性委任。在当时清政府仍厉行海禁政府、严禁外人居留和传教的形势下,继续任职商馆对马礼逊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这亦可视为广州商馆对马礼逊在华事业的支持。

笔者认为,马礼逊为东印度公司广州商馆服务,在对华贸易和外交方面给公司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帮助。而公司给予马礼逊的“荫庇”,则成就了其在华辉煌事业。因为若无与东印度公司关系,马礼逊在广州、澳门合法居留尚成问题,更遑论开展其在华事业。马礼逊与公司这种关系的建立肇始自刺佛,藉斯当东等鼎力协助得以延续。正因如此,马礼逊对刺佛极为感念,称赞刺佛“正直、友善而且仁慈,备受人们敬重。”恰如有论者所说,“就促成基督新教在中国的播种以及第一部出版的中英文字典而言,罗伯赐(即刺佛——引者)对于这些颂词的确当之无愧。”

(责任编辑袁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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