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党纪
2010-03-05
商务部原副司长邓湛受贿获刑12年
商务部外资管理司原副司长邓湛受贿222万余元一案不久前一审宣判。据悉,邓湛因卷入商务部原巡视员郭京毅腐败窝案落马,因受贿获刑12年。
今年63岁的邓湛,在案发前曾担任外经贸部外国投资管理司二处处长、外经贸部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副司长等职务。
邓湛对于检方指控其受贿222万余元表示全部认可。邓湛的辩护律师认为,在2007年10月,即邓湛被立案侦查的前10个月,他将收受张玉栋的170万元归还,表明其有悔罪态度。在他被羁押后,主动坦白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犯罪行为,属于坦白,且其退出全部赃款。辩护律师还称,邓湛并无索贿的恶劣情节,也没有为受贿而违规操作。
法院的一审判决最终部分采纳了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邓湛是郭京毅在北大的老同学、北京思峰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张玉栋在商务部的另一个“靠山”。1998年至2005年,邓湛利用职务便利,为张玉栋介绍项目,并在张玉栋代理的项目审批中,为张玉栋谋取利益。
据悉,对于邓湛和郭京毅介绍来的每一笔业务,张玉栋都会把其收取的代理费数额告诉对方。邓湛则先后以就医、购房等理由,4次索要和收受贿赂179万余元。
2002年至2006年间,邓湛在担任外经贸部及商务部外资管理司副司长期间,为飞利浦公司提供多项政策咨询,多次引见该公司高管拜访商务部领导,并在相关项目审批中提供帮助,为该公司谋取利益。此间,邓湛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给予的贿赂40万元。
在郭京毅845万元受贿款中,有387万元来自“中国最大的民营燃气企业”新奥集团。据悉,郭京毅在为该集团提供帮助时,需要邓湛的帮助,郭京毅便找到邓湛。邓湛在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审批中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先后3次收受贿赂3万元。
郭京毅受贿845万元一案,已于5月20日开庭一审,郭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企业家拒绝索贿被关941天
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高建勋,在其担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职务期间,曾炮制一起冤假错案,令民营企业家张志斌被羁押941天,张所拥有的2000多万元资产也被非法贱卖。
拒绝勒索后果严重 2005年7月20日,大同市金鑫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张志斌接到一名自称公安局经侦支队工作人员的电话,想约他见见。对方称听别人说他销售假冒伪劣润滑油发了财,并称他们领导“高支”想跟张志斌“借”200万元。张志斌自认为经营合法,回绝了对方。
后来,这人撂下狠话:“在大同市也不打听打听,我们‘高支’是何等人物,别说你一个小小卖润滑油的,就连那些开煤矿挣了大钱的老板见了‘高支’也得乖乖的,都得给‘高支’几百万元意思意思,否则就别想在大同地面上混。”张志斌事后得知,这位大队长所说的“高支”,就是时任大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的高建勋。
一个多月后,该大队长带领20多名民警封存了张志斌公司的全部产品,带走公司10多名员工,驱散公司工人,派人进驻该公司。张志斌当天不在公司,侥幸逃脱。之后不久,张志斌被抓获。
一审二审均被判无罪 张志斌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及虚开增值税发票。与他一起被刑拘的,还有公司相关人员及张的亲属。
2008年4月至7月,新荣区人民法院一审、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均判决张志斌等人无罪。而这样一起明显的冤假错案,高建勋不仅未受任何处理,反而被有关人士“力排众议”提拔为大同市公安局矿区分局局长,后来还成为局党委成员,直至不久前才因瞒报矿难被“两规”。
张志斌重获自由后多次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解除被查封、扣押的所有财产,并依法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大同市公安局不予解除查封,理由是:“此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部分查封、扣押物品由我局代为保管,其余均已依法交职能部门保存管理。是否退还,我局不能自行决定,待相关司法机关商定后方可处理。”
张志斌不服,向山西省公安厅提出申诉。2009年4月,山西省公安厅向大同市公安局下达了纠正违法通知书,责令后者及时给予张志斌等人国家赔偿。但大同市公安局只是象征性地返还了一少部分财产,其余大部分被查封扣押财产未予返还。张志斌说,在其被捕期间,他的大量财产被公安局非法贱卖。
2009年12月底,张志斌等终于等到大同市公安局、大同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赔偿决定书,各项累计,赔偿金额共计700多万元人民币。对张志斌提出的其所经营公司受此案件影响5年内其他损失共计4764万元的赔偿请求,大同市公安局认为属于间接损失,不予赔偿。但时至今日,张志斌等仍未能拿到属于自己的国家赔偿。
官员受贿 1700万元不敢用广东茂名官员朱育英受审,连挖掘机都收
近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贿、行贿一案。
收了钱还称提拔人看能力
经查明,朱育英先后收受了当地57名干部共计人民币1238万多元、港币360万元、美元20万元。虽然大肆卖官,但朱育英却自己交代,他提拔人主要是看能力,“大家认可这个人,我才会提拔,而且要看个人的业务能力”,“我不会让不懂业务的人管钱,让不懂业务的人去管业务。”
连挖掘机都收
朱育英还利用职务便利,在信宜市有关工程发包承揽、工程建设、支付工程款等事项中,收受三名工程承包商贿赂共计人民币150万元、港币30万元,甚至于连勾机(挖掘机)都收。
自己也买官
朱育英一面在疯狂“卖官”,深谙此道的他,也在一面想法为自己“买官”。2008年,朱育英为谋求茂名市副厅级职位,邀请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吃饭。期间,朱育英贿送给罗荫国20万港元。由此,在罗荫国的关照下,朱育英于2008年底升任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厅级)。
一分钱都不敢用
谈到自己的堕落过程,朱育英讲,开始时别人送钱都不敢收,怕出事,但后来一打开缺口,就收不住了。朱育英说,一直到2006年,他才开始收一点红包,一般是几千块钱,多的也有几万块。“刚开始收钱的时候心里很恐慌,但打开这个缺口以后,就收不住了,因为这些送红包的人私底下都会有交流,你收了张三的不收李四的,他就会对你有意见。”
朱育英说,他当时也想过退还,但在那种环境下很难退。“这就好像病已经上身了”。直到后来最多一次收了100万元。收了这么多钱,但朱育英说他一分钱都不敢用,心里有点害怕,钱,他都以朋友的名义存在银行。
『女书记侵吞扶贫资金』被围观
5月11日,云南省文山州发改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该州妇联原副主席、文山县柳井乡原党委书记李自芬贪污案引起大家的围观。
▲云南省文山州人民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展出的文山县柳井乡原党委书记李自芬贪污扶贫资金20余万元案,引起了前来接受警示教育的文山州发改委干部职工的围观。
地处云南边陲的文山州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下辖的8个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文山县柳井乡属于条件较差的贫困乡之一。然而,就在这样的贫困乡,该乡原党委书记李自芬和原乡长陈明富却利用职务之便,把手伸向了用于帮贫济困的专项资金。2009年11月,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李自芬、陈明富贪污案进行了立案侦查,查明:2005年至2008年,李自芬、陈明富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变卖扶贫物资、虚列工程项目、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扶贫资金,合伙贪污公款共计29万余元,其中李自芬贪污20余万元,陈明富贪污9万余元。
2010年9月,法院依法判处李自芬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依法判处陈明富有期徒刑3年。
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2011年2月以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中共中央委员、铁道部原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刘志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刘志军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给予刘志军开除的行政处分由监察部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后,另行作出;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广东佛山名镇改造中的惊天大案——一街道原党工委书记被控挪一亿受贿两千多万
挪用公款一个亿,受贿2510万元,这是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郑年胜被指控的数字。一个副处级干部,却制造出了佛山名镇改造中的惊天大案。他还被指控曾花费200万元,给情妇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5月21日上午,郑年胜的案件在佛山开庭审理。庭审至当日下午6时许结束,并未当庭宣判。
背地经营一家翡翠珠宝公司
郑年胜经营着自己的一家翡翠珠宝有限公司。检察官称,2011年3月至5月,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其中一笔300万元汇入了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检察官一直在追问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是谁,公司是谁开的,他最后才称是自己开的。
花200万元给情妇买车买房
公诉人在证言阶段曾提到,郑年胜将一部分所得赃款共约200万元,给了自己在四川成都的情妇唐×淑,供她买房、买车和买翡翠等首饰。根据证言,郑年胜向郑×茂索要了1200万元好处费,其中约有200万元,用于给他的情妇唐×淑在成都购买房子,其中70万元买了车,剩余用于其他开销。
想方设法划走公管资金一亿元
2010年1月,郑年胜开始来到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工作。同年7月,佛山名镇项目列入了议事日程。郑年胜在此前的供述中称,他跟沿海公司佛山分公司总经理刘×兵以及沿海公司的老总姜某三个人都是在新加坡读研究生时的同学,后来,姜某来佛山调研,郑年胜便顺势将佛山名镇的项目介绍给了姜某。最后,沿海集团决定和古镇公司进行古镇项目的开发,并签订协议,约定由沿海集团先拿出3亿元来投资,由佛山名镇管委会公管。据郑年胜在办案机关的口供称,2011年五一放假期间,他在吃饭时候向刘×兵提出,名镇管委会公管的3亿元资金放在公管账户里,利息很低,不如拿出来作其他的投资。郑年胜还希望刘×兵去劝姜某同意将其中1亿元提前解除公管,交由他去使用。
为了让刘×兵全力帮他办事,郑年胜还承诺如果刘×兵能劝服姜某,他就会将其中的2000万元划给刘×兵使用。为了让姜某退让,郑年胜还让刘×兵谎称,这3亿元资金有可能被禅城区政府用于佛山古镇的修缮上,这样3亿元资金就无法用于协议原本规定的项目。不过,郑年胜的计划并不是一帆风顺的。直到5月13日,郑年胜才强行将1亿元划走。
据检察机关指控,这1个亿中,有6000万元供一企业进行营利活动,由该企业支付郑8个月共计300万元的利息;3000万元由刘×兵个人使用;1000万元预留给刘×兵使用。
被控受贿有三宗
一、2005年,时任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镇长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职务便利,使郑×茂顺利得到陈村镇庄头村800余亩集体用地的使用权。为此,2005年12月,被告人郑年胜向郑×茂索要1200万元好处费,郑×茂按照郑年胜的要求汇入一企业的账户。
二、2011年2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向广东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叶×斌许诺,可帮助其将季华路旁的“顺德公”地块连片开发,并且提高该地块的容积率。为此,2011年3月至5月,郑年胜先后三次向叶×斌索要共计900万元好处费,叶×斌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钱汇入佛山×珠宝有限公司、曹×花及陈×云的账户。
三、2011年6月,时任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党工委书记的被告人郑年胜,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因其上述挪用公款的行为,使刘×兵获得3000万元资金的使用权,刘×兵许诺支付郑410万元好处费,并按照郑年胜的要求先后将160万元汇入钟×琛、景德镇×大酒店及×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账户。
内蒙古自治区原副主席受审涉嫌收受500万人民币30万美元贿赂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刘卓志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500余万元人民币与30余万美元一案,6月6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根据检方指控:2002年至2010年,刘卓志在担任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长、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盟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21个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采矿权审批、职务升迁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宋巍(另案处理)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817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刘卓志的刑事责任。
被抓前,刘卓志在锡盟任职时的两位副手和两位得力部下,相继被查办。其中,锡盟原副书记蔚小平因受贿近900万元,另有60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被判无期徒刑;锡盟原副书记白志明被“双开”;锡盟锡林浩特原市委书记牛志美也被“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