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中的美育渗透
2010-02-18孙玉姝
孙玉姝
声乐教学中的美育渗透
孙玉姝
声乐教学是美育的一部分,笔者运用音乐美学的思想和方法,对歌唱艺术特征进行探索性的研究。歌唱艺术审美就是歌唱者对声乐艺术美的一种心理感受,通过审美教育来实现。在歌唱审美中,歌唱者扮演着一个审美主体的特殊角色,他既是审美者,又是美的形象的表演者和美的音响的创造者。根据声乐教学的规律,把审美教育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让学生在学习声乐专业知识的同时,歌唱者只有从歌唱声音、音乐感觉、情感表现、艺术形象等方面去领悟和体会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提高审美个性和能力,获得高尚的审美情操,使美育在潜移默化中渗透。
美育是一种属性,它最终表现为人的修养、品格、情感。在音乐艺术中,歌唱的审美是歌唱者对歌唱艺术美的一种感受和体验。任何人对现实生活中美的生活、美的事物以及对美的艺术的欣赏都是一种审美活动。相比较之下,歌唱艺术在展示其审美功能的方法和形式上是极其独特而富有魅力的。因为歌唱艺术美的构成法则,不仅在于歌唱审美的功能与价值上,而且在于它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音乐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其核心就是审美教育。声乐教学作为美育的一部分,其本质特征是在审美中完成教学。具体地说,就是教师引导学生感受音乐美,逐步培养学习的兴趣,并在兴趣的支持下,完成审美过程,同时积累审美经验,积累对音乐的感性认识,最后达到知美、懂美并能创造美的境界,实现由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
声乐教学虽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多以单对一的形式进行,一个教师每次对一位学生上课,但它同样具备现代教学原理中课堂教学的三项基本功能,即知识教学、思想品德教育及能力和个性发展。同其他学科一样,声乐课既要完成本学科的内容,还要成就一个人的个性发展,它需要在讲授过程中,挖掘出与其他学科相通的一般性的认知规律,体现出对人的全面素质发展的培养。那么声乐课教学中美育将如何渗透呢?笔者的体会是:根据声乐教学的自身规律,在潜移默化过程中予以体现。
学习音乐的过程应该是愉快的。无论是音乐技能的掌握,还是音乐知识的了解,都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美育的精神,即让学生通过自主参与,真切体会音乐的美,从中得到艺术美的享受和快乐。在声乐教学中,也只有在处于愉悦状态的时候,学生才易于形成兴奋点,各发音器官才会处于开放状态,自然放松,才能为“声乐学习是体力与脑力相结合的艰苦劳动”披上一层乐于主动接受的色彩。课堂上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教学过程中审美功效的首要标志。教学双方完全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教师首先要把感情的纽带抛向学生,彼此沟通情感体验,这种情感交流创造了最佳的审美情境。同时教师的审美形态(教学仪态、教学语言、教学气质等)会使学生产生信任感,增强学习的动力,使学生潜移默化地受到美的影响和美的熏陶。
音乐审美观的高尚健康或庸俗低级,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境界和思维方式。在声乐教学过程中,起初声乐教师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是随着教学与创造过程的不断深入,学生作为参与创造的主体地位显得更加突出。二度创作是一个复杂而艰难的劳动,在这个过程中,教与学能否保持同一步伐,显得非常重要。教师在这个创造过程中,对学生不再只是开发智力、传授专业知识,更主要的是把握创造过程中审美的主流方向,让学生的想象力、感知力、理解力、独特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在健康、纯正、明朗、自然的高尚审美过程中自由发展。作为学生,既要保持参与创造的主体地位,又要克服创造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片面性和主观性,在师生共同的创造中,使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得到调节、培养和塑造,建立自己的演唱风格和个性。
声乐课应将审美教育作为教学活动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把审美教育有意识地贯穿于声乐教学的全过程,不断挖掘教学过程中可能潜藏的美感因素,努力将声乐课中的技能、技巧与美感教育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充满音乐美的气氛中学习声乐专业知识。一首好的作品总是来源于人们的生活,表达人们的心声,或寄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这种立意与意境之美对学生有着深刻的感染力,会使其心灵萌发出美的种子。久而久之,自然就形成“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审美功效。
(作者单位:河北省唐山市大新庄镇中学)
10.3969 /j.issn.1671-489X.2010.10.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