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致药物性肝病37例临床分析
2010-02-18王晓梅秦浩歌
王晓梅,秦浩歌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辽宁沈阳 110006)
结核病在二十一世纪仍然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主要传染病,高感染率和高患病率已成为我国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在使用某种或几种药物后,由药物本身或其代谢产物而引起的肝脏损害,引起药物性肝病(DILD)也较多见。抗结核药物是我国引起药物性肝病最常见的原因,药物性肝病给肺结核患者带来更大的痛苦,甚至导致终止化疗,严重者可危及患者生命,应引起重视。以下对我院2008~2009年收治的49例药物性肝病病例进行分析报道: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本组共49例均符合DILD的诊断标准[1]。男21例,女28例;年龄21~77岁,平均49岁。
1.2 临床表现
黄疸11例(21.1%);消化道症状者25例(48.0%);腹胀者7例(13.5%);乏力者 12例(24.4%),肝区疼痛 5例(10.2%),发热3例(6.1%);瘙痒3例(6.1%);另少有皮疹、腹泻、肝性脑病、关节疼痛等症状。
1.3 治疗
本组予以停用致病药物,护肝、退黄、对症及积极的支持治疗。主要护肝药物为:腺苷蛋氨酸、甘草酸二胺、还原型谷胱甘肽、硫普罗宁等。明显淤胆者短期应用激素治疗,严重病例应用人工肝治疗(血浆置换、血液灌流)共3例(8.0%),治疗 1~3次。
1.4 疗效标准
治愈:ALT、AST、总胆红素恢复至正常上限的2倍以内;好转:上述指标有所恢复,但仍超过正常上限的2倍;无变化:上述指标无改善或恶化,无新的并发症出现。
2 结果
本组治愈 34例(69%);好转 8例(16%);无变化 7例(14%)。
3 讨论
该类药品发生肝损伤多由于联合用药,从而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高,预后差。本研究37例患者经护肝治疗后,大多数患者病情恢复较快,肝功能在30 d内恢复正常,继续原方案化疗,同时予护肝治疗,未再出现肝损害,1例患者由于有基础性疾病及高龄,病情发展快,发展为重型肝炎,经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无明显改善,家属放弃治疗出院。由于抗结核药物有明确的肝毒性,所以临床医生要提高对抗结核治疗引起DIHD的认识,重视并注意监测抗结核治疗引起的肝功能损害,早期即采取预防性措施以减少其发生率,对已发生DIHD尤其以黄疸为主要表现者要及早停药保肝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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