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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范晓的语法观*

2010-02-17林玉山

关键词:短语语义语法

林玉山

(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建福州 350001)

试论范晓的语法观*

林玉山

(福建人民出版社,福建福州 350001)

范晓对语法理论、词类区分、汉语动词、短语、句子等问题都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其语法观内容丰富,观点新颖,有不少创造性的观点,在中国语法思想史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范晓;语法观;成就;评价

范晓不仅详细论述了三维语法学说所包含的方方面面的内容,而且把三个平面的理论和方法贯穿到语法研究的实践当中。其《三个平面的语法观》是三个平面理论及运用这个理论来研究汉语的第一部专著,它深化了三个平面理论的研究;《语法理论纲要》系统地阐释了“三维语法”理论的基本观点,用八个字 (即“三个平面,四条原则”)来概括三维语法,拓宽了语法研究的领域,是一本具有独创性、开拓性的著作,也是三个平面研究进入理论完善系统时期的标志;《汉语的句子类型》和《汉语句子的多角度研究》则是运用三个平面理论来研究汉语句子的代表作。

二、“语法结构”观

范晓指出,语法结构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按照一定规律组成的。语法结构有三种:句法结构、语义结构和语用结构。他把短语的句法结构格局称为“语型”,句子的句法结构格局称为“句型”,修正了结构主义语法关于向心结构的理论。他指出,所有的句法结构都有核心,而不只是向心结构才有。他根据核心的“量”把句法结构分为单核结构、双核结构、多核结构三类,并按照句法结构中核心与非核心或核心与核心之间的关系分为偏心结构、衬心结构、对心结构、联心结构四类。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互相联系,结合成一个“句法—语义”结构体,句法是显层,语义是隐层,语义结构要通过句法结构才能显现。语法中最基本的语义结构有两种:一是动核结构 (也称“谓核结构”),一是名核结构。

动核结构的思想是:既要讲动词的语义配价,又要讲配价的语义成分和语义角色,实质上是把配价语法和格语法结合起来分析出的语义结构。动核结构是以动核为核心构成的语义结构,由动词和它们联系着的某些语义成分构成。在动核结构里,表示动作、行为、变化、性状、关系等的语义成分称作“动核”(或称“谓核”),它是动核结构的核心。动核所联系的语义成分概括起来有两种:动元 (行动元,也称“论元”)和状元 (“状态元”)。动元是动核的内围成分,是紧密地依存于动核的强制性语义成分;状元是动核的外围成分,是松散地联系着动核的非强制性语义成分。动核结构在句法平面表现为动词 (广义动词,也称“谓词”)作谓语或谓语中心词的主谓结构,动核结构中的各种语义成分在主谓结构中表现为各种句法成分。最小的动核结构在句法平面表现为最小的意义自足的主谓结构。动核结构是生成句子的基底,是语义结构最重要的结构。动核结构可分为基干动核结构和扩展的动核结构,前者由动核和动元组成,后者由动核、动元以及状元组成。根据动核的性质,动核结构可分为一价动核结构、二价动核结构、三价动核结构三类。

名核结构是以名核为核心构成的语义结构。在名核结构里,表示名物的语义成分是核心成分,称作“名核”;名核所联系着的强制性语义成分称作“名元”,非强制性语义成分称作“定元”(也称“属性元”),它们都是围绕名核的成分。

语用结构主要有主述结构、插加结构、添补结构、焦景结构、语气结构、评议结构等。

三、语法成分观

语法成分是语法结构的组成成分。范晓主张把语法成分分成三种:句法成分、语义成分和语用成分。句法成分是句法结构的组成成分,汉语里不但主语、谓语、宾语、定语、状语、补语是句法成分,而且述语、中心语、并列语、顺递语、复指语、重叠语等也都属于句法成分。语义成分是语义结构的组成成分。动核结构中的语义成分有层级性:第一层级是动核、动元和状元,其中动核是动核结构的核心,是组成动核结构必不可缺的最关键的语义成分,动元是动核结构中的强制性语义成分,状元是扩大的动核结构中的非强制性语义成分;第二层级是动核可分为动作核、经验核、性状核、关系核四类,动元可分为主事、客事、与事三类,状元可分为凭事、因事、境事三类;第三层级是主事、客事、与事、凭事、因事、境事等可以再进行下位区分,如分为施事、系事、受事、工具、处所、时间等。名词在语义平面可以“兼格”。语用成分是语用结构的组成成分,主题、述题、插加语、添补语、焦点、评议语、语气等都属于语用成分。

范晓还主张把句法上的主语、语义上的主事、语用上的主题区别开来。主语是句法平面的语法概念,是一种跟谓语动词发生关系的句法成分,应该从意义和形式两个方面来确定主语。主语从语法意义上看是既表动元又表陈述对象的句法成分,由作陈述对象的表动态的词语充当,一般在谓语动词之前,不能后移,主语前不可加介词;谓语动词前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表动元的词语,则表主事的词语优先当主语。这使主语的确认有了更好的标准。主事是语义平面的语法概念,是一种跟动核发生关系的语义成分,是动作、行为、活动、变化、性质、状态、关系等的主体,施事、系事、起事等是主事的下位分类。主题是语用平面的语法概念,是与述题相对而言的语用成分,是述题所表述的对象,一般表示已知信息。述题是对主题进行表述,主要有叙述、描记、解释、评议。

四、词类观

范晓认为,词的词汇意义是词类的基础,但不是分类的根据。词的分类应以语法功能为根据,而语法功能应区分句法功能、语义功能、语用功能,所以,词的语法分类有句法类、语义类、语用类,可根据三种功能既有区别又相结合的原则来构建实用的汉语词类体系。他把分类的根据 (标准)和辨类的方法 (或手段)区别开来,分类的根据是语法功能,辨类的方法是凭借功能的表现形式;提出词类区分有三条基本原则:从形式出发探求功能的原则、从短语里确认功能的原则及多角度层级分类的原则;指出动词、形容词、名词的“价”分类、“语义特征”分类等都属于词的语义分类,所谓“代词”、“语气词”等实质上是词的语用分类。在动词、形容词置于主宾语位置的问题上,他主张把动词和形容词的名物化和名词化区别开来。

五、短语观

范晓全面地论述了短语的性质、特点、分类及语法地位等问题,认为短语是词和句子的中间环节,它上通单复句,下及合成词,组成方式与句子极为相似,甚至与合成词的构成方式也是近似的。分析短语,可以说是分析句子和分析合成词的一把钥匙。研究短语,不但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句子,而且也可以帮助我们认识合成词,所以短语的结构方式及其功能的理论是语法学的一项重要内容,短语的研究是语法研究的一项重要任务。区别现代汉语的词跟短语,应当采取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原则,采用典型格式鉴别法。他还论述了如何应用这种方法来划分现代汉语的词跟短语。他指出,词同短语之间可以划界,但没有绝对的界限,有些组合是词还是短语不是很明显,处于中间状态。短语存在的形式有两种,一种存在于句子之外,是不进入句子合成的未与现实发生特定联系、尚未体现交际功能的静态的或备用的短语,可称作句外短语或静态短语;另一种是存在于句子之内,从句子里分析出来的已与现实发生特定联系、已经体现交际功能的动态的使用中的短语,可称作句内短语或动态短语。短语的“合成”和“分析”是互为联系的两个方面,静态短语具有规律性,动态短语具有灵活性和多样性。短语内部词语的组合在语义搭配、句法结合、语用表达等方面具有选择性:词语组合成短语,“合理”、“合法”是基本条件,运用于句子,“合用”是根本目的。他构建了现代汉语静态短语三级分类的体系,主张在汉语里区分复合短语和派生短语,并从内部结构和外部功能等角度对汉语的短语进行了多侧面的分析。他还主张把短语的结构中心和表达重心区别开来,提出了汉语有“重叠短语”的新观点。

六、句子观

句子是语法研究的基点单位。任何语法都是反映句子的结构和功能规律的,语法学是研究句子结构和功能规律的科学,以句子为基点来研究语法抓住了语法的根本和关键。范晓认为,构建一种语言的语法体系,定位于句子最为合适。语法研究的基本任务是研究句子的句法结构、语义结构和语用表达功能。句式是句子的语法结构的抽象格式(即由一定语法形式显示的表示一定语法意义的抽象的句子结构格式),任何句子都由一定的句式表示。汉语语法里的句式具体表述为:由词类序列、特定词或特征字、固定格式、语调等形式显示的包含句法结构、语义结构以及语用功能意义的句子的结构格式。他指出,句式的描写和命名具有主观性和多样性,并对汉语的某些特定句式(如是字句、把字句、被字句、交接句、使成句、V上句、复动V得句、VP主语句、主客兼格句、NP受 +VP句、主事后现句、“动介”带宾句等)进行了多角度的研究,分析了各种句式的句法、语义、语用特征。他从三个平面把句子分为句型、句模、句类三种类别。句型是指句子的句法结构类型,句模是指句子的语义结构模式,句类是指句子的表达功能或语用价值的类别,特别要重视并加强句模和句类的研究。他指出,句式跟句型、句模、句类的区别是:句式是从“综合”的角度来研究句子结构的形式和意义,而句型、语模、句类是从“分析”的角度从三个平面来研究句子的分类。

范晓重视句子的语用功能的研究,认为句子主要有三大功能:表意功能,交际功能,组篇功能。表意功能指句子表现其内容的功能,体现在句子和思想、感情等的关系上,也体现在与思想有关的思维形式和认知方式的关系上;交际功能指句子传达交际信息的功能,主要表现为传达句子语用目的(用途)的功能和信息处理的功能;组篇功能指组句成篇的功能,体现在句子在大于句子的话语单位(句群、段落、篇章)里的地位和作用及充当句群结构成分的能力上。他提出了在语法研究中区别“抽象句”和“具体句”的观点。前者指经过理性思维舍弃具体句子的思想内容、词语、声音、文字等而概括出的带有共性的抽象的句子,后者指含有思想内容、词语、声音、文字等的一个个带有个性的具体的句子。“具体句”里又分为“孤立句”和“语境句”。前者是指脱离语境的、与交际现实没有联系的、以静态面貌显现的具体句,后者是指在言语交际中实际使用着的、与现实有联系的、以动态的面貌出现在一定语境里的具体句。他对句子的合格度给予了新的解释,认为一个合乎语法的句子,应做到句法上“合法”(合句法规则),语义上“合理”(合语义规则),语用上“合用”(合语用规则)。在句法分析上应采取“成分—层次”分析法,在语义分析上应采取动核结构分析法,在语用分析上应采取语用价值和表达功能分析法。他提出了汉语有“补充复句”的新观点,认为语言里的句子系统是个网络系统,句型、句模、句类是从句子里抽象出来的三个子系统,应把三者结合或综合起来确立“句位”(句样),并在此基础上最终建立汉语的句型、句模、句类互相结合、纵横交错形成的句子网络系统——句位系统 (句系);初步构建了汉语的句系,认为以句系为研究对象的“句系学”是语法学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部分,呼吁学界共同努力,建立一门新的学科—句系学。

七、语序和词序观

范晓主张把语序和词序严格区别开来:词序是指词或语法单位的排序(即“单位序”),语法单位体系中的语素、词、短语、分句等分别出现在比它们更大的语法结构体里时,都存在着排列次序问题;语序是指结构成分的排序 (即“成分序”),任何语法结构的结构成分 (包括句法结构成分和语义结构成分,如主语和宾语的语序、施事和受事的语序等)都存在着排列次序问题。语序和词序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主要表现在语法结构中词序的变动往往会引起语序的变动,而语序的变化也必须通过词序来表现;区别主要表现在词序不同,语序不一定不同(如“狗咬猫”“猫咬狗”,“狗、猫”词序不同,但语序相同,都是主动宾、施动受)。他指出,词序是改变句子意思的手段,也是改变句法结构和语义结构的手段,还是语用和修辞的手段;要区别句法语序、语义语序及语用语序、静态语序和动态语序、常规语序和非常规语序、语序的倒装移位和非倒装移位。他还较详细地论述了各种语法成分的语序在静态短语中的一般规则和在动态句子中的变化规则,认为语法的语序既有规律性,又有灵活性,这是辩证的。规律性是静态的,相对固定的;灵活性是动态的,绝对变动的。“语法知识”应该包括语序的规律性和语序的灵活性,语法研究既要研究语法的一般规律,又要研究语法的灵活性里跟一般规律不一样的特殊规律。

八、分析和生成观

语法研究中分析和生成的关系,实质上就是析句和造句的关系,也就是解码和编码的关系。范晓认为,在语法研究中有的着眼于分析,有的着眼于生成,目的都是寻找语法的规律。语法的分析是从听话人的角度来说明语法规律,语法的生成是从说话人的角度来解释语法规律。在句法和语义问题上,如果着眼于分析,就偏重于从语用到句法再到语义;如果着眼于生成,则偏重于从语义到句法再到语用。分析和生成互相联系:生成要以分析为基础,研究语法的生成机制离不开语法分析;而分析的目的是为了理解语法的规律和句子的意义,从而更好地生成各种句子。

范晓对句子的生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任何句子都是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或手段让隐层的动核结构显现为显层的句法结构并给以某种语用价值生成的,动核结构是生成句子的基底,句子生成的关键是要抓住动词 (广义动词)。动核结构生成句子时,抓住动核、确定动元就能组成一个“句干”(“句型—句模”结合体),再加上某种语用成分就可生成一个句子。句子的生成有两种情形,一是“静态生成”,即离开客观现实的生成,生成出的句子是脱离语境的孤立句。生成过程是:由任意选定的动词 (广义动词)或名词组成动核结构并映射为句法结构,使之组成某种“句干”(“句型—句模”结合体),再加上一定的语用成分(其中语气是不可缺少的),从而构成一个句子;另一种是“动态生成”,即为表达现实中某个事件的一种生成,生成出的句子是具体的语境句。生成过程是:客观事件通过“脑构思”(认知和思维)构成动核结构,折射到句法结构使之组成某种“句干”,再根据表达需求和语境来选择并生成一定的句式和表达类型的句子。

九、语法形式和意义关系观

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是紧密相连的。语法意义是指跟语法有关的意义,包括句法意义、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语法意义跟词汇意义有一定的联系,但本质上是不同的。以一个词来说,其词汇意义的表现形式是语音(或文字);而其语法意义的表现形式是语法形式,这种意义只能在语法结构中、在词与词的结合中才能获得。语法形式是指表示语法意义的有关形式,包括句法形式、语义形式和语用形式。汉语的语法形式有次序排列形式、虚词添加形式、层次分合形式、语音节奏形式(包括重音、轻声、停顿、语调等)、结构中的词类形式、词的分布形式、词的形态变化形式等。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是对应的。语法研究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寻找语法形式与语法意义之间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一对一”的关系,而是指一种语法意义和它的语法形式系统的对应。语法研究中应贯彻意义和形式相结合的原则,兼顾意义和形式,并寻求二者之间的对应关系。从发生学上即编码的角度看,是“意义→形式”,但从发现程序上即从解码角度看,是“形式→意义”。所以,研究语法时要做到:对于语法形式,必须发掘其语法意义;对于语法意义,须探求其语法形式;力求做到语法意义和语法形式互相结合、互相验证。在叙述或说明研究的成果时,则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表述方法,既可从形式到意义,也可从意义到形式。

十、语法研究中静态和动态关系观

运动是一切事物永恒的存在形式。世界上无论什么事物的运动都采取两种状态,即静态 (相对地静止的状态)和动态 (绝对地变动的状态),语言及其语法也不例外。语言或言语是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应当辩证地来看待语言和言语的静态和动态问题。词、短语、句子在认识上都应该看作运动着的事物,都有静态和动态。在研究语法时,应同时考虑到这两种状态,提倡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在研究断代语法 (共时研究)时既要用静态的观点来研究和描写一种族语的语法体系,但又不应割断该族语的历史,应运用动态的、发展的观点,注意该族语的语法现象在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传承和动态演变;反之,在研究历史语法(历时研究)时必须以断代的共时研究为基础,只有研究好各个共时面 (不同时代)的语法,才能比较系统地说清楚一种族语的历史语法;另一方面,既要用静态的、规范的观点来研究或描写一种族语的语法格式或规则,又应运用动态发展的观点,将其跟言语表达中各种鲜活的语法、语用现象联系起来。即要用语用的观点来研究语法,提倡语法格式的丰富多样性、灵活性,要善于发现虽和静态规范的语法不同但却有生命力的新生的语法现象。对语用概念既可以进行动态分析,也可以进行静态分析。如汉语的主题和述题的语序规则是主题在述题之前,这是常规的、静态的;但是在具体的句子中,主题虽然一般是在述题之前,却也有在述题之后的,这是动态的、特殊的。句类是从具体的、动态的句子所具有的表达用途方面抽象出来的类别,所以是静态的;但是句类的具体应用或对具体句类的分析是动态的。既要研究句式的常式,也要研究句式的变式。

十一、语法研究中结构和功能关系观

语法结构是指语法结构体内部各个组成部分的搭配和排列格式,语法结构的成分都是由一定的语法单位来充当的。语法结构包括句法结构、语义结构和语用结构,研究句法结构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种语言的句型系统,研究语义结构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种语言的句模系统,研究语用结构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种语言的句类系统。语法功能是指语法单位结构体的功能或效能。语法功能有两种:一是微观功能,指语法结构体内部成员所具有的功能,即较小语法单位构成较大语法单位的组配功能;一是宏观功能,指语法结构体外部与语言运用有关的功能,即表达功能、交际功能等。研究语法单位的功能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分析和描写语法结构、句子的语用类型以及解释各种具体结构或语法现象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原因。功能决定结构,断代语法里的常规结构是历史上语用功能固定化的结果。句子、短语等都是语法结构体,它们内部有结构,外部有功能。在语法史上,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历来有两种倾向:一种重视结构,一种重视功能。近几十年来,这两种倾向尤为明显,表现在“形式主义”(新结构主义)和“功能主义”两种研究方向或研究路线的对立上,新结构主义过分强调结构的自主性而忽视功能对结构所起的制约作用,功能主义过分强调功能解释的无所不能而忽视结构的相对独立性及结构对功能的反制约。范晓认为,结构和功能紧密联系、互相制约,结构描写和功能解释通常是互相依赖、互相补充的。他在语法研究中贯彻结构和功能相结合的原则,认为分析语法现象时必须把结构和功能结合起来,研究结构时要以功能为主导,要对语法结构体进行功能解释,只有研究好功能才能有效地说明结构或结构体;反之,研究功能时要以结构为基础或前提,研究语用功能离不开结构。研究和描写一种族语的语法时必须以结构和功能为纲,紧紧抓住结构和功能才能纲举目张,构建起一个族语的科学的语法体系。

十二、语法研究中描写和解释关系观

范晓认为,语法的描写侧重于对某种语言的语法现象进行客观的记录,描述其语法单位或结构的类别、格式以及规则,旨在构建语法体系 (某个语言特定时代的语法系统);语法的解释侧重于在描写的基础上阐释语法现象存在或变异的理据。语法研究既应重视描写,也应重视解释,描写和解释互相联系、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在语法研究中应该把描写和解释结合起来,既有细致充分的描写,也有合理充足的解释;描写须以解释为前提(即开始描写语法现象之前对描写什么样的语法现象或怎样描写应有一个理论设想,而且合理的解释也会有助于规律的描写),解释须以描写为基础(即解释的充分性依赖于对语言事实观察和描写的充分性);描写要细致充分,解释要简明合理。范晓把语法中的“解释”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类。狭义解释旨在探索语法现象成因的共性,以建立一种解释语法现象的理论模型;广义解释则包括共性解释理论之外的其他解释。应着重于描写的语法研究,也应加强解释性,只有这样才能更深刻地理解所描写的现象。他还探讨了描写语法研究中语法现象解释的多样性,认为语法研究可根据不同的目的而有所侧重:有的以描写为主要目的,如“描写语法学”;有的以解释为主要目的,如“解释语法学”;有的二者并重,既有细致充分的描写,也有合理充足的解释。他不主张把所有语法研究都归属于非此即彼 (要么是“描写”,要么是“解释”)的两大类或两大派,认为除了这两大类研究外,也可有既是描写性的又是解释性的、分不清倾向性的语法研究。

虽然三个平面语法理论是胡裕树、张斌、朱德熙等借鉴外国语言理论结合汉语实际的伟大创造,虽然“三维”概念是由张斌提出来的,但对三维语法和三个平面理论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并有所发展创造的,却是范晓。范晓在三个平面理论的研究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可说是具有独创思想的三维语法的功臣。作为三个平面理论的积极倡导者和实践者,范晓不仅结合汉语语法全面系统地构建了三维语法理论体系,提出了研究语法的方法论原则,而且还运用此理论学说论述了汉语中的词类、短语、句子、句系等一系列理论问题,并较细致地从多角度分析和解释了汉语的各种句式和一些语法现象,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为汉语语法的研究作出了贡献。范晓的语法观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在中国语法思想史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

(责任编辑 吴 波)

On Fan Xiao’s Points of View on Chinese Grammar

L I N Yu-shan

(Fujian People’s Publishing House,Fuzhou350001,China)

Professor Fan Xiao(1935-)is an expert in grammatical theories,word-class differentiation, and issues of verbs,phrases and sentences in Chinese.His points of view on Chinese grammar,characterized by academic width and depth,novelty,and creativity,mark a milestone in the history of grammatical studies in China.

Fan Xiao;points of view on Chinese grammar;achievements;evaluation

H146

A

1001-5035(2010)05-0076-07

范晓是当代著名的语言学家,其研究涉及语言理论、语法、修辞、方言、词典等领域,主攻语法。在语法领域,他承担并主持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的重大科研项目;著有《语法述要》(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汉语动词概述》(上海教育出版社,1987)、《介宾短语、复指短语、固定短语》(人民教育出版社,1990)、《汉语的短语》(商务印书馆,1991)、《动词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1995)、《动词研究综述》(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6)、《三个平面的语法观》(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 1996)、《汉语的句子类型》(书海出版社,1998)、《语法理论纲要》(上海译文出版社,2003)、《汉语句式在篇章中的适用性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汉语句子的多角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9)等 10余部著作 (含合著,其中三部已经被译成外文在国外出版);发表了一系列的语法学术论文。他对语法理论、词类区分、汉语动词、汉语短语、汉语句子等问题有较为深入的研究,有不少创造性的观点。本文着重从“语法观”来总述范晓的语法学术思想,并从语法学史的角度来评价他对中国语法学的贡献。

一、“三维语法”(即“三个平面”的理论)观

在语法理论上,范晓重视理论和方法的思考,在语法研究中倡导“三维语法”。他认为,话语中的句子是句法、语义、语用的结合体,也就是包含着句法、语义、语用三个平面 (或三个侧面、三个角度、三个方面);句法是句子中词语与词语间显层(表层)的关系,语义是句子中词语与词语间隐层(深层)的关系,语用是句子与表达、交际的关系。三个平面理论的实质是提倡多角度、全方位地研究汉语语法,自觉地贯彻句法、语义、语用既区别又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应该区别语法的三个平面,如语法结构可区分为句法结构、语义结构和语用结构,语法成分可区分为句法成分、语义成分和语用成分,语法功能可区分为句法功能、语义功能和语用功能,语法意义可区分为句法意义、语义意义和语用意义,语法中心可区分为句法中心、语义中心和语用中心,句子类型可区分为句型、句模和句类等;另一方面,分开是为了更好地综合,所以在分析语法事实时,要使三者结合或综合起来。对具体的句子,可以同时从三个不同的平面进行综合分析,对语序和虚词也一样;句子合格不合格应该从三个平面来综合判断,确定句子类型和句位也要从三个平面来抽象和综合。在语法研究中应该贯彻“形式和意义相结合”、“静态和动态相结合”、“结构和功能相结合”、“描写和解释相结合”等原则,并认为这几条原则是“三维语法”的方法论原则。“三维语法”的目的是为了语法分析更全面、更系统、更丰富、更科学。

2010-03-15

林玉山(1943-),男,福建福州人,福建人民出版社编审,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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