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2010-02-15杜本茂
杜本茂
(农四师65团司法所新疆霍城835200)
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问题及对策
杜本茂
(农四师65团司法所新疆霍城835200)
文章通过对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进行了总结与肯定,指出了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下一步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普法依法治理现状问题对策建议
自1985年开始,兵团历经二十五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兵团抓住不同时期、不同对象的特点,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稳定紧密联系在一起,切实解决了职工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五五”普法以来,结合“法治进机关”、“法治进团场”、“法治进单位”、“法治进学校”、“法治进社区”、“法治进企业”活动,兵团不断完善健全依法治理的领导体系,领导作风得到了改进,兵团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党政尤其是团场和师属单位依法治理的自觉性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进一步增强,为推进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环境。但是,也必须看到,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
一、兵团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在少数领导干部中,对民主法制建设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到位。在工作中习惯运用行政手段管理社会事务,忽视运用法治手段的问题还相当普遍;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不强、法律素质不高,对依法执政理念理解不深。特别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的认识存在着偏差,对法律基本常识掌握不够,法律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在行政执法方面,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底下,对所要执的“法”自己就没有理解透。有些执法部门,职能重复交叉,职工群众对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不满意。
(三)广大职工群众的政治、文化素质还不够高,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还不强,制约了主体作用的发挥,也制约了法制建设的发展。
(四)普法依法治理保障机制不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经费虽然有所提高,但是不能适应和保障工作所需。特别是政企合一的基层组织,普法依法治理经费不足,已经阻碍了工作发展。
(五)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主观上也存在对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工作的理论研讨不够,不会运用现代化的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存在形式多、内容少,灌输多、引导少,大道理的东西多,感官愉悦的东西少等问题,致使普法受职工群众难以理解、掌握,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二、兵团“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一)坚定不移地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首先,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党的十五大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有着日益增长的渴望和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继续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团结、护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为此,“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在“五五”普法工作基础上扎实搞下去,而且必须搞得更好。依法治理是在普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普法依法治理按五年为一个发展阶段,循序渐进,不断深化,这是我们的经验,而不是应当抛弃的“死套路”。我国普法规划,正好与执行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同步,这既体现了普法依法治理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服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步伐相协调;又体现了工作的连续性与阶段性的统一。阶段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人为划分的。各阶段有各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要围绕各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主要问题,设计具有本阶段特点的普法依法治理的方针、原则、目标、任务、措施等,使普法依法治理向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进程相协调,跌宕起伏的向前发展,使阶段与阶段之间既环环相扣,又与时俱进。随着各个阶段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的完成,我国距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会越来越近。至于制定五年规划的方式以及实施五年规划的方式,特别是是否一定要划分成动员、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则不是固定不变的,是可以改进的。
(二)“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必须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不可分割的。依法治理是普法深入开展的产物,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依法治理拓展了普法的领域和深度,也加重了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普法行政职能部门指导工作的难度。在国家没有明确新的领导和指导依法治国的工作部门之前,司法行政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担负起各级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和指导职能。对普法是法定行政职能,对依法治理也是法定指导职能。党委政府赋予司法行政部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后,司法行政部门就有了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职能。但就其内部机构组成而言,有的地区、单位还没有专职的工作领导干部,大部分是混在一起抓,既没有专职的主任也没有专职工作人员,这就使普法工作力量非常薄弱,不能较好的担负当前繁重的工作任务。日前已经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司法保障、办公室协调指导、各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克服了司法行政部门“小马拉大车”的困难,在“六五”普法期间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
(三)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内部职能机构在依法治理工作中的作用,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要负责研究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协调、督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职能机构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分工。即法制部门要承担把依法治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联络工作;人事部门要负责按照干部任免权限,把依法治理作为考核有关负责同志的重要指标,从组织上支持依法治理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督促落实等等,确保“六五”普法期间组织、经费、人员、机构四落实,形成各级有人抓,层层有人管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网络。
(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必须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一是突出普法重点内容。要坚持以宪法为核心,将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法制宣传的重点内容,做到重要法律重点宣传、一般法规宣传重点。二是突出普法重点对象。除了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学生外,要将广大农牧职工纳入重点普法对象。为广大农牧职工提供方便、快捷、无偿或低偿的法律服务。三是突出治理热点、难点问题,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经常性地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尝到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惠。四是实现普法依法治理的整体推进。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有效地组织策划和促进普法工作,在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要改变以往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式安排,布置和督促的工作方式和作用,充分利用所形成的工作信息反馈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广大干部群众,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所反映出的不同社会问题和各类法律需求,有针对性的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服务,真正把普法依法治理落到实处。
当前,兵团的发展正处在一个大转变、大调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兵团各级党委要立足“十二五”发展的新形势,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兵团,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实施“六五”规划,切实发挥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服务和保障职能,进一步提高兵团干部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党政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努力为在西北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地发挥“三大作用”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doi:10.3969/j.issn.1674-6287.2010.04.031
D920·4
A
1674-6287(2010)04-0084-02
2010-08-25
杜本茂(1967~),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四师65团司法所所长。
[收稿日期]2010-09-03
[作者简介]甄敬霞(1969~),女,新疆伊犁州委党校马列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