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彰显强大生命力
2010-02-14哈玉玲齐晓磊
哈玉玲,齐晓磊
(宁夏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宁夏 银川 750001)
宁夏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水土流失面积占自治区总面积的 71.2%。严重的水土流失是造成宁夏生态环境恶化、水旱灾害频繁、区域经济落后、人民生活贫困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在宁夏显得尤为重要。
1 项目概况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宁夏项目区于 2003年立项,涉及彭阳、原州、隆德、西吉、盐池等 5个县(区)的19个乡189个行政村 23万人,总面积1523km2,水土流失面积1338km2,共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32条,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15.3km2。项目区自然条件恶劣,水资源匮乏,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 5350t/km2,多年平均降水量 296.4~486.8 mm,年内分配不均,其中 7—9月份降水占全年的 60%以上,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现,其可利用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6。项目区人口密度151人/km2,人均耕地0.52hm2,年人均纯收入1156.5元,远远低于全区水平,长期以来一直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区域。
2 建设成效
2003—2008年宁夏农发水保项目区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644.7km2,是下达计划任务的105%,其中建设基本农田0.953万hm2,营造水保林1.153万hm2、经果林0.227万hm2,发展特色农业种植133.3hm2,种草0.847万hm2,封禁治理1.54万hm2,保土耕作1.713万hm2,修建小型水利水保工程1833座(处)、道路 231km2,共完成中央财政资金 4500万元。
调查统计和监测资料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区综合效益显著,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提升。一是生态效益较为显著。项目区治理程度由治理前的19.9%增加到68.1%,每年可增加水源涵蓄能力 2092万m3,减少土壤流失 242万t,林草覆盖率由治理前的 9.5%提高到28.6%,形成了“山上乔灌成林,山腰梯田成行,山下果树飘香,沟道坝系拦蓄”的从坡面到沟道完整的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实现了预期的生态建设目标。二是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通过综合治理,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农业生产条件和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改善。据统计,项目区每年可增产粮食1401万kg,年人均粮食由治理前的379kg增加到治理后的 446kg,年人均纯收入由治理前1156.5元的提高到2438.3元。项目区受益人口18.9万人,共有 6.76万人脱贫、2.69万人解决了饮水问题。三是农民生活质量得到提升。根据对项目区典型农户生活消费情况的调查分析,好、中、差农户比例由治理前的 2∶5∶3变为现在的3∶6∶1,户均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等家电拥有量逐年上升,一处处砖瓦房替代了农民祖祖辈辈居住的土窑洞和土瓦房,人均新增住房面积10m2,饮食方面也开始注重营养,由单一的粮食改为肉、蛋、奶、粮、果、蔬合理搭配。富裕起来的农民更加注重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了100%,大中专升学率增长了30百分点,中年文盲率下降了10百分点。与此同时,项目的实施加强了对农民新技术的培训,提高了项目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有力地促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四是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各县(区)通过在项目区内建立不同开发模式的示范点,全力打造农发水保项目示范工程和精品工程:彭阳县的黄花菜种植示范点,初步形成了生产、加工、销售黄花菜的产销系统;原州区以设施农业为主的果蔬型园区示范点,使典型户年增收 2万元以上。各示范点收益良好,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使项目区内掀起了治理开发的热潮。
3 主要措施和做法
3.1 抓组织领导,促项目实施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各项目县(区)均成立了以主管县(区)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区的组织、协调与领导,整合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实施的质量和进度。在项目实施前,各县(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并与各相关部门(包括乡镇)签订项目实施责任书,形成上下配合、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同时,项目所在县(区)水利水保部门组织成立了计划、综合治理、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责任分明,绩效挂钩,确保项目实施的整体性和连续性,有力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3.2 抓项目整合,促资金落实
针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涉及部门多、投资标准不统一的问题,为防止重复投资、低水平治理,各级政府加强了项目整合和资金整合,由水利部门统一规划,农业、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按照 “集中资金,统一计划,统一补助标准,渠道不乱,责任不变,各交其账,各记其功”的原则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共同向农发项目区倾斜,确保了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显示出了很好的治理效果和示范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经济、社会效益。
3.3 抓前期工作,促管理规范
宁夏在农发项目建设中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水利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努力在规范化和程序化上下功夫,特别加强了农发水保项目的前期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项目可研和工程初设编制及审查批复工作,形成了专家论证、主管部门审批立项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的项目立项决策与监督机制。二是按照有关要求,各项目县(区)相继制定了《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了项目责任主体负责制、工程建设监理制、资金使用报账制、群众投劳承诺制、工程建设公示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等制度,加强中间检查,狠抓质量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年度验收,不断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推进农发水保工作向前发展。
3.4 抓施工管理,促建设质量
抓住关键环节,创建精品样板,是农发水保项目区体现“由一般治理向示范性治理转变”的标志。为此,项目县水保部门从每个环节严把质量关:一是把好技术服务关,要求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进行全方位服务。二是把好苗木、种子关,在苗木采购上实行“统一定购、统一标准、统一调运、统一检验”。三是把好督查关,实行动态管理,建设精品工程。治理期间,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经常派人不定期地深入项目区,进行检查指导,遇到问题及时解决。四是把好验收关,每年年终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部门及项目区所在乡镇负责人组成验收组,深入项目区,对照竣工图进行详查核实,并将验收结果作为奖罚依据,促进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的提高。
3.5 抓重点工程,促新农村建设
各项目县(区)将流域综合治理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重点抓了“四大工程”建设。一是实施以农田为主的“温饱工程”,把旱作水平梯田作为项目区的基本农田,作为有效保持水肥、发展农业和保障群众生活的重要保障。二是实施以坝、池、窖等结合的“集雨工程”,合理利用地表径流。坚持新建与维修结合,开源与节流并举,充分发掘和利用有限的水资源,把节水微灌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提高项目区农业抗旱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实施以林草为主的“生态工程”,立足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封禁治理、退耕还林(草)与荒山开发利用相结合,大面积开展造林种草,努力提高项目区生态指数。四是实施以道路为主的“通达工程”。交通是新农村建设的基础设施,结合综合治理,项目所在县(区)广泛发动群众筹资投劳兴修生产道路和农村道路,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方便了农产品运输,方便了治理成果管护,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正如近年来项目区群众所说的那样:“流域治理到哪里,道路就延伸到哪里,吃水不发愁,通车到地头,梯田连成片,绿树衬蓝天。”
3.6 抓示范工程,促综合治理
各项目县紧紧围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宗旨,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目标,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科学地开展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在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好各项建设任务的同时,在如何做好“地、水、环境、人及开发”等方面下功夫:从“地”上着力,全面提升庄院绿化、治理程度和农业经济效益;从“水”上挖潜,创新用水理念,通过坝、池、窖、泵、输水管道联用,合理调节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在丰水期利用小型抽水设备将坝内蓄水抽送到田间地头预先建好的池、窖中,以备缺水期灌溉使用,达到了秋水春用、低水高用的目的,大大提高了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和效益,做足了开发利用水工程、小水源的文章;从“人”上下笔,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发挥致富带头人作用,大力开发人力资源,推动流域经济快速发展;从“环境”上突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林草覆盖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从“治理开发”上着手,大力发展特色型种植业、致富型草畜业、生态经济型林果业等,打造出了原州区开城项目区以设施农业为主的果蔬型园区建设及彭阳县小湾沟项目区高效节灌经济林果项目区建设等示范工程、精品工程,实现了综合开发、保持水土、提高单产、增加收入等多重目标,全面提升了流域的治理水平、质量和效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在我区实施时间较短,但其在传统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基础上,将治理与提高流域产出能力紧密结合起来,突出了开发性治理,丰富了小流域治理的措施,深化了治理的内涵,提高了治理效益,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彰显出水土保持强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