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的意义和主要做法
2010-02-14屈红刚王史堂李景朝
屈红刚,王史堂,李景朝
(1.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 100037;2.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北京 100034)
矿产资源需求刚性、持续上升,矿产资源保障程度总体不足。我国当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中期,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强劲。我国矿产资源总量大,但人均少、禀赋差,大宗、支柱性矿产不足,矿产资源大量快速消耗态势短期内难以逆转,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据预测,到2020年,如不加强勘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届时,我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11种为国民经济支柱性矿产。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要求更高,风险加大。一是国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制约因素增多,增储增产难度加大。目前,我国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增长相对缓慢,找矿难度不断增大,一些重要矿产储量消耗快于储量增长。二是矿产资源走出去,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风险越来越大。
矿业市场振荡调整,我国矿业发展越来越重视结构和质量。矿产资源需求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短暂减缓之后,受全球经济特别是新兴经济体的复苏,对大宗矿产的需求旺盛,美元贬值和市场流动性的充裕,以及资源的稀缺性造成的供需矛盾,决定了资源价格长期呈现震荡走高的趋势,“一松一紧、振荡调整”的格局总体没有改变。在最近召开的2010年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表示要落实中央经济会议精神,把“稳增长”与“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主动的参与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矿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布局。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矿产资源形势严峻,矿业权的有偿竞争出让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保障能力,调整矿业结构,促进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1 意 义
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意义重大,具体包括:
一是,维护了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最大限度地显现了矿产资源资产价值,实现了资产增值、财政增收。近年来,随着矿业权收益的增加,也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安徽省2006年至2009年4月,招、拍、挂出让合同金额达34亿元。
二是,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了社会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积极性,促进了矿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同时通过积极推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优化了资源配置,提高了资源保障能力,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和矿区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三是,督促矿业权人更加自觉珍惜和节约利用资源,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开发利用水平。实行矿业权有偿出让促使探矿权人加大勘查投入,防止“圈而不探”,实现勘查工作的良性发展。
四是,初步建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良性循环机制。一些地方将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价款收入主要用于地质找矿,“取之于矿,用之于矿”的勘查开发良性循环机制已经形成。
五是,增强了公开透明度,促进了工作作风转变和办事效率的提高,加强了廉政建设。通过市场配置,阳光操作,公开出让,规范了矿业权出让行为,有效地避免了以往单一行政审批方式出让带来的弊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
2 主要做法
通过调研分析,系统总结我国各地矿业权竞争出让的做法,主要包括:
(1)领导重视,狠抓落实。各地政府、国土资源、监察等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多次召开会议,及时学习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工作,明确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各个环节的运作和责任分工;组织人员到所辖地区检查指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导整改。有的地方还专门成立了矿业权市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本地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工作,确保矿业权有偿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稳妥地推进矿业权市场建设。
(2)完善制度,规范运作。矿业权出让是一项新的工作,它涉及到多个法律关系、利益主体,同时还关系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地针对矿业权出让中的有关问题,及时总结,深入研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了行之有效的探矿权采矿权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有偿出让工作的指导思想:运用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利用资源,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探矿权、采矿权行政管理合同文本,实行勘查开采承诺制度。河北省对探矿权出让面积大于30km2、矿山建设面积为大型的探矿权出让组织听证会。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实施,严格了出让程序,规范出让行为,确保矿业权市场建设的规范化运作。
(3)严格程序,过程管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程序可分为若干阶段:准备阶段包括制定年度出让计划、储量核实、矿业权价款评估等;交易阶段包括媒体公告,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报价定价,成交确认,缴纳出让价款,签订出让合同;登记发证阶段包括准备齐全颁发探矿证或采矿证所需的相关材料,由登记机关审查、发证。在每个阶段制定相应制度进行管理。将不同程序的审批权划分给不同的负责人,重要事项实行集体会审,相关处、室会签制度。此外,注重信息技术等现代技术的运用,减少人为干预程序,防止违法违规操作。
(4)全程监督,防患未然。以电子政务、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载体,除涉密内容外,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内容和过程全部公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出让过程,公证部门介入公正,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操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强化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来保障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保证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形成矿业权出让的全程监管体系。
(5)统一规划,主动投放。以矿业权设置规划为基础,形成矿业权计划投放机制,切实提高宏观调控能力。各地根据矿产资源规划总体要求,结合各地矿产品市场需求特点,科学合理设置探矿权、采矿权,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并报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通过科学规划,合理调控矿业权投放数量,保持市场供求平衡,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内蒙古、黑龙江、云南、山西、山东等地建立了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年度计划制度,切实加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严格矿业权人资质要求,提高准入门槛。陕西省对申请勘查的企业注册资本金要求在500万元以上,申请开采重要矿产的,注册资金需达800万元以上,并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完善市场,规范中介。加快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形成公开、透明、高效的矿业权市场,确保了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工作的顺利实施。辽宁、云南、贵州、山东、内蒙古、四川、湖南等省区建立了省级矿业权交易中心;广东、湖南、山东等省的部分地级市也成立了矿业权交易中心。一些地方在原有土地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加挂矿业权交易中心的牌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运作方式。在推进矿业权有偿出让制度中,注重加强储量评审、矿业权价款评估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执业水平。
(7)宣传培训,提高认识。各地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答记者问、报刊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进行广泛宣传。通过会议宣传、集中学习等方式对矿产资源、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宣传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重要意义和具体作法,突出强调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对矿产资源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强化矿业权人依法有偿使用,按规定缴纳矿业权价款、矿业权使用费等是依法履行义务的责任,为开展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8)搞好试点,稳步推进。在矿业比较集中的市县进行矿业权有偿出让试点,总结经验教训,为省(区、市)培养和建立矿业权市场进行有益探索,提供宝贵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工作的有效开展。如浙江省1998年在全国率先启动了采矿权的有偿使用工作,以招标方式出让采矿权进行试点,分别在金华市武义县、婺城区公开招标出让采矿权,取得圆满成功;四川省2001年把攀枝花、南充等地作为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的试点市,同年底,攀枝花市成功举行了该省首宗采矿权拍卖出让;安徽省在2001年选中池州市进行矿业权市场试点;2002年广东省在惠州、东莞、韶关等市开展了试点工作;新疆在哈密、阿勒泰和吐鲁番地区进行了试点,等等。这些试点工作为所在省(区)矿业权出让积累了重要经验。
(9)多措并举,夯实基础。通过近几年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开展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规范和集中整治工作,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明显改观,为市场化配置矿产资源创造了良好条件。矿业权实地核查、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等工作进展顺利,有利于夯实矿业权市场建设的基础。
3 结 语
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是深化国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在分析我国当前矿业形势的前提下,分析了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的意义,总结提出了进一步推进有偿竞争配置矿产资源的主要做法,为推进矿业权有偿竞争出让提供参考。
[1] 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年)[S]2008.
[2] 徐绍史.“全国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规范总结表扬暨进一步推进整合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稿.2009.
[3] 徐绍史.“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讲话稿.2010.
[4] 陈毓川. 我国矿产资源形势与对策[J]. 浙江地勘,2008(1).
[5] 张玉梅.我国矿业权市场建设的发展历程及其完善建议[J].国土资源,2009(09):4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