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将对犬类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
2010-02-11
中国动物检疫 2010年2期
2009年12月3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401号)文件,这是浙江省首个明确将犬类狂犬病免疫依法列入强制免费免疫病种范围的地方政策性文件。
文件明确了杭州市开展犬类防疫工作的相关政策,一是高度重视犬类狂犬病免疫工作。按照属地负总责的要求,依法将犬类狂犬病免疫列入强制免疫动物疫病范围,实行免费免疫。二是加强犬类防疫管理和服务。杭州各城区设立一个固定犬类免疫注射点,县、区各乡镇(街道)结合当地实际设立固定犬类免疫注射点,统一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强制免疫。对犬只信息、免疫记录和免疫标识等进行规范化档案管理,狂犬病疫苗实行全市统一招标采购。三是落实经费保障。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杭州各城区的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 6:4比例承担。各县、市(包括萧山区、余杭区)狂犬病强制免疫经费由当地财政落实,其中市财政补助强制免疫所需疫苗费的 30%。同时,市里将根据各地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开展情况,再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其实施狂犬病强制免疫工作所需经费进行补助。犬类非强制免疫病种免疫费用和狂犬病进口疫苗差价部分由畜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