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羊养殖小区的规范管理
2010-02-11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畜牧兽医局宋顺达赵照兴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畜牧兽医局 宋顺达 赵照兴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局物流中心动植物检验检疫站 宋继鸿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农业办公室 宋永达
良渚湖羊养殖小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镇荀山村14组,2008年租用土地39亩,鱼塘9亩。总投资113.1万元。截至目前,进入小区养殖的已有养殖大户3家,湖羊存栏1 680只,2009年出栏湖羊1 000只,销售额64余万元,获利润30.7万元。出售发酵羊干粪近200吨,收入2.8万元,鱼塘收入1.5万元,全年共创利35万元。该养殖小区为规范管理,实施了如下措施: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湖羊养殖小区内进行合理布局。区内建有饲料基地,污水处理等基本设施,有效防止环境污染和疫病发生。
二、建立制度,统一管理
把原来分散饲养的养殖户集中到合作社小区养殖,合作社小区制订生产制度、防疫制度、消毒制度、经营管理等各项制度。小区内实施“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治污,统一品种,统一技术,统一由合作社营销的生产运作模式。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分户养殖,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生产经营方式。
1.生产管理。严格按DB3301/T0482.2—2003杭州市农业标准规范。饲料统一由合作社购进。兽药和消毒由小区统一采购保管。
2.饲养技术。小区内实行自繁自养封闭式管理,引种时严格按《种畜禽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饲养管理严格按《无公害畜禽生产标准》执行。
3.疫病防治。小区配有畜牧兽医技术防疫员一名,专职统一管理饲养技术和的卫生防疫工作。
4.污染治理。小区内认真搞好清污分流工作,干粪集中到堆放发酵间,发酵后统一销毁处理,病死羊由防疫员负责统一放入无害化沉尸深井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5.小区内的商品羊和淘汰的母羊实行统一销售。由合作社小区统一负责联系和协调。销售前向动物检疫员报检,经检疫合格凭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