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技术规范(试行)
2010-02-11农业部畜牧业司
为了规范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种公猪站建设,强化种公猪站管理,提升种猪精液产品质量水平,加快生猪遗传改良,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所指种公猪站,是指生产常温精液的种公猪饲养、采精场所,建有公猪舍、采精室、检测室和后备公猪舍等基础设施,配备有精液生产、检测和保存等仪器设备。
一、选址
种公猪站选址相对独立,远离交通要道、养殖场、屠宰场、村镇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等,地势较高、水质良好、通风干燥、交通方便,水电供应充足,防疫条件良好。
二、布局
1.布局原则。参照有关种猪场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结合种公猪饲养管理特点,按节约土地、满足生产的总体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
种公猪站应分生产区、管理区和隔离区,各功能区有一定间距并设防疫隔离带。
各功能区入口处应设消毒室或消毒池,站内净道与污道分离。
2.功能区要求
(1)管理区。应包括办公区、产品展示区、生产辅助区和职工生活区等。
(2)生产区。应具备公猪饲养、采精和精液生产、检验和贮存等功能,配备兽医室。
公猪舍:朝向和间距应满足通风、光照、防疫等要求,地面干燥,单栏面积≥6 m2,限位栏饲养面积≥1.7 m2,并配备相应的保暖、降温设施,配备运动场。
采精室:面积≥10 m2,内设采精台、人员安全隔离装置、防暑降温、保暖、防滑等设施,与精液生产室间设立精液传递窗。
精液处理室:应具备精液生产、检验和贮存等功能,面积≥20 m2,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应为耐腐蚀易清洁材料,配备窗帘、消毒灭菌以及空调、通风换气等设施设备,室内温度宜控制在18~25℃。另设更衣、洗涤等辅助区。
(3)兽医室。应配备种公猪保健和疾病防治需要的设施设备及药品。
(4)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在种公猪站其他功能区的下风方向,具有种公猪隔离舍、无害化处理设施等。
(5)辅助设施。具有产品展示室、消毒池、门卫室、更衣室、饲料贮存仓库、档案室等。
三、仪器设备
应配备相差显微镜,精子密度仪,电子天平,精液保存箱,恒温培养箱,精液分装、封口设备,恒温水浴箱,干燥箱,精液运输箱,双蒸馏水器,恒温加热板,电冰箱,磁力搅拌器,移液器等。
四、种公猪要求
种公猪品种为杜洛克猪、长白猪、大约克夏猪,以及培育品种(配套系)和地方品种。
种公猪来源于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原种猪场,具有完整系谱和性能测定记录,评估优良、符合种用要求。
种公猪健康,无国家规定的一、二类传染病。
采精公猪30头以上。山区、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放宽。
五、精液产品要求
精液产品应符合《种猪常温精液》国家标准(GB 23238-2009)的要求。
六、人员要求
应配备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岗位技术人员应获得家畜繁殖员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中级以上),或国家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七、管理制度
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饲养管理,卫生防疫,精液生产、保存、检验、销售,仪器设备使用和售后服务等制度,档案完整,管理规范。(资料提供:农业部畜牧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