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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苏辙的“性命之学”

2010-02-09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0年6期
关键词:程氏儒者性命

叶 平

好谈性理本是禅门之习,晋、宋以降,士大夫崇尚佛学,因此也好言此道,但儒者谈性仍然是在佛教范畴内谈的。到了宋代,王安石等人把古礼中的内圣方面加以发挥,开创了儒家的性命之学,他们并且引佛入儒,以佛教的义理丰富儒家的性命学。王安石等人看到儒家思想的理论深度不够,在义理上不能战胜佛教,所以用心在这方面开拓,希望提高儒家思想形而上的水平,使之更加精深,只有这样,儒家思想才能吸引人心,夺回被佛教占据的地位。而欧(阳修)、苏(苏轼、苏辙)一派儒者则认为,性命之学没有必要过分去讲,因为这既不是先儒所传,也不切于事,此外还容易滋生奸伪、贻害社会,所以他们主张不言性命。

一、宋儒谈性说命风气的养成

苏轼的门生秦观曾经在给友人的信中这样评价苏轼之学:“苏氏之道,最深于性命自得之际。其次则器足以任重,识足以致远,至于议论文章,乃其与世周旋,至粗者也。阁下论苏氏而其说止于文章,意欲尊苏氏,适卑之耳。”(《淮海集》卷三,《答傅彬老简》)秦观固然因为师生的关系对苏轼评价过高,但这段话至少表明,他认为性命之学也是苏轼之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朱熹亦说苏轼之学“上谈性命,下述政理”(《朱文公文集》卷三三)。在二苏(苏轼、苏辙)的文章、著作中确有相当部分谈到性命,这一点朱熹也注意到了。

在苏轼、苏辙生活的时代,士人中谈性说命十分盛行,此固与佛老盛行有关,但此风之兴还与王安石有很大关系。王安石早年著《淮南杂说》,风行一时,今此书虽佚,但通过后人的评价可推知书中多言道德性命。晁公武《郡斋读书后志》引蔡卞之言说:

宋兴,文物盛矣,然不知道德性命之理。安石奋乎百世之下,追尧舜三代,通乎昼夜阴阳所不能测,而入于神。初著《杂说》数万言,世谓其言与孟轲相上下,于是天下之士始原道德之意,窥性命之端。(《郡斋读书后志》卷二)

王安石说古人所谓道德就是性命之学,他说:“道德、性命,其宗一也。”(《王安石全集》卷七,《答王深甫书》)金人赵秉文评说王氏新学对当时士风的影响说:“自王氏之学兴,士大夫非道德性命不谈,而不知笃厚力行之实,其弊至于以世教为俗。”(赵秉文:《滏水集》卷一,《性道教说》)

谈性说命,本是禅门之习,程颐说:

今之学禅者,平居高谈性命之际,至于世事,往往直有都不晓者……(《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

古亦有释氏,盛时尚只是崇设象教,其害至小。今日之风,便先言性命道德,先驱了知者,才愈高明,则陷溺愈深。(《河南程氏遗书》卷二)

既然谈道德性命是禅风,士大夫又早有谈禅者,为何人们还要以王安石为开谈道德性命之先者呢?王安石最早提出古礼中的精义是其道德、性命之学,这是儒家思想中固有的,儒者不明此理,反而到异教中去寻找,这是舍近求远。同时,儒者不谈性命,就是把古礼庸俗化,使之混同于流俗了。王安石此说一出,天下儒者才注意此道,而自王氏之后,士大夫谈道德性命已多在儒家范畴之内,不再借佛以说性命了。人们说王氏首开此风,就是指这种意义而言的。不过,王安石虽说性命之学是古礼中固有的,但也免不了将佛教的谈性说命引入儒门,以丰富儒家的性命之学。这是毋庸讳言的。同时,其所谈性命之学与洛学有本质的不同。

王安石性命之学的兴起也是时势所然,儒学复兴运动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这一趋势。韩愈虽然提出尊圣人之道,但不在形而上的领域里和佛教争高下,因此还是不能真正地辟佛。吕大防说:“今大道未明,人趋异学,不入于庄,则入于释。”(脱脱:《宋史》卷三四〇,《吕大防传》)人趋异学的原因就是“大道未明”,传统儒家思想在形而上的领域不敌释老,这是魏晋以后儒道长期不振的主要原因。关于这一点,宋儒是十分清楚的。当时世人大多认为儒家学说之义理不胜释老之精微,即便是儒者也如此认为。范育为《张载集》序云:

自孔孟没,学绝道丧千有余年。处士横议,异端间作,若浮屠老子之书,天下共传,与六经并行。而其徒侈其说,以为大道精微之理,儒家之说所不能谈,必取吾书为正。世之儒者亦自许曰:“吾之六经未尝语也,孔孟未尝及也。从而信其书、宗其道,天下靡然同风,无敢置疑于其间,况能奋一朝之辩,而与之较是非曲直乎载?”(范育:“序”,《张载集》卷首)

这篇序文真实地反映了时人对佛教义理的推崇和儒者对此的自卑感。苏辙论东晋以来的儒学说:

东晋以来,天下学者分而为南北。南方简约,得其精华;北方深芜,穷其枝叶。至唐始以义疏通南北之异,虽未闻圣人之大道,而形器之说备矣。上自郊庙朝廷之仪,下至冠昏丧祭之法,何所不取于此?然以其不言道也,故学者小之。……呜呼,世无孔孟,使杨墨塞路而莫之辟,吾则罪人尔矣!(苏辙:《栾城后集》卷九,《历代论》之三)

苏辙对东晋之后儒学的看法还是比较客观的。儒者因为不在发明“圣人之大道”上下工夫,而只专心于注疏,皓首穷经,为世人所轻视,但舍此求道又不得要领,反而弄巧成拙,这一时期的儒学实在是很尴尬的。真正有志于复兴儒学、重振古道之士对此状况自然十分不满。要想复儒就必须辟佛,韩愈“火其书,庐其人”的办法是不可行的,欧阳修提出“修本以胜之”的办法,这是一个很好的启发。但儒家之“本”是什么?如何修本?依然是一项艰巨的理论任务。于是,宋儒在“修本”的过程中开始注意挖掘儒家思想中形而上的部分,又从释老中借鉴了不少东西,逐渐建立了儒家的“道学”。这是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至二程、张载的晚年才初具规模,但发其端、开其风气者无疑是王安石。

赵秉文说:“自韩子言仁义而不及道德,王氏所以有道德性命之说也。”(赵秉文:《滏水集》卷一,《原道》)古文运动以尊韩为口号,但韩愈等先贤虽然提倡恢复古道,其学理方面却比较单薄和欠缺;王安石提倡道德性命,使儒学的理论方面转为精深,因此得到大家的欢迎。此外,儒者不满经学与文章分而为二,而王安石之学本之于经术,这自然是人心所归。故南宋人陈亮评论说:“当时诸公变其体而不变其格,出入乎文史,而不本之以经术,此王文公所以得乘间而行其说于熙宁也。”(陈亮:《龙川文集》卷十一,《变文法》)

宋儒谈性命、辨义理之风确由王安石启之。性命之学也影响到神宗,道德、性命为一的观念为神宗所接受。熙宁三年八月,王安石在廷对时劝神宗乾纲独断,丞相曾公亮表示异议,说当兼用道德。神宗驳之曰:“今一辈人所谓道德者,非道德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一四)可见神宗心中的“道德”之含义,已与通常所说的不同,当指王安石的“道德性命”之义。熙宁五年正月,神宗对王安石说:“经术,今人人乖异,何以一道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九)翌年三月又说:“举人对策,多欲朝廷早修经义,使义理归一。”(《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三)由此看出,神宗所谓的“道德”已认同王安石的定义,与“经术,义理”是一个意思。王安石又要以经术造士,使“道德一于上,而风俗成于下”(《王安石全集》卷四二,《乞改科条制札子》),他对神宗说:“窃以经术造士,实始盛王之时,伪说诬民,是为衰世之俗。”(《临川文集》卷五七,《除左仆射表》)而造士所用的经术就是他的性命道德之学。

由于王安石新学得以成为取士之标准,就使此风更加盛行。当时士大夫有反对新法者,亦不以谈性命为非,如陈襄,全祖望引陈襄语“好学以尽心,诚心以尽物,推物以尽理,明理以尽性,和性以尽神”评曰:“古灵(陈襄)崛起南峤,昌明正学。虽其立言尚有未尽融洽者,如此五语是也,然其大意已通关、洛之津,较之石徂徕辈,则入细矣。”(《宋元学案》卷五)熙宁年间陈襄攻王安石甚力,但亦不能免于谈性说命,这是此话题在当时士大夫中间已成风气的明证。

王安石谈性说命,屡为士大夫所攻,诋为杂佛、老以乱儒学,但王安石未必真心信佛,只是取之以为己用而已,儒学欲复兴必然要走形而上的路子,在这方面不妨借鉴佛、老的长处。因此,王安石对佛教采取了“有所去取,所以明吾道”的态度。

当时诸儒,司马光、二苏继承欧学的传统,不言性命,王安石、程颐则不然。这可说是儒学复兴中分裂成各派的开始。醇而一的古文运动基本上结束,各派林立、异说纷呈的时代开始了(这有些像象春秋时的百家争鸣)。其中司马光一派治学比较保守,不敢自出己意,擅立异论。《河南程氏外书》记载程颢的话说:“温公作《中庸解》,不晓处阙之,或语明道。明道曰:‘阙甚处?’曰:‘如强哉矫之类。’明道笑曰:‘由自得里,将谓从天命之谓性处便阙却。’”(《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二)

二程对司马光一派这种治学方法是不赞成的。程颐说:“君实之能忠孝诚实,只是天资,学则元不知学。”(《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司马光一派完全恪守儒家思想,不从佛、老中吸取有益的义理,于性命之学尤避而不谈。程颐认为,司马光虽然比较正统、纯粹,但其理论上的功夫不如禅学,这样一味地消极排佛,也不容易守得住,难免会被佛教吸引过去。因此,他说:“今日卓然不为此学者,惟范景仁与君实尔,然其所执理,有出于禅学之下者。一日做身主不得,为人驱过去里。”(《河南程氏遗书》卷二)

程颐认为,传统的儒学不能够抵挡异教之害,因其义理不能胜之。他说:“今人不学则已,如学焉,未有不归于禅也。却为他求道未有所得,思索既穷,乍见宽广处,其心便安于此。”(《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又说:“儒者其卒必入异教,其志非愿也,其势自然如此。盖智穷力屈,欲休来,又知得未安稳,休不得,故见人有一道理,其势须从之……儒者之所以必有窒碍者,何也?只为不致知。”(《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二程对佛教的态度与司马光不同,虽然他们也辟佛,但对于佛教的精于义理还是承认的。程颐说:“释氏之学,又不可道他不知,亦尽极乎高深,然要之卒归乎自私自利之规模。”(《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

二程反对佛教之处只在其出世的态度和义理的空疏,而对其义理思辨的高妙还是颇为欣赏的。但与王安石不同,他们并不承认从佛教中吸取了有益的内容。宋儒谈性说命确实受到了佛教的影响,这是不可否认的,士大夫攻击王安石新学奢谈性命,往往要指出他引佛老之说这一点。刘挚元祐年间上《论取士并乞复贤良科疏》说:“今之治经以应科举,则与古异矣。以阴阳性命为之说,以泛滥荒诞为之辞,徒诵熙宁所颁《新经》、《字说》,而佐以庄列、佛氏之书。”(《忠肃集》卷四)

当时士大夫对佛教的态度大致有以下几种:其一为整日参禅说法、类似佛教徒者。此类人数极多。程颐说过:“昨日之会,大率谈禅,使人情思不乐,归而怅恨者久之。此说天下成风,其何能救!……然据今日次第,便有数孟子,亦无如之何。”(《河南程氏遗书》卷二)可见当时士大夫禅风之盛。其二为坚决的反对派,以朔、洛、关学为代表。但其中也有很大的差别。司马光的朔学认为儒学中没有形而上的内容,他们根本拒绝讨论此类的东西。这种辟佛的态度是消极而保守的。洛学、关学则不然,他们也辟佛,但是却比较积极地吸取佛教里有益的内容为己所用,充实儒学,以与佛教在形而上的领域争夺高下,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主张“半日读书,半日静坐”,但他们却不承认自己受了佛教的影响。其三为王安石,是公开援佛入儒的。王安石说:“通天下之志,在穷理;同天下之德,在尽性。”(《王安石全集》卷二五,《洪范传》)穷尽性命之理的意义在于用世,又说性命之理、道德之意都在《洪范》五行之中,这就是以儒家的角度来谈性命之学,其根本的目的是通过讲明性、命之理,使“有能、有为者得羞其行,而邦赖之以昌也”。如其《虔州学记》所说,道德就是性命之理,其度数在乎俎豆、钟鼓、管弦之间。不但性命之学古已有之,而且根本就是礼乐制度的真正内涵。这样,王安石不但把性命之学纳入了儒家的范畴,而且也把儒家思想一统于性命之学了。所以他要说先王“体天下之性而为之礼,和天下之性而为之乐”(《王安石全集》卷二九,《礼乐论》)。伦理、制度有了本体论的依据。王安石又说:“先王之道德,出于性命之理,而性命之理,出于人心。《诗》、《书》能循而达之,非能夺其所有而予之以其无也。”(《王安石全集》卷三四,《虔州学记》)盖王氏欲以性命之理来“致一”天下之学术、风俗,必先把先王之道等同于性命之理,为自己的性命之学找到最高的依据。其后,他又在《三经新义》、《字说》中以性命之学重释儒家经典,再以之作为科举考试的标准,颁行天下,强制士人接受。

二苏对佛教的态度和以上各派都有所不同。从其内心深处来讲,他们对佛教是有所欣赏的,而且他们的佛学造诣还不低,后世的名僧之类往往称道之。但二苏是典型的“在佛言佛”,他们只在与僧人来往时才谈一些佛教义理、写一些偈颂之类文字,在他们的一些正式的文章、著作中却不愿意谈形而上学的东西,尤其反对当时好言道德性命之世风。这种态度初看起来比较奇特和矛盾,但其中自有他们的道理。

二、欧、苏一派反对谈性说命

二苏不喜儒者以性命之学讲孔孟之道,这种反对的态度部分是从欧阳修那里继承而来的,可说是文史一派的传统。欧阳修《答李诩第二书》说:“圣人急于人事,天人之际罕言焉。圣人,人也,知人而已。天地鬼神不可知,故推其迹。人可知者,故直言其情。以人之情而见天地鬼神之迹,无以异也。然则修吾人事而已。人事修,则与天地鬼神合矣。”(《欧阳修全集·居士集》卷四七)文学关注人情,史学关注制度、人事,故欧、苏一派不重视形而上学之类。欧阳修以为性无可道之处:“性者,与身俱生而人之所皆有也。”故谈论此问题没有意义。他在文中说:“性非学者之所急。六经之所载,皆人事之切于世者。《论语》载七十二子问于孔子,问忠孝、问仁义、问礼乐、问修身、问为政、问朋友、问鬼神,未尝有问性者。”欧氏之论以为孔子之时未尝有性命之说,性命之学盖后起。

欧阳修与其门人刘敞对于言性有过一番争论,《公是先生弟子记》记载了二人之间的问答。其中之一为争论“性”可言与不可言:

永叔曰:“以人性为善,道不可废。以人性为恶,道不可废。以人性为善恶混,道不可废。以人性为上者善,下者恶,中者善恶混,道不可废。然则学者虽勿言性可也。”刘子曰:“仁义,性也;礼乐,情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人情为礼乐也。非人情,无所作礼乐;非人性,无所明仁义。性者,仁义之本;情者,礼乐之本也。”圣人惟欲道之达于天下,是以贵本。今本在性而勿言,是欲导其流而塞其源,食其实而伐其根也。夫不以道之不明为言,而以言之不及为说,此不可以明道而惑于言道,不可以无言而迷于有言者也。(《宋元学案》卷四,《庐陵学案》引)

欧阳修认为,不管世人将“性”定义成什么,都不会妨碍“道”的实行,所以根本就没有谈论“性”为何物的必要。而刘敞则认为“性”是“道”的根本,不可离“性”而论道。

王得臣《尘史》说:“欧阳文忠公《答李翊论性书》云‘性非学者之所急,而圣人之所罕言也。或因而及焉,非为性而言也’,文忠虽有是说,然大约谨所习与所惑,及率之者,以孟、荀、扬之说皆为不悖,此其大略也。临邛计都官用章吾谓予曰:‘性,学者之所当先,圣人之所致言。吾知永叔卒贻后世之诮者,其在此书矣’。”[1](P27)看来欧阳修一派的观点,在当时也只是一家之言而已,并未成为士大夫阶层中的主流意见。刘敞虽是欧阳修的弟子,但对他不谈性命的主张也不能同意,这说明谈性说命已成为一种流行风潮,而欧阳修、二苏则是这一潮流的反对派。

二苏尤其不喜人说性命之学的观念是古人所传。苏辙《古史》云:

苏子曰:“善乎!子夏之教人也。始于洒扫、应对、进退而不急于道,使其来者自尽于学,日引月长而道自至。……今世之教者闻道不明而急于夸世,非性命道德不出于口,虽礼乐刑政有所不言矣,而况于洒扫、应对、进退也哉!教者未必知而学未必信,务为大言以相欺,天下之伪自是而起,此子贡所谓诬也。”(《古史》卷三二)

这段话与欧阳修所论如出一辙,而比欧氏之言更加明白深切。苏辙还说:“孔子……非不能言,谓道之不可以轻授人也。”(《栾城后集》卷九,《历代论·王衍》)苏轼则批评《中庸》说:“夫《中庸》者,孔氏之遗书而不完者也。”又认为“谈性说道”是“固小人之所窃以自便者也。”(《苏东坡全集·应诏集》卷六,《中庸论》)。二苏以为,性、命之学深邃博大,非常人所能究竟,所以其中易滋生诈伪。苏轼说:

今士大夫至以佛老为圣人,粥书于市者,非庄老之书不售也。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著而不可挹,岂此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于放而乐于诞耳。使天下之士能如庄周齐死生、一毁誉、轻富贵、安贫贱,则人主之名器、爵禄,所以砺世摩钝者废矣!陛下亦安用之?而况其实不能。而窃取其言以欺世者哉?(《苏东坡全集·奏议集》卷一,《议学校贡举状》)

看其反对的理由,是恐人以性命之说欺世盗名。此外苏轼又掂出“中人”、“圣人”之别,仍然是从人情出发,乃苏氏蜀学本色。同时此篇又与反对新法有关,则依旧与政治有瓜葛,是针对王安石改科举试诗赋为经学而发的。

王安石改革科举,欲变学究为秀才,以经术造士,而苏轼却讥笑道:“今进士日夜治经传子史,贯穿驰骛,可谓专矣。至于临政,何尝用其一二?顾视旧学,已为虚器,而欲使此等分别注疏、粗识大义,而望其才能增长,亦已疏矣!”(《苏东坡全集·奏议集》卷一,《议学校贡举状》)由此言看来,苏轼之反对言性谈命,其中有很大因素是与不满王氏新法有关。苏轼又认为性不可见,道为难言,道、性只可喻,只可说似而不能说实见。他以老子言水来说明道只在有无之际:

阴阳一交而生物,其始为水,水者,有无之际也。始离于无而入于有矣。……若夫水之未生,阴阳之未交,廓然无一物,而不可谓之无有。此真道之似也。(《东坡易传》卷一)

既然“道”在有无之际,自然就难以言说了。苏氏认为,儒者不当谈性言命,儒者之学当如子贡罕闻夫子言性。苏轼在《议学校贡举状》文中云:

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夫性命之说,自子贡不得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此可信也哉?(苏轼:《议学校贡举状》)

苏辙认为,性不可见,可见者只是其器,也就是“礼”而已。他说:

夫道以无为体,而入于群有。在仁而非仁,在义而非义,在礼而非礼,在智而非智。惟其非形器也……故孔子不以道语人,其所以语人者必以礼。礼者,器也。(《栾城后集》卷九)

苏辙的观点是:既然性不可见,就不当过分探求,而应该关注现实的问题。

《四库全书·东坡易传提要》说“轼之说多切人事”。其实,关心人事、务求用世不仅仅是苏轼的特点,苏辙也是如此。

二程的态度,性命之学是要究竟其道的,这一点和王安石无异。程颢云:

夫子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惟子贡亲达其理,故能为是叹美之辞,言众人不得闻也。(《河南程氏外书》卷五)

性与天道,非自得之则不知,故曰“不可得而闻。”(《河南程氏外书》卷二)

此处与苏轼、苏辙所解不同。我们看到当时各家中反对谈性说命,大多要引子贡所谓孔子不言性命来作为证明,但程颢却重新解释这句话,来驳斥诸儒的意见。他认为论语中此段记载的意思是,性与天道可以探讨,但须切身体会,自有所得才可知,并非欧阳修、二苏所说的那样根本不可言。

三、苏轼、苏辙对性、命的态度

苏轼主张道、性不可见,反对儒者奢谈性命;既然不谈性命,就更不言性善、性恶孰是孰非。他认为善只是“道之继”而已,不是道的本体。从性与善的关系来看,则善只是性的效能,如果把物之效能看做物之本体,就如有人没见过火,而因为火能熟物,就把熟物看做火一样荒谬。至于道与性之辨,他也认为不是语言能够表述的,只能以别的物来比喻,而不可能触及本体。(参见《东坡易传》卷七)而他既认为道、性不可见,故解《易经》“象传”之“象”为相像之义:

象者,像也。像之言似也。其实有不容言者,故以其似者告也。达者因似以识真,不达则又见其似似者,而日以远矣!(《东坡易传》卷八,《系辞传下》)

苏轼以为对于“性”、“道”之属,玄言无益,不如以最简单的语言来定义、还原它。故苏轼说:“性者,其所以为人者也。非是无以成道矣。”(《东坡易传》卷八,《系辞传上》)司马光也是如此,《迂书》说:

《易》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世之高论者竞为幽僻之语以欺人,使人跂悬而不可及,愦瞀而不能知,则尽而舍之。其实奚远哉!是不是,理也。才不才,性也。遇不遇,命也。(《司马公文集》卷七四,《迂书》)

二苏都试图以平实、简单的话来“还原”性、命之本义,欲使“性”、“命”之义复归到子贡未闻性于夫子之时。这可看做是对当时性命之学的一种纠正。苏轼类似的定义还有:

以诚感物曰诚。(《书传》卷三)

见其意之所向谓之心,见其诚然谓之情。(《东坡易传》卷三)

情者,其诚然者也。(《东坡易传》卷四)这样的说法可与二程作一比较。程颐说:

“人心惟危”,人欲也。“道心惟微”,天理也。人心,人欲;道心,天理。(《河南程氏外书》卷三)

苏轼则云:

人心,众人之心也。喜怒哀乐之类是也。道心,本心也,能生喜怒哀乐者也。

道心即人心也,人心即道心也。放之则二,精之则一。(《东坡易传》卷三)

如此,道心、人心之别只在精粗之间而已,这与程氏所见显有不同。苏轼又以为人往往役于名而不知实,不如轻名而重实:“道者,其所行也。德者,其行而有成者也。理者,道德之所以然,而义者,所以然之说也。君子欲行道德而不知其所以然之说,则役于其名而为之尔。夫苟役于其名而不安其实,则大小相害,前后相陵,而道德不和顺矣。”(《东坡易传》卷九)因此,他常以简易之名来定义道德性命。

二苏因为不喜欢谈性命,而于仲尼弟子中欣赏子贡、子夏;又由于不喜性善之说而疑孟子、子思,故推及于仲尼弟子中不取曾子。苏辙对比子贡与曾子优劣之说,认为曾子以己心揣摩圣言,虽近乎孔子原意,但不当令门人知之,遂开子思、孟子穿凿附会之途,实于孔门有过,不如子贡严守圣教,不妄发己意。(参见《古史》卷三二)这说明苏辙已留心到当时儒学之新的发展,并对此一发展表明了自己的看法。

自王氏开儒者言谈性命之先,此一问题之讨论遂越转越深而不能止。二程、张载之学于此道特精,而至于喜怒哀乐未发已发、人心道心之类正是道学家用力甚深之处,成为流行之语。依苏氏之见,则此类问题根本就不存在,乃由于曾子之私说、子思之误断,非圣人真传,而无讨论之必要。至于性善之说,则更为谬种流传,是不足道的。对于性命之说,苏辙则只承认孔子说过“性相近”的话:“圣人之言性止于是而已矣。”苏辙还指孟子之言为非:“孟子学于子思,得其说而渐失之,则指善以为性。”(《古史》卷三三)苏轼也说:“夫子之道,可由而不可知,可言而不可议;此其不争为区区之论,以开是非之端;是以独得不废。”苏轼以为,孟子反其道而行之,“举天下之大,而必之以性善之论”,又激发荀子言“性恶”,扬雄言“善恶混”,后世之异论皆出于孟子之“性善”,因此苏轼对孟子攻之甚疾。(参见《应诏集》卷九,《子思论》)《扬雄论》又说善恶非性之所有,若勉强言之,则善为众乐,恶为独乐而已。(参见《应诏集》卷六)总之,苏轼之见,善恶本非性之所有,又难言,故不如以众人所共知者为意见。如此,言性之善恶,就不是私人之见,任何人不能以一人之才以定天下之性。而此一问题既然以从众为是,那么就可以取消,而无存在、讨论的必要了。

二苏攻诋《中庸》、曾、孟、子思的态度正与二程相反。程颐论《中庸》说:“中庸之书,学者之至也。”(《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五)尹和靖曰:“伊川先生尝言,《中庸》乃孔门传授心法。”(《河南程氏外书》卷十一)《中庸》之书是二程极为重视且用力特深的,二程的思想很多从此书中得来,此书也仰仗二程而大行于世。胡安国《奏状》云:“中庸之义,不明久矣。自颐兄弟始发明之,然后其义可思而得。”(《河南程氏遗书》附录)程颐论曾子、孟子说:“孔子没,曾子之道日益光大。孔子没,传孔子之道者,曾子而已。曾子传之子思,子思传之孟子,孟子死,不得其传,至孟子而圣人之道益尊。”(《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五)程颐明言曾子得圣学之传,对三人推崇备至,与苏氏的观点完全相反。

苏轼认为世人言性的,都是混杂了“才”而为性的,孔子未尝言性,而其言才,却被后人当做言性。他在《扬雄论》中说:“天下之言性者,皆杂乎才而言之。是以纷纷而不能一也。孔子所谓中人可以上下,而上智与下愚不可移者,是论其才也。而至于言性,则未尝断其善恶。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而已。”当时程颐、司马光都讨论过性善的问题。程颐坚持性无不善,论性曰:“称性之善谓之道,道与性一也。以性之善如此,故谓之性善。”(《河南程氏外书》卷七)这一点与苏轼完全不同。至于司马光则正好接受的是扬雄“善恶混”的思想,晁说之在《晁氏客语》中对此评论说:“温公以扬子论性为近,不取孟荀。又谓性如地,善如五谷,恶如莨莠。地岂容只生谷而不生莠耶?学者但除莠养谷耳。”[2](P38)

苏轼不喜性善之说,却喜言情,有时更想合性、情、命为一。他说:

情者,性之动也。泝而上至于命,沿而下至于情,无非性者。性之与情,非有善恶之别也;方其散而有为,则谓之情耳。命之与性,非有天人之辨也;至其一而无我,则谓之命耳……又曰利贞者性情也,言其变而之乎情,反而直其性也。(《东坡易传》卷一)

应当注意一点,苏轼说情是性之动,说“性善情恶”为非,这和程颐的说法是一样的。但苏轼在这里很明显想把性情说成是一个东西,还要把“命”也包括进来,性成了一种运动状态,溯其源为“命”,触物而动则为“情”,说到底,性、情、命似乎都是一个东西。所以苏轼反对韩愈离性为情之论,他在《扬雄论》中说:“韩愈之说则又有甚者,离性以为情,而合才以为性。”苏轼认为假若性有善恶之说成立的话,则恰证明人所谓的情就是他所指的性。因为善恶之辨正是人情的一种,所以他批驳韩愈道:

儒者之患,在于论性;以为喜怒哀乐皆出于情,而非性之所有。夫有喜有怒而后有仁义,有哀有乐而后有礼乐,以为仁义礼乐皆出于情而非性,则是相率而叛圣人之教也。老子曰:“能婴儿乎?喜怒哀乐苟不出乎性而出乎情,则是相率而为老子之婴儿也。”……而儒者至有以《老子》说《易》,则是离性以为情者,其弊固至此也……(《苏东坡全集·应诏集》卷十)

情、性、命合一,故得物之情可以尽其性。苏轼《墨君堂记》说僧与可画竹得其操节,“可谓得其情而尽其性也”(《苏东坡全集·前集》卷三一),说的就是这种情性合一。而尽人情人事方可以知命:“余以为知命者,必尽人事,然后理足而无憾。”(《苏东坡全集·前集》卷三一,《墨妙亭记》)此由于苏轼虽素不喜谈性命,而有时又不能免,复思以此驳世人之偏见,故不得不勉强谈及这一问题。既然如此,就不妨把性与命、与情合而为一,不加分别,此问题也就自动取消了。这如同他说善恶之辨时主张以众人意见为是一样,其中的用意大体都是如此。

孔子不言性命,谈性说命自孟子以后才有,但孟子也只是先秦诸子中的一人而已,宋代以前的儒者并不重视孟子。实际上,儒家的传统是经世致用,向来关注人事等形而下的方面,对于形而上学不太用心。苏轼、苏辙反对性命之学,期望恢复儒学之正统,而当时的新学、洛学则好谈性命、性理,这实际上是对传统儒学的一种超越,已不在传统的藩篱之中了。

[1]王得臣:《尘史》,卷中,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

[2]晁说之:《晁氏客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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