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的危害与对策
2010-01-27冯学慧黄素珍杨国胜
冯学慧,黄素珍* ,杨国胜
(1.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山西太谷 030801;2.繁峙畜牧局,山西繁峙 034300)
浅析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的危害与对策
冯学慧1,黄素珍1*,杨国胜2
(1.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山西太谷 030801;2.繁峙畜牧局,山西繁峙 034300)
介绍了我国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问题的现状,详细分析了兽药残留的危害和兽药残留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兽药残留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现状;对策;趋势
兽药残留是指给畜禽等动物用药后蓄积或贮存在动物细胞、组织和器官以及可食性产品中的药物或化学物的原形、代谢产物和杂质。残留超标不仅可以直接对人体产生急慢性毒性作用,引起细菌耐药性增强,还可以通过环境和食物链的作用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并影响我国养殖行业的发展和走向国际市场。随着畜牧生产的集约化合机械化程度的越来越高,动物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越来越重要。大量药物和添加剂的使用,使动物产品的药物残留这一问题日益凸显。消费者对此越来越重视,特别是世界上很多经济发达国家都做了严格要求,药物残留已经成为一种动物产品的贸易性技术壁垒。
1 国内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现状
兽药残留主要是由于不合理使用药物治疗动物疾病和作为饲料药物添加剂而引起的。目前,国际上将兽药残留分为七类,即抗生素类兽药残留、驱肠虫药类兽药残留、生长促进剂类兽药残留、抗原虫药类兽药残留、灭锥虫药类兽药残留、镇静剂类兽药残留和β-肾上腺素能受体阻断剂兽药残留[1]。目前我国使用抗生素、维生素、激素、金属微量元素等已成为保障畜牧业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环,而由于科学知识的缺乏和经济利益的驱使,在养殖业中滥用药物的现象较多,我国虽然已经制定《动物性食品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但滥用和超标使用兽药的现象仍然十分严重。
据报道,我国每年生产七八百吨诺酮类(一种兽用抗生素)药物,其中有一半被蟹场、蛇场、乌龟场、黄鳝场等养殖场用掉,如此一来,不知道有多少兽用抗生素被人吃了进去。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作为促进动物生长、提高瘦肉率的饲料添加剂,曾在我国大面积推广使用,但长期使用会使该药蓄积在动物食品中,人食用这种食品后就会出现心慌、心跳加快、手颤、头晕等中毒症状,严重时会导致死亡。据报道邱立新等[2]对我国424个出口猪场进行“瘦肉精”检验时,发现阳性场17个,检测尿样1 304份,查出含量在5 ng/mL以上的阳性尿样29份。
这些事件都是发生在我国明令禁止瘦肉精、激素等药物用于食品动物之后,充分说明我国动物产品的兽药残留目前还是相当严重。
兽药残留超标现象也影响了我国动物产品的出口,多年来,我国动物产品出口后屡屡被检出兽药残留超标。1990年出口日本的1万吨肉鸡,由于检测出抗球虫药物羟吡啶的残留超标,销毁了我国所有产品。1998年,从内地出口到香港的生猪,其内脏还有违禁药盐酸克伦特罗,导致17人中毒。2002年1月,由于从我国出口的虾仁中检出氯霉素残留超标,欧盟禁止从我国进口供人类消费或用作动物饲料的动物源性产品。2002年4月,荷兰以从我国进口的冻兔肉中检出抗生素、从冻鸭肉中检出氯霉素为由,将停留在鹿特丹港的68个货柜冻品烧毁。2003年山东出口瑞典的禽肉查出含呋吗唑酮和呋喃唑酮残留。2004年7月,由于检出氯霉素残留,美国查封了1 144箱从我国进口的伯纳德牌冻蟹肉被退回的动物产品流向何处?未出口的动物产品质量又如何?值得人们关注。
面对国内动物产品残留安全事件的不断发生和国外对外出口兽药残留贸易性技术壁垒,警示着我国兽药残留检测工作仍然滞后于生产的发展,现行标准和落后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补充完善。如果滥用药物现象得不到扼制,我国人民的健康将进一步受到威胁,发达国家将有可能继续拒绝进口我国的动物产品。因此,大力加强兽药残留的监测和控制仍然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2001年到2009年我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事件统计情况The cases of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 in animal foods from 2001 to 2009 in China
2 兽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
2.1 引起慢性或急性中毒
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浓度通常较低,长期食用则会引起慢性中毒和蓄积毒性。如氯霉素能导致严重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婴幼儿可出现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结合,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磺胺类药物可引起泌尿系统损害;氨基糖苷类药物如链霉素、庆大霉素,主要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听力减退。β-兴奋剂(主要是盐酸克伦特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瘦肉精)由于能提高瘦肉率,受到养殖户的青睐,但β-兴奋剂在动物的肝脏、肺等组织中残留较高,人一次食用这种组织达一定数量,就可出现急性中毒反应,严重威胁人类健康,近几年来我国各地不断有报道瘦肉精中毒事件[3]。
2.2 过敏反应及变态反应
许多抗菌药物被用作治疗药物或药物添加剂,其中有少数抗菌药物能致敏易感个体。如青霉素、四环素类、磺胺类和某些氨基糖苷类药物等均具有抗原性,可引起部分人发生过敏反应。过敏症状多种多样,轻者表现为麻疹、发热、关节痛等;严重敏感的人吃了含有青霉素残留的肉可出现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4]。
2.3 致癌、致畸、致突变作用
现已证明有许多兽药有“三致”作用[5],如激素残留严重影响青少年的发育,长期摄入雄性激素导致男性睾丸萎缩、肝肾功能障碍或肝肿瘤,女性出观雄性化、月经失调、毛发增多等;长期摄入雌激素,男性出观女性化、抑制骨骼和精子发育,而且雌激素物质具有明显的致癌效应,可导致女性及其女性后代的生殖器官畸型或癌变;呋喃唑酮可以诱发基因变异并具有明显致癌性;硝基咪唑类药物具有潜在的致突变性和致畸性[8],此外还有砷制剂、喹恶啉类这些药物如在动物性产品中的残留超标,将严重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许多国家都禁止用于食品动物,一般要求在动物产品中不得检出。
2.4 诱导产生耐药株
抗菌药物在动物产品中的残留可能使人类的病原菌长期接触这些低浓度的药物,从而产生耐药性;另一方面,食品动物长期使用低剂量的抗菌药作促生长剂必然会使动物产生耐药性,还会在临床上加大药物剂量,最终陷入兽药残留的恶性循环。1997年在德国召开了“首次抗生素应用食品动物后对人类医疗影响”的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食品动物长期低剂量使用抗生素会增加耐药菌,并且细菌的耐药基因可以在人群中细菌、动物群中细菌和生态系统中细菌间相互传递,由此可导致致病菌产生耐药性而引起人类和动物感染性疾病治疗的失败[5]。
2.4 破坏人体胃肠菌群平衡
在正常条件下,人体消化道内的多种微生物维持着共生状态的平衡[6]。某些有益菌群还能合成人体所需的B族维生素和维生素 K。长期或过量摄入广谱抗生素残留的动物产品,会使敏感菌群受到抑制,不敏感菌乘机大量繁殖,导致二次感染、破坏菌群平衡,消化道功能紊乱,维生素缺乏等疾病。
2.5 环境生态毒性
动物用药后,一些性质稳定的兽药及其代谢产物通过粪便、尿液等进入环境中后仍能稳定存在,从而造成环境中的药物残留,被环境中的生物富集,然后进入食物链,再次危害人类健康[6]。如己烯雌酚、氯羟吡啶在环境中降解很慢,能在食物链中高度蓄积造成残留超标[7]。
3 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的原因
3.1 来自饲料生产企业
饲料是畜禽养殖的基础,由于近年来养殖业的迅猛发展,饲料行业也得到空前发展,饲料生产企业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人为向饲料中添加畜禽违禁药物,如盐酸克伦特罗、绒毛膜促性腺激素、雌二醇等各种激素类添加剂还有人工合成化学药品[8]。甚至有些饲料企业为了保密或逃避报批,在饲料标签上不表示或用饲料厂独有秘方来糊弄养殖户,这便造成了兽药在动物产品中的残留。
3.2 来自兽药生产企业
随着集约化饲养的普及,常用药物的抗药性日趋严重,开发新药相对滞后,因而在饲料中的药物添加量、治疗时药物的使用量越来越大,甚至比规定量高出3倍,一些兽药厂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其产品中的添加药物量远远超过了其标示量[9]。
3.3 来自养殖企业或养殖户
3.3.1 滥用药物甚至非法使用违禁药物 在实际生产中,许多养殖户对控制兽药残留认识不足,而且现在疾病又多,形成了无药不能饲养的局面,必然会不科学地使用兽药。为了预防畜禽疾病,在没有确定病因的情况下,滥用青霉素、磺胺类和喹诺酮类抗菌药;为了缓解畜禽应激反应,大量使用金霉素或土霉素等药物;受到利益的驱使,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如瘦肉精、雌性激素,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后果。3.3.2 不规范使用兽药 现阶段我国养殖规模还是以小型为主,主要集中在城市郊区和农村,典型的小规模、大群体,畜禽设施简陋、通风不畅、饲料营养失调,这种生态环境和畜群结构极有利于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和流行。养殖户为了减轻疾病带来的损失,不得不大量投入抗菌药并长期使用驱虫药,这种长期、超量使用和不执行休药期规定,造成兽药成分在动物屠宰前也未能全部排出。
3.3.3 使用人用抗生素 我国兽药研究开发还比较落后,但目前新病、怪病又层出不穷,养殖户买不到有效的兽药,就用人用药物来替代,人用抗生素一般在通过注射或口服后都能迅速地渗透到人体有关组织,起到抗感染作用,而相应的问题也随之而生,药物的渗透力越强,其残留问题越突出。人长期使用含有该药物残留的动物产品直接导致人对此药产生耐药性。
3.4 环境污染导致的药物残留
主要是指工业“三废”、农药和有害的城市生活垃圾,这些有害物质进入农田,不仅直接伤害农作物,导致减产、绝收,同时还会破坏水质,影响土壤。其中所含有害重金属、无机物、农药等经食物链进入动物和人体,引起多种疾病,如汞中毒、白肌病等。大多数植物饲料来源于植物,由于病虫害,长期使用农药,植物中的农药残留也很严重。
4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
4.1 更新和改进标准,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开发研制新药物
近几年来,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引发的安全问题逐年上升,暴露出了我国兽药残留相关标准存在诸多问题。自从我国加入W TO后,国际贸易中的非贸易性技术壁垒,使我国的动物产品出口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由于我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体系尚不完备以及国内落后的养殖技术,时常发生因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超标而被外国拒绝进口的事件,给我国动物产品出口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国内情形也不容乐观,各地时常有因吃食含有兽药残留的动物产品致残、致死的报道,面对这种外忧内患的两难局势,我们必须痛下决心,更新和改进标准,完善相关法律和法规。
首先与国际接轨建立与国际和出口国标准相一致的兽药质量标准体系,使兽药生产、贮藏、销售和使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6]。强制推行“兽药 GM P合格证”制度。
其次我国虽然已经颁布了一些相关法规,如《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等,但总体看还不够完善,残留检测的品种还比较少,尚不能满足需要,应该完善动物产品中兽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另外各省制定的相关法规,标准不一,差异明显,导致了兽药标准的混乱,所以我们必须尽快建立一个覆盖面广、配套完善的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法律体系和统一的标准。具体细则如下严格规范兽药的安全生产和使用: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兽药,禁止不明成分以及与所标成分不符的兽药进入时常,加大对违禁药物的查处力度,一经发现应严厉打击;严格规定和遵守兽药的使用对象、使用期限、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饲料是动物的“粮食”,又被称为“人类的间接食品”。饲料的质量问题不仅关系到畜禽的健康生长,而且关系到动物产品与人类身体健康[10],因此必须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的监控、严禁使用农业部规定以外的兽药作为饲料添加剂。对上市动物产品及时进行兽药残检测,若发现兽药残超标者立即禁止上市并给予处罚。这样在源头和终端两个环节上控制,才能促使经营者、饲养者按规定使用兽药及其添加剂,才能使动物产品的兽药残留值真正降低到最小。
最后我国应大力开发、研制、推广和使用无公害、无污染、无残留的抗生素替代品和饲料添加剂。抗生素替代品主要有饲用酸化剂、微生物制剂、低聚果糖、中草药等等,这些都可以达到治疗、预防疾病的效果。
4.2 改善监管体制,明确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只有被正确的、严格的执行才能真正显现出其应有的作用,否则只能是一纸空文[11]。例如,我国在十多年前就已经明令禁止使用瘦肉精,但不法奸商们却一直还在大肆使用,最终导致了近年以来持续不断的“瘦肉精”事件,这充分暴露出“监管缺位”问题。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兽药安全管理涉及的部门有农业部、国家环保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还有各级地方政府等。多个部门多种标准在市场上往来冲突,缺乏协调机制。由于这些标准存在多头监管,从而在实际中造成了“谁都在管,可谁都管不好”的局面;监管不严也是造成动物产品兽药残留安全事件再三发生的重要原因。对于所出现的问题,该处理的不处理,或者以罚代管,甚至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即助长了不正之风,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负面效应。
面对这些现实问题,相关部门应加大动物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建立权、责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打破部门和地方保护,改变机构重复设置,提高执政效能。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使用违禁药物,要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发挥法律的惩戒和威慑作用。
4.3 改善养殖条件,加强兽药安全教育和信息服务
恶劣的养殖环境是滋生疾病的温床,我国的养殖情况是典型的小规模、大群体,这种生态环境和畜群结构极有利于动物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的发生和流行。兽药的使用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改善养殖条件减少兽药的使用。比如发展区域性生产协调和合作经济组织,使小规模、分散的生产者联合起来,实现标准化生产,也可以考虑实行“公寓式”饲养管理模式,畜禽所有权不变,但集中饲养管理。这样不但改善了饲养环境而且使生产经营做到统一,兽药、饲料企业和养殖者良好衔接,形成全程监控体系,疫苗、兽药、饲料都可以溯源[12]。就从源头上控制了动物产品兽药的残留。另外兽药残留它涉及了兽药生产者、饲料生产者和养殖者这三个方面,光对他们从法律手段上规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对他们的兽药安全教育和信息服务,教育引导生产者科学合理的生产、使用兽药,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兽药残留的产生[13]。
4.4 改进检验技术,优化检测设备,提高技术人员的从业素质
我国目前的兽药检测方法大多是仪器法,主要应用的仪器有紫外分光光度计、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液质联用仪、气质联用仪。但这些仪器价格昂贵且方法操作复杂,存在检测成本高、检测周期长等缺点,不适宜大规模普查、监控[14]。因此,未来国家应加大科技投入,尽快研制出一批更快速、方便、准确的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检测设备,缩短检测时间,提高检测精度[15]。同时,增加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培训,检测人员不仅要检测常规的理化指标及卫生指标,而且还可以通过与科研人员的协同配合,及时发现新的问题及研究应对方法。
4.5 舆论引导生产者科学使用兽药,消费者健康消费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生产者科学使用兽药。我们要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网络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兽药残留对人类健康的威胁,让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自觉抵制残留超标和含有违禁药物的动物产品。在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加强饲料生产者、兽药生产者和养殖者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自觉遵守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在国家允许的兽药品种内多使用一些高效、低毒、无公害的品种(如饲用微生物、低聚糖和酸化剂等),少用一些易产生耐药性和残留高的品种,坚决不用禁用品种;轮换使用化学结构和作用机理不同的药物以降低耐药菌的发生率;根据农业部等有关部门颁发的兽药使用规定或标准,严格执行休药期等等。
5 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的监控
国际上对兽药残留问题日益重视,我国也开始重视动物产品中的兽药残留问题,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禁用、限用的兽药越来越多,残留标准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我国已投入很大力量完善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目前,已经建成4个全国性的兽药残留监控实验室,省以及重点城市的监控体系也基本建成,正在将监控网络铺向全国。近年全面实施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让兽药残留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相信随着兽药残留监控体系的逐步完善,兽药残留问题可以得到很大改善。科研工作者也加大了对天然药物如中草药和一些在动物体内代谢快的化学药物的开发研制,其中中草药是研究的热点,因为中草药属纯天然物质,其所含碳水化合物能被动物机体完全利用,无任何毒副作用,它可以解决抗生素和有害化学合成类药物在动物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问题,减少和避免耐药菌产生和蔓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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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y on the Hazardsand Coun termeasures of Veterinary Drug Residues in An imal Food
FENG Xue-hui1,HUANG Su-zhen1,YANG Guo-sheng2
(1.Shanxi A griculture University,Taigu,Shanxi,030801,China;2.Fanshi Animal Husbandry Bureau,Fanshi,Shanxi,034300,China)
The status of the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 in animal food is introduced.The reasons for it and hazard of it are detailed by analyzed.Fianally,how to deal w ith the p roblem is discussed and suggested.
animal food;the residues of veterinary drug;status;countermeasures;trends
S859.84
A
1007-5038(2010)04-0250-05
2010-03-25
冯学慧(1983-),女,山西浑原人,硕士,研究方向为兽医公共卫生及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