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正式生效
2010-01-17
黄埔 2010年2期
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正式生效
据新华网1月16日报道,两岸金融监管合作备忘录(MOU)于1月16日正式生效,标志着两岸金融开放“鸣枪起跑”。
MOU包括两岸银行、证券及期货、保险业等多个层面的监管合作,内容涉及信息交换、信息保密、共同监管、事后联系与互访以及危机处理等。MOU规定了双方金融市场准入及优惠措施,为两岸业者酝酿已久的相互设立分行、认购股权、并购等业务打开了大门。
据悉,MOU生效后,将有7家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满2年的台湾银行,可升格分行。而台湾方面也透露,已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大陆银行希望在台设立分行。
MOU的签署和生效,也促使台湾当局逐步放宽对大陆金融机构到台湾投资的政策。台湾当局15日晚公布了上限为5亿美元的大陆Q D I 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初期来台投资股市限额。据悉,华夏与上投摩根两家大陆基金公司已完成了在台开户手续。据预测,台积电、鸿海、联发科、宏达电、广达等台湾各大产业龙头股以及传产、金融等股票,将是首批大陆Q D I I赴台投资的选股热点。
另据悉,台湾方面与MOU相配套的两岸银行、保险、证券往来许可办法草案,目前已送至岛内行政主管部门核定,预计将于近期公布。届时,大陆金融机构在台湾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将获得正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