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2009-12-30许云霞
许云霞
摘要:为正确评价农村干部对农村三资(资产、资金和资源)经营管理的经济责任,我县农村引入了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这项工作的开展,对于增强农村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增加经济效益,加强管理、促进经济科学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如何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成为基层农村干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键词:农村干部;离任审计;问题;对策
1离任审计存在的问题
1.1事后审计的特点决定了其作用的局限性。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是在被审计人届满离任时,或者离任后进行的审计,对被审计人在任职期间发生的错误或舞弊行为不能及时发现,无法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减少损失,不能有效地保障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和安全完整;由于是事后审计,不便于管理部门和群众及时了解情况,增强工作透明度,不利于改进工作、加强管理;如果在离任审计时发现重大问题,再改变决定,将会给各方面带来被动。
1.2先审后离的原则得不到坚持,审计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
在目前情况下,由于种种原因,“先审后离”的离任审计原则得不到坚持,大部分情况下是先离后审,即已到了被审计人在届满离任情况下进行的审计。当有人升职时或考入公务员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反正已经确定其升职了,走走过场,应付了事,如果过于认真还会得罪人,弄不好还会遭到报复。当村干部离职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人员就会认为,都是该离职的人了,别再给他过不去了,搞不好别人还会说三道四,简单审计一下,出个报告算了。更为常见的是,反正是别人已经决定的事情,我们的审计结果无关紧要,左右不了大局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没有了责任感,很难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1.3时间跨度长,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在进行村干部离任审计时,要对被审计人整个任期进行审计,少则一届三年,多则两届六年,有的甚至十多年,审计期间跨度大,由于有关政策规定发生了变化、人员变动、业务量大等原因,加之受审计时间短、农村审计人员少等因素限制,不可能审计得过细,审计质量难以保证。
1.4离任审计的深度不够,不能充分反映农村干部的业绩,尤其不能揭示其短期行为。
目前的离任审计只注重农村干部任职期内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规,而忽视了其任职期内的管理责任行为对本村长远发展和未来获利能力的影响。其短期行为对被审计单位的今后发展极为不利,但现行的离任审计对这种情况并不能给予充分揭示。
1.5离任审计影响限定在被审计农村财会人员和部分乡镇领导这一小圈子里,被审计村领导怕查出问题捅出漏子丢了面子,没了威信,丢了责任,想方设法“捂盖子”,对审计人员生活方面照顾有余,对审计人员“有求必应”,要求对问题“暗箱操作”。被审计村领导和财会人员常常将审计处理处罚意见锁在抽屉里。
2离任审计的解决对策
针对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的现状,为了更好地完善审计职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离任审计加以改进和完善。
2.1进一步提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制定和完善法规依据,提高规范化程度。
农村经济审计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应根据有关农村干部离任审计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使这项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进一步增强离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操作性。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标准依法实施审计,客观公正地评价村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村级领导干部都应正确对待审计工作,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
2.2在审计工作中,努力做到三个结合,把握审计重点。
将经济责任审计与预算执行审计、经营考核审计和专项审计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资源共享,成果互用;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加大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频率和力度,以增强农村干部在任期内的责任感和搞好三资管理的自觉性、能动性。工作中,首先应对农村经济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任期内农民人均纯收入是否增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是否完成、村级集体资产是否下降等。其次对财务执法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应包括各项收支情况,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资产和设立“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规,大额开支是否按程序审批,是否改变使用用途等。三是对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审计。主要是债权债务管理、土地发包承包、专项资金管理、村务、财务公开等。
2.3尽快理顺农业审计部门与乡镇政府、纪检部门的关系,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各有关部门应增强全局观念和宏观意识,加强协调配合,把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将经济责任审计手段引入农村干部管理与监督之中,形成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有机结合的新的干部管理与监督机制。把对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也纳入组织人事、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范围,只要问题清楚,定性准确,不论是任期内还是离任时进行的审计,审计决定不执行或不完全执行,责任应由现任主要负责人承担,与其他应负责任一样,作为今后考核、任用的依据。同时,审计部门应加大后续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审计职能,全面落实审计决定,提高农村财务审计的权威性。
为了保证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工作确定的重要事项真正落到实处,应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尽快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
3实行农村干部离任审计公示制度
所谓审计公示制度就是审计部门在审计具体项目时要将审计依据、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时限、审计纪律、审后结果、举报方式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向被审计村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公示的一种做法,以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防范审计风险。审计公示按具体内容可分为审计目的公示和审计结果公示两部分:
一是审计目的公示。在审计部门进入被审计村前,审计部门将审计依据、审计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审计内容和审计部门廉政纪律、举报电话等在被审计村醒目处张贴公示。
其目的是:(1)让被审计村广大农民群众知道要对本村进行什么内容的审计,并对审计部门组成成员进行监督,增强审计的公开性;(2)方便被审计村的广大农民群众向审计部门反映情况和问题,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3)促使审计人员履行审计程序,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监督勤政廉政情况,看有无吃、拿、卡、要、报问题,有无接受礼品、礼金,参加公款娱乐消费等现象,有无拿审计结果做交易的问题,同时相关人员应该申请回避。为真正贯彻落实好这项制度,审计结束之后,审计部门所在单位领导要进行回访,到被审计村了解情况,填写监督反馈卡存档。
二是审计结果公示。在依法保守有关农村商业机密的前提下,把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向被审计农村公开,同时抄送主管乡镇政府,或视情况抄送有关部门,共同对被审计村实施有效管理和监督。此外,将一些热点问题,倾向性问题,被审计村屡纠屡犯的问题等,在新闻媒体曝光或内部信息上披露,也是审计结果公示的形式。
农村干部任期责任审计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逐步发展起来的,对完善农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增强农村干部的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以及严肃财经法纪和维护经济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断发现存在的问题,同时针对问题制定对策,使任期责任审计日臻完善,在正确客观评价农村干部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