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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罪的“山寨官员”等(4则)

2009-12-27

浙江人大 2009年8期
关键词:公交车公交官员

据报道。上海市政府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6·27”事故调查组介绍了莲花河畔景苑7号楼倾倒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调查结论是,梅都房地产公司现有的18名股东均不是国家公务员。

遥想昔日“楼脆脆”倒地,媒体便挖出一个“疑似政府工作人员”的股东名单。今日观之,当初传言应该不虚,只是这些“疑似政府工作人员”都与国家公务员脱离了干系,嫌疑最大的梅陇镇征地所所长张锦探属于企业编制,最受争议的梅都房地产公司第二大股东阙敬德。其“镇长助理”身份现在也证明是梅陇镇党委书记蔡建忠超越权限、违规提名后被任命的。也就是说,他们其实都是“山寨官员”。

“山寨”的特点是什么?就是不按正常规则出牌,怎么获利多怎么来。这些“山寨官员”基本也是这个意思:没出事的时候,穿着“政府官员”的马甲,怎么有甜头怎么折腾,一旦事情败露,则立即脱下“马甲”。实际上,这种“山寨化”生存的官员并非孤例,一些地方之所以违反组织原则,市长助理、县长助理、镇长助理、校长助理数不清,其实都是巧立名目找各种借口设立的。

那么。某些地方为什么想方设法使用“山寨官员”呢?一是忠于领导,对提拔自己的“一把手”感恩戴德,且为了“更上一层楼”而任劳任怨;二是官商通吃,一般都有额外身份(比如“兼任”镇长助理的阙敬德是企业老总);三是隐蔽性强。只要不出事,一般没人会追究岗位设置问题。现在,笔者发现了第四点好处:有利于和官员身份划清界限——这与一些单位喜欢使用“临时工”,出了事拿“临时工”当替罪羊如出一辙。事实上,“山寨官员”非但不能证明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反而是证明了这个队伍的混乱性。

根据通报,梅都房地产公司现有的18名股东之所以是“山寨官员”,一是镇党委书记“违规提名”,二是没有上报区委组织部。但什么叫“违规提名”?是违反组织原则还是收受好处,却语焉不详;什么又叫“没有上报”,也难以说清。更不容忽视的是,还有一个正当“任命”啊!你总不能说一个官员在位上犯下事后。一调查当初属于“违规提名”就不算官员了吧?靠这样的方法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真不知道是一种智慧,还是一种掩耳盗铃!

纪检部门的“马后炮”

■杨海东

前不久,武汉市新洲区水务局47岁的副局长金国庆在陪客吃饭过程中,因饮酒过量导致心脏病突发死亡。近日,新洲区纪检监察局党风室副主任称金国庆饮酒过量身亡一事是否涉及用公款消费等问题,区纪检部门已启动程序介入调查。

其实,这位陪酒醉死者是否涉嫌公款消费,似乎不用纪检部门再去调查了。陪酒醉死者已“驾鹤西去”,惩戒措施也就难以起到“惩治违规”及“敲山震虎”的作用。因此,纪检部门启动程序介入调查,被网友戏称为一招“马后炮”,也就在所难免。

不过也有人认为,“马后炮”终究不失为一步棋,或将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果真如此吗?我看未必。不可否认,在我们渐进式改革大背景下,“马后炮”日益成为一些部门常用的弥补手段,综观一系列事件,似乎概莫能外。同样不可否认,一些“马后炮”确实也起到了一定的补救效果和警示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对该市纪检部门的“马后炮”,我们不能指责什么。但有一点质疑,就是该市纪检部门的“马后炮”是在“挽救”下一个陪酒醉死者呢,还是在“挽救”自己呢?

坦白地说,公款吃喝的现象,是当前一项较为普遍的“廉政顽疾”。之所以形成这样的局面,说到底还是对工作饮酒难以界定,这就如同“公车问题”一样,什么是“公”、什么是“私”,除了当事人谁也难以说清。于是,各地方干脆下“禁酒令”。但“实际情况”无不证实了一点,那就是想让公职人员远离酒杯。并非一朝一夕的事,“禁酒令”似乎成了标榜廉政的一种“姿态”。要喝酒的人依旧我行我素。以致酿成陪酒醉死的“悲剧”。

但既然是“令”就必须“行”,否则连“姿态”的效果也未必能达到。这或许才是纪检部门在“陪酒醉死”之后,仍然启动程序介入调查的真正原因。

由是观之,该市纪检部门的“马后炮”能否起到“亡羊补牢”的作用,其实是个伪命题。普通民众最终将对这样的“廉政方式”产生“审美疲劳”,从而伤害到对廉政建设的信心。因此,对于此类问题。纪委有关部门必须从“马后炮”走向“马前炮”,唯有痛下决心,令行禁止,才能避免悲剧的重演,不然,再多的所谓纪律约束也只能是隔靴搔瘁,于事无补。

“地狱巴士”审问安全机制

■田必耀

2009年6月5日,四川省成都市一辆栽有上百人的公交车发生燃烧事件,公交车转眼间成了“地狱巴士”,酿成27人死亡,76人受伤的惨剧。如此惨痛的伤亡。实属罕见。

“6·5”公交车燃烧事件绝非“孤本”。据媒体报道,在此前后,上海、北京、重庆等地,相继发生过公交车自燃事故或起火事件。一连串事件,引起公众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深度关注。

公交车燃烧固然有诸多客观因素,但是,如果有关机构和企业能将乘客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狠抓安全监管,就不会出现如此惨烈的悲剧。不客气地说,这起灾难带有浓烈的“人祸”色彩。

众所周知,城市公共交通被定性为社会公益事业,廉价的城市公交含有民众福利的因素。在一些发达国家,从普通老百姓到政府的部长,他们乘坐公共交通成为很自然的选择。我们的城市公变似乎还贴有“穷人出行”的标签。由于财政补贴与投入不足,迫使一些公交公司走向高度市场化,市场性取代公益性。公交车超载的危害性和缺乏人性化服务等问题长期被漠视,为事故发生埋下了隐患。

资料显示,法国、德国、英国、瑞士对公交企业的财政补贴占成本的30%,比利时、意大利、荷兰则高达75%。公共财政和社会的财富资源应当向城市公共交通等民生领域倾斜,国家有能力、政府有责任改变公交运力不足的问题。

有网友就公交车燃烧事件提出“十问”。其中就有,公交车的车栽电视总是播放商业广告。为什么没有安全提示和逃生演示?行车安全为什么没有专人监管,乘坐公交车为什么不需要安检?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和公交企业作出解答。据悉,6月15日起,成都道路上运行的所有2000多辆空调公交车将陆续增设侧窗、增加车外应急开关、添置安全锤。这给人们增加了些许安全感。但是,“头痛医头”模式难以解决整体公交安全的危机和隐患,当下更为需要的是重构安全的投入和保障体制。

早在2005年11月,全国100多个城市的350多名政府和公交企业的代表就签署了《郑州宣言》,并郑重承诺和呼吁:坚持公交优先,做到公交优秀。如果连生命安全都保证不了,公交能优先、优秀吗?痛定思痛,除了哀悼、安抚、内疚,唯愿“6·5”惨痛事件能成为优化

公交安全机制、改进公交服务的起点。

“管得太多”源于“管得太少”

■吴杭民

据报道,最近,陕西榆林横山县两位老师被强令停课,原因竟然是让他们回家阻止亲属向上级反映当地煤矿私挖滥采的问题,阻止不了亲属的行为,就不能回来上班。有媒体记者调查发现,在横山,有多名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暗中参股煤矿经营,被陕西省政府明令关闭的煤矿仍在非法开采。横山县委书记苏志中面对记者的突然到访,显得有些急躁。他说:“你们中央台的记者管得也太多了吧?你问的事我一概不知道。”

颇为诧异的是,这个月,我们从当官的口中,已经是第二次听到“管”字论了:不久前,各大媒体均就重庆高考民族成分造假事件发表评论,对于“有很多媒体要求公布违规学生名单”,有关人士回答:“别管他们!”

从“别管他们”到“记者管得太多”,一些官员回避舆论监督、藐视舆论监督的态度令人失望。

毋庸置疑,舆论监督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权利和政治权利。舆论监督根植于公民的权利和利益之中,是一股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在横山,多名政府官员和公职人员暗中参股煤矿经营,被陕西省政府明令关闭的煤矿仍在非法开采,这样的违法乱纪行为,为何媒体不能管、不能多管?是担心被“管”出什么黑色内幕吧?

更何况,鉴于早些年矿难事故后暴露的官商勾结和腐败问题,中央近几年来一直三令五中禁止官员参股煤矿,我们的政府领导,难道不该管管发生在自己管辖领域的腐败问题?

在我看来,之所以出言“管得太多”是源于现实中对公权力“管得太少”。对权力“管得太少”,失之以宽,让权力可以很容易地凌驾于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之上。权力出租、官商勾结、权大于法、权钱交易……由于对权力“管得太少”,权力腐败现象层出不穷。目前。对权力进行监督与约束,执行力还不够,处罚力还不足,监督渠道还不畅,透明度还不阳光。这些都是“管得太少”的表现。

在文末。我倒要再复述那个“舆论监督是对干部的爱护和挽救”的真实故事。4年前,因巨额受贿等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的原深圳市能源集团董事长劳德容说:“当初我的行为,如果有一两件被媒体点一点。也许就会收手。现在才觉得,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曝光,真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和挽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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