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为了农民的全面平等发展
2009-12-27本刊编辑部
本刊编辑部
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以完善、创新土地流转制度为切入点的新一轮农村改革方兴未艾。我们在四川自贡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看到的景象正深刻印证着这一改革进程,形势的发展令人欣喜。
中国的农业、农村正在发生新的变革,可以说,总体上我国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进入加快改造传统农业、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关键时刻,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
如果说前30年农村改革赋予了农民进入市场自由发展的权力,那么下一步农村改革的重点则是围绕促进农民平等发展、全面发展这一核心,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统筹城乡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的平等发展权问题指明了方向。过去,我们也想解决“三农”问题,但总是从“三农”内部着眼,就“三农”谈“三农”。实际上,“三农”之所以成为问题,根本原因是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的存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则跳出了就“三农”谈“三农”的传统思路和局限性,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考虑“三农”问题。
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面临着许多深层次的矛盾。一方面,从体制性矛盾看,由于长期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体制的影响,在处理农村与城市关系问题上,仍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重城轻乡”的观念。另一方面,从结构性矛盾看,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不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逐步推进城市化,加速农村劳动力和人口向城镇转移,而是从体制、政策到各项管理制度上都限制农民进城就业和定居。实行改革开放之后,情况有了改变,但种种传统的观念、法规与这一发展趋势不相适应。
目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但城市化程度2008年却只达到45.68%。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最根本的障碍就是城市化进程明显滞后。农村人口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进程缓慢,农民比重过大,导致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过低,这是“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
因此,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现阶段的“三农”问题,不能就农业论农业、就农村论农村,必须重点解决制约农业和农村发展的体制性矛盾及结构性矛盾,改革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城乡分治的各种制度,减少农民,加速农村城镇化进程,发挥城市对农村发展的帮助和带动作用。这就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意义。
自贡的试验指导思想明确,思路及许多实施方法也给我们很多启示。试验中“土地集约利用、产业集聚发展、农民集中居住、管理城镇化”等具体做法都为我们提供了统筹城乡发展的初步样本。我们相信,统筹城乡发展所带来的新一轮社会利益的优化配置与制度重构,必将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获得参与发展、促进发展和享受发展的均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