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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技术转移理论及其重要地位和作用

2009-12-25郭金鹏

学理论·下 2009年11期
关键词:科研成果产学研界面

郭金鹏

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大学的技术转移活动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由弱到强的历史发展过程。大学技术转移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技术市场中不可忽视的一股力量。本文从大学技术转移的理论入手,阐述大学技术转移的地位和作用,并对目前大学的技术转移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大学技术转移;地位和作用;对策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F204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9—0071—04

近几年来,大学作为大量智力资源和科研资源的拥有者,其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转移能力日益受到众多业内人士的关注。尤其是在当今时代,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越来越高,人类社会的进步也越来越依赖于科技的进步。大学有着大量的科研成果,如何使这些科研成果产生相应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就成为一个焦点问题。这就是大学技术转移问题。本文仅就大学技术转移的基本理论及其功能定位、完善大学技术转移机制作一简单论述。

1.大学技术转移的基本内涵

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不同国家、不同地方、不同主体之间的流动,包括技术从技术创造部门(技术持有人)向技术使用部门(技术使用人)的转移。技术转移不仅仅包括对新技术的应用推广,也包括成熟技术的扩散应用,还包括技术改造、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等。大学技术转移是指大学的科学研究成果从科学技术领域向生产力领域转化的过程,主要是指技术由其原有载体(高等院校及技术开发人员)转向其他社会主体或为其他主体所掌握、拥有、使用的经济技术活动。技术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是以经济利益关系为纽带的,经买卖或合作关系实现,以贸易形态表现出来[1]。

大学的技术转移不是随着大学的诞生而与生俱来的,而是随着大学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大学成立的早期,大学仅仅是作为一个传授知识的主体而存在,总结前人遗留下来的知识并把它系统化的传授给后人是它的主要职能。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对未知世界的探索不断加深,高等学校利用其自身拥有的技术优势,越来越多的参与到新技术、新理论的研究探索中,大学的科研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大学成为主要的技术创新发源地。进入20世纪,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科学技术进入到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科技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新的经济发展理论和社会发展理论不断出现,大学的技术研发也向应用型方向转变。因此,大学的科研成果在主观上、客观上都有了向市场转化、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2.大学技术转移的基本理论

目前,技术转移的相关理论比较多,但与大学技术转移结合较为紧密的有三种:三重螺旋模型理论、产学研合作理论和界面移动理论。

2.1三重螺旋模型理论

三重螺旋模型理论是目前分析大学、政府和企业三者间关系的主流理论,由亨利·埃兹科维茨教授和罗伊特·劳德斯多夫教授提出。三螺旋模型理论利用一个螺旋型的创新模型,描述了在知识商品化的不同阶段,不同创新机构之间的多重互反关系。这种螺旋型的关联是从创新的不同阶段演化而来的,并使得上述的三种创新主体日益密切地相互作用,从而最终形成所谓的三螺旋。[2]他们用三螺旋的原理解释了在知识经济发展中,大学、政府和企业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互动关系,并认为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大学、政府和企业三方应当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以推动知识的生产、转化、应用和升级,促使系统在三者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不断得以提升。该理论认为,大学、政府和企业的交互是创新系统的核心单元,其三方合作是推动知识传播与应用的重要因素,在将知识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各参与者共同推动创新螺旋的上升,促进价值创新目标的实现。

所谓三螺旋创新模式,是指大学——产业——政府三方在创新过程中密切合作、相互作用,同时每一方都保持自己的独立身份。三螺旋的要旨是:大学、产业、政府这三个机构范围每一个都表现出另外两个的一些能力,但同时仍保留着自己的原有作用和独特身份。在三螺旋模式中,大学、产业、政府被抽象为在创新体制下彼此有着不同关系相互缠绕的螺旋线。其中,一根螺旋线可以代替另一根成为主驱动力,大学、产业和政府都可以成为创新性的领导机构范围,三者相互作用实现动态平衡。由于联系与作用,代表这些机构范围的每个螺线都获得更大的能力进一步相互作用与合作,支持在其它螺线里产生的创新,由此形成持续创新流,共同发展。[3]

三螺旋创新模式既不是单一的由政府主导的由上至下的改革,也不是单一的由下至上的大学和企业的自发行为,它是一种双通道解决方案。这种双通道解决方案能够使各种资源更有效地在各个领域流动,从而加速创新活动的开展和实现。

2.2产学研合作理论

产学研合作起始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斯坦福大学科学园,它是由斯坦福大学副校长特曼教授倡导而建立起来的。从产学研发展的历程来看,产学研理论的内涵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而丰富,从最初的产学合作逐步发展到当前的“产学研中金”,因此,对产学研的理论应从狭义和广义两个方面来理解。

狭义的产学研合作指的是产业(或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三方相互之间在生产、人才培养、科研等方面的合作,以实现产、学、研三方各司其职,术业专攻,共同发展。广义的产学研合作是指以产业(或企业)、高等学校、研究机构为基本主体,以政府、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等为辅助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照一定的利益机制进行系统结合,形成某种形式的联合,发挥各自的优势,进行合作研发,不断进行知识消化、知识创新、知识传递和知识转移,以实现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经济进步等功能。广义的产学研合作是一个发展的、开放的、主体之间动态交互的过程,其合作的内容、目的和形式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合作中也可以有新的主体加入。同时,它强调了政府的地位,政府为产学研合作提供资金支持,制定政策和规则,以裁判员的身份参与到产学研活动中来,扮演着无可替代的角色。产学研三方是合作的基本主体,其他机构(参与者)则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它们共同构成了产学研合作的主体。由此可见,广义的产学研合作更符合目前的情况,更具有现实意义。[4]

近几年来,大学的技术转移已经逐步的开展起来,成为技术市场的热点之一。无论是从国外还是国内来看,大学都是最重要的技术源泉之一,它承担着培养人才、知识生产、技术创造、服务社会等多重任务,在技术转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大学的这种一身数职的特点,也就决定了大学技术转移独特的定位和作用。

2.3界面移动理论

界面移动理论是清华大学章琰博士提出来的。该理论认为,大学的技术转移既不是单纯的发生在大学系统的内部,也不是单纯的发生在企业内部,而是大学和企业这两个系统之间在一定的界面上发生相互作用的一个双向互动的演化过程。大学和企业正是通过技术转移这个跨界面的双向活动来交互作用、共同演化的。大学技术转移的界面具有渗透性、多样性和演化性的特性。对系统而言,界面一方面具有缓冲和保护的作用,同时另一方面也具有选择过滤、甚至是阻碍的作用。因此,大学技术转移中也存在着界面障碍,并且按照产生的原因可以将其区分为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界面障碍和由主体差异性引起的界面障碍。而降低和消除界面障碍,实现大学技术转移中跨越界面的途径主要有两个:一是改变界面特性,二是通过界面移动。大学技术转移中的界面移动存在三种状态:基本界面、界面前移、界面后移,而这三种界面分别对应了大学技术转移的三种模式:技术转让模式、合作参与模式、衍生企业模式。[5]

3.关于大学技术转移的重要地位

我们平常所说的技术转移主要指科学技术在科研单位之间、科研单位与生产单位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国家之间的相互传递和转化。大学技术转移则是指大学把自身拥有的大量技术资源以及学术成果,输出到其它的社会机构,使之产品化、商业化、产业化,最终实现其市场价值的过程。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大学的技术转移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我们要看到,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技术转移工作相比,我们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要想缩小这种差距还需要经过长期的努力。目前,我国大学的技术转移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以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为代表的一批重点大学已经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其技术转移模式也为业内人士所关注和称道。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大学技术转移呢?

3.1大学技术转移是我国现阶段国情下的客观要求

自80年代以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在以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领域占据一席之地已成为竞争的焦点,成为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安全的命脉所在。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农业经济时代不足10%,工业经济时代后期达到40%以上,在知识经济时代将达到80%以上。当今发达国家,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占90%以上。科技进步、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已成为经济增长最重要的源泉,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6]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在经济方面,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的经济总量在国际上已经位列前茅。但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产业的兴起,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已经成为决定经济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此外,在我国目前的产业体系中,技术含量较低,严重影响到了我国未来的发展,急需用新的科学技术来升级和换代产品,在市场上有着大量的技术需求。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国情的不同,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大学在科研方面也承担了许多较为重要的任务。据有关资料显示,在全国大学中有一百多个国家重点实验室,近八十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学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占全国近三分之二,“863”计划项目数占到全国的近三分之一,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占全国14%,大学每年大约产生1万项科技成果。

从上我们可以看到,大学的技术优势和市场上对技术的需求形成了优势互补,因此,大学的技术转移也就应运而生。

3.2大学技术转移是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是我国面对国际国内新形式、解决新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伟大的科技工程。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把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在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科学院在《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报告中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由与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相关的机构和组织构成的网络系统,其骨干部分是企业(以大型企业集团和高技术企业为主)、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在这里已经明确了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骨干地位。事实上,国家创新体系如果没有大学的参与,不以若干所大学为核心力量,将成为不健全的体系,缺乏持续发展的生命力。这既不合乎世界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也不符合我国大学作为知识和科技创新生力军正显示出勃勃生机的实际。这在一方面肯定了大学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的同时,在另一个方面也肯定了大学的技术转移活动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位置。

3.3大学技术转移是大学服务社会功能的体现

大学既是一个教育机构,也是一个科研机构,同时也是一个服务社会的机构。服务社会职能是大学的主要职能之一,大学技术转移活动则是体现这一职能要求基本方式。要使大学技术转移工作成功而有效,必须要重视大学服务社会的职能。因此,必须要有一套相应的评价制度,对大学的服务社会的职能进行评价。如果能通过技术转移工作的迅速发展,使大学的源头创新成果为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这样一来,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不仅会得到较好的体现,同时,也会促使学校的教学科研面向社会,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进而被社会再次认可。

3.4大学技术转移是大学应用性研发能力和成果转化的实力的体现

在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数据中显示:2007年全国大学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前二十名的学校共成交技术合同13861项,成交额达到近60亿元,其成交技术涉及到了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诸多高新技术领域。这些数据表明我国的大学在科技创新方面的相当实力,也说明了大学技术转移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但我们同时也看到,大学的技术转移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以北京为例,2007年北京大学技术成交额13.53亿元,仅占北京输出技术成交额的1.53%,这表明大学的技术研发以及技术转移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7]

4.大学技术转移的重要作用

4.1大学技术转移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强有力的促进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技术转移的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技术转移的模式不完善,参与主体信息传递不畅,机制还不够健全,技术市场有待完善,企业缺乏消化吸收技术成果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创新资源配置失衡,创新信息处于不对称状态。大学在事关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核心技术等方面拥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实用价值高的重要专利及专有技术等原创性科研成果及集成创新性科研成果,而这恰恰是企业所普遍缺少的,又是其发展所必需的;大学则通过技术转移,通过各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不仅出让专利和各种技术,而且与企业紧密合作,提供技术服务。通过大学技术转移,既解决了大学的技术及科研成果的出路问题,又解决了企业发展所急需的技术、人才问题,对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与社会经济发展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4.2大学技术转移活动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大学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

大学的教学与大学学术研究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二者通过技术转移这个中间枢纽和桥梁实现了二者的互动。技术转移是大学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新的机遇,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属性,对大学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8]大学通过开展技术转移活动可以使学校理论研究和重大课题研究中的阶段性成果得到充分利用,实现部分经济效益,提高科研能力水平;此外,应用性成果和技术可以对从事重大理论研究项目的研究提供有效支撑,在应用研究中及时发现现实中的理论问题,推动学术研究的进一步深化。大学技术转移可以通过加强科研,促进教学的全面发展.旨在获得技术转移成果的应用技术研究有利于学校组合学术团队,凝炼学科方向,把握技术动态,了解市场需求;为优秀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提供参与科研开发的实践机会,同时通过创业实践,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有利于促进教学的全面发展。

4.3大学技术转移有利于大学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中国教育部1999年颁布的《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中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高等学校。专利权被依法授予后由高等学校持有。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高等学校享有。这项规定为中国的大学对职务成果拥有知识产权和转让、受益权提供了合法依据。这也是大学技术转移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利益所在。因此,大学的技术转移机构会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支持申报专利以获得法律上的保护,它们会密切关注大学科研成果的非法流失、侵犯等问题,会对大学科研成果采取一定的手段,防止校内校外有关人员对研究成果的侵权行为。此外,大学技术转移机构在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过程中,无论是基于职业道德的考虑也好,还是利益驱使也好,都会对侵犯知识产权的个人、机构做出相应的回击,从而在客观上完成了对大学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5.完善大学技术转移的几点建议

我国大学的技术转移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了在今后更快更好的发展,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问题。

首先,要在思想认识上提高对大学技术转移的认识,主要是在学校内部。不仅要认识到大学技术转移对国家、经济、社会、对大学的积极作用,而且要在此基础上,转变思维方式,强化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多做换位思考,大学与市场相结合其内在的动力在于二者不同的需求,而这二者之间应该是互补的,即合作双方互为吸引,这也是二者合作的基石。因此,在与企业建立合作关系时,大学应主动站在服务企业的立场上建立多种联系,使大学与企业之间的技术合作更加紧密。只有当企业在合作中得到益处时,才会投入更多的热情参与这种合作。

其次,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的建立势在必行。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是专业的从事大学所拥有的科研成果的对外推广、科研投入的融资、专利的管理以及对市场需求进行调研的工作机构。它以实现大学科研成果的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为起点,逐步向孵化企业、培育企业家、引进风险投资等方面拓展业务,面向社会、服务社会,是集大学科技成果展示、项目信息发布、人才培训和成果转化等为一体的实体。技术转移办公室的建立,将有效的解决大学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两张皮”的问题,从而达到更好的结合。

再次,建立一整套完整的大学技术转移评价体系。这套评价体系通过对应用性课题研究(基础研究除外)设置具体的考评指标,如科研成果转化率、专利成果转化率等等,并将之与项目的科研经费投入及项目人员相关待遇相联系,实现横向课题研究与纵向课题研究相挂钩,这样就可以保证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实用性。当前,我国还没有这种评价体系,这样一来,不利于大学技术转移内部动力机制的培养,使得大学的科研工作仅仅停留在科学研究上,不能实现科技成果向市场的顺利转化。

参考文献:

[1]杨慧玉,王会斌,张平平.高校技术转移的机制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5,(5).

[2]谢飞.基于三螺旋理论的创业型大学建设理论与实践之探讨[J].研究与探讨,2007,(7).

[3]亨利·埃茨科威兹著,三螺旋[M].周春彦,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5.

[4]陈芳柳,陈莉平.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的比较研究及其启示[J].沿海企业与科技,2007,(2).

[5]章琰著.大学技术转移--界面移动与模式选择[M].北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6]全哲洙.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教兴国战略实施[J].社会科学战线,2002,(3).

[7]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2007年北京高校技术转移统计报告[R].2008.

[8]何建坤.研究型大学技术转移:模式研究与实证分析[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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