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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林语堂与劳伦斯的性描写与自然观

2009-12-21

电影文学 2009年19期
关键词:自然观劳伦斯林语堂

陈 明

摘要林语堂是劳伦斯在中国比较早的一位知音,这主要表现在:他很早就清醒地认识到劳伦斯“性描写”的价值与意义,并将它引进自己的小说创作;他像劳伦斯一样追求“回归自然”,从而形成简朴自然的人生观,他文笔率真优美、妙喻横生、情感激烈,颇似劳伦斯。当然,林语堂毕竟不是劳伦斯,他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与品质。小说的这种结构编排具有深刻涵义,需要我们从创世神话的文化意义及产生这种意义的深层意识形态中去挖掘。

关键词林语堂;劳伦斯;性描写;自然观

在中国现代作家中,郁达夫应该是与英国作家戴维·赫伯特·劳伦斯最为接近的人。不论是性格气质、心灵世界,还是对于性描写的普遍与大胆,郁达夫都与劳伦斯相仿。不过,在郁达夫1939年发表介绍与评价劳伦斯的文章之前四年,林语堂就已经写了一篇被后世广为引用的著名的谈劳伦斯的文章。林语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又—个与劳伦斯有着密切关系的作家。说他们的关系密切,当然是就作品与气质上的接近而言的。

林语堂与劳伦斯都出身于社会底层,都是靠卖文为生的自由人,都有共同的基督教文化信仰,都对和尚、尼姑或牧师的性变态进行批评,都对女性的直觉与晤性进行肯定与叹服,都有相当程度上的自豪感、自恋和恋母情结,都表现出守老恋旧及清教徒式的生活。林语堂曾说:“我的脚是世上最清洁的,有谁的脚能够像我一样的清洁?罗斯福总统、希特勒、墨索里尼,谁都比不上我!我不相信他们能像我一样,每天要洗三四次脚的。”林语堂这么自信自恋,表现在写文章上的时候,他自己也有过一段表白。他说自己的文章“发表之后,又自诵自喜,如母牛舐犊。故文章是自己的好”。劳伦斯也经常向别人情不自禁地推荐自己的作品。在给友人的信里他说过这样的话:“读一读我的小说吧,这是一部伟大的小说。”“我非常欣赏我的这两部作品。每当我的新作问世之际,我是我自己作品的—个重要欣赏者。”

研究者普遍认为劳伦斯是有相当的恋母情结的,这一点在《儿子与情人》中表现得很明显。劳伦斯说:“这种情况形成了我跟母亲之间的一种纽带。我们彼此爱着,几乎像丈夫跟妻子那样爱着,同时也是母子之间的爱。我们之间本能地相互了解。”而林语堂晚年说过这样的话:“我要谈谈婚前的最后一夜。我请母亲和我同床。我们一向很亲密。此生我再也不能和她同床了。小时候我习惯玩她的乳房,10岁才改掉这个毛病。我真想陪在她身边。当时我还是童男哩。”恋母情结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其中的伦理与情感的多寡益弊,是一个专门题目。不过一般说来,恋母情结都与较为细腻的情感能力有关,与安全感、温情、尊重女性、善良、仁慈及对大自然的崇尚等等倾向有关。在这个问题上,林语堂、劳伦斯有共同点,但是劳伦斯显然更重一些。

两个人在文风上相近的成分很多。林语堂在《谈劳伦斯》中说劳伦斯:“时时爆发出来谩骂淫鄙,而同时优美的文字。劳氏的文字之美是不必说的。”这是他对劳伦斯的总结,其实也是他自己的为文特点。

这些特点约略有几条,首先是感情真挚、表达直率;劳伦斯的作品,常有率性之真,而绝少做作之假。往往是将所思所想毫不隐讳地进行淋漓尽致的表达,读起来非常流畅痛快。劳伦斯自己也说:“我总是尽量让情感顺其自然地发挥,而不去改变它。这需要最完美的、本能的想象,因而它就比诗匠们的技巧更完美。要知道,雕章琢句的诗歌五十年前已经死亡了。”而林语堂一向主张文章的自由与自然,认为文章之事,无法才是大法:“自我发挥派因为专喜爱发乎本心的感觉,所以自然蔑视文体上的藻饰,因此这派人士在写作中专重天真和温文。他们尊奉孟子‘言以达志的说法。文学的美处,不过是达意罢了。”两人所言虽有不同,但不重方法技法,反对雕琢和藻饰,力避匠气,追求美感,却并无二致。有时,这种随心所欲的表达发展到一定程度,就成为不拘一格的粗狂笑骂。所以两个人的作品中多有俗俚骂词。

与上—特点相反,两个人的作品中还都有一种美妙幽雅的气息。他们的作品里,都有醇熟优美的审美韵致,曼妙轻灵的文字,幻化审美的意境,诗意盎然的情愫弥漫在他们画境诗国的字里行间。这些文字和段落与那些直率粗鲁的话相得益彰,使他们的作品都呈现出一种生命力旺盛的张力来。林语堂说:“北京正如一棵伟大的古树生活在它的荫蔽下以及依附在它的树身和枝叶上的是数百万的昆虫……”劳伦斯则说:“一个人的躯体就像是一种火焰,就像蜡烛的火焰那样永远站立着、燃烧着,而智力仅仅是照射在周围各种东西上的光。”一般来说,林语堂与劳伦斯都很少在作品中进行逻辑推论,都喜欢用浅显生动的比喻。因为比喻所产生的联想是无边无际的,所以他们的行文中也就灌注了一份难得的空灵。这里就有着由复杂到简明,又从简明至复杂的双向运动。这也是林语堂与劳伦斯文字笔调富有弹性、磁性和张力的原因。

除了上述共同的特点以外,两个人还在细腻的心理描写、热烈的情感表达等方面存在着相当程度的一致性,不过现在还是让我们将注意力集中到两个人最为重要的相似点,关于性的认识与描写上来。

林语堂介绍劳伦斯的文字在国内是比较早的,也比较大胆的。当然,他当时的介绍还是借了小说式的对话场景来写的,并把这场关于遥远国度里的涉性作家的谈话,特意安排在苏州—个还没有装电灯的而且禁止了汽车的街道深处的夜晚。这种闲话夜谈的隐讳气氛其实是与他们要说的主题有关的。劳伦斯,这是一个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为世界各国所一致诋毁禁绝的名字。他在1928年出版的长篇小说《恰特莱夫人的情人》,直到1959年才在美国被解禁。而劳伦斯的祖国英国对此书的解禁则是1960年的事。由文而人,相当多的舆论顺理成章地将这种书籍的作者也视为恶徒淫棍了。不过,劳伦斯从一开始就不乏理解和支持者,真金不怕火炼,他作为艺术家的精神追求,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为后世所懂得。作为理解他的先驱者,林语堂在那篇文章里说了些什么呢?

当然,“性”是一个最重要的话题。对于劳伦斯的“性”,林语堂理解得很到位,但是他很明白那种理解在那样的社会氛围里不被接受,所以先就做了些妥协的姿态。说原来准备将劳伦斯的译稿发表,但是书局不要,后来书局反悔,找上门来以后,自己又不想发表了。自己翻译的时候出于兴趣,出于一种极大的认同,出于一种对整个社会的精神解放的激情;被拒绝以后突然意识到了社会在短时间内其实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不但不能接受还很容易将劳伦斯及其作品误会成诲淫的东西。“劳伦斯的话是对成年人讲的,不大容易懂,给未成熟的社会读了,反而不得其旨。”

文章里的朱先生也就是林语堂自己说:“劳伦斯此书是骂英人,骂工业社会,骂机械文明,骂黄金主义,骂理智的。”“他骂英国人没有情感,男人无睾丸,女人无臀部,就是这个意思。”而自然真情的“性”则是健康合理,也是美的。“劳伦斯意思是要归真返朴,回到健全的、本能的、感情的生活。”这是林语堂对劳伦斯的“性”的一种准确的总体把握。对比《金瓶梅》,林语堂分析其与劳伦斯的区

别,说:“《金瓶梅》是客观的写法,劳伦斯是主观的写法。《金瓶梅》以淫为淫,劳伦斯不以淫为淫。这‘淫字别有所解,用来总不大合适。老柳,你也许不相信,劳伦斯是提倡肾囊的健康,但是结果肾囊二字,在他用来不觉为耻,不觉为耻,故亦无耻可言。你也许不相信,《金瓶梅》描写性交只当性交,劳伦斯描写性交却是另一回事,把人的心灵全解剖了。这在于他灵与肉的复合为一。劳伦斯可说是—返俗商僧吃鸡和尚吧。因有此不同,故全书的结构就以这—点意义为主,而性交之描写遂成为全书艺术之中点,虽然没有像《金瓶梅》之普遍,只有五六处,但是前后脉络都贯穿包括其中,因此而饱含意义,而且写来比《金瓶梅》细腻透彻。《金瓶梅》所体会不到的,他都体会到了。在劳伦斯,性交是含蓄—种主义的。这是劳伦斯与《金瓶梅》之不同。”

自然的性应该是健康的,而不是淫秽的。林语堂说:“我们是不健全的,像一人冬天在游泳池旁边逡巡不敢下水,只佩服劳伦斯下水的勇气而已。这样一逡巡,已经不大心地光明。裸体是不淫的,但是待要脱衣又不脱衣的姿态是淫的。我们可借助劳伦斯的勇气,一跃下水。”因此,对“性”“裸体”采取自然的态度是健康的,而对之猥渎羞涩则是不健全的,也是淫秽的。

林语堂对劳伦斯的“性”的观念描写都是非常赞同的,对比其在这文章中自己翻译的一段劳伦斯《恰特莱夫人的情人》中的性描写,和他自己的作品《红牡丹》中的性描写,我们可以比较直观地看到其中观念与审美取向上的异同。

他也已露了他身体的前部,而当他凑上时。她觉得他赤身的肉。有一时,他在她身中不动,坚硬而微颤。到了他在无可如何之发作中开始振动时,她的身中发觉一种异味的快感在摇摇曳曳地波动。曳曳摇摇地,如鸿毛一般的温柔,像温柔的火焰腾跃,翻播,时而射出明焰,美妙,美妙溶化了她全已溶化的内部。像钟声的摇播浮动,愈增宏亮。她躺着,不觉她最后叫出细小的浪声……

林语堂解释说:“性交在于劳伦斯是健康的,美妙的,不是罪恶,无或羞惭,是成年人人人所常举行的。羞耻才是罪恶。”而在他自己的小说《红牡丹》中,也有这样一段:

然后两人的肉体和灵魂,在痛苦和喜悦的狂欢之中一同融化了,肉体长期积郁的渴望,终于突然获得了满足,两个人合而为一了。阴阳相交。九天动摇,星斗纷坠,彼此只有触摸对方,紧抱对方,两人仿佛忽然沉陷入远古洪荒的时代……牡丹问:“你舒服吗?”“好舒服。”“我也是。”这时,牡丹的喉咙里发出低小迅速的呻吟……

很明显林语堂比之劳伦斯要疏离一些,但是他们在对健康的性的推崇上是一致的,而其间的幽雅和美的气氛也是相同的。写主观感觉而基本不写客观动作,写身心统一的愉悦而不写肉欲本身的发泄,写诗意盎然的婉转而不写平板无味的直观。在“性”这个文学话题,同时也是归属生命的问题上,林语堂从理论到实践,都形成了对于劳伦斯的推崇与摹仿关系。

在《谈劳伦斯》一文中,林语堂说劳伦斯“他要人归返自然”。劳伦斯实在是一个自然气息浓郁的作家,其人其文都浸染在英国的丛林丘陵与原野之上,作品中的主人公也和他自己一样,无一不带着自然质朴的背景,洋溢着大自然的光影、色彩、声音和精神。他笔下的自然景物常被赋予象征意义,花草树木常被用来烘托出人物的感情、处境,而且妙造自然不落痕迹。劳伦斯与自然的关系是水乳交融的,他认为任何人离开了自然,其生命力就必然淡弱乃至于枯萎。这也是他反对工业文明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这一点上,林语堂也是如此,童年家乡的山水养育了他,青年以后他喜爱游山玩水。晚年隐居台北阳明山,置身于山林之中,终生都在自然的怀抱之中。林语堂有不少写自然山水的散文、诗词,在小说甚至在学术著作中,林语堂也时时不离自然的温柔怀抱。在《吾国与吾民》《生活的艺术》和《辉煌的北京》等学术随笔中。在散文与小说中,林语堂对大自然的热爱都是一往情深的,那是一种全身心的投入,是一种真正的诗意飞扬。

回归自然也就意味着对质朴简单生活的崇尚。林语堂曾总结人生说:“生活要简朴,人要能剔除一切不需要的累赘,从家庭、日常生活,从大自然找到满足,才是完备的文明人。”劳伦斯则说过这样的话:“我不想回到城市和现代文明中去。我想过淡泊的生活,想自由自在地生存。我不想受到束缚。我可以过粗茶淡饭的日子。”两个人一直以作品做着精神上的探索的人,在不理想的人生中追寻的人类理想生存状态,是非常吻合的。在人生观与审美观上的这种接近,是他们作品上的气质接近的重要基础。

林语堂与劳伦斯有这么多相近的地方。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也是非常明确的。林语堂人格内涵丰富,是多种文化与主义的矛盾统—体,对世界上的诸多人生态度采取了一种博采各家之长的兼容并畜的宽容态度,有著名的“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之自我写照;劳伦斯则相对单纯,对英国的工业文化的批判,对自然人生的追求是他一生的主调。劳伦斯没有林语堂冲淡平和。他的猖狂与炽烈,都更具西方文化的人格特点。林语堂有道家情怀。人生洒脱放松;劳伦斯则多沉重悲观。林语堂倡导努力工作的同时还要充分享受人生,他甚至提出慵懒也是生活艺术的重要方面,是人生智慧的表现;而劳伦斯则不然,他更强调努力工作却不懂得闲适的意义。劳伦斯说:“我天生是个要工作的人,假如我懒散,我仿佛觉得上帝会惩罚我的。”林语堂的生活的艺术,是与劳伦斯不沾边的。就是两个人最重要的相近点,对于性的态度上,也有着明确的区别:林语堂不像劳伦斯那样过于渲染,而更重精神之美。林语堂笔下的性往往有中匡I传统文化的天地阴阳之合的意蕴,有相当程度上的直观之外的疏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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