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建设
2009-12-21张瑞峰
张瑞峰
为规范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经营,防范农村信用社经营风险,建立内控制度十分必要。内控制度是农信社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以科学化、法制化为基本理念实行自我约束的制度性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社内控体系,实现信用社管理科学化、制度规范化、经营法制化,是信用社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一、农村信用社内控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1内控制度缺乏权威性。要保证信用社的内控制度有效执行,就必须建立有权威、有独立性的内控机构,这是建立信用社科学经营管理机制的需要。但现实情况是,制度建立的多,真正执行的少。由于内部稽核人员还在联社的领导下,缺乏独立性,在对实施项目的检查中,面对查出的问题往往束手无策,只能在具体规范上作一些调整和纠正,很难对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2法人治理结构尚未真正建立。信用社虽然按照规定成立了“三会”。制定了相关制度和具体规定,但就“三会”制度本身来说大多形同虚设,许多规定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执行,决策权、监督权、执行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得到有效分离,由此也就很难对信用社法人代表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3制度不落实。从目前信用社发生的各类案件来看,很重要的原因是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违章操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造成的。在业务经营上,偏重于规模发展,对于内控制度的建立与落实重视不够。4制度建设不规范。一些新业务的管理制度跟不上,无法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而有的制度不完善,与信用社的管理实际脱节。制度制定不系统,信用社在内控制度建设中缺乏统一考虑,影响内控制度整体作用的发挥。二、加强和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的思路1理顺关系,完善机制。树立内控机构权威。稽核部门具有独立性、超脱性、权威性和统一性,联社不但要从工作部署上予以明确,而且要从体制、职权、人员配备和管理机制上予以保证,从而树立稽核工作的权威,减少各方面的行政干预和人为因素的影响。2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约束和制约机制。按照合作制原则,建立起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在股权设置上,积极改善股权结构,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在内部管理上,完善和健全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建立决策、执行和监督三种职能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从组织形式上形成对法人代表的有效控制i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防止权力的滥用和决策失误。3制度要坚决落实到位,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就必须把落实各项内控制度作为强化内部管理、防范风险的头等大事来抓。一是要落实责任,真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以制度落实责任,用制度说话;二是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业务工作环节和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查出问题要及时解决: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每一项工作结束后,都要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预先规定和要求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4加强会计工作控制和管理,严格核算制度。要规范会计操作规程,实行岗位分工,严禁一人兼岗或独立操作业务全过程。会计核算严格执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真实反映经营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5构建完善的管理监控制度体系。一是对现行的某些内控制度进行调整和修订。二是要制定和完善内部责任体系。三是要按照从严治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对于违规行为和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要制定统一的内控制度,力求内控制度体系具有完整性、统一性,并努力使其规范化、科学化。6建立联社和信用社主任年审和离任审计制度。年终由稽核部门对信用社年度经营管理、权力使用、制度执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同时还要对综合风险进行分析,既要着眼于全局,又要着眼于局部,从宏观角度将内控的注意力转向农信社的事关全局的决策导向上,进而规避和预防更大的风险。7提高内控监督科技含量。农信社要提高监督科技含量,加强农信社综合业务网络管理系统和事后监督系统建设,实现网络事后监督对综合业务网络的每笔业务进行全程监督和跟踪。组织科技人员开发科学、合理、系统的监督程序,将农信社的一系列内外部管理制度设计成程序并入全省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提升内控的科技含量。8创新内控方式。随着农信社的改革进一步加快,特别是金融全球化的一体化发展,金融业务的不断创新,面对金融风险日趋复杂化的环境,农信社必须改变由现场稽核变为现场非现场稽核相结合的方式,以顺应金融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现场稽核在查证领域的不足。即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开展内控工作:首先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进行合理的组织分工。其次努力学习成功的金融市场的经验,组织开发非现场稽核软件,为现场稽核提供基础数据及信息。最后参与新电脑系统软件的编制工程,并进行培训与推广应用,以适应新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