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美丽
2009-12-18
京剧振兴,自然是一件好事。但这振兴,要靠京剧界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向政府和社会呼吁支持和赞助,给这一剧种吃偏饭来“养”起来。大熊猫是珍稀物种,我们有保护的义务。可是,京剧仅仅是一种传统艺术而已,理应到市场和观众中去检验自己的魅力和实力。群芳争艳的戏曲大观园,本来就是万紫千红的啊。
京剧在我国的普及率很高,这一剧种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喜爱。即使是现在,在中国数百种地方戏曲中,京剧的待遇也是格外丰厚的。政府部门设有京剧基金会,中央电视台提供黄金时段,还有“青京赛”、京剧节等等,甚至还有教育部门实施的“京剧进校园”活动。
可是,出身民间的京剧,现在在一些传媒中日渐获得高雅艺术的“美誉”,这种“美誉”,令人欣慰。但是也要引起京剧界的警惕:千万不要把“高雅”弄成“曲高和寡”的委婉描述啊。
我记得曾有人呼吁:应将京剧作为国剧的地位立法确定下来。据说,有了法定地位的“护航保驾”,各级政府就有责任和义务扶持京剧院团。
可是如果从科学文化发展观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呼吁是值得商榷的。仅以我国人口最多的河南为例,京剧在当地的影响估计无论如何是无法与豫剧、越调等地方戏相比的罢。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非得以立法的形式,把京剧在当地定位为至尊呢?
任何剧种没有观众就不可能有市场。京剧要振兴,在于出人才,在于争取观众,在于是否真正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而绝不能寄望于政府和社会继续给这一剧种吃偏饭。
有关方面投入的人力物力很可观,京剧理应加强自主创新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在创新和原创上狠下功夫。创新是文艺作品的灵魂和生命,是吸引观众的不竭动力。崇尚创新、追求创新,也应该成为京剧作品的价值取向,更应该成为京剧演员追求的目标。
当然,对于昆曲之类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濒危剧种,政府倒应该用特殊政策给其一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支持。严峻的现实向人们提出警示:京剧需要得到保护,扶持其他地方戏曲也已是时不我待!戏曲方面的艺术人才培养具有周期性长、成才率低的特点,我也认为有关部门应制定和出台有关保护和激励优秀戏曲艺术人才的政策,但是,这种政策性保护不一定局限于某一个剧种。古诗说:阳春布德泽,万物生光辉。阳光是属于所有花朵的,谁也不应该垄断。因为每一朵花,都有自己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