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2009-12-17刘铁民
刘铁民
2009年10月1日,我们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以1949年为起点,中华民族的发展进入了新纪元。也是从这一起点开始,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索、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一步步走向成熟。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到改革开放初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再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的“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我国安全生产方针在层层递进、逐渐深化。特别是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把“安全发展”纳入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认识的不断深化。
从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1956年国务院发布的《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一系列政策文件,到《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标准,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已步入法治化轨道。
从由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监察、综合管理,经济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行业)行政管理,工会组织负责群众监督的劳动保护管理体制,发展完善到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政府监督与其他方面监督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由以行政管理为主逐步转向以法治监察为主的轨道。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侧重于防暑降温、工业防尘、毒物危害控制、噪声控制等方面专项科学研究到“八五”期间首次将劳动安全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列入国家科技发展计划、“十一五”首次将“公共安全”作为独立专题进行研究,将“重大生产事故预警与救援”作为优先主题,安全生产科技发展已经进入国家层面规划的高度。
从新中国成立前只重机器不重人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观念的进步,从“文革”批判“活命哲学”的倒退到“以人为本”价值观的确立,人的生命价值观发生巨大的转变,安全已经由工业事故预防发展为企业社会责任、价值标准和个人素养的象征。
新中国60年,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在摸索前行,有成功和成就,也难免失败和失误。我们走过弯路、绕过远路,有过“大跃进”的急于求成,有过“十年内乱”的惨痛教训。回顾过去,我国的事故高峰几乎都出现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遇有重大的政治运动或经济社会变革关键时期,安全监管力度受到明显削弱的时候。
今天,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安全生产形势发展正处在重要“拐点”,挑战与机遇并存。近年我国伤亡事故趋于平稳好转,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基础仍很薄弱,在社会改革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应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深刻剖析和反思安全生产问题存在的原因。我们应该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着力强化基础建设和构建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坚持“科教兴安”战略,从根本上提升有安全保障的生产能力。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