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杂色
2009-12-15赵瑜
赵 瑜
误解
我有一同事。他有一个天真活泼的名字,玉树临风的身材,和成熟十分的年纪。他善于自嘲,不时用冷眼旁观俗世之扰。他家境颇好,祖上三代皆为富人,却穿着朴素,节食自律。
他骑着一破旧自行车上下班,在我们那个警卫森严的省府大院,殊为难得。
在我的印象里,他是少有的乐天派和高境界。
然而,他终于被一新来的门卫挡住,百般怀疑地审视他的证件。放他通行后,仿佛又怕自己犯了错误,叫住了他。命令他推着自行车,不能骑着车子在大院前行。
这一下触动了同事的自尊,他在餐桌上表达他良好的自控能力受到恶意挑衅。
我们一致声援他,觉得,那个门卫有些过分了。不能因为骑一个自行车就小看别人。
但同时,我突然发现了一个词语。
误解。
是的。被人误解最是考验我们的承受力。它关乎我们的自尊、体面的身份和利益。
我就是一个经常被人误解的人,我穿西服,被人误解为呆板;我没有刮胡子,被人误解为苍老;我写诗歌,被人误解为不切实际;我在一个大学教书,被人误解为学历崇高;我在一家私人企业打工,被人误解为乞讨;我写长篇小说,被人误解为垃圾……
这些误解或以浅薄者面孔出现,或以赞美者面孔出现。
我的尴尬也始于这些误解。我觉得,我几乎无法一一对经历的误解进行反驳和纠正,哪怕是那些误解伤害了我的自尊。
我年轻而气盛的心气在这些误解的折磨下变得平淡,我终于放下了,我不在执著于别人的眼光。不管是赞美还是蔑视。尽管我仍然执著地主动地追求着赞美和荣誉,但我不再像一个孩子似的,有了糖果,会出卖自己的父母亲。
我想到了被门卫拦下自行车并全面否定的同事,在那一刻,不是门卫误解了他,是他自己误解了自己。那一刻,他急于想让对方知道,他虽然骑着自行车,可是家里有汽车,有丰富的财产和丰富的尊严。他甚至想教育一下门卫,不要以为骑着自行车就地位低下。但那一刻,他被自己内心里浮起来的荒草遮蔽,只剩下无奈的微笑和膨胀的自尊。
我突然明白那些衣着光鲜穿金戴银的人了,他们的内心脆弱,他们也许不愿意被那些势利的眼睛误解,宁愿穿上最好看的衣服来炫耀自己。
我们吃什么样的食物,做什么样的事情,自己心里最为清楚。偶尔听得一两个赞美,获得心灵湖泊上的涟漪,足矣。因为,在这样一个恶意猜测别人盛行的时代,不管是别人阅读我们,还是我们阅读别人,都是误读。
允许别人误解地赞美我们,也就允许别人恶毒地攻击我们。
物质守恒,我们放下了,腾空了,才能容纳,收获。
争吵
吵架多为利益。信仰是利益中的一种。
年幼时对信仰是不认真的,譬如,我曾经坚持到胖子家里去看电视,把家里长相颇好的红薯带给他,讨好他。可后来,邻居羊三家里也有了电视,且是彩色的,我便不再讨好胖子了。不仅如此,有时候,还完全忘记了曾经讨好过他,每遇胖子遭人暗算,我一副幸灾乐祸的模样,想来,都源于利益的转移。那时候的我,和忠贞、坚持等这些词语距离尚远。
长到懂得为尊严而吵架的年纪,方算是开了窍。
对于尊严的维护,依旧不明确,譬如我很敏感地知道自己受到了嘲笑,却并不知道接下来该如何去维护自己。尽管看了许多的武侠小说,但在自己尊严受到挫折的时候,才知道,这些并不管用。我所有的准备都过于软弱了,我的个头没有像同龄的孩子长得那么壮硕,连同饭量也是,小。唯一强于别人的,不过是喜欢躺在野地里幻想,想自己可以飞起来,或是被白胡子老头救走,从此在山上学艺,回到学校后,依旧不露身份,直到最为关键的一次,我忽然,大发雷霆,一掌把别人打至树梢。这种想象不止一次地发生过,帮助我抚平了内心里的一些淤伤,让碰撞过的尊严慢慢地舒展开来,绽放成笑脸。
我一直到高中时,数次与人动手打架,从未取得胜利。这的确让我对自己的体质产生过巨大的怀疑。
我也曾经用力地打破了一个人的鼻子,我用力太大了,我把数年来积攒的委屈在那一刻释放了出来。结果是,那个人一只手将我夹在怀里,把我轻易地扳倒在地。然后目标准确地打酸了我的鼻子,流了血。我哭了,那一刻,我对自己极其失望。
之后有很久,我都表现得文质彬彬,生怕再遇到挑衅。
我练习着与人友好地相处,终于发现,一些个头较大且粗鲁的家伙内心脆弱幼稚,还容易生气,埋怨别人,从来不敢承担任何责任。我还交到了无数个爱好相同的朋友,一起比赛吐痰和吹牛。
和别人争吵的时候,也不再猛烈地把砖头一样的骂人的话砸向别人的心灵。学会了不卑不亢。
才发觉,吵架时候的自己,仿佛是正义的。
我后来与同学、交通警察、医生、菜市场里的人员、父母亲、爱人、领导均有过不同的争吵。每一次争吵,都是对自己内心的一次暴露。有时候占上风,有时候处于下风。有时候责怪别人,有时候却是自己的原因。
争吵是对情绪的一种最好的调解,一场势均的争吵会把内心里的黑暗突然释放。同时也让自己意识到那些埋藏在内心里的阴暗是多么卑劣,从而慢慢熟悉自己的内心图谱。
和谈情说爱不同的是,争吵多产生厌恶的情绪,并不利于消化食物。所以,每一次遇到争吵,我总会相信,一定是他们食用了难以消化的东西,不得不借用以表情、心跳甚至诋毁别人获得快感的方式来消化掉内心里的石头。
争吵是表演的。每一个热爱争吵的人,多是在内心里渴望出头的。用声音美化自己,压制别人,获得同情。又或者是辅以泪水和委屈重塑自己。哪怕是大街上的泼妇骂街,她也一定有自己的表演逻辑,她不能重复同一句台词,她要不停地变换口舌,找出新鲜刺激的侮辱词语来定性别人,从而获得暂时的心理优势。
最怕无法释怀的争吵,把自己的内心打乱,成为交通复杂的山路。每一个人路过你内心的时候,都会被路的窄和陡峭吓倒,甚至一不留神,跌入你内心的山谷,死掉。
用自己恶毒的内心杀人,是争吵的最差的结局。
拔火罐的毕加索
我常常觉得,我们之所以幸福快乐,都是因为不知道真相。瞎乐。
邻居的死亡给我们带来惊吓,但也同时提醒我们更珍惜自己。我们总是哄骗自己,往前走,就会有面容可亲的未来。
对自我未来的虚拟,并用美好的愿望迫使自己相信,是我们活下去的最为兴奋的理由。
模糊地活着,是一种哲学状态,相当于半醉半醒,雾里看花。但总有一些人执著地去寻找真相。把杀人的人找回来伏法;把锁上的日记本打开来,打开内心的锁;把丢失的一段记忆捡回来,一片一片贴到心灵上。
真相是一个过去时态的词语,差不多,它相当于一个孩子刚出生的模样,有些丑陋。至于这个孩子以后飞黄腾达了,那么,最初的模样也就不存在了,因为,他最初的模样会被一系列比喻句涂上脂粉,成为发出耀眼光芒的珠宝。
真相多是平常的,甚至是平庸的现实,是极其不容易被发掘的矿藏。
一见钟情也是被真相蒙蔽的快乐。有一句诗风行网络,叫做: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候。这是人们普遍的心态,是啊,一定不要让我最难看的时候遇到你,因为,我极有可能就错过了你。真相,在这种片刻的美丽面前显得无足轻重。
喜欢,是一个有磁场的词语,喜欢像河流,洇湿的除了眼睛,还有内心的大片土壤。所以,喜欢上一座房子,连房子旁边树上的乌鸦都觉得是美丽的,大约就是明证。
在火车上,在餐厅里,在电影院门口,在商场里,我经常会注视很多个人的来去,他们中有多少个人正面临着婚姻的失败,又有多少人被疾病困扰,会不会,他们中有一个人刚刚偷了别人的钱财或者感情,在这里逍遥。
真相不得而知,因为,只有这短短的一瞬,我无法判断出他们的表情背后隐藏着怎样复杂的人生历程。
有一个妓女,改了行,做心理医生。因为,她阅人很多,所以,从最为表面的眼神和仪态里都能体味到更为深层的心理活动。
她说,行走是路径,思想和感情更是路径。行走如果可以乘坐不同的公交车路线,那么,思想为什么不可以呢。
她猜测过不少感情受挫的女人的心事,像是一个心灵绘画师,把这些受伤害女人内心的路径一一标注,像是陪着她们走过一段路程一样。
她得意地说:我看到一个女孩子脸上的笑容,就能猜出,她的感情能走多远。
她内心里装满了各种型号的真相,用以套取别人的人生。可是,人生毕竟有诸多细节是不同的,果然,她不久后就因为猜测错误而被一个女人当场打了耳光。
她依旧微笑,说,我看出了那个女人眼神里暗藏的仇恨从哪里来,那是更为曲折的路线。
有一个法国人,叫做拉蒂格,七十岁的时候突然以摄影作品出名,八十岁的时候成为法国总统的御用摄影师。他有一天去给一位医生朋友拍照片,那个朋友很喜欢中国的传统医学,拉蒂格到的时候,他正在忙碌着给一个人拔火罐,光着上衣的顾客表情相当舒服,显然是一个老顾客。拉蒂格马上抓拍了他的照片。
照片发表以后,才被人认出来,此人竟然是毕加索。
毕加索光着上身,表情非常友好地看着摄影师,这幅作品成了人像摄影的典范之作。各大媒体争相转载,并广泛地猜测拉蒂格和著名的画家毕加索是很要好的朋友。
可是,事实的真相是,拉蒂格,他本人第一次见毕加索,拍照的时候,他根本不认识他。
多数情况下,我们的生活,或者生活中遇到的人或事,都像是《拔火罐的毕加索》一样。他只代表一个瞬间,却不代表真相。
真相是什么,我们自己最清楚。所以,不要幻想了,洗把脸,老老实实地活下去吧。还有很多苦等着你。
左右
在一个十字交叉路口拐弯,向右走三百米,过斑马线,走到路对面的都市村庄,然后过一个修理自行车的摊位和公用电话摊位,往里面走十二米,第一个楼洞,我住三楼。
有一年多的时间,我一直住在这里,是一个都市村庄的一套三室一厅。
同住的是两个朋友:老贺和张圈。
老贺不老,思考问题过多的缘故,头发稀疏。张圈当时在房里写诗,给一个大学外文系的女生,光着上身,写一会儿,便会走出,啊啊啊地大声朗诵,极其无耻。
我那个时候喜欢穿袖子很长的衬衣,打着领带,一脸庄重地活着,像是随时要出席某重要的会议发言一样,一脸的希望。
我也写诗,是坚决看不上张圈的那种。一套房间里住着三个人,有两个写诗的,其惨状可想而知。
我们三个人比赛着喝啤酒,吃对面菜市场一个胸部尚未发育的女孩的水煮花生。
我们各自买了一台电视机,在傍晚的时候,开着很大的声音,并开着房门,哈哈地笑。各自买了一台电脑,共同装上一款色情麻将游戏,每赢一次,有一个卡通女生便脱下一件衣服。
我们还各自装了一部电话。
装电话的时候,我告诉那个前来安装的电信局的工人,说:你从那个十字路口拐弯。是的,向右走三百米,过一个斑马线,走到路对面的都市村庄,然后过一个修理自行车的摊位和公用电话摊位,往里面走十二米,第一个楼洞,我住三楼。
那个人在半个小时以后迷失在我的话语里,他无论如何也找不到,他在电话里说,他看到一所中专,有卖盒饭的回族人,还有一家叫做尊尼的美发店。
我才知道,他走错了方向。我所说的向右拐弯,通常是指从南边的单位回来时的标识,而对方正好从北面来,那么,他的向右必定是相反的方向。
那一次之后,我给送盒饭的、上门收旧报纸的、多年不见的旧友等不同的人说过我的住处方位:如果你从南边过来,你从那个十字路口拐弯,是的,向右走三百米,过一个斑马线,走到路对面的都市村庄,然后过一个修理自行车的摊位和公用电话摊位,往里面走十二米,第一个楼洞,,我住三楼。
是的,我加了一句:如果你从南边过来。
向左和向右,通常是通往自己内心的方向,别人常常无法理会。
大约住了一年半的时候,在这栋楼里。
那个房东异常的恶劣,让我们三个人对人性的卑鄙有了新的认识。任你想象,也不会想到,一个人可卑劣到如此地步,所以,我们决定原谅他们,当作看了一场特殊的演出。
搬离了那里很长一段时间,我还是习惯到这栋房子附近吃饭,甚至下雨的时候,还习惯在那条路上转弯。
有一次,我在我的新住处,给一个朋友说我的住址:开口就说,你从十字路口右转,说完以后,我才意识到,我已经离开那个地方很久了。我现在住的地方,是一个丁字路口。
有时候,静静地想一个地址,总会想到那个地址上的人。
左边的人成了恋人,右边的人成了陌生人。又或者是,左边的人成了陌生人,右边的人成了恋人。
生活中的这些排列组合,慢慢堆砌成记忆,像一个磁场,偏左一些的,是温暖的,偏右一些的,是潮湿的或者阴暗的。
左与右,是一个人的两个部分。
很早以前,我很羡慕会用左手写字的人,可后来,我慢慢地改变了这些看法。
左与右,不过是一种习惯,譬如我,习惯往右拐,习惯用右手挖鼻孔,和,抚摸温润的身体。
喜欢的,厌倦的
生活是浅易的,像真理一样。它需要的是重复和融入、相信和丢弃。
我经常觉得自己站在生活外面,我是个多余的人。我不会开车,不会做菜,不会倾听老人的唠叨,不会修理下水道,对日常生活中的许多事情,我都只能袖手旁观。有时候,觉得,我关心的东西过于狭窄,我不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
坐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呆时,会觉得,我真的很环保。我极少大声叫喊影响别人,也没有为了钱财而产生任何非法的构想,我基本上遵守交通规则,也不恶意拖欠房租和水电费用。基本上,我像河流里一条顺水而下的鱼一样,顺从,沉默。
我对生活没有什么特殊的要求。三十岁以后尤甚。
穿衣服也不再那么紧张,年轻时是这样子的,领子要直直的,因为随时可能会因为衬衣的领子而错过一个可人的笑脸。现在丢下这些细小的想法了,喜欢穿宽松的服饰,风吹过来,身体如
春天一样,开着花,便大快乐。
饮食也是,粗淡的更相宜。我喜欢的食物多趋向于泥土,肉食也是喜欢的,但是,到了南方,才发现,我身体里有一股热情的东西与肉食相左,每食牛肉或者鱼虾,脚气便会加重,遂每每望牛肉而却步。
衣食皆简约之后,我面对的生活状态,只剩下内心。内心里腾空了巨大的喜好,可以仔细地摆放书籍、话语,或者孤单时的一些胡思乱想。
我喜欢生活情节是多重的:我喜欢绿色的食物,但也喜欢到荒凉的地方去行走。我喜欢穿暗淡的颜色,却喜欢看女人着色彩斑斓的服饰。我喜欢去遥远的未知的地方,却永远怀念出生地的草木和面孔。
这些矛盾的内心图谱,往左一些,或者向后一些,都会导致一个人的性情的变化,都会影响我今天的模样。但是,它们没有,它们和生活友好地交织着,商议着,把路线设计得精确又细微,终于,让我在矛盾的左和右有了自己的选择。
我厌倦生活情节也是多重的:我厌倦喝酒,却喜欢和热爱喝酒的人交朋友。我厌倦清高的人,却喜欢偶尔耍耍清高。我厌倦一天到晚不停地给别人好脸色,却喜欢那些经常面带微笑宽容活着的人。
生活从来不会单纯地给予洁白的大地和爱恋。
我喜欢复杂一些,在灰尘中找到自己依然干净的眼镜,用它来看这个世界。我喜欢丰富一些,在多余的钱币里,抽出一张,购买风情十足的笑、某个电影片断现实抄写、一杯并不孤单的酸牛奶等等。
我喜欢夜里的自己,我打开灯,就会写出惊世的文字。我关掉灯,就会消失在舞台之外。
我喜欢舞台,却厌倦表演。
那么,就给我一个舞台吧,我可以在上面种萝卜,偶尔,也可拉屎。
要是能这样,有多好。
格局
一个人由他和他的朋友组成,自然,也由他和他所使用的东西、所食用的食物、甚至所热爱的服饰和乐曲组成。一个人坐在那里看书、吃饭、沉默或者是说话,其实就是一种格局。
人没有好和坏之分,但做人的格局却是有大小之异。
偷东西的那个人对他自己的孩子是慈爱的。杀人犯最后把器官捐献出来,他拯救了另一个人的生命。我们不能粗暴而简单地命名他们就是坏人。但是,同样的一个人,选择做一个小偷来满足私欲或是达到目的的格局是小的。因为,他在通向获得的道路上模糊了耻辱,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同样的缘由,不论是纠正不公还是突然爆发,忽视别人的生命,偏执地杀死别人并最终赔付自己的一切的人,格局也是小的。
格局总是和一个人的经历相关,贫穷过的人才会知道珍惜食物。受过伤害的人才会想尽办法避免挫折。
大千世界里,我们不可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像八十岁的老人一样看破世事和淡泊宁静。但是,格局却是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养成的,由此不断扩大。
每每忆及自己的过去,我总是不满意的,所以,在书写时有意扭曲了许多,我把做得不好的情节安排到别人身上,把别人的优点毫不羞涩地抱在怀里。想来总是格局小的表现。
但这些并不伤害他人,不过是对自己的一种虚构。
真正破坏自己格局的不是这些过往,而是内心的迷失。譬如一点一点迷失在某些物质里,从贫穷开始的某种占有欲望,从偷窃开始的某种无序竞争,从炫耀开始的某种浅薄虚荣。这些被物质所迷惑、所包围的世俗生活是可怕的。这些迷失在物质里的人,已经丧失了作为个人最为尊严的内核,成为这个世界上被物质统治的一个动物。这样的人,不管他走到哪一个地步,他格局的小都会成为他致命的牵绊。
我有切身的体验,贪婪和懒惰常常会把一个善良的人逼成小偷。
我的朋友唐胖子就是这样的人,他是一个有才华的诗人。他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女人,疯狂地给人家写诗,情诗吧,应该是,比喻来比喻去的,终于变成了肉体接触。再以后,他突然扬眉吐气起来,买了一套小房子,见面吃饭,见到他抽上好的烟,说我们都没有去过的酒店的名字,在诗歌里列举一些洋品牌,无比奢华的样子。在和我私下相处的空间里,他露出卑鄙的人性,说自己如何用诗歌把一个有钱女人的身体掳获。
我觉得,他要完了,很友谊地劝解他,说,如果你真像原来说的那样,喜欢诗歌,就要有独立的精神。在丰富而生动的物质诱惑面前,我自己都感觉到我的话多么苍白和弱智。
唐胖子其实并不胖,他有标致的身材。但是,多年不见的他,终于成功破坏掉别人的家庭以后不再写诗了,做什么,也不得而知,只是觉得他一脸的黯淡,像一个吸毒犯,当年的阳光早就抛弃了他,只剩下一个年老色衰的空壳。他自我嘲笑说,我现在就是一个男妓。这一下,堵住了我们的嘴。
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却因为格局太小,没有定力,迷失了自己。
每一个往目标行进的人,都有可能遇到路边的野花、蜂蜜、美女蛇、极大的荣誉和合乎内心的其他诱因。人也不可能像种在稻田里的秧苗一样,被一行又一行的规矩完全节制,行动不得。犯错误、小气、好色、贪吃都不是致命的,若是不过分,这些缺陷,甚至是我们以后忆念某些旧友的深刻印记。
只是,多数人因为自己的格局太小,承受不住诱惑,一点点地把积累的良心和德性丢掉,最后只剩下空洞的躯壳。是的,最后来衡量我们的不是文笔的好坏,不是衣服的光鲜,不是阅读书目的多少,而是我们做人的格局。
声音
有一部韩国电影,叫做《春逝》。我喜欢看。
我喜欢电影中流水的声音,下雨的声音,竹林在风中飘动的声音,以及女主角李英爱在小溪边哼唱的声音。这些声音让人安静,让潜藏在内心深处的很多词语跳跃出来。我喜欢在写字的时候听到这些声音。
有一阵子,我喜欢上一本叫做《艺术世界》的杂志。很喜欢看里面的一些照片,艺术兮兮的。大幅照片将正在进行的热闹无比的日常生活彻底颠覆,或是嘲讽,或是赞美,均有摄影者自己站在高处的思考。生活中轻浮热烈的我们在照片里变得安静、沉默,当所有的陌生、嘈杂被时间过滤,生活就像从地下打出的水,经过了沉淀,变得清澈纯净。
初看到那些照片的时候,我听到了照片里的声音,不是声音,是音乐,从一个陌生人的眼睛里流出来,从街道里流出来,从夜晚的路灯下流出来,这些音乐,瞬间把内心的空洞填满,那么舒适。
一开始喜欢女性,也是和声音有关的。我的一个老师,她声音好听。就喜欢她。
还有电台里一个声音幼稚的女主持人,也喜欢,还私下里打听过她,这些已经是工作以后的事情了。
后来接触过不同声音的女人,觉得女人是最接近音乐的动物,她们的哭是音乐,笑是音乐,连抱怨也是音乐。因此,习惯把女人从音乐类型上分类,我喜欢通俗的声音,美声的和民族的都过于专业了,可偶尔听,却不能常相伴随。
我喜欢富有生活气息的音乐,在厨房里,在公交车上,在下雨的夜里,在某个电影院的门口,在陌生城市的公用电话亭里,在这些场景里,女人的声音都是音乐。
我喜欢听《澡堂老板家的男人们》中秀景的声音,我喜欢听《上海滩》中冯程程的声音,我喜
欢《鹿鼎记》中双儿的声音,我喜欢听某某音乐专辑中刘若英朗诵诗句的声音。
这些女性的声音像铺展在我眼前的花园,色彩斑斓,像蝴蝶,像季节快要转换时的一片落叶或者是一声叹息,让人听了之后回到自己的内心,回到某一个事件的出发点。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必须听音乐才能写字。
曲目及格调皆不固定。听到的乐曲若关乎情爱,便写了大量的爱情文字,若关于亲情,便会念及自己的亲人。
还有一次,当着众人的面,我唱着流行的一个曲子,到高音处,竟然流泪了。后来我很莫名其妙,觉得自己挺没有出息。再以后,复又唱此曲,同样,又流泪了。
仔细忆想,方知,有一次,我在电台里听一个观众边哭边唱给自己的母亲,她的母亲死了。
内心里虽然忘记了这样的情节,可当我发出声音,到了内心的某一个刻度,像是时钟的定时一样,大堆的已经发酵好了的情绪都已就位,只等我叫喊出来,便会泪流满面。
那天去理发。洗发液的泡沫灌入耳朵,外面的世界一下安静起来。
多么怪异的安静啊,和大雨夜的安静不同,和竹林里风声不同,这种安静因为缺少音乐而变得呆滞、麻木和黑暗。
真是庆幸。我时常能听到声音,它们都是音乐。
递减
我有一个手指,受过巨大的伤,血染红了记忆。很多天,只能用一只手洗脸,一只手穿衣服,尿尿,吃饭,甚至给远方的陌生人写信。
那些天,我的日记里全是疼痛。甚至包括同学的问话,也都是,还疼吗。
那是在大学时代,我被一块玻璃割破手指上的动脉。
之后,本来用两只手来完成的事情,突然改成只能用一只手,那是一种特殊的体验,别扭和烦躁伴随着我。直到拆了线好多天,我一直都改不了用一只手洗脸的习惯。
那疼痛的伤口也慢慢被时间撒上灰尘,被现实的悲伤和喜悦覆盖。直到有一次体育课,不小心挤到了那个伤疤,渗出隐隐的血迹,才又一次回到数日前的紧张和疼痛里。
那天翻开日记本,找到被玻璃划伤的那一天,然后一页一页地往下翻。发现了,那疼痛是一点一点消失的。
是的。如同我们的生命一样,一点一点地在减少,直到变成了零。
爱与恨也是如此。
时间把身体模糊,把衣裳模糊掉,把记忆中的很多个刻骨的纹络抹平,只剩下一片平淡而狼藉的鱼刺,只剩下一场争吵过后的孤单和怅惘。
想一想,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守恒的。我们付出多情的眼睛关注一个女人,才会得到她的回眸一笑。我们付出漫长时间的等待,才会在人来人往的浮躁中让她感觉安稳。
当我们拥抱,彼此温暖地拥有。就说明,我们的心灵里获得了饱满的爱。
从这一天起,时间开始从我们的衣兜里每天掏去一些温度。时间像一把温吞的火种,慢慢烹炖着我们熟知的爱情。
女人忘记为男人打扮一次,时间就从两人的记忆里拿去一点好感。男人下班回家晚了不打电话一次,时间就从两人的记忆里拿去一点责任。争执一次,时间就拿去了一大段疼痛或者幸福的缠绵。
直到有一天,两个人发现,竟然忘记了第一次见面穿的衣服的颜色,忘记了结婚那天主持婚礼的司仪的样子,忘记了孩子出生后有没有请保姆,忘记了有多久没有牵手在马路上走过。
是获得之后的一种减少,一点一点的,直到变成零。
因此,我时常怕一下子获得很多东西,哪怕是突如其来的爱和荣誉。
有时候想,不是我们忘记了那本书的名字,而是时间把那本书的记忆一点一点减去了。时间往我们的记忆里塞进了股票、盒饭,甚至夜半时分的暧昧的短信息。
也不是我们变得平庸了,是时间一点一点地用其他方式减少了我们对梦想的执著,让我们变得妥协、委屈自己,甚至说谎。
我们每一个人都想得到最好的结果。
可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逃不过,从结果开始的一点点失落。最美好的月亮从第二天开始,一点点缺省,成了下弦。
而已经从疼痛中磨砺过的我们不会再一次丢弃掉幸福的现实,我们身体里的丝线在那瓣缺省的下弦月上,拉不出动听的音乐。
如果非要让它奏出声音,那一定是低沉的,向下的,悲伤的音乐。
因此,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
每一次绊倒,都不会计较疼痛,只是怕错过远方天空里飘起的彩虹。每一次收获,也不会裹足不前,因为,这只是目标里的最小的一个。
我要让自己的欲望在收获的路上递减,变成专一的收藏者,变成骄傲的挑剔者。
责任编辑白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