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业非正常撤资:原因、影响与对策
2009-12-07彭伟
彭 伟
所谓非正常撤资,即外商在求经过法定撤资程序,承担相应法律义务基础上就撤出中国境内,阳关媒体报道称之为“外资逃逸”。由于外商企业的非正常撤资倒闭,会造成一个地区经济增长放缓,当地产业链条的断裂,其留下的不良债务、贷款及拖欠的工人工资急需处理,严重的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因此,针对目前出现的外资企业的撤资问题尤其是非正常撤离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
一、外商企业非正常撤资的动态
我国经济多年来__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良好的经济发展形势吸引了大量外国直接投资,包括一些中小型企业来华投资。但随着金融危机的扩大,我国国内部分企业陷入经营的困境,资本的逐利性使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纷纷撤离中国。本文以我国撤资现象比较严重的山东半岛和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典型,分析近期外商撤资的动态。
(一)外商直接投资增速放缓,降幅较大
随着中国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加深,外资公司撤出数量不断增加,外商撤离现象不断蔓延,由于目前没有针对外资撤离的具体统计数据,我们采用2008年到目前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数额作为分析依据,藉此来判断外资撤离情况。
根据中国商务部统计数据,我国目前吸引FDI呈现下滑趋势,累计投资增速放缓,2009年同比增长连续出现负增长,数据表明,外资正加速撤离。海关总署在此前也发布报告预警,从去年的加工贸易进出口数据来看,中国今年有外资规模撤离的风险。
从表1可以看出,从2008年10月开始,我国实际利用外资连续七个月同比出现负增长,其中去年11月份降幅最大,达36.5%,当月实际利用外资额仅为53.22亿美元,为08年至今历史最低水平。2009年第一季度中国实际吸引外商直接投资217.77亿美元,与去年同期274.14亿美元相比下降了20.56%。
从我国山东省统计数据来看,目前山东省外商直接投资数量也出现萎缩,整体走势呈下降趋势,2009年1-4月份累计签订合同金额17.07亿美元,与去年同期34.12亿美元相比降幅达51.3,累计实际利用合同金额19,5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0%。各月合同外资与实际利用外资金额详见图1。
(二)撤离时间集中,突发案例较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明显反映出来,从2008年2月到2009年2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外资撤资外逃等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9.6%。
截至到2007年共有206家企业非法撤离青岛,2007年非法撤离的韩资企业达到87家,占撤离企业总数的42.2%。山东省2007年至少有103家韩资企业撤离。
珠三角地区外企撤离迁走也比较集中,2007年,广东实际迁走的外资企业244家,计划搬迁的有28家,涉及销售额12.14亿元人民币。据深圳市政府统计数据,2007年以来,深圳共有600多家企业迁走,年产值约为170亿元,占全市2007年工业总产值的1.6%。
(三)撤资企业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
从撤资企业的经营类型和规模来看,撤资企业以小规模独资企业居多,企业投资金额很小,投资规模集中在30万美元到50万美元之间,属于典型的中小型企业。韩国进出口银行的一项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投资中国的韩资企业95%为中小企业。
涉及撤资行业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行业居多,通过对青岛市近年来撤资的韩资企业分析,撤资的企业主要以纺织品、皮革、工艺品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在这些非法逃逸的韩资企业中,首饰生产厂家最多,为63家,服装厂33家,皮革厂28家,箱包厂14家,制鞋厂13家,这些企业资金实力普遍不高,利润来源主要是低廉的加工费,抵抗风险的能力差。而对于韩资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来说,如电子制造产业,则未发现有撤资的情况。
(四)撤资企业国别多为韩资和港澳台资企业
由于地缘关系,山东半岛地区吸引了大量日资和韩资企业,而珠江三角洲地区则集聚了大量港澳台企业。在此次外资撤离中,韩资企业和港澳台企业撤资倒闭的现象最多。根据2008年韩国进出口银行发表的《青岛地区投资企业的非法撤离现状》报告书统计,从2000年到2007年,共有8344家韩国企业在青岛投资。到2003年,首次出现21家企业撤资的现象,此后每年都在增加,2004年有25家,2005年有30家,2006年达43家。
目前在珠三角从事加工贸易的港澳台企业达6万多家,其中有1,73万家香港企业计划在未来3年内,将全部或部分从珠三角转移到其它东南亚国家或地区。香港总工会通过对其3600家制造企业会员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33.8%的企业估计在未来2年将会有10%-20%的企业因成本压力而停业,30.6%的企业对港商未来在珠三角的生存前景比较悲观,预计将有20%-30%的企业会关闭。
当然,也有一些在华的知名外资企业出现“关停并转”,比如,美特尔公司将上海浦东芯电测试工厂转移到成都工厂:惠而浦也关闭了在浦东的洗衣机工厂,经过整合移至浙江。
二、外商企业非正常撤资的原因分析
1国际金融与经济危机的直接影响
从全球范围看,全球性金融危机从发达国家蔓延到发展中国家,并不断深化,全球实体经济受挫,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经济下滑,全球经济由流动性过剩变为流动性不足。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我国经济也出现波折,由于我国的外贸依存度比较高,全球经济萧条使我国出口严重受挫,加工贸易企业的订单大量减少,在这些加工贸易企业中很多都是来华投资的外商企业,出口订单的减少势必造成企业生产规模缩小,部分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弱小,抗风险能力差,在危机下被迫倒闭和破产。
2相关劳动力成本及能源原材料价格上升
外商来华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这种驱动力对一些中小型的韩日企业来说尤为强大,因为中小企业劳动力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20%-30%。近年来中国工人的工资水平上涨较快,而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提高了企业的劳动力成本,致使部分外资企业的预期收益下降。在山东和珠三角两地很多外资企业从事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业,劳动力成本的大幅上升必将加大企业生产成本,利润空间的缩小致使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最终导致撤离当地甚至撤出中国。另外,近年来我国能源、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2008年固定资产投资价格上
涨8.9%。工业品出厂价格上涨6.9%,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更是上涨10.5%。面对不断上涨的能源和原材料价格,一些以生产初级产品或以此为生产原料的小规模外资企业显然难以承担不断升高的生产成本。
3企业自身内部管理与经营不善
非正常撤离的外商企业基本是中小型企业,企业自身规模小,经济实力弱,融资能力低,抗风险能力差,经营管理粗放,很多企业投资中国都是看好中国巨大的市场机会,我国廉价的劳动力资源和优惠投资税收政策成为吸引部分外企来华投资的主导因素,这往往使得投资带有投机性质,只注重浅层次和暂时的投资收益,而不策划长期的投资战略,企业本土化水平低。在投资环境变化的时期,自然难以适应,最终导致企业倒闭或迁走。
4我国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与贸易税收政策的调整
东道国的优惠政策是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非常重要的因素,一旦相应外资政策发生了变动,影响到企业的利益,就可能发生撤资。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两税合一”政策,取消了外资企业享受的优惠税率。两税并轨将外资企业置于与国内企业同一个竞争水平上,极大地压缩了外企的利润空间,这成为外资撤离的一个原因。另一方面,针对我国贸易顺差增长较快和“两高一资”行业的限制,我国出台了一系列贸易政策,如出口退税率调整、进口关税及限制加工贸易名单等,这对于主要以出口贸易为主的在华韩资和港澳台企业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5我国相应法律制度存在缺陷与不足,缺少约束性手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申请终止后,清算程序包括组成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一旦注销企业资产少于债务,那么清算程序变得非常复杂,资产清算时间最短要135日,最长要165日。此外当地政府部门过度追求经济财政,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人为阻挠外资企业撤资,存在着变相增加外资撤离难度的问题,使得外企从申请终止到注销登记往往需要半年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三、外商企业非正常撤资对我国的影响
1外商撤资影响当地经济的增长
在我国地区经济的发展中,外资企业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招商引资政策的实行,吸引了大批外资进入,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出口、税收收入,以广东为例,目前中小企业总资产33348.4亿元,占全省工业总资产的77.3%。全省中小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1695.3亿元,占全省工业实现增加值的76.3%。外资的进入能够给当地带来技术进步和资本运营效率的提高,同时提高了当地对外资的依赖度,外资集中度高的地区面临外资撤离的风险也越高,一旦外资撤离其遭受的损失也越大。
2撤资破坏当地产业链条,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
外资企业在区域投资中容易形成产业集群,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外商企业与当地企业间在原材料供应、中间品投入和服务等方面的联系变得紧密,如果外资能充分融入当地,则会在当地产业结构升级中发挥积极作用,外资一旦撤离,就会造成当地产业链条断裂,阻碍产业发展,并对当地关联产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产业结构升级,如果外商投资的行业是当地的关键行业或支柱产业,还可能带来“行业空心化”的危险。
3撤资导致劳动力失业
外商企业在我国投资设厂,除了吸纳我国劳动力以外,相关行业的发展也会间接增加就业,缓解了我国目前就业压力。一旦这些外商投资企业发生撤资,势必造成大量工人失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珠三角有7万家港资企业,雇佣了超过1000万工人,若有1/4工厂关闭,将导致250万名员工失业并引发失业潮。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外企撤资对我国劳动力就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加重我国就业压力。
4减少国际贸易出口额
目前我国贸易顺差主要集中在加工贸易领域,加工贸易出口额已占我国外贸出口总值的半数以上。而外商投资企业占加工贸易的八成以上,是加工贸易的主导力量,引进外资对加工贸易具有较强的带动能力。2008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共计14105.8亿美元,占当年我国进出口总值的55.1%。其中出口7906.2亿美元,增长13.6%,占当年我国出口总值的55.3%。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国实际利用外资的增长势头出现缓和,其中11月份降幅高达36.5%,表明以外商投资为主的加工贸易增速进一步放缓。如果外资企业发生撤离,由此导致的加工贸易出口减少将对我国总体出口产生很大的压力。
5影响我国吸引外资的环境
如果外国投资者撤资的事件频繁,而我国政府又未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这种状况,则很可能给已经、正在和潜在的投资者这样一个信息:我国的国际投资吸引力在减弱,投资环境不佳,不利于外国投资的生存和发展。这必然影响投资者的信心,不但不利于我国进一步引资,而且也会导致已有外资的大量回撤,由撤资导致的连带性会影响我国整体吸引外资的水平。
四、应对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的措施
针对近年来部分地区出现的少数外商投资企业非正常撤离现象,2008年12月19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强调如果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中方将跨国追究并诉讼,坚决维护中方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从而正式将针对外资抽逃的追责上升到了国家高度。应对外商投资企业撤资,保证外资的稳定性及外资进入与退出的规范性,除了强调事后的诉讼追讨,更应该加强事前的预防与控制。
首先,我国政府和各地方政府要加强和改善招商引资的环境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基础设施等硬环境的建设,主要是自然资源的提供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如交通、通讯等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软环境建设,重点加强在资本、劳动力、技术等方面的服务水平,为外商提供便利的融资条件,提高我国劳动力素质,增加人力资本投资,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最大可能的吸引外商研发投资,带动当地技术创新水平。
在加强环境建设的同时要加强对外资的监管和调控,使其能在我国产业政策和外资政策引导下发挥最大的积极效应,不仅仅是为其提供优惠条件而无益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吸引外资的最终目的是能够达到双赢的效果。
其次,提高引进外资的质量,鼓励战略性投资的引进,从以数量为主转向以质量为主,有选择地引进有利于产业升级的外资,更多地选择附加值高、高新技术含量高、带动性强的外资。促进地方产业集群的发展,不仅把工厂引进来,也把研发、设计、销售等上游环节引进来,形成具有产业集聚效应的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降低外资的生产成本,减小经营风险,促使外资扎根当地,提高本土化水平,充分地发挥外资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再次,建立规范的统计口径和预警机制。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有关外资企业撤资的统一规范的统计口径,很难获得一系列有关外商撤资的准确统计信息。我国应尽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口径和统计体系,及时准确地把握撤资的动态。同时,要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从我国政策、经营环境的变化对撤资的可能性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撤资预警框架,减少撤资的可能以及撤资对相关产业发展的风险值。
最后,制定成熟便捷的外资撤离程序,简化企业清算时间,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减少地方政府的人为阻碍,为外资提供顺畅的进入和退出渠道。同时,提高政策的透明度和延续性,为外国投资者提供更加详细完备的信息资料,并且确保引资政策的稳定性,降低外商对未来状态不确定的担忧,从而改善吸引外商投资的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