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利华:意外“走私门”
2009-12-04
意外爆发的“走私案”,在联合利华的积极努力下,终于“降级”为一支不和谐的插曲。
一场突如其来的诉讼,让联合利华这个在中国拥有良好声誉的跨国公司,头顶上多出一顶“走私”的帽子。
2009年10月29日,联合利华(中国)采购部采购经理范军在上海遭到起诉,罪名涉嫌走私。调查显示,在长达6年的时间里,联合利华利用“偷梁换柱”的办法,共偷逃关税317万元人民币。同时成为被告的还有联合利华的进口代理商保信捷公司等相关三方。
317万元的税款是从何处“溜走”的?原来,联合利华旗下“多芬”品牌沐浴露生产需用到一种名为“羊毛醇”的日化原料,这种原料进口关税税率为27%,而成分与其类似的“固醇”,进口关税税率仅为5.5%。因此,联合利华便利用“固醇”的海关代码为其进口的“羊毛醇”报关,从而钻了巨大税率差的空子。
早在2008年,范军就因此事被上海海关缉私局刑事拘留。据悉,联合利华此后也曾希望通过补缴税款、接受处罚来了结此事。然而,此案最终却走上了刑事诉讼之路,联合利华也因此卷入走私风波。这一事态的发展,也着实有些出乎联合利华的意料。
据熟悉进出口业的相关人士介绍,像“羊毛醇”和“固醇”这种成分接近、品名界限模糊的商品,进口时品名适用模糊不清的情况大量存在。若非此次遭到海关严查,联合利华的这一“调包”行为往往被视为“合理利用规则”。此外,这种利用错误申报代码逃税的行为,要判断是否其构成犯罪,还要视其是否为蓄意行为。事件爆发之初,联合利华没有充分引起重视,恐怕正是因为这些因素。
案件最终滑进了联合利华最不愿看到泥淖。今年以来,海关税收受金融危机冲击明显,国家税务总局更是发布了《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收紧避税监管,曾经的“合理利用规则”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更为关键的是,范军在审讯中承认,2002年10月,迫于公司降低采购成本的考核压力,采取了用“固醇”顶替“羊毛醇”报关的做法。这一行为并没有瞒着公司,而是取得了联合利华采购部主管杨树清的许可。如此一来,其构成犯罪的要件已然齐备。
短暂的惊愕过后,联合利华迅速行动起来,弥补漏洞。首先,联合利华积极配合海关,并协同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其进出口业务进行彻查,得出此次“走私门”仅是“个案”的结论。同时,联合利华以该公司在华年度纳税约10亿元、不至于贪图如此蝇头小利等理由,游说官方。其大中华区副总裁曾锡文也一再强调,317万元不足联合利华总采购额的千分之一。
联合利华也否认了对其纵容公司员工作恶的批评。曾锡文表示,采购成本压力不是范军犯罪的原因,联合利华也曾要求每个员工在“即使对公司有利,也不能违法”的“商务准则”上签字。
积极的游说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悉,由于联合利华采购部并无独立财权,只是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的一个职能部门,案发之初,有关方面曾一度打算把联合利华(中国)有限公司纳为被告。后在联合利华方面的努力下,才降格为起诉联合利华采购部。
对于在华投资巨大的联合利华来说,“走私门”或许终将只是一个不和谐的插曲,但这一事件必将警醒联合利华,使其重新审视自己的“商务准则”。
编 辑 蓝唐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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