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文化中的感恩习俗
2009-12-03采诗
采 诗
2003年我在拙著《起名有学问》(中国盲文出版社,2003年版)中谈到国人取名习俗中的“以姓为名”时,曾写过这样一段话:
清人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卷三云:“陈恪勤公(陈鹏年)初知西安县(即浙江衢县),邑经耿逆变后,版籍残缺,豪强侵占,多至数百顷而无税。其流亡归籍者,往往无田可耕,而转困追呼。公下车,即以清丈为急,务使税出于田,田归各户,民庆更生……邑有溺女之习,公惩劝兼施,浇俗顿革。民生女,半以‘陈名,或以‘湘名,以公湘潭人也。”用廉洁好官的姓名为自己的千金取名,真是我国姓名史中的绝唱!本来,我是想为康熙年间的父母官唱唱赞歌,并总结这种取名习俗;同时建议今天的家长,仍可创新地承袭这种取名的方法而拓宽思路,共同来医治21世纪我国同姓名的一大难题。岂知,此话说得太绝对了。所谓“绝唱”,乃大谬不然!这也正应了余英时批评的那种人:“读书要‘虚心……总要先存一点谦逊的心理,不能一开始便狂妄自大。这是今天许多中国读书人常犯的一种通病,尤以治中国学问的人为甚。”(《怎样读中国书》)
实际上,台湾彼岸早在1996年,一位治学严谨、颇有创意的史学家刘增贵,就发表了一篇重要的学术论文:《汉代妇女的名字》,其中谈到汉代取名的方法,便总结了我国大陆姓名学专家很少注意到的一种取名习俗——“民众为感恩而以地方官吏之姓为子女名”的习俗。刘增贵先生还能溯源而多方求证,他列举了古书上三个重要例证,我略加白话而阐释之。
《后汉书·贾彪传》:贾彪是河南颍川人,在汉末为新息长(新息即豫州,治所在今安徽亳州),扬善除恶而使当地百姓摆脱贫困;民养子,男孩便取名“贾子”,女孩就取名“贾女”,竞达数干人,以此来感恩地方官吏的政绩。
《东观汉纪校注》:宗庆(或宗度)当了长沙守,政绩卓然,民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宗”为名。
《三国志·郑浑传》:郑浑是河南开封人,于汉末为下蔡长、邵陵令(下蔡治所在今安徽凤台县,邵陵辖境相当于今湖南新化以南的资水流域),使民丰给,民间所育男女,多以“郑”为字。
看来,中华民族自汉代开始,在各地均有“为感恩而以地方官吏之姓为子女名”的习俗,下至康熙年间,仍在浙江衢州实行。特别是安徽亳州、凤台,湖南长沙、新化及浙江衢州的黎民百姓,以这样的特殊方式,写下了这鲜活的信史。由于浩如烟海的史书里,关于个人取名因由的记载实在太少,大多数留在史书中的人名,仅仅是人名而已,而其命名的缘由及故事已无法得知,希望大家读史的时候,都来发掘这样感人的故事吧。
兹录余近来读书所见一条:报恩改名。
唐刘觫《隋唐嘉话》:“魏仆射本名真宰,武后朝被罗织下狱,有命出之,小吏闻者以告,魏惊喜日:‘汝名何?日:‘元忠。乃改从元忠焉。”
我在宋人王谠《唐语林))卷四:“自新”条下,也见到同上面大体相同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