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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如飞机小考

2009-12-03

航空知识 2009年9期
关键词:翼展莱特机长

限于时代背景的原因,冯如的飞机并没有给我们留下详细的图纸和数据,因此对飞机型号的考证非常困难,尤其对飞机尺寸的认识现在有多种版本。

后人为叙述方便,将冯如1909年上天的那一型飞机叫作“冯如一号”(下简称一号机)。据统计,该机可供学术参考的外形图或照片国内几乎不存在(仅存一张极其模糊的刊登在美国报纸上的局部图像)。按当时《华人制造之神妙》一文报道,该机“仿效西人礼布·拉达……略为改良,较之诸礼君更为得法。”可见,一号机是仿照美国莱特兄弟的飞机制造的,但有所改良,而“拉达”实为“莱特”当时中文译音。

按航空史专家陈应明先生的考证与分析,一号机采用与莱特一样的鸭式布局,双层主翼,方向舵在前方,方向舵在后,似无水平尾翼,但其翼间支柱却参照了法国飞行家法尔曼Ⅲ号飞机的样式,尾撑又似美国人寇蒂斯的样式。所以可以说主要是仿照莱特飞机制造的。但一号机最大的改进是起落架,在双滑撬上安装了4个机轮,以方便滑跑与移动。据某文献记载:“冯如一号”的翼展(笔者怀疑是指半翼展?)为25英尺(7.6米),弦长6英尺3英寸(1.9米)。而莱特兄弟的“飞行者号”飞机的真实尺寸是:翼展12.29米、机长6.48米,机高2,4米。据此,可以粗略设想出冯如一号机的尺寸来。

事实上,造飞机绝不是照葫芦画瓢那样简单。为了解决飞机的稳定性和操纵性等一系列复杂的空气动力学问题,冯如除大量查阅参考资料之外,还认真地观察鸟类的飞行,测量鸟类部分外形尺寸与重量之间的比例关系。然后,再按载人飞行需要配置飞机的各种部件。最后,在制造飞机之前,又精心设计和制作了飞机的模型(缩比的样机)。

1911年完全试飞成功的那一型飞机被后人叫作“冯如二号”(下简称二号机)。也是当时被宣传为“顿异前制”的那一架。顾名思义,就是与一号机完全不同的、脱胎换骨的全新型号。目前留下的几张外形照片也多是“与二号机大致相同的燕塘组装机”,但可以认为它们基本代表了二号机的外形。偶有文章说二号机是以法尔曼飞机为蓝本设计制造的,但绝大多数文献都认为它是以美国飞机大师寇蒂斯的A型机为参考设计制造的,工艺上参考了莱特的经验。从外形分析来看,笔者同样支持后面一种说法。但与寇蒂斯不同之处在于,经过多次(不成功的)飞行试验,冯如最后还是用8条槐木条替代钢管做出了机身的“梭形”(菱形)构架,因此结构重量大减。同时,在机身机翼连接处采用了冯如自己设计的“螺栓+铆眼扣”双重结合工艺,增加了结构的牢固度。

所谓经过“多次飞行试验”,另有证明。据《广东飞行器公司征信录》1~22页记述,自宣统元年九月十五(1909年10月28日)公司成立起至宣统三年正月二十三日(1911年),“共造飞行器八只,至第八只始克成功”,也即从一号机基本飞行成功到二号机完全飞行成功,期间出现过7次改进。显而易见,笔者更愿意倾向于理解为:(在同一架飞机上作)“渐进改良”,而非连续“新造”过七八架飞机。应该理解为在同一架的基础上改进了多次,这符合冯如当时的经济条件及技术方面的解释。

此外,发动机一开始计划仿制一台50匹马力的寇蒂斯型号,但后来升级为75马力的,并从水冷改成气冷,最终却又改回水冷,说明冯如对新飞机进行了相当认真的反复的研究与修改。二号机机身仍然无蒙皮(即无舱身),是最典型的原始飞机布局。双层机翼上下同大,有翼间支柱支撑。机尾设一方向舵,双层升降舵依然放在机头前面,可见它还是采用了鸭式布局。只是起落架已经非常接近法尔曼的样式:采用了前三点轮式构形。得到公认的是,与寇蒂斯A相比,二号机外观上最明显的不同是“将油箱从上层机翼的下方移到了上层机翼的上方”!于是可以这么认为,二号机是以寇蒂斯的A型机为设计原准机,但汲取了其他欧美大师的经验。证明冯如是个非常聪明非常成熟的设计师。

根据陈应明老先生的考证,二号机与寇蒂斯A的其他不同之处还有:尾翼撑架多了2个加强支柱、翼展短了6英寸、机高高出5英寸、总重重了约25磅。如果按照陈先生的意见,以寇蒂斯A的参数为基准,那么二号机的参数似乎应该修正推定为:翼展8.65米、机长10.2米、总重261千克。

纵览其他历史文献,到1911年2月为止,“冯如二号”最佳飞行性能已可达到:最大时速105千米(一说76千米)、最大飞行距离35千米、最大飞行高度260米。而且,飞机的翼展约60英尺(约18.3米)、翼弦长1.37米,机长48英尺(14.63米,一说10.93米)、机高2.3米。发动机为寇蒂斯v型8缸形式,发动机功率74马力(一说554瓦)、最高转速1500转/分,螺旋桨直径1.83米,飞机总重328.86千克,(一说376千克,而寇蒂斯A的总重仅250千克)。上述数据中,除飞行性能外,较陈先生的推测要大许多,不符合寇蒂斯A的基本参数。

回国以后,冯如是否新造过飞机,目前有两种说法。据冯妻梁氏事后说,携带回国的2架份飞机,因为长时间没有飞,有的零件已经生锈,只可勉强飞行。另一种说法是由于确实存在“设厂广州城外”、在燕塘工场内装配飞机的照片,所以认为冯如造过(至少组装过)飞机。又据当地老农、91岁的刘光在1991年回忆,他就亲眼见到过冯的飞机工厂,并说那是一座砖木结构的平房,还能指出工厂的遗址。因此,组装飞机已成为不争的事实。问题在于是重新设计的还是沿用了以前的型号?是重新制造了零件还是主要利用了从美国带回来的零件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随冯如乘船携带回国有2架、更准确的观点是2“架份”飞机(散件)。而且有文献指出,其中一架是现成可飞的,另一架只不过是些散件而已。目前取得认可的说法是,前面那架在1911年6月21日检验飞行时摔坏而遭废弃,后一架才是“在国内(燕塘)再装配而成”的,并在1912年8月25日表演中失事坠毁。

据大公报1911年一篇“中国飞行家回国近况”的报道称:“冯携自制飞船一艘到港……以槐木持以钢条。全具分上下两翼,各横长(笔者认为似应指半翼展)29英尺又半(9米),前后长亦此(意指机长也与翼展差不多),作十字形,翼身纯用笠巴坚韧丝弥缝;船高8英尺(2.44米),风轮置中,作十字纹形,长7英尺又半(直径2.286米),发力机器一具,共75个马力,全船重725英磅(329.15千克)……”。笔者认为,此文客观描述了“现成可飞”的“前一架”的情况,此文值得重视,它是燕塘制飞机的数据,也等于是“冯如二号”的客观写照,不妨与前面一些技术数据对比之,其中的几何尺寸似乎与陈先生的推断非常接近!由此,笔者倾向于认为:二号机和广东造的飞机,机长与翼展都应该在各10米左右才是。

而关于携带回国另外一架的说法则也有较为详细的记述:在冯被任命为广东革命军飞机长后,他利用美国带回的零部件,加上国内的帆布、竹、木材料,耗时4个月,于1912年3月制成。4月赴广东台山表演。而且有趣的是,在4月飞行后,冯如又对它进行了小改,如将原双层升降舵简化为单层。并在下翼的翼尖下面加装圆弧形防侧倾护撬铁条。对于它的发动机,争议较多,分为自制和购买两种意见。因此可以说,回国后确实使用过2架,型号大致等同于在美国造的二号机的样子。其中第一架几乎就是现成的,第二架则在燕塘进行了再组装和零部件的再制造。

责任编辑: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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