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玩转了土地“魔方”
2009-12-01冬越
冬 越
耕地是农民赖以生存之本,是世代共同拥有的宝贵财富,管好、用好宝贵的土地资源,是关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国家长远利益的大计。同时也是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群众关切的突出问题。
2005年9月8日湖南省道县人民政府以兴建县交警大队搬迁和车辆集训中心为名,在道江镇东阳社区和粮田社区征收基本农田56亩。同年10月10日道县国土资源局与东阳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协议,然而,在协议上签字的只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干部及干部家属等人,并未通知村民小组长开会,全体村民也没有被告知征地一事。
直至2007年道县国土资源局才以每亩 元的价钱告知村小组长,却没有付款。据群众反映,兴建县交警大队和车辆集训中心项目的用地至今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未见有相关的登记。
之后,道县国土资源局把原来用于兴建县交警大队和车辆集训中心项目用地改名为湘源住宅小区,2007年12月6日发布公告用于拍卖。2007年12月27日,永州湘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每亩28万元拍得此块地的使用权,后经县发改委立项为锦绣花园住宅小区。然而村民的征地费用直到2008年锦绣花园房地产开发,才以每亩28050元通知村民小组到社区领款。
2008年6月,在没有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下,锦绣花园项目开工打钻。群众自发到工地要求停工协商,要求按照中央国土资源部规定足额补尝,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国地资源局、开发商对群众反映置之不理,强行开工。
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管理已作出了严格规定,但为什么一些领导干部还敢以身试法,屡闯违法批地的“高压线”呢?
所有这些疑问值得深思,土地是百姓的命根子,政府征地这无可非议,但应该把土地的所有权分清楚。
据调查,当前土地供应实行无偿划拨和有偿使用双轨制,市场还不完整。有的划拨用地到手后,立即被改变用途,支付成本大大减少。有的开发商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名义获得无偿划拨的土地,之后便进行商品性质的房产投资。结果,百姓没有受益,国有土地资产却流入到个别开发商的腰包。有的假借旧村改造之名,行地产开发之实,钻国家法律政策的漏洞。据土地专家估算,全国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在100亿元以上。同时,土地划拨和审批过程中监督制约机制不配套,个别主要领导和部门领导权力过大,土地开发商往往不找市场找领导。
可以说,目前最严重的经济、社会、乃至政治问题,均直接、间接地同土地制度相关。显然,土地制度酝酿变革。而变革的方向,其实已经十分清晰,那就是限制地方政府对土地的支配权,将权利还给民众。
一些地方政府、开发商利用现有土地制度获取非法土地利益,农民、市民则在自发地尝试扩大自己的土地权利。表面上看,这两类行为都违犯了现有法律、法规、政策,但两者的性质却是完全不同的。一些地方政府与开发商合谋攫取土地收益,激化社会矛盾。而农民在土地确权、土地流转方面的创新、农民与市民共同创造的小产权房制度等等,虽然与现有法律不符,实际上却是在探索更合理的土地权利新规则。如果中央政府能在民众的“违法”活动中探究民众的权利诉求,发现合理规则的雏形,并对其予以承认,将会极大地化解社会矛盾,民众权利的确认反过来又可以强化民众抗衡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力量,而这乃是保护土地、节约用地的一道有效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