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诉到撤诉
2009-11-25刘必华
博客天下 2009年20期
■文 / 刘必华
从公诉到撤诉
■文 / 刘必华
■http://www.legaldaily. com.cn/zmbm/2009-07/30/ content_1130750.htm
曹县公安局网监大队2月10日《网上诽谤案远程勘验笔录》显示:经在百度、谷歌两个网站,先后分6次以“曹县、郭峰、博客”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其中3个帖子未标注浏览量,另3个加起来的浏览次数为79次。
究竟是什么力量,让段磊这6个点击率加起来不足100的帖子,一度被定性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让原本的自诉案件被一步一步推演成公诉案件?
6月中旬,曹县人民检察院就段磊案的汇报材料称:(段磊的)帖子发表之后,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群众议论纷纷,说“郭书记被双规了,镇里没人管了”等,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一些群众开始哄抢商住房,一些投资商因担心投资环境变化而中止了在建项目,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据此推定“段磊的行为构成诽谤罪应无异议”。
7月23日,曹县县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公检法机关对案件适用法律在理解上有偏差,段磊虽有网上攻击别人的行为,并对郭峰本人和庄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诉机关决定依法撤回起诉,公安机关决定撤案。
事件远没有随着案件的撤诉和法院的道歉而结束,对曹县相关部门的赞美和质疑之声均随之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