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诚信的伦理学思考
2009-11-24叶泽来
叶泽来
摘要:诚信在个体生活和公共生活领域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诚信的缺失,它已经影响到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和提出社会诚信建设的途径和方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关键词:诚信伦理;诚信建设;途径方法
中图分类号:B82-05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13—0019—02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的成就:综合国力大大加强,公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改善,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国际地位日益提高。然而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与社会发展相伴随的社会问题,社会诚信就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方面。如果我们对这一问题不能加以高度重视,不能提出切实有效地解决办法和途径,势必影响我国的经济建设,影响社会安定,影响人民的幸福生活,甚至消解我们以往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所做出的一切努力,因此,我们应当而且必须从多角度研究社会诚信问题,研究提高社会诚信意识的措施,落实“以德治国”方略,提升全体公民的道德品质,从而实现社会主义中国的长治久安。
一、诚信的道德源流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的思想道德观念源远流长。诚信一词由“诚”与“信”构成。诚有双重涵义,一是宇宙本体内涵,乃天道,就是实际有,实际存在,真实无妄的意思[3];二是一个表述人的基本德性和精神状态的道德范畴。“诚之者,人之道也”,诚是个体德性和精神的内在实有,是人的自我统一性,身心内外的合一不二。
人的内在实有的德性,总是要通过人外在言行表现出来的。一个人的言行就构成他对某人具有多少诚的德性的了解、判断和评价的依据。然而,仅凭某人的言行常常不能完全地表现一个人内在德性的实有。其他人受自身言行习惯的局限和某人言行了解程度的局限,常常不能对他人的德性做出恰当的评价。真正能够正确评价自己的有多少“诚”德性的人,是某人自己及对其有深刻了解的“知音”。
“信”字,在字型结构上从人从言,讲的是言谈的诚实性,言由心出,表里一致,信原本指人神之间的诚实不欺之语,这种鬼神讲信的行为方式运用到了人际关系之中,讲求人与人之间的言而有信,也就是人际信用伦理[3]。
诚与信有着密切的联系。儒家从宇宙本体内涵的角度认为 ,大自然从不声张,从不掩饰,按“诚”的规律自然运行,虽然没有言语,却本然都不具有欺骗性,然而人类的言行具有不可靠性或不真实性的可能。因此,天道恰恰具有“诚”的本性,人道应该具有“信”的维度。天道的“诚”与人道“信”本来应该是一致的。“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人类借助天道的“诚”的品性就体现在其言行的一致性上。正因为诚信具有本体性,是自然规律,也是“形上”与“形下”的统一,更是天道与人道的合一。
诚信体现在人道上的关系为:诚是人内在的德性,信则是诚的外在表现。诚于中,必信于外。因此,诚与信联系结为一个词,表述的是人们诚实无妄,信守诺言,言行一致的美德[3]。诚信同时也可以作为一个道德规范,它要求人们诚实无伪,言而有信。千百年来,诚信一直是中华民族最基本的传统道德要求,对于人际的协作和和谐产生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诚信在个体生活中的价值
关于诚信在人类个体生活中的价值,历史上的思想家们有过许多论述。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认为一个不讲信用的人,丧失了做人的起码资格,是不能在社会中立足的。北宋的周敦颐把诚看成一切道德的根基。他说:“诚,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
诚信是个体道德的基石,是立人之本[1]。与自然科学排斥主观性不同的是:道德的学习和修养必须与主体自身紧密相联系。孔子和荀子把道德的学习和修养称为“为己之学”。它“入乎耳,善于心”,造就和提升自己的人格。修德要有一颗诚心。所谓诚,就是“真正想”,实实在在,真真切切,不自欺欺人。诚是心灵、理性、情感、意志的内在合一,是自我身心的统一。古语有云:“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到了至诚的境界,自我高度统一,自我的天然性就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最终达到赞助天地化育的神奇境界。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干一件比较重要的事,常常自己给自己鼓劲,使自己集中精力,使自我内部统一起来,这就是一种诚的功夫。如果一个人,没有内在的诚,也就没有一个内在统一的自我,其心灵是散的,外部表情也是散的,对外部信息的感应是浅淡的。这种心灵状态,做事不可能做的漂亮,修德不可能有效果。
人是社会动物,人际交流主要通过言行来进行。心中有“诚”,通过言行表现,心有诚意,口则必有信语,口有信语,身则必有慎行。一个人能够长期地坚持以诚信待人处事,就会形成诚信的人格。具有诚信人格的人,就会赢得人们的普遍信赖。自尊者人尊之,自敬者人敬之,自信者人信之,这是人际交往的必然规律。
三、诚信在公共生活领域的价值
诚信是执政之要[1]。孔子在谈到国家政府层面的诚信时说过:“自由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认为一个不讲信用的统治者,一个没有信用的政府,是不可能很好地治理民众的,更不可能长久地存在下去。
公共领域的诚信,特别是国家诚信,主动权在上层管理者。上层管理者不以诚信对待公民,公民也将不以诚信对待上层管理者。因此,上层管理者应该慎言敏行,言出必践,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制度有信,使法规有信,使讲话有信,总之要取信于民。历史和现实生活实践证明:民信则立,民无信则不立;民信则安,民无信则乱;民信则昌,民无信则亡。
诚信是为商之道,兴业之宝[1]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若市场经济缺乏信用道德支持,市场经济会在无形中提高市场交易和人际交往的成本。对某些经济政策不信任,对预期回报无信心,投资过程必然畏首畏尾;对假冒伪劣产品的恐惧导致商品销售下滑,从而造成财富的极大浪费;企业管理者与普通员工的互不信任,造成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的低下,使企业日渐萎缩,滑向倒闭的边缘。诸如此类现象相当普遍。大量事实说明:经济领域诚信的缺失已经给我国的经济建设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这是一种不可估量的社会灾难。总之,市场经济活动实践告诉我们:具体的商品是有价的财产,而诚信的声誉则是无价财富,是未来的财富。规范的市场经济,一定是以诚信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四、社会诚信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1.社会道德教育和导向。要建立一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诚信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体系,并在全社会范围内对不同社会群体、特别是成年人群开展持久、有效的诚信道德教育。家庭、学校、社会教育和自我教育,引导人们追求积极健康的精神生活,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价值观念,自觉履行诚信道德责任。要确实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功能,用正确的舆论引导人,营造诚实守信光荣、失信违约可耻的社会舆论和文化氛围[2]。
2.个人的内心信念和道德修养。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讲诚信”的自我道德教育和修养教育,把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真正落实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同时,还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形成广泛的社会评价风气,使企业和个人真正感受到诚信光荣可敬,弄虚作假的可耻的社会氛围,从而强化企业和个人的内心信念和自觉修养.
3.社会法律等刚性力量的强制。加强法律的监管力度,对那些弄虚作假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贩卖假钞、假文凭、假证件的人员给予严厉打击;改革干部用人制度,惩治那些惯于弄虚作假、谎报成绩的官员,提拔和重用诚实可信的干部。舆论宣传是一种价值导向,提拔干部和实施奖惩本身则是一种更有力的社会价值导向,这方面做得好,能收到令行禁止甚至不令而行的效果。
4.合理吸收和借鉴西方信用制度。现代社会的诚信伦理,不仅是基于亲情和血缘关系的人伦信用,而且更加注重基于法律和契约的社会诚信制度伦理的建设。因为现代社会诚信本身只能是一种有条件的责任承诺,而不是无条件的道德义务。只有依靠以法律为基础的信用制度的完善,才能培育出良好的社会信用秩序。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西方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市场竞争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看不见的手”的市场净化功能来维护市场秩序,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最终建立社会诚信;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包括用实名和终身信用代码谋职和从事其他各种交易活动、加强资信评估机构在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对有不良交易行为或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相应的惩罚、建立完备的信用管理法律体系以确保信用行业健康运行等。
5.完善信用监察机制。建立健全个人和企业诚信资信纪录、评估机构,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和设备,建立覆盖全社会所有公民和企业的诚信档案记录和评估查询网络,缩小信息不对称性,提高失信行为被发现的概率和可预防性,降低一次性博弈中失信而获利、守信而受损现象发生的概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查询的公民个体、单位集体和公司法人的信用记录档案,并附之以相应的配套奖惩措施,能为社会诚信水平的提高提供机制上的保障。在此特别强调:建立规范有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该机构纳入政府机构管理。借鉴国外经验,用行政和经济手段,协调各部门开放数据,把分散在银行、工商、税务、公检法机关有关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的信息资料收集起来,建立一个全国的信用信息数据库,让失信企业和个人及守信企业和个人有稽可查,载入信用记录史。以此为信用信息的传递机制,进而形成社会惩罚机制,加大失信成本,完善全面的奖惩手段和措施。
参考文献:
[1]刘苗荣,刘桂云.诚信机制:和谐社会的基本伦理内核[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7).
[2]林兴岚.当代诚信文化建设的实践性思考[J].社会主义研究,2007,(6).
[3]陈俊亮.传统诚信思想的源流及其基本内涵探究[J].石河子大学学报:哲社版,2008,(4).
(责任编辑/吴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