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
2009-11-17李海涛
李海涛
群体性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行为。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分析总结其成因及特点,探索处理的方法和措施,对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和成因
1.群体性事件的主要特点。一是集中性。主要是反映政务公开、承包兑现、干部作风不正、国企改革、征地拆迁、城建城管等方面的问题。二是聚众性。有的人错误地认为个别反映不能解决问题,只有把事态扩大,参与人员越多,才会引起领导重视,才有助于问题的解决。三是组织性。多数群体性事件都有牵头人事前计划周密,准备充分,有的群体性事件由于别有用心的人在聚集、串联过程中不断煽动群众情绪,往往处理难度较大。四是偏激性。群体访者往往言行偏激,有的甚至堵门、堵路,在机关静坐、拉横幅、喊口号。五是危害性。群体性上访者总是错误地认为“人多势众”,因而劝返难度大,滞留时间长,社会负面影响大。
2.形成原因。从客观上看,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社会利益调整,群体结构分化,不同主体之间势必产生利益摩擦和碰撞;新旧体制交错运行,社会管理难免存在一些失控和混乱现象;新旧观念交替,人们的思想出现多元化趋势,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思想认识发生不同程度的冲突混乱,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不安定因素,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呈现出来。同时由于现行信访法规还不完善,对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责任单位和群体性事件发生后的规范处置缺乏刚性的纪律约束。从主观上来讲,由于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几点体会
1.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二是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三是坚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
2.突出“三条主线”。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极端重要性,增强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坚持党和群众路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生产及生活中的各类问题,把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按政策办事,抓好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大局意识,把处理群体性事件纳入法制化轨道。
3.把握“五个关系”。
(1)尽快控制事态,避免矛盾激化,把握好“软”与“硬”的关系。处置群体性事件要软硬结合。所谓“软”,就是劝导群众,一般不宜采取围追堵截的方式强行阻止。对群众的合理要求,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解决或要求不合理的也要向群众讲清情况,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所谓“硬”,就是要依靠法律和政策办事,不能为了平息事态而做出违背法律和政策的承诺。同时,对煽动闹事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要加强证据收集。对冲击党政机关、阻断交通或趁机进行打、砸、抢的要旗帜鲜明、果断快速地予以惩治。
(2)领导上阵,深入一线,把握好“上”与“下”的关系。所谓“上”是指上级领导。群体性事件一旦发生,这就要求我们各级党政组织的主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同志要敢于正视现实,亲自上阵,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同时领导干部的出现,使群众有种目的初达之感,也有种被重视信任的心理感受,自尊心得到慰藉,对抗心理相对趋缓,对平抑事态的张力大有益处。领导也可以从与群众直接接触中了解事实真相,对辨别是非、正确决策很有好处。有些单一性问题领导则可当场拍板,大大缩短处理过程。所谓“下”就是吃透下情,对症下药。要利用单位群众中有威信有影响的老干部、老党员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要突出重点,抓住主要对象,做好组织者、骨干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如果把这些人稳住了,就会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
(3)及早调查,了解症结,把握好“公”与“秘”的关系。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我们要大张旗鼓地开展政策法纪宣传教育,增强群众辨别是非的能力、同时要对事件的组织者、策划者等核心人物秘密调查取证,通过特情和其他渠道尽快掌握事件发生的内幕,为领导制订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准确的信息。事态平息后,根据参与者的不同情况,分层次依照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和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教育干部群众。新闻部门要坚持有利于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有利于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原则,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正确疏导群众的情绪。
(4)严格法律界限,依法妥善处置,把握好“宽”与“严”的关系。对绝大多数不明真相的群众,在对其进行认真教育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既往不咎;对唆使煽动、挑起矛盾、制造事端的一般组织策划者,要认真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宽严相济,适当从宽”、“惩办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适时进行处理;对极少数别有用心蓄意滋事,借乘群体访之机搞打、砸、抢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厉打击,决不心慈手软。
(5)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作风,把握好“标”与“本”的关系。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置后,一方面要总结反思工作中暴露的问题,依照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及时查漏补缺,认真予以解决,避免前紧后松,有头无尾,影响群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另一方面也要认真改进工作作风,带着深厚的感情做群众工作,务实为民办事。要把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变成疏导群众情绪的过程,变成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克服官僚主义、改进工作作风的过程。牢固树立群众观念,“体民情、察民意,排民忧,解民难”,从根本上减少和遏制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我国的改革发展正处于关键时期,这给维护稳定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必须具备以下能力:
第一,科学预测能力。
第二,准确的分析、判断能力。
第三,良好的信息沟通能力。
第四,有效的处理能力。 □
(编辑/穆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