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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 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快速发展

2009-11-17史殿臣

活力 2009年9期
关键词:腐败领导干部

史殿臣

2008年,是城乡建设发展史上极不平凡、令人难忘的一年,也是全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的一年。一年来,各级建设行政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城乡建设工作相结合,与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反腐倡廉建设和行风建设实现了新的发展,取得新的成效。一是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全省建设行政部门扎实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先进典型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重点岗位廉政教育,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的廉政意识。二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实施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房屋拆迁、住房公积金监管、规划效能监察、“一棚一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岗位分工,健全了反腐倡廉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三是监督制约力度进一步加大。注重发挥教育和监督的综合效应,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认真实施了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廉政教育谈话、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规定,开展了“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专题调研活动,针对腐败易发环节和部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以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观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为切入点,明确纪律规定,扎实开展了对非煤矿区棚户区改造和农村泥草房改造建设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了“一棚一草”民生工程的顺利推进。厅党组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职能,开展工作,保证了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实施“三个方面参与权”和“十项知情权”,得到了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四是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从全省“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中的十万张民意问卷结果看,广大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满意度有了明显提升。2008年,市地共有47个建设行政部门参加行风评议,其中18个单位荣获全省建设系统群众“最满意单位”,23个单位在评议中获得良好位次。实践表明,建设系统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明显改进,部门形象明显改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上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繁重。全党同志要全面把握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我们要深入学习和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分析,当前,建设系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特别是工程建设、房地产、城乡规划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去年,重庆市、海口市建设系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引起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关注,中央纪委领导曾连续三次向国家建设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大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严惩腐败案件,遏制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高发态势。我省的反腐倡廉形势也是比较严峻的,牡丹江市房产局发生了领导干部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建设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规划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等重点部位和工作环节中仍然存在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违法行政、权钱交易等问题,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还比较薄弱,滋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如果放松了反腐倡廉工作,势必影响和制约全省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充分认清执政基础最容易因腐败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腐败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腐败而动摇的道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做到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其次,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促进领导干部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需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2009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和蔓延,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外部条件日趋复杂。从我省的情况看,非煤矿城市棚户区改造、“三供两治”建设项目贷款难度增加,地方财政减收,城乡建设工作面临许多少见的困难和不利条件。但国家和我省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的大政方针十分明确,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改善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今后三年,四万亿巨资投入的主要方向仍是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面对总体矛盾和重大发展机遇,迫切需要各级建设部门的领导干部把握形势、迎接挑战,自觉承担责任,把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执政能力,增强“抓落实、求实效”的工作意识,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再次,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我们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设部门担负住房保障、房屋拆迁、工程质量、规划审批、物业管理、供水供热等涉及民生利益的工作职能,这些问题都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推进“一棚一草”等重点民生工程,改善了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实现了百姓期盼,深受拥护和欢迎。各级建设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把关注民生,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当做首要职责,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努力把群众冷暖挂在心上,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意愿作为第一标准,切实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在实际工作中多出惠民举措、多建利民工程、多办益民好事,努力把改善民生问题作为首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党性修养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立业之基。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着力增强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团结统一,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围绕践行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党纪条规教育、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发扬建设系统在应对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展示出的铁军精神和支援四川灾区时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不屈不挠、甘于奉献的精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亲民、为民的作风。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作风。

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原则,深入推进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与城乡建设行政管理各项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努力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要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房屋拆迁、开发建设、产权交易、物业管理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监管制度,积极推行城市规划督察员制度,认真解决擅自改变规划,调整容积率指标等问题。要以治理虚假招标和围标串标为重点,防止和纠正不合理低价中标,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监管制度。依法治理建筑市场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等违纪违规行为,积极促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整治,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违规运作、缴纳和挤占、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做到应缴尽缴、公平规范,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发挥应有作用。

要按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针对建设行政部门行政许可事项较多、服务性收费项目较多、行业协会较多的实际,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的监督,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廉政测评、民主评议、诫勉谈话等制度,不断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做到凡是有权力的地方,都要有规章制度约束;凡是有权力的地方,都要有严格的监督检查;凡是有权力的地方,在权力运行的时候,都要做到公开、透明。总之,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要延伸到哪里,有效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建设行政部门工作职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人民群众是否满意是检验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我们要继续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目标,坚持把行风评议活动作为保障民生,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继续开展群众最满意单位评议活动,以推进科学发展为中心,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住房解困“一号工程”和“一棚一草”改造建设等民生工程抓起,建立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信访及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切实解决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纠风办的要求,延伸纠风评议触角,突出工作重点,把评议活动向建设行政部门所属的质量监督站、招投标办(站)、供热燃气等基层单位延伸,不断扩大评议活动的覆盖面。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建设部门和单位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工作作风、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树立建设系统的良好形象。□(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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