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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王三巧形象的思想意义

2009-11-17李双华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09年10期
关键词:冯梦龙

关键词:王三巧 冯梦龙 明代小说

摘 要:王三巧形象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其丰富的人性内涵超越了同时代小说的同类形象。这一艺术形象强烈地震撼了封建伦理道德的根基,具有争取男女平权的意味,小说在塑造王三巧形象的过程中体现出一种崭新的人道主义倾向。

冯梦龙的《古今小说·蒋兴哥重会珍珠衫》是我国古代短篇小说中最值得重视的名作之一,其中表现出的人道情怀,大大超越了当时的小说创作的思想水平。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王三巧(三巧儿)是一个具有重要思想价值的人物形象。作为一个背叛丈夫的失贞者,她与当时众多话本小说中其他的失贞妇女有较大的差别。小说自始至终没有将她写成一个“淫妇”的形象,而是一个与丈夫感情甚笃的良家妇女。只因丈夫外出经商长期不归,她经不住诱惑,才失身于青年商人陈商。

在当时的话语环境中,对这类形象的处理通常是在“淫”与“贞”的层面上进行处理的,贞则旌表,淫则惩戒。当时同题材的戏曲作品,如叶宪祖的《会香衫》和柳某的《珍珠衫》就是从这一角度表现主题的。但在这篇小说中,作者始终没有将王三巧简单地处理成一个淫妇,而是越出了主流话语的轨道,用细致的笔触真实而深刻地展示人性的内在矛盾。王三巧本是一个有情有义,循规蹈矩的女子。丈夫外出经商,她则在家静心等待他的归来。“目不窥户,足不下楼”,在街坊四邻中有很好的口碑,乃至于青年商人陈商欲结识三巧儿,请薛婆做媒时被薛婆一口回绝:

此事大难!蒋兴哥新娶这房娘子,不上四年,夫妻如鱼得水,寸步不离。如今没奈何出去了,这小娘子足不下楼,甚是贞节。

由于抵挡不住银子的诱惑,薛婆还是当起了陈商的媒人。为了解除王三巧的心理和道德的防线,薛婆煞费苦心。她主要从两个方面向王三巧发起进攻。一是封建社会中男女在性问题上极端不平等的现实,她说道:

大凡走江湖的人,把客当家,把家当客。比如我的第四个女婿朱八朝奉,有了小女,朝欢暮乐,哪里想家?或三年四年才回一趟,住不上一两个月,又来了。家中大娘子替他担孤受寡,哪晓得他外边之事?

其实,王三巧就生活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但她还是相信夫妻的情分,认为“我家官人倒不是这样的人”。不过,嘴上是这样说,内心的隐忧还是有的。况且兴哥又是一去不回,音信皆无。当然,即便蒋兴哥在外搞个把女人,她王三巧也奈何他不得,社会舆论、道德、法律都不会干涉。这在当时是普遍现象。对此,王三巧也是清楚的。薛婆最后说道:“一品官,二品客,作客的哪一处没有风花雪月?只苦了家中娘子。”这时,王三巧叹了口气,低头不语。王三巧态度的变化意味着她对薛婆观点的认同。她已认识到社会上男女之间的极端的不平等。她的信心已经开始动摇。

第二,薛婆从人的自然本能入手,极力唤起三巧儿的情欲。薛婆与三巧儿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同吃同睡,言谈之间便涉及秽亵之事。尽管王三巧心静如水,但作为一个生理健康的人,她不可能对性事毫无兴趣。更何况她还是个久旷的少妇。到最后,三巧儿的情欲终于被薛婆煽起,道德武装被解除,心理防线已崩溃。她被褪去了文化的壳,还原成为一个自然的人,此时她所需要的也是一个自然的男性。薛婆此时将陈商从黑暗中推出,可说是水到渠成。至此,薛婆大功告成,帮助三巧儿完成了由善到恶的蜕变。

按照当时通行的文学创作模式,下面就应进入到展示王三巧罪恶的阶段,为最终的惩罚积累罪名。但小说的情节没有这样发展,而是进入了一个新天地。

王三巧与陈商的初次接触是纯出情欲的。黑暗掩盖了一切,只剩自然状态下的两性。按道德家的观点,这已是形同猪狗,不耻于人类,根本谈不上什么爱情。然而恰恰相反,王陈二人爱得如火如荼。两人“你贪我爱,如胶如漆,胜如夫妇一般”。半年以后,陈商要回新安,此时他们已是“恩重如山,各不相舍”。王三巧甚至提出要与陈商一同逃走,去做长久夫妻。分别之夜,倍加爱恋。“二人说一会,哭一会,狂荡一会,整整一夜不曾合眼。”王三巧以蒋家祖传之珍珠衫相赠,嘱道:“穿了此衫就如奴家贴体一般。”陈商感恩不尽,“哭得出声不得,软作一堆”。此后,每当睹物思人,都是眼泪汪汪。可见,王陈之间是有真挚爱情的。我们知道,王陈之爱是由性本能作为先导的,它是由性而爱,而非由爱而性,这种对传统道德情感的解构,其目的在于强调性在爱情中的重要地位,男女爱情本质上是性爱。没有性的参与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爱情的。

值得玩味的是,蒋兴哥在得知妻子失贞以后,尽管“如针刺肚”,心中老大的不快,但他也自责:“只因自己贪着蝇头微利,撇她少年守寡,弄出这场丑来,如今悔之何及!”即使休了妻子,也没有使她难堪,甚至没有当面指责她。不久,王三巧改嫁吴知县为妾,蒋兴哥将前妻十六只箱笼陪嫁原封送还。尽管劳燕分飞,但旧情犹存,并没有把她当成恶妇加以惩罚。及至后来,兴哥经商中陷入人命官司,三巧儿念及旧情,拼死相救。二人相见,抱头大哭,最终破镜重圆。

在本篇小说中,作者没有简单地将故事当成劝善书来写,不是简单地去划分正反面人物,而是以现实主义的态度,真实地展示一个少妇特定的情感历程,以此反映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性的发展状况,揭示官方伦理与人性发展的深刻矛盾,并且从正面描写了自然人性对封建礼教的冲击。能对自然人性作如此深入的思考,在中国文学发展史上确属难能可贵。

张扬自然人性,是明中后期文学的重要内容。汤显祖在这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他的《牡丹亭》就是以情反理的典范作品。杜丽娘因梦感情,矢志追寻梦中情人,被看做是代表自然人性向封建礼教发动冲击的最有光彩的形象。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杜丽娘毕竟还是属于“有女怀春”的形象。这类形象虽为道学家所反对,但在传统文学中屡见不鲜。《诗经》中就有不少青年男女无媒而合的佳话。在中国文化传统中,不论是在文学还是现实生活中,对这类情事常常是网开一面的。尤其在文学作品中,少女逾矩往往是激发人们审美情感的重要动力。

封建礼教防范较严的另一类是寡妇失节。传统文化认为一妇事二夫总是节行有亏,到了理学家那里直接就认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节妇历来是旌表的对象,再嫁或者偷情都不能算节妇。但尽管如此,在人们的道德意识中,也还是有松动之处。虽说比起少女逾矩来,寡妇私通所受到的压力要大,但也不是不能通融。卓文君夜奔司马相如能够被人们传为美谈,就说明民族的文化心理在一定情况下还是能接受这类形象的。

相比之下,最受谴责的,矛盾最为尖锐的,就是像王三巧这种人。一个有夫之妇,而且感情甚笃,只不过与丈夫分离了一年多,她便移情别恋。这毫无疑问是不道德的行为。无论是传统道德还是文化心理,对这种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作为文学作品,把她目为恶妇,丑化一下,以戒世人,理所当然。

但作者却另辟蹊径,以开阔的眼界,从人性的角度来审视王三巧的感情世界,揭示既成的伦理系统与人性发展的深刻矛盾,向人们暗示了自然人性在人性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正面展示自然人性,标志着本篇小说对人性的理解超越了同时代的一般文学作品。

首先,小说通过对王三巧形象的塑造,强烈震撼了传统的儒家伦理道德观念。从王三巧的情感历程我们可以看到,王三巧尽管热衷情欲,但并非单纯追求性的满足。她是在寻求一种理想的婚姻,而并非存心要对丈夫不忠。可以想象,假如蒋兴哥能按期归来,她是决不会背叛丈夫的。她之乐意沉溺于与陈商的偷情,并愿意与之逃走,也是认为与陈商能够成为实实在在的夫妻。其关键所在是她把情欲的满足当做婚姻的重要基础,也正是在这一点上,她与儒家的婚姻伦理处于尖锐对立的状态。

从表面上看,儒家伦理是不主张禁欲的,这似乎跟具有原罪意识的基督教文化有较大的差异。它好像还主张人欲的适当满足。然而从内在精神上看它确是禁欲的。它不将人的自然欲望视为人们寻求快乐的权利,而是把它规定为履行伦理义务的途径。《周易》云:“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夫妇之道,不可不久也。”

在这里,社会的伦理道德与自然法则是同一的。人的自然行为是道德本体的目的性的体现。男女亲合本来就不是为了寻求快乐,而是在履行天赋的义务:非为乐也,乃为后也。曰忠曰孝,赖此而两全。

确乎如此,按照人类学的观点,婚姻远不止于性,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但同时也必须看到,这种社会关系是建筑在自然关系之上的。性当然不等于婚姻,但没有性的婚姻也决不是真正的婚姻。婚姻本源于两性的自然结合。但在人类社会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婚姻的伦理意义将自然意义完全遮蔽,甚至剥夺了人们寻求快乐的权利。

但是,生命的力量是强大的。它不会自甘于被遮蔽,常常突破限制顽强地表现自己。王三巧的情感历程,实际上就是对人的自然权利的强调,而蒋兴哥的一番自责,也可以看做是作者对这种权利的认同。这是对封建伦理道德的根本怀疑,是对个人权利的捍卫,是对封建礼教发出的严厉挑战。

其次,王三巧的形象具有争取男女平等的意味。儒家伦理否认婚姻关系中的享乐成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是男女有别的。它对男性比较宽容甚至是纵容,而对女性却超常的严厉。男人可以妻妾成群,女性则只能从一而终;男人寻花问柳可以传为佳话,而女子则不能越雷池半步。这种极端的不平等在传统的文化心理中根深蒂固,以至于影响到民族的审美观的建立。人们可以津津有味地欣赏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女儿之绵绵情事,却容不得潘金莲勾引小叔子。

实在说来,在生命的发展过程中,两性对对方的需求都是相等的,并非是一方需求迫切,另一方可有可无。男女在性权利上的悬殊完全是封建制度长期压制的结果。在这种压制下,无数妇女鲜活的青春、旺盛的生命力,炽烈的爱欲都被残酷地扼杀了。个中痛苦只有她们自己知道。据冯梦龙《情史》记载:

昔有妇以贞节被旌,寿八十余,临殁,招其子媳至前。嘱曰:“吾今日知免矣。倘家门不幸,有少而寡者,必速嫁,毋守。节妇非容易事也”。因出左手示之,掌心有大疤。乃少时中夜心动,以手拍案自忍,误触烛■,贯其掌。家人从未知之。

这是一个节妇临死前的大彻大悟。女人应当对得起自己的生命,对得起自己的青春。在本篇小说中,薛婆是一个引诱者,也是一个启蒙者。她揭穿了社会中道德的谎言,无情揭露了封建礼教中男女不平等的实质。正是在薛婆的启发下,王三巧走上了叛逆之路。诚然,对蒋兴哥来说,她确是失贞的,这毫无疑问。但我们不能将矛盾局限于家庭范围内,否则审美鉴赏就无法进行。本篇小说的视野是开阔的,它将家庭矛盾放到社会的大背景中进行观照,让读者自己去认识、思考。王三巧的失贞实可视为对传统伦理中男女不平等内容的揭露和批判。对于她的失贞,蒋兴哥有权指责她,但社会道德无权指责她;反过来说,王三巧有愧于丈夫但无愧于社会。小说所表现出的超俗的理解力,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

再次,小说在塑造王三巧形象过程中体现出一种崭新的人道主义倾向。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具有原始的人道主义内容,儒家思想中就有浓厚的人道色彩。儒家讲“仁”,其中就包含着人道内容。孔子认为“仁”即“爱人”(《论语·颜渊》);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孟子·尽心下》)。对人还是比较重视的。“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论语·乡党》);“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对人确有人道的关怀,但这种人道主义所关心的“人”不是指个体的人,而是指总体的人,即“民”。儒家学说以维护专制统治为最高原则,它对“人”的理解是从皇权政治的角度出发的。这种人道主义关注民的生存而无视个体生命,注重社会伦理而忽视个人权利。当个体与社会伦理发生尖锐冲突时,它会在维护整体利益的名义下毫不留情地消灭个人权利甚至是生命。

但是,本篇小说在塑造王三巧形象的过程中则突破了传统的人道主义框框,开始偏向个人权益。在王三巧与封建伦理的对立中,处处表现出对女主人公的同情。比如,在个体生命与封建伦理发生冲突时,坚定地站在个体生命一边。当王三巧误认为丈夫要她自裁而赴死时,其母百般开导:“你好短见!二十多岁的人,一朵花还没开足,怎的做这没下梢的事?莫说你丈夫还有回心转意的日子,便真个休了,恁般容貌,还怕没人要你?少不得别选良姻,图个下半世受用!”

在道学家看来,这简直是愚民贪图享乐的不知羞耻,良知丧尽。但这恰恰显示出市民阶层的豁达和开放,表现出对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的全新理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即使通奸,也并非罪在不赦。女人甚至不必从一而终,爱情也不一定终身一次,人活着就是要好好享受。这种看似浅俗甚至庸俗的人生哲学其实蕴含着走向新时代的生机和活力。

不仅如此,本篇小说还肯定了自然人性在人性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儒家思想并不否认自然人性的存在。孔子曰:“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论语·子罕》)《礼记·礼运》曰:“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理学家也认为人欲是客观存在。尽管他们倡言“存天理,去人欲”,但朱熹也不得不承认人欲确实灭不掉。但问题的关键在于道学不承认“人欲”在人性中的地位。“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所以必须要用“天地之性”去定义“气质之性”。只有符合道心的人心才是合乎人性的,人性和天理是同一的。这样,自然人性就被排除在道德体系之外。有人问朱熹:“饮食之间,孰为天理,孰为人欲?”朱熹答曰:“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朱子语类》卷十三)人欲只能限制在维持自身生存和种的繁衍的水平上。照这一标准,王三巧自然是被排除在传统人道主义关怀之外的。她既无生存之忧,又不是少女怀春,而是一个有夫之妇的情欲饥渴,实属人欲横流。但本篇小说却对此表现出相当的宽容和同情,显示出作者对人性的全新理解。人性不是儒家伦理的道德模式。人不仅有生存要求,还有发展要求;不仅有饮食的需要,还有美味的需要;不仅有繁衍的责任,也还要有性快乐的享受。小说对人性的理解已不像理学家那样把人性等同于神性,而是直面于社会的人生实践探讨人性的内涵,将人欲看做人性的重要内容。建筑在这一思想基础上的人道主义才是关怀人生的人道主义,而不是维护礼教的神道主义。在中国的文学发展史上,类似于王三巧这样具有深刻人道主义内涵的人物形象还是非常罕见的。王三巧形象的出现,是我国人道主义思想具有重要意义的进步。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吴中派与中晚明文学》阶段成果之一,项目批准号:07JA751018

作者简介:李双华,文学博士,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元明清文学。

(责任编辑:古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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