瞬间铸就历史:河南省基础教育六十年年度关键词
2009-11-17史道祥
史道祥
60年,是河南教育事业的一部皇皇巨著。60年,是河南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春华秋实。我们无法用有限的篇幅,去装载这丰硕的收获,只有撷取一个个片断,来回眸那曾经的历史瞬间。在这里,一个词折射出一个时代,一个时代都有一个精彩跳动的音符,一个个音符串起了60年一曲动人的乐章……
1949年: 接收旧学校
4月,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在开封召开教育会议,要求开展以城市为重点的教育工作,在全区统一教育制度,统一课本和教材。5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在开封成立,河南大学副校长张柏园兼任厅长。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河南省组织广大教育工作者认真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至1949年年底,新政府接收了开封高中、河南省私立北仓女中等学校和幼儿园,组织开学复课,明确新教育的性质、任务及教育方法,我省基础教育跨上新的历史起点。
1950年:为工农服务
10月25日,省文教厅召开全省首届工农教育会议,传达教育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工作会议,提出必须实现“政府领导、依靠群众组织、各方面配合”的原则,着重以工农干部和积极分子为主要教育对象。全省各类学校向工农开门,为工农服务,把工农业余学校纳入正规学校系统,由政府教育部门统一领导,并于12月成立了河南省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同时省内各级各类学校采取照顾录取、优先录取、设置公费生和免费生、优先享受人民助学金等办法,有计划吸收工农子弟入学,至1956年全省中学生中工农成分者达73.63%。
1951~1952年:收回教育主权
1951年1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教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宣传指示》,对全部接收外资津贴的大中小学校,分别改为公办和中国人民自办,收回了教育主权,由文教厅具体组织实施。至1952年9月,爱国中学(美国津礼会津贴)、五四中学(意大利天主教会津贴)、豫中中学(加拿大中华圣公会津贴)、三育学校(美国基督教福临安息日会津贴)以及所有教会小学全部由政府接管。1952年9月10日,教育部发出《关于接办私立中小学的指示》,提出将全国私立中学全部由政府接办,改为公立。
1953~1954年:统一
领导,分级负责管理
1953年9月,省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小学编制问题的通知,之后开始小学整顿,除教职工编制标准和小学经费开支标准由省级负责外,公办、民办小学统一由县、市教育局领导,区、乡、村小学统一由县、市教育局核定设立、变更、停办。1954年,根据政务院批示,河南省中学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省教育厅以政治领导和业务指导为主,日常工作交给专、市、县管理。
1955年:农村是
一个广阔的天地
郏县大李庄、邱庄、吴堂、杨庄4个村的7名初中毕业生和25名高小毕业生,回到村里参加农业合作社,有效地解决了合作社缺乏会计和记工员的问题。12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出版,毛泽东为收录记述此事的《在一个乡里进行合作化规划的经验》写的按语中说:“这也是一篇好文章,可作各地参考,其中提到组织中学生和高小毕业生参加合作化的工作,值得特别注意。一切可以到农村中去工作的这样的知识分子,应当高兴地到那里去。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
1956年:“一五”计划基本完成
至本年年底,全省普通中学发展到459所,在校生3.1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65.1%;幼儿园1329所,入园幼儿6.42万人。全省中学教职工1.8399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6万人;小学教职工13.5448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3.2372万人。
1957~1960年:教育
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不断到郑州、洛阳、许昌、开封、三门峡等地中小学视察。1958年1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推荐长葛三中勤工俭学的经验,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毛泽东在讲话时特别提到长葛三中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先进经验;中共河南省委文教部在长葛召开现场会,宣传推广群众办学、勤俭办学与勤工俭学典型经验,全省开展普及中等教育运动,民办中学得到迅速发展。至1960年年初,全省社办中学达到2829所,在校生36.6万人,相当于公立初中的85.5%。
1961~1962年:
缩短战线,提高质量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中等学校调整工作会议提出的高、中等学校要缩短战线、压缩规模、合理布局,通过调整工作集中力量提高教学质量等问题,在河南省委精简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下,通过定、缩、并、停四种主要方式进行。至1962年全省只保留高校12所,在校生2.16万人;中等专业学校43所,在校生2200人;半工半读农业中学14所,在校生1300人;普通中学1277所,在校生38.23万人。
1963年:重点学校“小宝塔”
3月23日,中共中央批准试行《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和《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河南省结合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题词,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确定82所高中、80所完中、386所小学列入重点办好的河南省“小宝塔”规划。
1964年:改进教学方式,
减轻学生负担
2月13日,毛泽东主持召开教育工作座谈会时说:教育的方针路线是正确的,但办法不对,学制、课程、教学方法都要改。之后,教育部召开全国教育厅、局长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讲话和中央有关批示。河南省教育厅于4月28日发出《关于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通知》,全省中小学普遍对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学内容、课内外作业、考试方法及次数等广泛调查,以改进教学方式,减轻学生负担,提高教学质量。
1965年:中等教育形成合理体系
至本年年底,全省初级中学1137所,在校生39.05万人;高级中学173所,在校生6.03万人。全省民办中学303所,在校生5.19万人。全省农业职业中学等发展到5 115所,在校生31.58万人,各类职业技术中学在校生人数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43%,中等教育形成合理体系。全省扫盲680万人,其中49万人达到小学毕业程度,3.5万人达到初中文化程度,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20%左右。
1966~1967年:“复课闹革命”
1966年8月8日,党的八届一中全会通过《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8月16日,中共河南省委决定全部撤出学校工作组,8月22日在郑州召开有10万师生群众参加的动员大会,河南省各级各类红卫兵组织开始成立,并很快形成两大派组织。1967年3月7日,河南“人民解放军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开始进入各类学校,建立“三结合”复课领导组,重新恢复班级制,集体学习毛泽东著作,进行军事训练,稳定学校局势。
1968~1972年:
“老三届”、上山下乡
1968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文革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河南省各城市大、中、小学以及上层建筑各个领域普遍派进了“工宣队”,农村中小学派驻“贫宣队”,领导学校的斗、批、改工作。此后城镇“老三届”高、初中毕业生大都被送往农村插队,农村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至1968年年底,河南约有10万名小学教师被迫返回原籍;各地纷纷将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等改为普通中学,公社原有初中改为高中,至1971年全省中学在校生猛增到232万人。
1973~1974年:
“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
1973年7月10日,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进行英语考试,学生张玉勤交了白卷,学校为此对张玉勤进行了批评,张玉勤随后自缢身亡。1974年1月3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的情况简报》,说张玉勤之死“完全是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迫害所造成的”,由此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1977年11月,中共河南省委对南阳地委和省教育局重新处理“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报告作出批示,认定是一个“大冤案”;197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批转教育部党组的报告,决定撤销《关于河南省唐河县马振扶公社中学的情况简报》,指出各地类似马振扶公社中学的冤案,都应平反昭雪。
1976年:粉碎“四人帮”
10月,“四人帮”被粉碎,全省各地学校师生与全国人民一起举行集会、游行,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胜利。经过10年“文化大革命”,河南基础教育受到巨大损失。到1976年,全省有40余万名城镇初、高中毕业生“上山下乡”,600余万名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回乡当农民。据1978年统计,全省中学民办教师达19.33万人,占中学教师总数的65.5%,小学民办教师37.28万人,占小学教师总数的83.99%,全省学历不合格的教师高中占65%,初中占88%,小学占93%;中学盲目发展,结构不合理,高中阶段在校生124.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在校生占93.5%,初中阶段在校生405.2万人,其中普通初中在校生占99%。
1977年:恢复高考
10月12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从此恢复了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制度。河南招生工作1978年2月结束,录取高校新生8000余名,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1.4万余名。
1978年:改革开放
年初,省革委会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市)、县、市辖区和大企业等都要办好重点小学。4月,郑州市纬二路小学(今河南省实验小学)等被定为省级重点小学。5月29日,省革委批准省教育局印发《河南省全日制九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草案》,详细规定了中小学开设科目、中小学政治课和文化课的教学时间等,全省中小学开始使用全国通用教材。12月18日至29日,省革委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学习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和邓小平“七四”批示,研究改变全省教育工作落后面貌,跟上全党工作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新形势。
8月,省革委会教育局组织农村教育调查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农村教育工作的若干问题和意见》,强调认真办好小学,加强基础教育。11月,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扫除文盲工作的指示》,提出继续抓紧扫除文盲,大力发展业余初等教育,积极举办业余初中,广泛开展农民技术教育。
1980年:招收民办教师入学
5月,省政府批准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民办教师逐步减少、以县教育局管理为主、确定民办教师编制、选用推荐考核、颁发《任用证》等5条原则。从当年起全省师专和中师开始有计划招收民办教师入学。12月,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分期分批办好重点中学的决定》,制定专门文件,对全省重点中学办学规模、领导班子、教职工编制、办学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1981年报请省委同意,确定河南省实验中学等20所学校为省首批重点中学。
1981年:普及小学五年教育
1月,省委、省政府批转教育厅党组《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意见》,6月,省教育厅提出关于普及小学五年教育的意见,希望各级党委、政府要像抓生产一样抓普及小学教育,县、公社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普及小学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5月,省教育厅提出中学整顿设置多少学校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压缩普通高中和初中以推进中等教育结构改革,中学和小学分开,压缩调整要经领导部门审批,有利于就近入学的5条原则。
1982年:农村中学设置标准
2月,省政府召开农村教育工作会议,制定了农村中学的设置标准:农村中学的设立,一般每10万人口的地区设立高中1所,每1万人口地区设立初中1所,超过规划数字的高中,可以改为初中,也可以确定为不受国家补助的社办高中;超过规划数字的初中,可以确定为队办初中;鼓励和支持大队之间合作联办中学;改革农村中学的管理体制,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5月,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高师和中师招收1万名民办教师入学。
1983年:选招民办
教师为公办教师
8月1日至7日,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召开,要求建立一个合理的教育体系,加快发展高等教育,加快中等教育结构改革,把普及小学教育当作当前教育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12月11日,省政府批转省计委等《关于选招部分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的报告》,决定从民办教师中选拔1万名为公办教师。
8月,省政府发出通知,决定逐步解决中教五级、小教三级中小学教师家属“农转非”问题,被中央、省命名的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特级教师的家属可以直接“农转非”。在此之前的1983年1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和改革教育工作的决定》,其中要求解决中教四级、小教三级以上教师家属和未成年子女的“农转非”问题。截至1985年年底,全省中小学教师家属“农转非”达1.32万人。
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
7月24日至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并结合河南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的步骤和措施。8月19日,河南省《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意见》颁布。9月10日,省委、省政府在郑州召开首届教师节庆祝大会,全省各地隆重庆祝第一个教师节。12月,省教育厅决定调整中等专业学校学制,规定从1986年起,中等专业学校恢复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一般为4年,少数为3年。
1986年:教育事业费附加
2月28日,中共河南省委决定撤销河南省教育厅,设立河南省教育委员会。3月15日,《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机构设置和教师工作量标准试行意见》正式下发。3月和8月,省政府分别印发了《乡(镇)开征教育事业费附加试行办法》《河南省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实施办法》,决定在全省开征教育事业费附加。8月27日,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实施办法》。
6月12日,经省政府批准,省教委等决定选招1万名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9月7日至8日,省辖12市城市中小学教职工住房建设会议在安阳召开,推广安阳“三三制”解决教职工住房的经验。9月22日至27日,全省老区、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会议在栾川召开。10月,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从当月起全省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行的工资标准提高10%。
1988年:“集资办学”
省政府把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解决中小学危房列入全省重点工程之一,并于3月和5月分别在虞城和偃师召开集资办学现场会。4月30日,省政府批准省教委《河南省中小学1988年至1990年校舍改造建设总体规划及实施意见》,对解决中小学危房140万平方米及实现“六配套”任务进行了分配。11月22日,省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费附加征收工作的通知》,将教育费附加比例由1%提高到2%。
1989年:控制中小学学生流失
1月和3月,省教委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中小学学生流失的若干意见》。8月26日,省教委下发了《关于试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通知》,决定从当年高中一年级新生起在全省普通高中试行毕业会考制度。
1990~1991年:普及初等教育
1990年2月16日,省教委印发《关于建设义务教育示范乡的试行意见》,10月省政府批准100个乡为全省首批义务教育示范乡;1991年6月22日又增加4个。1991年3月,省教委对1990年达到普及初等教育的范县、台前县等进行复查,报请省政府颁发了“普及初等教育证书”,至此全省完成普及初等教育的历史任务。1990年4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全省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从1990年起恢复招收中学民办教师,1990年、1991年各招收1000人,从1992年开始统一纳入中师招民师考试。
1992年:“六配套”
发动社会力量集资办学、多渠道筹措办学资金使河南基础教育出现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全省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8.7%,小学毕业生68.4%升入初中、初中生31.6%升入高中学习,中小学危房比例降低至0.25%以内,97.6%的学校实现“六配套”。5月,全国各大新闻媒体赴豫采访,9月,国家教委、计委、财政部联合颁发《关于嘉奖河南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并且召开全国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改善办学条件河南现场会,总结推广河南集资办学经验。
1993~1994年:解决拖
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
1993年8月9日,省政府通报全省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的严重情况,传达省委书记李长春等的指示,就解决拖欠问题做出明确规定;12月12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致信河南省省长马忠臣,要求尽快解决拖欠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19日,马忠臣主持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措施。1994年1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解决此项问题,2月28日出台了《关于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按月足额发放的决定》,决定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建立编制内中小学教师(含离退休)工资发放保障机制。
1995年:就近入学
7月,省政府批转省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的报告》,要求全省在普及初中教育的地方,特别是城市市区,推行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9月11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委印发《关于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意见》;9月21日,中共河南省委印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以对国家和民族未来负责任的态度,进一步把学校德育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996~1997年:夯实“两基”
1996年全省“普九”县(市、区)79个,人口覆盖率34.2%,远低于50%的全国水平。5月16日,省政府在郑州召开由各市(行署)市长、专员参加的全省“两基”工作会议,签订了“普九”和“扫盲”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到1998年全省134个县(市、区)完成“普九”任务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省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稳步推进,1998年12月,国家扫盲检查组对河南检查验收后,致函河南省政府认定河南实现了扫盲目标;至2000年年底,全省通过“普九”验收县(市、区)154个,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3%。
1998年:让“民师”成为历史
4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每年1.5万名民转公指标的基础上,每年再增加1.3万名的民转公指标,确保到2000年彻底解决本省的民办教师问题。河南省教育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在加强管理、提高素质、改善待遇的同时,坚决关住了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并采取民师招教、考试转正、直接转正和到龄退养等方式,逐年减少民办教师数量,于2000年年底全面完成了民办教师招、转、退养工作。到2000年,1989年确认的30.3731万名计划内民办教师,通过师范院校招生12.7470万人,转公办教师15.7328万人,到龄退养5787人,脱离岗位8 673人,自然减员4473人,“民师”这一历史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1999年:素质教育
6月15日至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改革开放以来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颁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次全教会和《决定》赋予素质教育以时代的特征和新的内涵,并紧紧围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适应21世纪现代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新型人才提出一系列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10月12日河南省委、省政府印发《决定》实施意见,14日至15日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000年:“减负”
2月1日,江泽民总书记就浙江和河南两起新闻报道发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2月12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同日教育部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讨论《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有关精神,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立即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开展一次端正教育方向、明确教育思想的大讨论;2月14日,教育部发出《关于认真学习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全社会都要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通知》。2月24日,河南省政府召开学习贯彻江泽民《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精神、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01年: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河南省启动新一轮义务教育课程改革,郑州市金水区成为全国38个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之一。规划2002年全省参加新课程实验的学生数占起始年级学生的13%左右,2003年为28%左右,2004年扩大到59%左右,2005年秋季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全部参加课程实验。
2002年:“工资资金
专户”“一费制”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县(市)级管理的通知》,从1月1日起,全省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实行县(市)级统一管理,原乡(镇)财政收入用于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相应划拨到县级财政,按规定建立“工资资金专户”,由银行代发,直接拨入教师个人账户。7月2日,全省农村贫困地区开始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改革试点。
2003年:“宏志班”“两免一补”
6月2日,省教育厅决定在继续办好国家级“宏志班”招生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44个县级以上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各办1个普通初中“宏志班”,在省实验中学等再办6个普通高中“宏志班”,实行免费教育。12月,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河南省对家庭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行“两免一补”(免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制度。2005年5月,省委、省政府又将“两免一补”扩大资助范围,列入2005年为人民群众办的十件实事之一。
2004年:“3+文综/理综”、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
我省开始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下同)、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个人情况选考其一。之前我省实行的是自2001年起开始的“3+大综合+1”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5月25日,省政府转发省教育厅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有关政策。
2005年:示范性普通高中
2月5日,省教育厅认定河南师范大学附中等57所学校为首批“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选示范性普通高中是在新时期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至2006年全省又进行两次评选,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191所。
2006年:“留守儿童”
2月,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规范中小学校收费十条禁令》和《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旨在规范全省中小学校的收费管理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3月,省委书记徐光春到北京看望在京就学的河南农民工子女,并提出了希望和要求,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农民工和留守流动儿童工作。8月,省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妇联、教育厅等8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的意见》,提出了开展这项工作的总体思路,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
2007年:均衡发展、
“两基”督导验收
1月16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19日在新郑市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场会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4月25日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发展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的通知》。2008年7月,省教育厅、人事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2009年1月,全省首批评选出的11个先进县(市、区)受到省政府表彰。2007年12月,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对河南“两基”工作评估验收,教育部于25日函告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定河南省实现“两基”目标。河南省在2004年3月,158个县(市、区)已被省政府确定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单位。
2008年:城乡免费义务教育
从本年度春季新学期开始起,全省700余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用上了免费教科书,在此之前的2007年8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9月27日,省政府下发通知,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省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电教教材和取暖费等)。
2009年: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
8月7日,省政府召开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副省长徐济超作具体部署,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8月26日,省教育厅发布《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由此打响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攻坚战。
(本文整理过程中参考了《河南教育通史》《河南省志·教育志》《河南教育年鉴》《河南教育的历史跨越》等文献资料,特此说明并向作者致谢!)
(责 编 再 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