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就业缩小城乡差距的思考
2009-11-17刘伟达
刘伟达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普通劳动者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就业收入。由于就业是民生之本,因而失业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往往是那些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平民百姓,或者称“弱势群体”。这些人本来收入就不高,一旦失业有的就基本失去了收入来源而成为新的“赤贫”。据权威部门的专家分析,近年来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相对缓慢,首要的也是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下岗失业人员在不断增加。调查表明,80%左右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下降,是因其家庭主要成员长时间下岗或失业造成的。另一方面,农民收入低下,成了最大的低收入群体,这无疑与我国广大农民长期“就业不充分”密切相关。可见,失业问题突出,就业形势严峻是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笔者认为,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应该是积极扩大就业,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一、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及趋势
1.城市居民间收入差距拉大。一方面,高收入者的收入大幅度增长。在一些地区,高收入和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相当突出。据最新的调查统计,最富裕的20%的人口掌握的財富是最贫穷的20%人口的11倍,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一般在6~7倍。另一方面,相对贫困化人口在不断增加。据民政部调查,全国城镇应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达1 938万人,占全国非农业人口的5.8%,在个别老工业基地占20%。而城市贫困人口中95%是下岗职工。尽管大多数城市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多种原因得不到实施。一些下岗职工是再就业无去处、生活无着落、医疗无保障,甚至孩子上不起学。因此,笔者认为,缩小城市居民收入差距的关键不在于“劫富”,而在于济贫,让大量的下岗失业人员重新再就业。
2.是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按国际劳工组织发表的1995年36个国家的资料,绝大多数国家的城乡人均收入比都小于1.6,只有三个国家超过了2,中国是其中之一。从全国范围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75%,个别省份甚至可以达到85%以上。表面上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为3.1:1,而实际上可能更高。由于城市居民享受到的各种福利性补贴无法统计,而农民收入可能被高估,如果扣除农民收入中不可交易的实物性收入,以及农民收入中要用于下一年再生产的生产资料,其收入更低。据估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际是5:1甚至是6:1,这一比例远远高于其他国家,并且呈不断扩大的趋势。
二、严峻的就业形势导致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最主要原因表现在近几年来城市下岗失业人员不断增加,以及农村居民的非农收入增长缓慢。这说明城乡广大劳动者参与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机会正在减少,城乡失业的劳动者不能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由失业所引起的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所面临的一个比较迫切的问题。
三、做好城乡统筹就业工作,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
1.大力培育非公有制企业,为扩大就业创造环境。非公有制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他们吸纳就业的能力很强。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就业渠道。为此,一方面,政府要依法行政,进一步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市场准入的范围,简化审批和办事程序,清理有关税费,使各项制度公开化,透明化,为中小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自由轻松的环境;另一方面,要大力提高中小企业主的素质。一是加强对现有中小企业主的培训工作,提升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力。二是鼓励大学毕业生创办各类小企业,激励他们的创业意识。三是引导城市失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创办小企业,或者去小企业就业。
2.大力提倡非正规就业,拓宽就业渠道。非正规就业是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的,是指未签定劳动合同,无法建立或暂无条件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就业形式。它包括阶段性就业,自主择业,独立服务型就业等。随着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节奏加快,对餐饮,清洁,保姆,老人看护等方面的要求显著增长。这些都为发展非正规就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发展非正规就业首先要转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观念,同时要将发展非正规就业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上来。政府应通过各种渠道对下岗失业人员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另外要设计切合实际的针对非正规就业的贷款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切实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帮助下岗人员自主创业。
3.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应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实现城市规模扩张,使更多的中等城市发展为大城市,使更多的小城市发展为中等城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二、三产业发展,完善城市功能,充分发挥大中城市对区域城镇化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城市规模的扩大建设,创造大量适合农民就业的岗位,增强吸纳农民进城的能力。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加快城镇化进程,实现农民就近转移。重点是要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对处在困境的乡镇企业各级政府要继续给予大力扶持和指导,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数量,克服乡镇企业非农化倾向,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同时要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工业园区集中,以增强乡镇企业进一步吸纳农村劳动力的能力。
4.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农民有序转移,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劳务输出必须强化政府的宣传、组织、引导和管理的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劳务信息网络,加强劳动力需求的信息交流,为农民外出务工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各级劳动部门要积极与用工单位联系,组织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外出就业。对用工单位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措施、居住生活等实行全面的用工考察,确保外出人员的劳动、生活安全。同时,还要外派负责人在劳务输出人员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跟踪服务管理,帮助务工者排忧解难。□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