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起居注看监督
2009-11-16李伟明
李伟明
在没有新闻媒体的古代,写史是一种重要的舆论监督方式,而“起居注”(古代由专门的史官录记人君言行动止之事的史书)尤其如此。唐朝以前,起居注是不允许皇帝看的,多数皇帝都遵守着这个规矩,但也有例外。
贞观年间,褚遂良负责记录起居注。有一次,李世民想取过来看一看,褚遂良以“不闻帝王躬自观史”为由拒绝了。李世民问他:“我干了坏事,你也一定要记下吗?”褚遂良说:“这是我的职责,当然要记。”
褚遂良是好样的,拒绝了李世民的“非分要求”。然而,李世民想看起居注的念头并未就此打消。贞观十七年,李世民找到监修国史的房玄龄,提出看国史的要求。房玄龄本来也想拒绝,但李世民坚持要看,他便让步了。当李世民看到“书六月四日(即玄武门事变)事,语多微隐(含糊其辞)”,便要求“削去浮词,直书其事”,如实补记当时的情景。
后来,唐文宗也曾想看起居注,但被起居舍人魏蕃拒绝了。唐文宗说:“过去我曾经看过呢。”魏善说:“那是以前的史官失职。如果陛下亲自观看,史官记载时便有所避讳,将来又怎么让后人相信呢?”唐文宗只好作罢。
从理论上来说,起居注这种“儆戒人君”的舆论监督功能是可以发挥良好作用的,但从李世民破例观史和唐文宗亦曾想观史这两件事来看,它的舆论监督功能又令人存疑:如果皇帝硬要“干扰”史官的工作,起居注还能写得那么理想吗?如果史官不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这项制度还能如实执行吗?答案已经摆在历史上了:到了北宋,宋太宗就改了皇帝不看起居注的规定,于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命令参知政事李昉记下的时政记必须先送皇帝审阅,然后再送史馆,起居注也参照执行。可见起居注这种监督方式是很不可靠的。
其一,这种监督完全靠双方的自觉来维系。帝王权力虽大,但迷信思想严重,害怕上天的惩罚,行事不敢太过分,但万一某个皇帝不信这个了,起了想看的念头怎么办?碰上褚遂良、魏善这样的史官,可能还会僵持一阵,如碰上房玄龄那样的不就很快破例、违规了?可见,这种仅靠双方自觉,没有强制措施的监督,是非常脆弱的。
其二,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的力量过于悬殊,不成比例。一边是国家最高统治者,一边是手无寸铁的史官,双方万一发生了什么,这样的力量对比。能产生什么结果?总不能要求史官都付出生命的代价吧?
其三,双方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独立写史”难以真正实现。对一般的史官来说,他们端的是皇家的饭碗,心里没顾忌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使唐太宗不看,玄武门事变的记载也是闪烁其词。
然而皇权虽大,也有鞭长莫及的地方,天下的舆论工具,未必全被皇帝控制着,对那些管不到的人,他就没辙儿了。宋太宗亲自审定时政记、起居注,于是关于他谋害其兄宋太祖的说法,在北宋的官方史料中便难以找到,但令他想不到的是,辽国的史籍却留下了相关记载。
由此看来,有效的监督光靠自觉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制度作保障;监督者除了能尽职,自身还要有相应的力量,双方应当摆脱隶属关系,让监督权真正独立行使。
编辑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