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教育》基地学校章程
2009-11-13
一、总 则
第一条《江西教育》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由江西省委教育工委、江西省教育厅主管,江西教育期刊社主办的工作指导类刊物,面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系江西省一级期刊,多次被评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江西教育》的品牌与资源优势,加强对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与项目合作,成立《江西教育》基地学校。
第三条《江西教育》基地学校是《江西教育》联系读者开展读刊、用刊的基层单位,是《江西教育》开展教育教学宣传、教育教学服务活动的对象,其任务是协助《江西教育》编辑部办好刊物,总结鲜活经验,为促进全省教育教学宣传工作质量的提高作出贡献。
二、组 织
第四条基地学校由各级各类学校的代表组成,加入基地学校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实施申报准入制。
第五条经申报准入的基地学校每届任期两年,可以连任。如届满不提出变更或退出,则视为自动连任。
第六条申请加入《江西教育》基地学校的单位须填写“《江西教育》基地学校申请表”(可进入www.jxjyqk.com下载),经准入后授牌。
三、基地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基地学校的权利
1.基地学校名单在《江西教育》上刊登,有权对《江西教育》的教育宣传工作、编辑工作提出建议。
2.有权了解《江西教育》年度报道思路和编辑计划,可提出为学校的作者指导论文写作和策划主题研讨活动、专题典型宣传报道的要求。
3.反映基地学校情况的稿件、报道文章或由基地学校推荐的其他稿件,凡符合《江西教育》稿件质量要求的可优先发表。
4.有权要求《江西教育》为学校联系国家级、省级出版社出版论文集或专刊,并提供编辑出版服务。
5.优先参加《江西教育》组织的相关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宣传《江西教育》推出的教育教学经验典型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学校的知名度。
第八条 基地学校的义务
1.协助《江西教育》按照办刊方针,研究制订《江西教育》的报道计划。
2.掌握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动向,及时向《江西教育》提供教育教学经验典型、人物典型的宣传报道线索。
3.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江西教育》开展的教育服务活动,组织教师学习、宣传《江西教育》,提高《江西教育》的覆盖率,扩大《江西教育》的影响力。
诚邀特色学校加盟,加盟热线:0791-851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