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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的正餐

2009-11-05

决策与信息 2009年10期
关键词:正餐朱迪沙拉

蒙 蒙

养成一人吃正餐的习惯,是受了朱迪的影响。

8年前,我还在新加坡的文华大酒店工作,认识了在西餐部做女侍的朱迪。朱迪那年54岁,这样年龄的新加坡女人,还在职场打拼是很稀有的——因为新加坡的女人一旦做了太太,便会辞职回家做全职主妇。所以,同事们都私下猜测,朱迪多半是个离了婚的女人。

那时我正在为找房子住急得焦头烂额,朱迪来问我:“我一个人住,家里空着一间房,你有兴趣跟我一起合住吗?”朱迪开出房租只有中介公司的一半,我就这么成了朱迪家的房客。

酒店只管一顿午餐,每天的早晚餐都必须自己解决。多年的留学生涯,我早已经养成了将就马虎的习惯,面条、饺子、馄饨……即食的速冻的纷纷上阵,虽然味道不佳,但哄饱肚子并不难。

当我捧着个大碗吃得稀里哗啦的时候,朱迪早晚餐的讲究很让我惊讶。朱迪家的厨房几乎囊括了我所能想到的各种工具,其细分的程度让我瞠目:就拿榨汁机来说,她根据不同蔬果的含水量以及软硬程度配齐了整整12组刀头,1号用来榨甘蔗、2号用来榨菠萝、3号用来榨苹果……11号用来榨柳丁、12号用来榨香蕉。她说,刀头不对,蔬果汁就要么榨不干净,要么会混进渣滓影响颜色和口感。

我每天早上睡眼朦胧地醒来时,朱迪多半已经给她自己做好了一顿丰盛的早餐:一小杯开胃酒、一杯果汁、一块煎得金黄焦香的培根、一个蛋黄颤颤欲滴的太阳蛋、一片热乎乎的吐司、一小碗五颜六色的沙拉,以及一杯香浓的现磨咖啡。虽然只是一个人吃,她也会把这些东西整整齐齐地摆在铺了镂空桌布的餐桌上,用一副她习惯使用的音质餐具来慢慢品尝。而且,她绝不会把不同的食物推到一个大盘子里面,培根要用玻璃盘、太阳蛋要用白瓷、沙拉要用小碗……总而言之,不厌其烦食不厌精。

早餐尚且如此,晚餐就更不用说了,与其说她是在厨房做饭。不如说她是在厨房舞蹈。我曾经应她的邀请细细参观过她的厨房,她说她没离婚以前,先生给她的家用有了盈余,大多都花在这个厨房里。她的油壶是纯银的,而且壶嘴有很神奇的小设计,绝不漏油;她的调味盒竟然有施华洛世奇的标志,本来是一套纯水晶的茶杯套,她奢侈地拿来装了胡椒味精和盐;她家里的餐具总共囊括了9种不同的材质与风格,青花瓷、骨瓷、白瓷、陶……

我在朱迪家住了半年,我发觉虽然朱迪平时不声不响,很低调很内向的样子,但是一旦到了她自己的厨房,她的脸上就会透出一股掩饰不住的喜色,她总是哼着歌儿在厨房里忙碌,脚步快得像是在跳狐步舞。我很羡慕,但我并不想效仿,因为我觉得,将那么多的时间与金钱浪费在厨房,很不划算。

后来我到了日本,为人妻为人母,又离婚回国,有了自己的房子。那阵子,我特别沮丧,觉得自己奔波劳碌这么多年下来,竟然又回到了茕茕孑立的起点,实在是很失败。

我觉得可能只有朱迪这样同样离过婚的女人才能理解我的这种苦痛,我给她打电话,倾诉自己的苦楚。她依然是当年那种很平淡的语气,告诉我:“给你自己做饭吧,什么都别想,只想着怎么样才能做出一顿让你自己觉得最完美的晚餐。”

我没有告诉朱迪,我住的房子其实是连厨房都没有的,原本该是厨房的地盘被我改成了储藏室,我只在全封闭的阳台上辟了一个小角落,搁了一台燃气灶,旁边是一个水台,在那里做饭,实在腾挪不开。

虽然不适合爆炒油炸,但是白灼凉拌却还是没问题的。那天,我的烤箱里烤了半只火鸡,旁边摆上绿李子和红樱桃做点缀;把一个苹果和一根胡萝卜切块,倒进一瓶酸奶拌成沙拉;用西红柿等煮了一个罗宋汤;还白灼了几根芥蓝,配上一碟芥末酱油,就算是我的晚餐了。

这是我这么多年来第一次正儿八经地一个人吃饭。餐桌也在阳台的拐角上,称它为小茶几更贴切,这几道菜摆上去,就满满当当了。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透过落地玻璃看下去,远处就是大海,天上有火红的云霞,音响里是我喜欢的游鸿明的吟唱,我执着刀叉吃我的晚餐,但吃饭似乎变成了一个副标题,主题变成了大海、夕阳、音乐和一种似乎触手可及但又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这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吃饭耗时超过一小时,我似乎开始明白了朱迪为什么那样坚持一个人的正餐,对于一个独身女人而言,吃饭已经不仅仅只是为了填饱肚子了,它更应该算是一种打发寂寞和消磨时光的消遣方式。

那段日子我无聊得快要发疯,所以我很快就习惯了这种用一个人的正餐消磨时光的方式。刚刚装修好的房子被我又折腾了一遍,我把阳台上原本赏心悦目的吊椅垂帘全部都拆了,改装了无烟灶台,添置了玻璃餐桌和餐椅,还靠墙摆了一排橱柜。我的厨房,就这样在阳台上一点点丰沛起来。

我开始喜欢逛超市的食品区,我开始琢磨什么样的东西适合做成什么样的美食,我开始学会了挑选酸梅酱、辣根、鲍汁做调料,我会用北极甜贝、三文鱼和鲍片摆在冰块上,给自己来一份简单但奢华的刺身,我甚至为了满足一下自己的好奇心,用草鸡、辽参、鲍鱼、鱼翅、瑶柱……搁进瓦罐里面用小火炖上两天两夜,只为尝尝佛跳墙到底香浓到什么地步……

美食不如美器,我开始逛大商场的5楼楼面,去挑选各种有性格有特色的餐具。我的沙拉碗是一个来自德国的牌子,造型是水瓶座的曙光女神,只是她手里捧着的不是宽恕宝瓶,而是一个恰好一人份的小碗;我最喜欢的碟子是太极造型,中间以一道曲线一分为二,适合分开摆上一块牛排和几只软炸虾,太极图像的两个鱼眼正好搁上黑胡椒和酸梅的蘸酱……

我从来都不是一个馋嘴的人,报纸上那些美食版块向来都吸引不了我的目光。但是在家里,我很愿意绞尽脑汁地做给自己吃,而且还要做得有干劲,吃得有惊喜,吃完之后还有感叹。

慢慢地,我重新有了好朋友,也开始了越来越多的饭局。但朋友们都知道我有一个习惯:要安排饭局,必须提前跟我打招呼,因为一旦我自己做了饭,就一定是不会再出去了的。所以,总有朋友抱怨我:“一个人能做什么呀,就算做了,放在家里下一顿吃又有什么关系?”对于这样的抱怨,我只是笑笑,因为没人知道我给自己做的每顿饭都那么认真,认真到自己做好了不能马上吃掉就觉得对不起自己。

我认真地给自己做早中晚餐,偶尔做夜宵,还在家做下午茶,我学会了用烤箱烘松脆的松饼,挤上一朵忌廉花做点缀,我买回绿茶粉红茶粉加上牛奶做丝袜奶茶,我甚至买了专用的奶茶搅棒做杯子里的装点。

我终于有了男朋友,本来只是泛泛而交,一次饭点他给我打电话请我出去吃饭,被我婉拒,我说我已经自己做好饭了。结果,半小时后,有人按门铃,他拎着一瓶红酒来了,说想试试我做的饭。

因为我早已习惯了做一人份的饭菜,客人来了,我这个主人只能把我的晚餐让给他。那天的菜品我早已忘记,但是他却记忆犹新:一碟青椒猪耳朵,一枚切成八小块的皮蛋淋上小磨香油,还有一碗用三文鱼头煮的鱼头豆腐汤,餐后水果是半个新鲜的菠萝蜜。

他吃饭的时候,我从冰箱里翻了两片面包,里面抹上果酱合起来,外面涂上鸡蛋液放锅里一煎,变成一个士多去填我自己的肚子。

那天他没有吃饱我也没有吃饱,但是他看起来很开心。我知道他的底细,他应该算是个成功的商人,在饮食上是很挑剔的。但那天,我这份简单的晚餐却让他赞不绝口。我相信他的称赞发自内心,因为就连我自己,也越来越觉得我自己的正餐精致而用心,摆在餐桌上,看看便觉得是享受。

那以后,他经常带一些不容易买到的海鲜之类的东西不请自来。还在蠕动的鲍鱼、张牙舞爪的飞蟹,以及还在吐泡泡的石斑、多宝鱼……很多东西,我都是第一次在家做,味道并不如专门的海鲜餐厅,但我会加进自己的很多创意去尝试:刺身、炖汤、红烧、葱爆、白灼……然后挑出最适合的盘子盛放它们,用各种蔬菜和水果去做点缀,像摆弄一件手工艺品一样做到美轮美奂。端上桌的时候,甭管味道如何,卖相就已经接近满分。

现在,他成了我的男友。他很忙,并不是每天都有空陪我。一个人在家时,我依然会独自吃我的正餐。

(摘自《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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