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目录双刃剑?
2009-11-05温如军李帅
温如军 李 帅
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于2009年8月18日发布消息,中国内地正式启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三套文件。据悉,本次的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化学药、中成药共307个品种,已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国家的目标是: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据了解,我国的基本药物目录还将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进一步丰富。
实际上,自2008年公布新医改的精神以来,关于国家将建立新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的传闻一直不断,企业都非常关心。这次新目录的出台,也算是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不过就笔者的观点而言,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制度,存在政策配套不足的缺陷,其实施后是否会带来良性效果,还值得观察。
厂家,会洗牌?
此前,有不少评论者认为,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且和集中招标政策的衔接,首先将带来制药企业洗牌。笔者认为,只要基本药物目录没有达到满足医院常用药的范围、没有明确供药厂家,行业洗牌将是痴人说梦。
众所周知,我国同一种药品有多个生产厂家的现象非常严重,虽然有的品牌药已经具有很高的市场认可度,但是也有不少小品牌仍然分占了一部分市场份额。最典型的如六味地黄丸,虽然全国知名度最高的要数河南张仲景和北京同仁堂的产品,但是全国同样生产六味地黄丸的企业不少于800家。同样的道理,只要不解决同品种多厂家的现象,本次和未来进入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越多,将来参与招标的厂家就会呈倍数的递增;如果政府强力将药物和厂家关联起来进行医院招标,那政策依据何在?是否明显违背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原则?因此,笔者认为,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虽然能迫使一些小制药企业退出历史舞台,但是在政策不配套、药店市场仍然存在等多种因素作用下,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不会出现厂家明显洗牌的现象。
反过来,进入医院终端的药品,可能会“因福惹祸”:由于采取的零差价销售策略,利润空间必然降低;在不少市场化经营程度较高的连锁药店、单体药店、个人药房、私人诊所、民营医院等终端,可能会被高毛利的同种小品牌药给挤出原本的市场。
商业,痛苦中徘徊?
客观的讲,基本药物目录的出台,对整个药品流通环节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首先该政策明白无误的告诉老百姓,只要在公立医院使用基本药物,医疗费报销比例会更高,这就会刺激医院终端在药品终端市场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医院终端市场份额的提高,自然会增大对商业公司的吸引力。
但是,中国的医院业务并不好做:一方面,从事医院销售需要利用到太多的当地人脉资源和资金资源;即使是目前各地操作的集中招标,也没有谁能够轻轻松松就把业务做成的。另一方面,中国的医院普遍存在回款难的问题,许多地方的医院业务回款普遍在3个月以上,而且有继续超期的趋势。笔者熟悉的某医药企业,年医院销售近20亿人民币,但是医院资金占用超过了2个亿。现在从事医院业务的实际情况是,看似医院销售毛利远远高于快批,但是资金的实际使用效益其实是非常低的,资金沉淀压力也很大。
现状是,随着基本药物目录和报销倾斜政策的出台,医院终端对商业公司的吸引力上升;医院终端的市场份额增加,商业药企却面临两难的选择:不做,意味着市场份额的下降;做,意味着企业将投入更多的资源。何去何从,是许多医药同仁在思考的问题。
笔者相信,在短期内基本药物目录和报销倾斜政策虽然会明显增加医院终端的市场份额,但是并不会对医药流通商业领域带来太大的冲击。反过来,现在的商业药企和零售药企应该趁基本药物目录和配套政策还不够,应该提前进行终端物流网络的拓展和新品种的筛选,相信对企业的应变能力会有明显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