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关于收入与利得的理解
2009-11-04陈宏艳
陈宏艳
摘要:在新准则中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把利得和损失分为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收入虽然都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正确区分利得和收入显得非常必要,本文就如何正确理解收入与利得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键词:收入利得
0 引言
在新准则中引入了“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并把利得和损失分为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计入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利得和收入虽然都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二者有本质的区别,收入应当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利得应当是企业在非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和利得正确区分,首先我们来说一说收入,我们正确理解了收入就可以将二者区分开来。
1 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收入的确认符合以下条件:
1.1 收入应当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其中“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比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均属于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营性活动,都是日常活动。
1.2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不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必须要收到现金或者有权利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由于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因此,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将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排除在外。
1.3 收入应当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最终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能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款,尽管该借款导致了经济利益的流入,但是该流入并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项现实义务。因此,该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确认为负债。
1.4 收入的流入额应当是能够可靠计量的 经济利益的流入能够可靠计量才有可能确认为收入,不能够可靠计量的经济利益流入是不能确认为企业的收入的。
2 利得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利得一定会影响到所有者权益,但不一定会影响当期损益。利得最终是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但它的计入有两种途径。一种是直接计入直接影响资本公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一种是通过影响利润表,再影响到所有者权益,比如先计入营业外收入,期末归入所有者权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利得。
利得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增加变动,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结转原记入资本公积贷方的相关金额;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的,应按照确定的金额;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时贷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记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按规定贷记资本公积的金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按相关规定应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资产负债表日,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等。。利得的确认因符合以下条件:
2.1 利得来自非经营活动,属于非经营活动的收入,是边缘性或偶发性的业务所导致,因此与损失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配比关系,这是其与收入和费用的根本区别。
2.2 利得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包括直接的变动(直接计入权益)和间接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后影响权益),而收入和费用仅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间接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而后影响权益);
2.3 利得与所有者投资和分配无关,属于企业经营活动收益的组成部分,并与收入和费用共同构成企业的利润总额,即:利润=收入-费用+利得-损失。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理解了收入和利得,接下来我们在来举几个例子来说明收入和利得的区别。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品流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商业银行对外贷款、租赁公司出租资产等活动取得经济利益的流入属于收入;工业企业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出售不需用原材料等,属于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也构成收入。但是,工业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活动,不是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也不属于经常性活动相关的活动,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不构成收入,应当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属于一项利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