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侦查工作的有效途径
2009-11-03金鑫
金 鑫
近日,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召开。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为检察机关的侦查工作服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侦查工作的有效措施主要有:
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好预防调查,发现职务犯罪线索,直接为侦查工作服务。预防调查是预防工作的主要抓手,也是预防的主要手段,越来越被各级检察机关重视。高检院制定了《人民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则(试行)》,省院出台了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规定(试行),并每年都部署了工作要点,提出具体要求。在预防调查中,预防部门不断提高发现线索的能力和责任感。强化为侦查服务的意识,发现线索,及时移交侦查部门。这样的线索一是成案率高;二是侦查时省时省力。
二是调动职务犯罪知情人员举报的积极性。宣传、教育是预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在开展宣传活动中,加大对举报奖励制度的宣传力度。鼓励单位知情人员积极举报。查案工作是直接的预防工作,一个案件的查处,会直接推动一个单位的反腐败工作。预防部门要充分利用查案后的有利时机,在个案预防的基础上,开展系统预防工作。通过法制讲座等形式宣传职务犯罪知识及举报奖励制度,增强人们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并使举报的内容更具针对性;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对举报人员的奖励力度,鼓励单位内部知情人员积极参与到反腐工作中来,营造处处反腐败、人人讲预防体制环境。
三是激发犯罪嫌疑人自首的主动性。有效利用预防职务犯罪的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服刑人员现场以身说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讲座,明确法律政策适用,鼓励犯罪嫌疑人自首立功。刑法第67条是对自首的规定,对于构成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68条是对立功的规定,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这些刑法条款,我们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时。不但要阐明其法律含义和司法机关的适用标准,而且要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因自首立功而被宽大处理的案件,教育和鼓励犯罪嫌疑人积极自首、立功,争取宽大处理。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的领导可以通过电视讲话的形式,进行专题法制宣传。最大限度地激励有悔罪心理的犯罪嫌疑人走自首之路。
四是规范行业预防。提高行业内部监督和发现线索的能力,并督促他们及时把发现的线索移交检察机关。在开展行业预防时。我们都要求单位加强内部自身的预防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内部监察、审计部门的职能。加强自身发现问题的能力。同时和各单位制定线索移交制度和信息交流制度,并实行责任制。这样就大大拓宽了案源的渠道。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侦查部门“无米下锅”的问题。
另外,还要加强领导,统一安排,使预防职务犯罪服务侦查更具可操作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检察院,为我们开展预防工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我们应当充分利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网络优势,服务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在布置预防工作时,把党和国家关于加大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的精神传达下去,以利于各预防单位积极配合侦查工作。各级检察机关内部均已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为各业务部门相互之间联系配合打下了较好的组织基础。在实际工作中,预防、控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可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控申、预防部门及时通报各自工作中捕获到的职务犯罪信息,达到信息共享的目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还可以依据这些信息。建立职务犯罪信息库,研究不同时期各单位的管理状况、不良苗头、存在问题等,确定办案的方向,以此来进一步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