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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厚黑学:商业竞争新动向

2009-11-03洪国强

经营者 2009年15期
关键词:洋品牌竞争对手手法

洪国强

毕竟企业竞争的基点,永远在“正”上,不在“邪”上;“正”能久,“邪”必蹶。正如林肯所言:“你可以在某些时间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间欺骗某些人,却无法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人。”

中国市场上企业之间真正的竞争其实是开始于改革开放,因为真正现代意见上的中国企业也是自70年代未开始诞生、成熟。那时的企业竞争虽也偶尔擦出些火星。总体上倒也融洽,毕竟那是个供不应求的时代,产品至上,大家拼的是产能、产量和规模扩张。但随着中国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市场蛋糕的增长速度远比上分蛋糕企业胃口的增大速度。竞争的残酷性也日益显见。

借助舆论的放大作用,这种亲者痛、仇者快的企业暗战。却在不断的重复上演。

例如某一知名品牌会被突然质疑产品是否安全,是否填加了不合国家要求的成份,貌似是对产品功效的争议,但其背后隐藏的企业暗斗却不为人所知。很可能是这一品牌既中了竞争对手的明招,也中了竞争对手的暗招。一些品牌突然陷入“莫须有”攻讦与质疑之中,真正的源头在于竞争对手的炒作是恶性竞争推动的恶性攻击。

商业竞争利益的切割形成了各大品牌盛衰沉浮的所有表象,世事苍茫,惊心动魄。竞争对手充分运用了抓辫子、扣帽子、打棍子的江湖手法。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只要发现你有一点“伤口”,他立刻就像苍蝇一样紧叮上去猛烈下蛆,扩大创面,腐蚀机体。也就是说,哪怕你出现的仅是一个局部的小问题,只要有机可乘,他就会如获至宝,千倍、万倍地放大它。推波助澜将其演变为全国性危机。这也提醒所有企业,必须精益求精。防微杜渐,只有首先避免自己成为“有缝之蛋”,尽量避免漏洞和争议,才能真正远离苍蝇,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近代史上的许多著名企业都在洋品牌的明枪暗箭之下,黯然收场。

当年,国力积弱,中国民族品牌本来就不是洋品牌的对手,以致于“洋灯”、“洋火”、“洋油”、“洋白面”大行其道,这在《大宅门》、《大染房》、《乔家大院》、《闯关东》等影视作品中都有生动的表现,许多优秀的第一代中国民族企业家在内外交困的攻讦中纷纷身败名裂,企业也从此一蹶不振。

改革开放以后,许多洋品牌起初抓住中国企业引进外资、引进技术、引进品牌的迫切心理,多采取“消灭式合资”的手法渗透、并购、雪藏直至最终消灭众多辉煌一时的中国民族品牌。例如“活力28”、“扬子”、“天府可乐”的命运等都曾让国人唏嘘不已。但这种手法终归还是一种符合商业游戏规划的竞争策略,拿得上台面。不战而屈人之兵,也难以过多非议。

但随着中国企业的壮大。品牌意识的增强,“消费式合资”也不再是洋品牌无往而不利的利器,近两年众多外资折戟中国民族品牌并购即是明证。

明枪不行,就施暗箭。这一点上,信奉竞争就是恶斗关系的一些中外企业,多有相通之处。

在中国,一个企业的成长不易,一个企业家的成长更难。企业离不开企业家,离不开领军人物。一个组织必然需要,也必然会诞生一个领军人物。但中国企业家所面临的社会环境。是一个变化无常、有时候甚至是非常不友好的一个环境。于是,破坏一个企业。从妖魔化其领军人物开始就成为企业恶性竞争的杀手锏。

孙子在《九变篇》中就提出一种策略“廉洁,可侮了”,清廉爱民之士,可垢辱以挠之,必可致也。”在一些攻于心计的竞争者看来,就是要玷污竞争对手的领军人物,妖魔化他们,使之失去权威性及社会公信力。

在信息时代,毁灭对手的第一手段莫过于毁灭其荣誉与品牌,而毁灭荣誉与品牌的第一阵地莫过于媒体,因此。好人在争夺这个阵地,坏人也在争夺这个阵地。

集厚黑学之大成,妖魔化一个企业家,竞争对手惯用的手法不外乎三板斧:

第一斧:缸杯斧。这是一种单侧面浓缩法,通常是把一个人几十年的“亮点”集中到一起,而把所有的“暗点”统统撸去,从而塑造出一个说真不真、说假不假的“高大人物”,就如同将稍有糖分但尝不出甜味的一大缸水。煮啊煮,最后浓缩成一杯,这时候,水分大部分挥发了,糖分却留了下来,于是,尝起来就格外甘甜了。一些企业恶斗也采取这种单侧面浓缩法。所不同的是,它是反向浓缩。即:把所有的“亮点”全部撸去,而把所有的“暗点”统统叠加。最后,把竞争对手丑化成一个污迹斑斑的怪物。

第二斧:斩首斧。这是通过妖魔化企业负责人从而实现打击竞争品牌的阴暗手法。妖魔化的方式,时而人身攻击,时而发掘隐私,时而追问“蝌蚪时代的尾巴”,时而遍查“祖孙三代的基因”……殊不知,非人者人必非之,斩人者人必斩之,到头来,你揭我一块疤,我戳你一块疮。坟头上必然出现两个“血人”,形成“双斩首”企业。

第三斧:无知斧。假装无知,以假乱真,以偏概全,本来是十里长林,他却只刻画其中的一根朽木,用“真实的谎言”曲解对手……倘被追究起来。则轻轻松松一句“我错了”便逍遥事外,而这一“无知”导致的恶劣后果则让受害者含冤几年。

这三板斧用心险恶者,已脱离了在商言商的底线,虽然商场如战场,有商业就有竞争,自古如此。但以妖魔化对方企业领袖的恶斗之法已经跨过了商业竞争游戏的底线,则会严重损坏正常的商业秩序,最终会把市场变成一个险恶的江湖。对于这一现象,人们应该有所深思、警醒。

毕竟企业竞争的基点。永远在“正”上,不在“邪”上;“正”能久。“邪”必蹶。短期看,也许有“邪凌于正”的现象;长期看,“邪不压正”,时间一久,一切都会水落石出。正如林肯所言:“你可以在某些时间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间欺骗某些人,却无法在所有时间欺骗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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