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 灭十族真相
2009-11-02石墨
石 墨
关于方孝孺灭十族,有这样一个版本:“燕王曰:‘汝不畏九族乎?先生奋然曰:‘便十族奈何?”有人据此认为:他是为了自己的名节,不顾十族死活的另类。其实600多年前的“灭十族”真相,与此大相径庭。明崇祯《宁海县志》,知县常熟宋奎光修,刊本中的《方孝孺传》一文,可以佐证:
北师(燕兵)至京,驻金川门外,宫中悉焚,建文帝逊去(这里指死亡),时壬午(建文四年[1402])六月十四日也。孝孺持斩表服(不缉边的重丧服),昼夜号哭。
上述,记录了明朝“靖难之变”时,作为与建文帝君臣契合的方孝孺,痛心疾首、号啕大哭之情景。可是:
太宗(成祖)即位,欲诏天下,问左右谁可草诏者?廷臣以孝孺对。上召之数回不至,闻廖都督二子尝师孝孺,命谕意且召之。孝孺怒曰:“汝读书几年,尚不识个‘是字。”二子以对,遂使人拥之入。孝孺衰短(麻布在首在腰称经)杖(持孝杖)哭,见上益悲,恸哭声彻殿陛间,左右禁之莫止。
这哭,撕心裂肺,有对建文帝的忠,有对燕王的恨,更多的是哭自己。方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别号逊志,人称侯城先生。旧传方孝孺始生之夕,有火星坠于其宅;3岁能识数目;6岁作《山水图隐者》诗:“栋宇参差逼翠微,路通犹恐世人知。等闲识得东凤面,卧看白云初起时。”自诩愿学圣贤良相;27岁应召入京,与太祖武治相左,落得个“此庄士,当老其才。”被遣还家;36岁至京,力主教化,而太祖则重刑罚,道不同不相谋也,“今非用孝孺时”,只放了陕西汉中府教授;42岁太祖去世,皇太孙朱允妓即位,遵遗命“先召孝孺”入京为翰林侍讲;43岁升侍讲直文渊阁。帝有疑时,即召方孝孺讲解,其倡仁政,重礼义,兴教化,人对建文有“四年宽政解严霜”之誉;46岁君臣契合,实施改革,但祸起萧墙,王室内部一场争夺皇权的“靖难之变”爆发了。建文焚,孝孺哀。方孝孺一生致力于文治,最终却以失败告终。别无选择,只有如他《绝命词》:“天降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犹,忠臣发愤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仰又何求!呜呼哀哉兮,庶不我尤。”从容走向刑场,将自己的一腔热血献给他志同道合的君王。此时:
上降榻慰谕曰:“先生无劳苦,朕效周公辅成王如何?”对曰:“成王安在?”上曰:“渠(他,指建文帝)自焚死。”对曰:“何不立成王之子?”上曰:“国赖长君。”对曰:“何不立成王之弟?”
当时,方孝孺并没有刺激燕王,只是据理力争:你不能当皇帝。朱棣心里也明白,阿叔夺侄儿的皇位,大逆不道,故不惜屈尊“降榻慰谕”,欲借这个“读书种子”草诏,以收服天下文人。谁知方孝孺不买账,朱棣只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此朕家事,先生无过劳苦。”目(示意)左右授笔札。又曰:“诏天下非先生草不可。”
方孝孺恍然大悟,明太祖为防朝臣篡夺朱家天下,赋予诸王“移文取奸臣,举兵清君侧”的特权,倒成了燕王篡位的工具。朱棣所言“此朕家事”不过是一句遁词,要“读书种子”为他鸣锣开道,当一名吹鼓手才是真。此时,方孝孺劝燕王让位失败,丢掉幻想,准备战斗:
孝孺大批数字讫(完毕),投笔于地……
目前,无法知道这“数字”的内容,不管是“燕贼篡位”也好,“永乐篡位,建文四年”也罢,反正朱棣难逃一个“篡”字!事已至此,方孝孺干脆捅破这层窗户纸:
投笔于地,且骂且哭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
成祖九五之尊,焉能受此奇耻大辱,终于露出暴君的狰狞面目,不但要灭方孝孺的九族,还要把他的朋友、门生并为一族,尽夷灭之:
(燕王)大声谓曰:“汝焉能遽(立即)死,朕当灭汝十族。”
其实,这“灭十族”之举,不得不归“功”于姚广孝:
初,“靖难”师出北平,姚广孝送之(燕王)郊,日:“江南有方孝孺者必不降,殿下勿杀此人,杀之,天下读书种子绝矣。”
可恶,道衍和尚好一句“读书种子”,明是求情,暗是毁之。燕王经他提醒,此人能用则用,反之务必杀绝。所以,成祖召方孝孺之前,已有两手准备。
当年,“靖难之变”师出北平,在燕王的《奸臣榜》上,方孝孺仅次于齐泰、黄子澄,名列第三位,诛灭九族,殃及朋友、门生早已成定局。
虽然,明崇祯《宁海县志》对“草诏”一事记述翔实,但总归是一家之言。故翻阅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对的《明实录》,在《明太宗实录》卷九下,这样记录此事:
时有执方孝孺来献者,上指宫中烟焰谓孝孺曰:“此皆汝辈所为,汝罪何逃?”孝孺叩头祈哀。上顾左右曰:“勿令遽死。”遂收之。
《明太宗实录》卷九下为什么要隐去“草诏”之事,却留“勿令逮死”之言?因《实录》如同《日记》,只能有挑选地记载,而无权篡改事实。如椽大笔用心良苦也。故又查阅《明史》中的《方孝孺列传》:
孝孺投笔于地,且骂且哭曰:“死即死耳,诏不可草。”成祖怒,命碟(古酷刑,分裂肢体)诸市。
此处又省掉了“汝焉能遽(立即)死,朕当灭汝十族。”这句关键语。
《明实录》是欲言又止,蜻蜒点水;《明史》是心有余悸,轻描淡写,《宁海县志》则是实话实说,画龙点睛,为方孝孺正名,以还灭十族真相。